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764312883257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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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部长长 汪汪光焘二七年年六月二二十六日日建筑业企业业资质管管理规定定第一章总总则则 第一条条为了了加强对对建筑活活动的监监督管理理,维护护公共利利益和建建筑市场场秩序,保保证建设设工程质质量安全全,根据据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建建筑法、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行政许许可法、建建设工程程质量管管理条例例、建建设工程程安全生生产管理理条例等等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制定定本规定定。 第二条条在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境内申申请建筑筑业企业业资质,实实施对建建筑业
2、企企业资质质监督管管理,适适用本规规定。 本规定定所称建建筑业企企业,是是指从事事土木工工程、建建筑工程程、线路路管道设设备安装装工程、装装修工程程的新建建、扩建建、改建建等活动动的企业业。 第三条条建筑筑业企业业应当按按照其拥拥有的注注册资本本、专业业技术人人员、技技术装备备和已完完成的建建筑工程程业绩等等条件申申请资质质,经审审查合格格,取得得建筑业业企业资资质证书书后,方方可在资资质许可可的范围围内从事事建筑施施工活动动。 第四条条国务务院建设设主管部部门负责责全国建建筑业企企业资质质的统一一监督管管理。国国务院铁铁路、交交通、水水利、信信息产业业、民航航等有关关部门配配合国务务院建设设
3、主管部部门实施施相关资资质类别别建筑业业企业资资质的管管理工作作。 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建设主主管部门门负责本本行政区区域内建建筑业企企业资质质的统一一监督管管理。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交通、水水利、信信息产业业等有关关部门配配合同级级建设主主管部门门实施本本行政区区域内相相关资质质类别建建筑业企企业资质质的管理理工作。 第二章资资质序列列、类别别和等级级 第五条条建筑筑业企业业资质分分为施工工总承包包、专业业承包和和劳务分分包三个个序列。 第六条条取得得施工总总承包资资质的企企业(以以下简称称施工总总承包企企业),可可以承接接施工总总承包工工程。施施工总承承包企业
4、业可以对对所承接接的施工工总承包包工程内内各专业业工程全全部自行行施工,也也可以将将专业工工程或劳劳务作业业依法分分包给具具有相应应资质的的专业承承包企业业或劳务务分包企企业。 取得专专业承包包资质的的企业(以以下简称称专业承承包企业业),可可以承接接施工总总承包企企业分包包的专业业工程和和建设单单位依法法发包的的专业工工程。专专业承包包企业可可以对所所承接的的专业工工程全部部自行施施工,也也可以将将劳务作作业依法法分包给给具有相相应资质质的劳务务分包企企业。 取得劳劳务分包包资质的的企业(以以下简称称劳务分分包企业业),可可以承接接施工总总承包企企业或专专业承包包企业分分包的劳劳务作业业。
5、第七条条施工工总承包包资质、专专业承包包资质、劳劳务分包包资质序序列按照照工程性性质和技技术特点点分别划划分为若若干资质质类别。各各资质类类别按照照规定的的条件划划分为若若干资质质等级。 第八条条建筑筑业企业业资质等等级标准准和各类类别等级级资质企企业承担担工程的的具体范范围,由由国务院院建设主主管部门门会同国国务院有有关部门门制定。 第三章资资质许可可 第九条条下列列建筑业业企业资资质的许许可,由由国务院院建设主主管部门门实施: (一)施施工总承承包序列列特级资资质、一一级资质质; (二)国国务院国国有资产产管理部部门直接接监管的的企业及及其下属属一层级级的企业业的施工工总承包包二级资资质、
6、三三级资质质; (三)水水利、交交通、信信息产业业方面的的专业承承包序列列一级资资质; (四)铁铁路、民民航方面面的专业业承包序序列一级级、二级级资质; (五)公公路交通通工程专专业承包包不分等等级资质质、城市市轨道交交通专业业承包不不分等级级资质。 申请前前款所列列资质的的,应当当向企业业工商注注册所在在地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建设主主管部门门提出申申请。其其中,国国务院国国有资产产管理部部门直接接监管的的企业及及其下属属一层级级的企业业,应当当由国务务院国有有资产管管理部门门直接监监管的企企业向国国务院建建设主管管部门提提出申请请。 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建设主主管
7、部门门应当自自受理申申请之日日起200日内初初审完毕毕并将初初审意见见和申请请材料报报国务院院建设主主管部门门。 国务院院建设主主管部门门应当自自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建设主主管部门门受理申申请材料料之日起起60日日内完成成审查,公公示审查查意见,公公示时间间为100日。其其中,涉涉及铁路路、交通通、水利利、信息息产业、民民航等方方面的建建筑业企企业资质质,由国国务院建建设主管管部门送送国务院院有关部部门审核核,国务务院有关关部门在在20日日内审核核完毕,并并将审核核意见送送国务院院建设主主管部门门。 第十条条下列列建筑业业企业资资质许可可,由企企业工商商注册所所在地省省、自治治区
