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等八个学分制管理文件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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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建筑工工业学院院文件建院字220111366号 关于印发安安徽建筑筑工业学学院学分分制实施施办法等等八个学学分制管管理文件件的通知知院属各单位位:安徽建筑筑工业学学院学分分制实施施办法、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安徽建筑工业学院专业辅修制实施办法、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关于在本科生中实行专业导师制暂行办法、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分制选课办法、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细则和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社会实践与课外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等八个学分制管理文件已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一一年年十月二二十五日日安徽
2、建筑工工业学院院学分制制实施办办法为进一步提提高人才才培养质质量,积积极推行行多规格格、多类类型、个个性化的的人才培培养模式式,根据据学校实实际情况况,特制制定本办办法。一、学制与与学期安安排1、学制标准学制为为四年的的,弹性性学制为为36年;标准学学制为五五年的,弹弹性学制制为47年。2、学期安安排一学年分为为两个学学期,每每学期220周,其其中教学学周数原原则上为为18周周,考试试周数为为2周。二、学分与与学分绩绩点计算算为衡量学生生掌握课课程内容容的程度度、全面面反映学学生学习习的质和和量,采采用学分分和学分分绩点来来区分学学生的学学业水平平。1、学分(1)理论论课程(含课内内实验)以每
3、116学时时计1个个学分。(2)体育育课以每每30学学时计11个学分分。(3)实践践性教学学环节独立开设实实验课以以每300学时计计1个学学分;集集中实践践教学环环节,如如实习、课课程设计计、毕业业设计等等,以每每1周计计1个学学分。(4)各课课程学分分数原则则上取00.5的的整数倍倍。2、学分绩绩点(1)课程程考核成成绩和绩绩点的对对应关系系如下:百分制90100808970796069低于60分绩 点4.05.03.03.92.02.91.01.90课程考核成成绩与绩绩点换算算公式如如下:课程绩点= 1.0+00.1(课程程考核成成绩-660);若课程程考核成成绩低于于60分分,则课课程绩
4、点点为0。(2)课程程学分绩绩点课程学分绩绩点为课课程绩点点乘以课课程学分分,其计计算公式式为:课程学分绩绩点=课课程绩点点课程学学分(3)平均均学分绩绩点平均学分绩绩点为课课程学分分绩点总总数除以以修读的的课程学学分总数数。其计计算公式式为:平均学分绩绩点=课程学学分绩点点/课程学学分=(课程程绩点课程学学分)/课程学学分三、课程设设置1、课程性性质分为必修课课程和选选修课程程两大类类。必修修课程是是每个学学生必须须修读并并取得学学分的课课程,选选修课程程是按专专业培养养方案要要求,允允许有选选择修读读的课程程。各专业应开开设足够够多的选选修课程程供学生生选修。原原则上必必修课程程学分不不应
5、高于于总学分分85,选修修课程学学分不应应低于总总学分115;各专业业培养计计划中开开出供学学生选修修的课程程学分数数应是要要求学分分数的两两倍以上上。2、课程类类别包括理论课课程和实实践教学学环节。理理论课程程分为通通识教育育基础课课程、大大类学科科基础与与专业基基础课程程、专业业与专业业方向课课程三类类;实践践教学环环节包括括独立开开设的实实验课程程和集中中实践教教学环节节。列入教学计计划的各各实践教教学环节节累计学学分,原原则上工工科类专专业一般般不应少少于总学学分的225%,其其他各类类专业一一般不应应少于总总学分的的20%。四、学分取取得1、取得学学分总数数学分数是学学生取得得毕业资
6、资格的主主要依据据。学生生在校期期间须修修满本专专业培养养计划规规定的必必修课、选选修课及及实践教教学环节节的学分分数,另另外需获获得全校校性公共共选修课课程8学学分,社社会实践践与课外外创新学学分5学学分。2、课程考考核学生所修读读的课程程,均需需进行考考核,成成绩合格格,才能能取得学学分;成成绩不合合格,不不能取得得学分。学生选定课课程,必必须参加加考核,不不参加考考核者,按按“旷考”论处,考考核成绩绩为0分分,不予予补考。凡凡未经选选课注册册擅自听听课者,不不能取得得学分。3、补考与与重修首次考核不不合格的的课程,学学生可以以采取直直接重修修、参加加补考或或补考不不合格后后重修等等方式取
