00040法学概论最新总预习复习资料.doc
《00040法学概论最新总预习复习资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0040法学概论最新总预习复习资料.doc(1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_第一章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原理法律的一般原理名词解释题名词解释题1,法律: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由特地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利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2,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指规定人们不得为某种行为的规范。3,委任性规范委任性规范:指没有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只是指出某项规范将委任特定的国家机关或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的规范。4,法律渊源:法律渊源:法律的表现形式5,成文法: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又称制定法。6,不成文法:,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
2、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又称习惯法。7,实体法:,实体法:是从实际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8,程序法:,程序法:为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简答题简答题一、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一、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二、法律的特征二、法律的特征(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
3、的规范;(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论述题论述题三,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三,法律与道德的区别:1, 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人类社会共始终。2, 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泛得多。3, 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的实施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的内心信念。4, 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来表现;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之中,一般没有固定的形式。5, 在一国之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无有自己的道德体系。-_第二章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名词解释题
4、名词解释题1,社会主义立法:,社会主义立法: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2,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律部门的现行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3,违法:指违反法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4,法律责任:指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5,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指受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6,法律事实:那些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7,法律关系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
5、对象或标的。简答题简答题一,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程序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程序(1)法律议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讨论; (3)法律的通过;(4)法律的公布。二,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二,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遵循宪法; (3)民主原则(2)维护法制统一; (4)科学原则三,如何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三,如何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1,平等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2,平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3,平等受到法律的追究四,违法的构成要件四,违法的构成要件1,违法的客体2,违法的客观要件3,违法的主体4,违法的主观要件论述题论述题一,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党的政策和社会
6、主义法律的关系(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2)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二,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1)社会主义法是无产阶级革命打碎旧国家机器的同时,彻底废除旧法律体系,并在-_此基础上,通过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建立新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社会主义国家彻底废除旧法律,绝不意味着否认法律文化的继承性。(3)社会主义法的产生,还必须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直接参与。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1,社会主义法律在政治方面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在政治方面的作用(1)维护社会主义民主,解决人民内部
7、矛盾(2)镇压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反抗和破坏,实现对敌专政2,社会主义法律在经济方面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在经济方面的作用:(1)消灭和改造旧的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2)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推动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的作用4,社会主义法律在对外方面的作用第三章第三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名词解释题名词解释题1,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无产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它包括人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人们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也包括人们关于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2,依法
8、治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瞳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3,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人民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的一种国家制度。简答题简答题一,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一,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1,有法可依前提2,有法必依中心环节3,执法必严重要条件4,违法必究保证论述题论述题一,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
9、法制的关系(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_(3)对清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三,依法治国的必要性三,依法治国的必要性(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四,实现法治必备的条件四,实现法治必备的条件1)维护法律的权威2)完善法律体系3)强化民主制度4)坚
10、持依法行政5)保障公正司法6)搞好法律监督第四章第四章 宪法宪法名词解释题名词解释题1,国家性质: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又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2,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即统治阶级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国家政权机关。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4,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调整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的形式,即调整国家整体和其所属区域
11、之间的关系的形式。5,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实现国家权力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是实现国家职能的重要工具。7,国务院:,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简答题简答题一,宪法的性质与特点一,宪法的性质与特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内容方面的特点;效力方面的特点;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的特点。二,公民的基本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_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
12、税。三,国家机关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三,国家机关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2)为人民服务原则。3)社会主义法制原则。4)精简的原则。四,我国选举制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性质我国选举制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性质1)选举权的普遍性。2)选举权的平等性。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4)无记名投票。5)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6)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1)便于人民群众管理国家。2)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3)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修改、监督宪法2,制定
13、和修改基本法律3,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领导人4,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5,其他职权七,单一制国家特征七,单一制国家特征1,一个宪法,一个中央机关体系2,中央统一领导3,地方权力由中央以法律规定论述题论述题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不以任何制度为依据,它一经确立之后,就成为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貎。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_3
1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三,论述宪法实施的保障三,论述宪法实施的保障1,宪法自身对宪法实施的保障1)规定了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宪法的权威性。2)规定了监督宪法实施和解释宪法的机构。3)规定了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查。2,普通法律的保障3,党的领导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关键第五章第五章 行政法行政法名词解释题名词解释题1,行政法: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3,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
15、行为。4,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指行政机关依法执行法律、法规,实施行政管理的活动。5,行政决定:,行政决定: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针对特定的事件而采取的处理决定。6,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给予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7,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指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依法采用一定的方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政执法行为。8,行政司法:,行政司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裁决人,对行政争议作出裁决的活动。9,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有关的行政复议机关提
16、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司法活动。简答题简答题一,行政执法的生效要件一,行政执法的生效要件1)行政执法的主体合法2)行政执法的内容合法 3)行政执法的意思表示真实4)行政执法的相对人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5)行政执法的程序合法6)行政执法的形式合法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二,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三,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1,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在职权范围内
17、-_3,只能由具有性质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实施4,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案例应用案例应用一,行政复议的范围一,行政复议的范围可以申请审查的抽象行为:国务院部门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规定。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不能申请审查。二,行政复议提出的时间二,行政复议提出的时间 60 日三,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三,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 P211对县教育局的行为不服对深圳海关的行为不服对县政府的行为不服对教育部的行为不服对广东省政府的行为不服四,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判断四,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判断处罚机关、处罚程序、听证、人身自由处罚的机关、一事不二罚、罚款的罚缴分离、当事人
18、的权利、第六章第六章 民法民法名词解释题名词解释题1,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3,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赋予他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出生至死亡时止。4,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即公民能独立为发生法律上的效果的行为的资格。5,监护:监护:指为了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
19、益而设置的一种对他们的行为和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6,法人:,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7,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实施的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合法行为。8,代理,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的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使法律行为的后果(包括民事责任)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制度。9,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10,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或在共有关系解除前不能确定各人应有份额的一种共有关
20、系。-_11,著作权:著作权:称版权,作者或其他主体对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依照法律所享有的权利。12,专利权:,专利权:指对某项发明创造成果享有一种独占的利益。13,商标权:,商标权: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14,债:,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方享有请示他方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15,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6,不当得利:,不当得利:凡无法律上的根据致他人损害而自己获得利益的,称为不当得利。17,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又称无委
21、托的事务管理,指既无约定,又无法律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财产或事务,其支出的费用及劳务,得请求受益人支付所构成的债权债务关系。18,人身权:人身权:指与人身不可分离或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各种权利。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19,人格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亦即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的必须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公民的婚姻自主权。20,身份权:,身份权:指民事主体因具有某一特定的身份而产生的权利。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请求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简答题简答题一,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
22、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3)保护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4)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5)国家和社会利益原则:二,法人成立条件二,法人成立条件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三,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四,不安抗辩权四,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00040 法学 概论 最新 预习 复习资料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