8、、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建设主主管部门门实施: (一)施施工总承承包序列列二级资资质(不不含国务务院国有有资产管管理部门门直接监监管的企企业及其其下属一一层级的的企业的的施工总总承包序序列二级级资质); (二)专专业承包包序列一一级资质质(不含含铁路、交交通、水水利、信信息产业业、民航航方面的的专业承承包序列列一级资资质); (三)专专业承包包序列二二级资质质(不含含民航、铁铁路方面面的专业业承包序序列二级级资质); (四)专专业承包包序列不不分等级级资质(不不含公路路交通工工程专业业承包序序列和城城市轨道道交通专专业承包包序列的的不分等等级资质质)。 前款规规定的建建筑业企企业资质质许可的的实
9、施程程序由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建设主主管部门门依法确确定。 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建设主主管部门门应当自自作出决决定之日日起300日内,将将准予资资质许可可的决定定报国务务院建设设主管部部门备案案。 第十一一条下下列建筑筑业企业业资质许许可,由由企业工工商注册册所在地地设区的的市人民民政府建建设主管管部门实实施: (一)施施工总承承包序列列三级资资质(不不含国务务院国有有资产管管理部门门直接监监管的企企业及其其下属一一层级的的企业的的施工总总承包三三级资质质); (二)专专业承包包序列三三级资质质; (三)劳劳务分包包序列资资质; (四)燃燃气燃烧烧器具安安装、维维
10、修企业业资质。 前款规规定的建建筑业企企业资质质许可的的实施程程序由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建设主主管部门门依法确确定。 企业工工商注册册所在地地设区的的市人民民政府建建设主管管部门应应当自作作出决定定之日起起30日日内,将将准予资资质许可可的决定定通过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建设主主管部门门,报国国务院建建设主管管部门备备案。 第十二二条建建筑业企企业资质质证书分分为正本本和副本本,正本本一份,副副本若干干份,由由国务院院建设主主管部门门统一印印制,正正、副本本具备同同等法律律效力。资资质证书书有效期期为5年年。 第十三三条建建筑业企企业可以以申请一一项或多多项建筑筑
11、业企业业资质;申请多多项建筑筑业企业业资质的的,应当当选择等等级最高高的一项项资质为为企业主主项资质质。 第十四四条首首次申请请或者增增项申请请建筑业业企业资资质,应应当提交交以下材材料: (一)建建筑业企企业资质质申请表表及相应应的电子子文档; (二)企企业法人人营业执执照副本本; (三)企企业章程程; (四)企企业负责责人和技技术、财财务负责责人的身身份证明明、职称称证书、任任职文件件及相关关资质标标准要求求提供的的材料; (五)建建筑业企企业资质质申请表表中所列列注册执执业人员员的身份份证明、注注册执业业证书; (六)建建筑业企企业资质质标准要要求的非非注册的的专业技技术人员员的职称称证
12、书、身身份证明明及养老老保险凭凭证; (七)部部分资质质标准要要求企业业必须具具备的特特殊专业业技术人人员的职职称证书书、身份份证明及及养老保保险凭证证; (八)建建筑业企企业资质质标准要要求的企企业设备备、厂房房的相应应证明; (九)建建筑业企企业安全全生产条条件有关关材料; (十)资资质标准准要求的的其他有有关材料料。 第十五五条建建筑业企企业申请请资质升升级的,应应当提交交以下材材料: (一)本本规定第第十四条条第(一一)、(二二)、(四四)、(五五)、(六六)、(八八)、(十十)项所所列资料料; (二)企企业原资资质证书书副本复复印件; (三)企企业年度度财务、统统计报表表; (四)企
13、企业安全全生产许许可证副副本; (五)满满足资质质标准要要求的企企业工程程业绩的的相关证证明材料料。 第十六六条资资质有效效期届满满,企业业需要延延续资质质证书有有效期的的,应当当在资质质证书有有效期届届满600日前,申申请办理理资质延延续手续续。 对在资资质有效效期内遵遵守有关关法律、法法规、规规章、技技术标准准,信用用档案中中无不良良行为记记录,且且注册资资本、专专业技术术人员满满足资质质标准要要求的企企业,经经资质许许可机关关同意,有有效期延延续5年年。 第十七七条建建筑业企企业在资资质证书书有效期期内名称称、地址址、注册册资本、法法定代表表人等发发生变更更的,应应当在工工商部门门办理变
14、变更手续续后300日内办办理资质质证书变变更手续续。 由国务务院建设设主管部部门颁发发的建筑筑业企业业资质证证书,涉涉及企业业名称变变更的,应应当向企企业工商商注册所所在地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建设主主管部门门提出变变更申请请,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建设主主管部门门应当自自受理申申请之日日起2日日内将有有关变更更证明材材料报国国务院建建设主管管部门,由由国务院院建设主主管部门门在2日日内办理理变更手手续。 前款规规定以外外的资质质证书变变更手续续,由企企业工商商注册所所在地的的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建设主主管部门门或者设设区的市市人民政政府建设设主管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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