7、取得该课课程学分分;考核核不合格格的选修修课程(需需完整修修读的专专业方向向模块课课程除外外),学学生可以以放弃该该课程学学分,改改选其他他课程。(1)理论论课程首首次考核核不合格格者,可可以补考考一次。补补考合格格者,可可以获得得该课程程学分;补考不不合格者者,若要要获得该该课程学学分,必必须重修修;(2)实验验、实习习、课程程设计、毕毕业设计计(论文文)等实实践教学学环节考考核不合合格者必必须重修修,不予予补考;(3)一门门课程可可以多次次重修,课课程成绩绩与绩点点以最高高一次记记载;(4)补考考成绩据据实记载载;补考考合格,课课程绩点点一律按按1.00计;(5)重修修课程的的成绩和和绩点
8、据据实记载载。4、免听与与免修(1)平均均学分绩绩点满33.0的的学生,认认为通过过自学可可以掌握握的课程程,或与与正常课课程上课课时间相相冲突的的重修课课程,学学生可申申请免听听。经辅导导员和专专业导师师审核,学学生所在在系(院院)分管管教学主主任(院院长)和和任课教教师批准准后,可可选择自自修,直直接参加加该课程程考核。原则上每学期限免1门。(2)平均均学分绩绩点满33.5的的学生,认为通过自学等途径确已掌握的课程,可申请免修,但每学期限免1门。系(院)对对申请免免修课程程学生进进行资格格审查,将将符合免免修条件件的学生生名单按按申请免免修课程程分类汇汇总后报报教务处处,并准准备好免免修课
9、程程考试试试卷,由由教务处处组织安安排免修修考试。免修考试成绩满75分者可获准免修,给予学分。成绩和学分绩点按考试成绩据实记载。(3)实验验、实习习、课程程设计、毕毕业设计计等实践践教学环环节及体体育课、思思想政治治理论课课不能免免听、免免修。五、选课1、学生选选课应在在专业导导师的指指导下,根根据专业业培养方方案按学学期进行行。选课课时要首首先保证证必修课课程的学学习,有有严格的的先修、后后续关系系的课程程,应先先选先修修课程,后后选后续续课程。2、选课的的程序按按相应选选课办法法执行。原原则上选选课人数数低于330人(其其中专业业方向课课低于115人)的的,不予予单独开开班。六、专业导导师
10、制实施专业导导师制。专专业导师师负责向向学生宣宣讲专业业培养方方案、有有关管理理规定等等,指导导学生安安排好适适合自己己的学习习计划。七、编班与与学籍管管理1、学生入入学后,按按专业、年年级编班班,形成成行政班班(自然然班);学生选选课后,按按选课学学生形成成教学班班。2、学生的的休学、复复学、转转学(专专业)、退退学等按按学籍管管理规定定办理。3、学生在在四年(五五年)内内未能修修满教学学计划规规定的学学分或尚尚有教学学环节未未完成者者,可以以申请延延长学习习期限。在在延长期期内,编编入低年年级相应应的行政政班。八、毕业与与学位1、学生修修满并取取得专业业培养方方案规定定的学分分,并达达到毕
11、业业要求,准准予毕业业,颁发发毕业证证书;符符合学士士学位授授予条件件的,授授予学士士学位。2、学生提提前修满满培养计计划规定定的学分分和全部部环节者者,可提提前一年年毕业。3、标准学学制为四四年的学学生在校校学习年年限最多多不超过过6年,标标准学制制为五年年的学生生在校学学习年限限最多不不超过77年。66年(五五年制77年)期期满,仍仍未达到到毕业要要求者,作作结业处处理,不不予返校校重修。九、辅修专专业学生在完成成主修专专业课程程学习的的同时,仍仍学有余余力,可可辅修学学校相关关系(院院)开设设的辅修修专业,修修满辅修修专业培培养计划划课程学学分者,发发给辅修修专业相相关证书书或证明明。十
12、、附则1、有关学学生选课课、学籍籍管理、学学位授予予、专业业辅修、导导师制、收收费等执执行学校校相关规规定。2、本方案案自20011级级本科专专业施行行,其他他因学籍籍变动等等原因,编编入20011级级各专业业班级的的学生,执执行学分分制相关关文件规规定。3、本办法法由教务务处负责责解释。安徽建筑工工业学院院大类招生专专业分流流实施办办法为适应社会会需求,激激发学生生学习的的主动性性、自觉觉性和创创造性,充充分体现现以人为为本、夯夯实基础础、强化化实践、突突出特色色、提高高教学质质量的指指导思想想,规范范大类招招生模式式下学生生专业分分流管理理,特制制定本办办法。第一章 组织机机构第一条 学学
13、校成立立大类招招生专业业分流管管理工作作领导组组,负责责组织领领导大类类招生专专业分流流工作。领领导组组组长由分分管教学学副校长长担任,成成员由纪纪委、教教务处、学学生处等等职能部部门负责责人和相相关系(院院)主任任(院长长)组成成。领导导小组下下设办公公室,办办公室设设在教务务处,负负责处理理大类招招生专业业分流工工作日常常事务。第二条 相相关系(院院)成立立大类招招生专业业分流管管理工作作领导小小组,组组长由系系(院)主主任(院院长)担担任,成成员由系系(院)其其他领导导、相关关教研室室(专业业系)负负责人组组成,负负责专业业分流具具体工作作的管理理与协调调。第二章 培养模模式第三条 大类
