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1644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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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valuation Warning: The document was created with Spire.Doc for .NET.*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协议2013年年12月51*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目 录第一条释释义1第二条有有限合伙伙企业4第三条合合伙人及及其出资资8第四条普普通合伙伙人12第五条有有限合伙伙人15第六条投投资业务务18第七条有有限合伙伙企业治治理结构构18第八条收收益分配与亏亏损分担担21第九条会会计及报报告24第十条后后续募集集、权益益转让及及退伙26第十一条普通合合伙人限限制29第十二条争议解解决3
2、0第十三条解散和和清算30第十四条其他31*文化化产业股股权投资资基金合合伙企业业(有限限合伙)有限合伙协协议鉴于:1、由*文化化产业股股权投资资基金管管理有限限公司系系依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以下下简称“中国”)法律律在*工商商行政管管理局注注册成立立并有效效存续的的有限责责任公司司,具有有管理和和运作私私募股权权投资基基金资产产的能力力和资格格。2、本有限限合伙协协议于220133年11月15日由由*文化产产业股权权投资基基金管理理有限公公司(作作为“普通合合伙人”)与本本协议所所列明并并签署本本协议之之投资人人(作为为“有限合合伙人”)共同同订立。本协议中各各方均有有意按照照本协议议之
3、约定定,根据据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合合伙企业业法发发起设立立一家有有限合伙伙企业,从从事股权权投资业业务。各各方协商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释义1.1 定义在本协议中中,除非非上下文文另有说说明,下下列词语语分别具具有本条条所指含含义:1.1.1 “本协议”指*文化化产业股股权投资资基金合合伙企业业(有限限合伙)有有限合伙伙协议及及其经适适当程序序通过的的修正案案或修改改后的版版本。1.1.2 “合伙企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1.3 “有限合伙伙企业”指
4、本协协议各方方根据合合伙企业业法共共同设立立的有限限合伙企企业,即即*文化产产业股权权投资基基金合伙伙企业(有限合合伙)。1.1.4 “合伙人”除非另另有说明明,指普普通合伙伙人和有有限合伙伙人。1.1.5 “普通合伙伙人”及“执行事事务合伙伙人”指*文化产产业股权权投资基基金管理理有限公公司。1.1.6 “有限合伙伙人”指作为为有限合合伙人签签署本协协议、认认缴有限限合伙企企业出资资并由普普通合伙伙人决定定接纳的的人,以以及通过过受让有有限合伙伙企业权权益而入入伙的有有限合伙伙人。1.1.7 “违约合伙伙人”指违反反本协议议约定并并由普通通合伙人人认定为为“违约约合伙人人”的有有限合伙伙人。
5、1.1.8 “认缴出资资额”指某个个合伙人人承诺向向有限合合伙企业业缴付的的、并由由普通合合伙人决决定接受受的现金金金额。1.1.9 “实际出资资额”指某个个合伙人人根据本本协议约约定实际际向有限限合伙企企业缴付付的现金金金额。1.1.10 “总认缴出出资额”指指全体有有限合伙伙人承诺诺向有限限合伙企企业缴付付的、并并由普通通合伙人人决定接接受的出出资现金金总额与与普通合合伙人承承诺将向向有限合合伙企业业缴付的的出资现现金额之之和。1.1.11 “初始认缴缴出资总总额”指指有限合合伙企业业设立时时的总认认缴出资资额。1.1.12 “有限合伙伙企业权权益”指指合伙人人按照本本协议的的约定在在有限
6、合合伙企业业中享有有的权益益:对有有限合伙伙人而言言,是指指其基于于实际出出资额而而在有限限合伙企企业中享享有的财财产份额额,包括括收回投投资成本本及取得得收益分分配的权权利;对对于普通通合伙人人而言,除除基于实实际出资资额所享享有的上上述权益益外,还还包括其其对合伙伙事务的的执行及及管理权权以及基基于本协协议约定定取得激激励分红红的权利利。1.1.13 “最低募集集规模”指指有限合合伙企业业全体合合伙人的的总认缴缴出资额额不得低低于三仟仟万元人民币币(RMMB300,0000,0000.00元元)。有有限合伙伙企业达达到最低低募集规规模后,普普通合伙伙人有权权宣布有有限合伙伙企业资资金募集集
7、要约期期限终止止。1.1.14 “最高募集集规模”指有限限合伙企企业全体体合伙人人的总认认缴出资资额不应应超过伍伍仟万元元人民币币(RMMB500,0000,0000.00元元)。1.1.15 “募集截止止日”指以下下列日期期孰早者者:(1)全全体合伙伙人签署署本协议议或者其其他法律律文件而而认缴的的总认缴缴出资额额达到或或者超过过普通合合伙人约约定的最最低募集集规模人人民币叁叁仟万元元(RMMB300,0000,0000.00元元)后,普普通合伙伙人宣布布有限合合伙企业业资金募募集要约约期限终终止之日日;(2)全全体合伙伙人签署署本协议议或者其其他法律律文件而而认缴的的总认缴缴出资额额达到最
8、最高募集集规模人人民币伍伍仟万元元(RMMB500,0000,0000.00元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之日。1.1.16 “登记机关关”指国家家工商行行政管理理局或其其地方机机构,或或任何其其他被授授权向有有限合伙伙企业颁颁发营业业执照的的政府部部门或机机构。1.1.17 “成立日”指有限限合伙企企业获得得登记机机关签发发的营业业执照之之日。1.1.18 “付款日”指本协协议第33.5.2条所所述含义义。1.1.19 “缴付出资资日”指有限限合伙人人根据普普通合伙伙人通知知的指示示,应当当缴纳其其最后一一期认缴缴出资额额的付款款日,如如果不同同有限合合伙人应应当缴
9、付付其最后后一期出出资的付付款日不不同的,则则以最后后一个付付款日为为准。1.1.20 “交割日”指指有限合合伙人根根据普通通合伙人人通知的的指示,实实际缴纳纳其最后后一期认认缴出资资额的日日期,如如果不同同有限合合伙人实实际缴付付其最后后一期出出资的日日期不同同的,则则以最后后一个实实际缴付付日期为为准。1.1.21 “募集完成成日”指交割割日后,普通通合伙人人宣布有有限合伙伙企业资资金募集集完成之日日。1.1.22 “后续募集集”指成立立日后至至募集截截止日期期间的募募集。1.1.23 “项目公司司”指有限限合伙企企业以直直接或间间接方式式对其进进行了投投资并持持有其股股权或相相关权益益的
10、公司司、经济济组织或或者实体体。1.1.24 “项目投资资”指有限限合伙企企业对项项目公司司进行的的直接或或间接的的股权投投资或与与股权相相关的投投资。1.1.25 “临时投资资”指本协协议第66.3条条所指含含义。1.1.26 “管理费”指作为为普通合合伙人向向有限合合伙企业业提供合合伙事务务执行及及投资管管理服务务的对价价,而由由有限合合伙企业业向普通通合伙人人支付的的报酬。1.1.27 “合伙费用用”指由有有限合伙伙企业自自身承担担的费用用开支。1.1.28 “人”指任任何自然然人、法法人、其其他经济济组织等等。1.1.29 “决策委员员会”指普通通合伙人人按照7.1条条组建的的有限合合
11、伙企业业投资决决策机构构。1.1.30 “工作日”指中国国法定节节假日、休休息日之之外的日日期。1.1.31 “会计年度度”指从公公历1月月1日至至12月月31日日。1.1.32 “季度”指指一个日日历季度度。1.1.33 “元”若非非特别指指出币种种,指人人民币元元。1.1.34 “可供分配配现金”指有限限合伙企企业因项项目退出出收到的的现金,或或是从项项目公司司和临时时投资分分得的股股息、利利息及其其他收入入扣除相相关税费费后可供供分配的的部分。1.2 解释本协议各部部分的标标题仅为为索引方方便而设设,标题题不应构构成对本本协议及及其条款款的定义义、限制制或扩大大范围。如如未特别别说明,本
12、本协议数数字均包包括本数数。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企业2.1 设立依据各方同意根根据合合伙企业业法及及本协议议约定的的条款和和条件,共共同设立立本有限限合伙企企业。2.2 名称2.2.1 有限合伙企企业的名名称为*文文化产业业股权投投资基金金合伙企企业(有有限合伙伙)(暂暂定名,最最终以企企业登记记机关核核准登记记的名称称为准)。2.2.2 根据有限合合伙企业业的经营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2.3 注册地址2.3.1 有限合伙企企业的注注册地址址为*长春春市朝阳阳区明德
13、德路4号号兆丰国国际写字字楼10012室室。2.3.2 根据有限合合伙企业业的经营营需要,普普通合伙伙人经单单方书面面决定,可可变更有有限合伙伙企业的的注册地地址,但但应在变变更时办办理相应应的企业业变更登登记手续续,并应应于变更更后三十十(300)个日日历日内内书面通通知有限限合伙人人。2.4 目的通过从事对对处于各各个发展展阶段的的具有良良好发展展前景和和增长潜潜力的企企业进行行直接或或间接的的股权投投资或与与股权相相关的投投资为主主的投资资事业,实实现良好好的投资资效益,为为合伙人人创造满满意的投投资回报报。2.5 经营范围有限合伙企企业的经经营范围围为:从从事非证证券类股股权投资资活动
14、,投投资管理理及相关关的咨询询服务。2.6 经营期限有限合伙企企业的经经营期限限为叁(33)年,自自募集完完成日起起算。如如果经营营期限届届满,根根据有限限合伙企企业的经经营需要要,普通通合伙人人可决定定延长经经营期限限。如果果经普通通合伙人人决定的的延长期期限届满满后,有有限合伙伙企业仍仍有全部部或者部部分资产产未能变变现,经经普通合合伙人提提议并经经合伙人人大会一一致同意意,有限限合伙企企业可以以继续延延长经营营期限。2.7 普通合伙人人权力2.7.1 受限于本协协议其他他各条款款约定,全全体合伙伙人一致致同意,普普通合伙伙人作为为执行事事务合伙伙人拥有有合伙伙企业法法及本本协议所所规定的
15、的对于有有限合伙伙企业事事务的独独占及排排他的执执行权,包包括但不不限于:(1) 决定、执行行有限合合伙企业业的投资资及其他他业务;(2) 根据本协议议约定,取取得、拥拥有、管管理、维维持和处处分有限限合伙企企业的资资产,包包括但不不限于投投资性资资产、非非投资性性资产、知知识产权权等;(3) 采取为维持持有限合合伙企业业合法存存续、以以有限合合伙企业业身份开开展经营营活动所所必需的的一切行行动;(4) 开立、维持持和撤销销有限合合伙企业业的银行行账户,开开具支票票和其他他付款凭凭证;(5) 聘用专业人人士、中中介及顾顾问机构构对有限限合伙企企业提供供服务;(6) 订立与有限限合伙企企业日常常
16、运营和和管理有有关的协协议,包包括但不不限于服服务协议议、托管管协议;(7) 按照本协议议约定批批准有限限合伙人人转让有有限合伙伙企业权权益;(8) 为有限合伙伙企业的的利益决决定提起起诉讼或或应诉,进进行仲裁裁;与争争议对方方进行妥妥协、和和解等,以以解决有有限合伙伙企业与与第三方方的争议议;采取取所有可可能的行行动以保保障有限限合伙企企业的财财产安全全,减少少因有限限合伙企企业的业业务活动动而对有有限合伙伙企业、普普通合伙伙人及其其财产可可能带来来的风险险;(9) 根据国家税税务管理理规定处处理有限限合伙企企业的涉涉税事项项;(10) 采取为实现现合伙目目的、维维护或争争取有限限合伙企企业
17、合法法权益所所必需的的其他行行动;(11) 代表有限合合伙企业业对外签签署、交交付和执执行文件件;2.8 授权2.8.1 全体有限合合伙人通通过在此此签署本本协议向向普通合合伙人进进行一项项不可撤撤销的特特别授权权,授权权普通合合伙人代代表全体体及任一一有限合合伙人在在下列文文件上签签字:(1) 修改内容为为本协议议规定的的合伙人人决定事事项时,普普通合伙伙人可凭凭达到代代表有限限合伙企企业实际际出资额额约定数数量的有有限合伙伙人的书书面同意意文件,代代表有限限合伙人人签署;其他内内容普通通合伙人人可直接接代表有有限合伙伙人签署署。(2) 有限合伙企企业所有有的企业业登记/变更登登记文件件。(
18、3) 当普通合伙伙人担任任有限合合伙企业业的清算算人时,为为执行有有限合伙伙企业解解散或清清算相关关事务而而需签署署的文件件。2.9 普通合伙人人委派的的代表2.9.1 普通合伙人人应以书书面通知知有限合合伙企业业的方式式指定其其委派代代表,负负责具体体执行合合伙事务务。普通通合伙人人应确保保其委派派的代表表独立执执行有限限合伙企企业的事事务并遵遵守本协协议约定定。有限合伙企企业设立立时,普普通合伙伙人委派派的代表表为李玉玉女士。2.9.2 普通合伙人人可独立立决定更更换其委委派的代代表,但但更换时时应书面面通知有有限合伙伙企业,并并办理相相应的企企业变更更登记手手续。有有限合伙伙企业应应将执
19、行行事务合合伙人代代表的变变更情况况及时通通知有限限合伙人人。2.10 合伙费用2.10.1 有限合伙企企业应直直接承担担的费用用包括与与有限合合伙企业业之设立立、运营营、终止止、解散散、清算算等相关关的下列列费用:(1) 有限合伙企企业之设设立和募募集的相相关费用用;(2) 有限合伙企企业之财财务报表表及报告告费用;(3) 有限合伙企企业之会会计、审审计、顾顾问、律律师费用用;(4) 年度会议、投投资决策策委员会会和咨询询委员会会会议费费用;(5) 投资决策委委员会委委员、咨咨询委员员会委员员津贴;(6) 所有因对拟拟投资项项目公司司的投资资、持有有、运营营、出售售而发生生的法律律、 审审计
20、、评评估及其其它任何何费用;其中能能由拟投投资项目目公司承担担的,普普通合伙伙人应尽尽可能使使拟投资资项目公公司承担担;(7) 税收和政府府收费; (8) 托管费;(9) 管理费;(10) 诉讼费和仲仲裁费;(11) 其他未列入入上述内内容,但但为有限限合伙企企业利益益而发生生的合理理费用。2.10.2 上述(1)至至(5)项项每年的的费用在在整个存存续期间间不得超超过有限限合伙企企业总认认缴出资资额的百百分之三三(3%),如如超过该该比例,超超过部分分由普通通合伙人人承担。2.10.3 有限合伙企企业设立立之前,普普通合伙伙人或其其关联人人垫付的的开办费费等费用用,由有有限合伙伙企业在在设立
21、后后立即予予以报销销或返还还。2.10.4 普通合伙人人对有限限合伙企企业提供供管理及及其他服服务,普普通合伙伙人同意意免去有限限合伙企企业应该该支付的的管理费费。有限合合伙企业业发生的的下列费费用由普普通合伙伙人承担担:(1) 人事开支,包包括工资资、奖金金和福利利等费用用;(2) 有限合伙企企业、与与普通合合伙人相相关的办办公场所所租金、物物业管理理费、水水电费、通通讯费、办办公设施施费用;(3) 其他日常行行政事务务费用;(4) 普通合伙人人的雇员员完成合合伙企业业投资管管理相关关工作所所发生的的费用,如如差旅费费、招待待费等。2.10.5 合伙费用由由有限合合伙企业业支付,并并在所有有
22、合伙人人之间根根据其认认缴出资资额按比比例分摊摊。第三条 合伙人及其其出资3.1 合伙人3.1.1 有限合伙企企业的普普通合伙伙人为*文文化产业业股权投投资基金金管理有有限公司司。有限合合伙企业业的有限限合伙人人名称、住住所如下下表所列列:普通合伙人人名录名称住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文化化产业股股权投资资基金管管理有限限公司*长春春市朝阳阳区明德德路4号号兆丰国国际写字字楼10012室室 营业执照2200000000019955331有限合伙人人名录姓名或名称称住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文化化产业投投资集团团有限公公司*长春春市朝阳阳区明德德路4号号兆丰国国际写字字楼10012室室 营业执照2200
23、0000000188901123.2 认缴出资3.2.1 有限合伙企企业的初初始认缴缴出资总总额为人人民币115000万元(RMMB155,0000,0000.00元元)。3.2.2 各有限合伙伙人认缴缴的出资资额如下下表所列列:合伙人名称称或姓名名证件号码认 缴持股比例第一次缴付付(20133年111月155日前)第二次缴付付(20133年122月311日前)出资额 (万万元)出资方式出资额 (万万元)出资方式出资额 (万万元)出资方式*文化化产业投投资集团团有限公公司22000000000188901121500货币30%3.2.3 本合伙企业业不允许许公开募募集。3.3 出资方式所有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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