14、招招生专业业分流限限定在大大类招生生规定包包含的相相关专业业内,采采取“2+22”或“1.55+2.5”的培养养模式。“2+2”模式要求学生用两年(四个学期)的时间修完规定的基础平台课程后,于第五学期分流到相应专业继续学习;“1.5+2.5”模式要求学生用一年半(三个学期)的时间修完规定的基础平台课程后,于第四学期分流到相应专业继续学习。第三章 分流原原则第四条 社会需需要原则则。根据据社会对对人才需需求变化化,在大大类招生生专业范范围内让让学生选选择自己己的专业业,提高高学生社社会适应应性。第五条 尊重个个性发展展原则。在在一定条条件下,尊尊重学生生的志愿愿,允许许学生根根据个人人的兴趣趣特
15、长在在大类招招生范围围内选择择专业和和专业方方向。第六条 专业布布局合理理原则。从从地方经经济建设设和社会会发展需需要出发发,在尊尊重学生生志愿的的同时,考考虑专业业的布局局是否合合理,合合理调整整专业人人数。第七条 自主性性、鼓励励性、指指令性相相结合原原则。在在尊重学学生志愿愿的同时时,为避避免各专专业人数数严重失失衡,保保证各专专业均有有适量的的学生报报读,原原则上采采取鼓励励性政策策和指令令性措施施相结合合的分流流措施,引引导学生生报读相相关专业业。第四章 分流依依据第八条 学生的的志愿。在在可能的的情况下下尽量满满足学生生的个人人志愿。第九条 学生综综合表现现。包括括课程成成绩(学学
16、分绩点点)、奖奖惩情况况等。第十条 专业的的特殊要要求。某某些专业业和专业业方向对对相应课课程有特特别要求求的,相相关系(院院)应在在学生填填报分流流志愿前前提出并并公布,供供学生填填报志愿愿时参考考。第十一条 专业业教学资资源。专专业分流流的比例例应依据据现有教教学资源源,原则则上分流流专业学学生数不不低于一一个自然然班人数数(300人)。第五章 分流程程序第十二条 相关关系(院院)根据据本办法法,结合合各大类类招生专专业具体体情况制制定分流流实施细细则,报报学校领领导组审审批后,在在新生入入学时公公布。第十三条 相关关系(院院)根据据培养计计划,在在分流前前一学期期第七周周启动分分流程序序
17、。学生生根据分分流实施施细则,填填报分流流志愿。第十四条 相关关系(院院)依据据各大类类专业分分流实施施细则进进行专业业分流并并公示,在在第十一一周前向向学生公公布分流流结果,同同时报教教务处备备案。第十五条 在公公示期内内,学生生如有异异议,应应向学校校大类招招生专业业分流管管理工作作领导组组提交书书面材料料,由领领导组核核实、处处理。第十六条 学生生专业分分流结果果一经核核定,学学生应按按分流后后的专业业培养计计划进行行修读,不不得变更更。相关关部门及及系(院院)均按按分流专专业结果果完成后后续的教教学及管管理工作作。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办法适用用于20011级级及以后后实行大大类招
18、生生分流培培养相关关专业学学生。第十八条 本办办法自发发布之日日起施行行,由教教务处负负责解释释。安徽建筑工工业学院院专业辅辅修制实实施办法法第一章总总则第一条为为适应国国家经济济建设和和社会发发展对人人才的需需求,培培养基础础实、适适应快、能能力强、素素质高,富富有创新新精神与与实践能能力的高高级应用用型人才才,进一一步提升升学生的的适应能能力与竞竞争能力力,特制制定本办办法。第二条 辅修专专业是指指学有余余力的本本科学生生在攻读读主修专专业的同同时,根根据自己己的特长长、兴趣趣选择主主修专业业以外的的另一个个修读专专业。第三条辅辅修分为为辅修课课程、辅辅修专业业、第二二专业三三个层次次。第
19、二章 辅修专专业培养养方案设设置第四条辅辅修专业业培养方方案总学学分一般般应控制制在500学分以以内,培培养方案案由大类类学科基基础与专专业基础础课程、专专业与专专业方向向课程中中的主要要理论课课程以及及集中实实践教学学主要环环节组成成。第五条 辅修专专业培养养方案中中毕业设设计(论论文)、毕毕业实习习的学分分和教学学要求应应与主修修专业培培养方案案一致。第六条 辅修专专业培养养方案由由专业所所在系(院院)负责责制(修修)定,报报教务处处审核、经经分管校校长批准准后实施施。第三章学学分要求求第七条 学生根根据专业业辅修学学分修读读的完成成情况和和完成质质量,可可以获得得不同证证书:辅辅修课程程
20、证书,辅辅修专业业证书,第第二专业业毕业证证书。第八条 学生获获得辅修修专业培培养方案案中大类类学科基基础与专专业基础础课程、专专业与专专业方向向课程学学分的11/3及及以上者者,经申申请并报报学校审审定后,发给辅修课程证书。第九条 学生获获得辅修修专业培培养方案案中大类类学科基基础与专专业基础础课程、专专业与专专业方向向课程全全部学分分,但未未完成毕毕业实习习、毕业业设计(论论文)或或毕业实实习、毕毕业设计计(论文文)考核核不合格格,经申申请并报报学校审审定后,发发给辅修修专业证证书。第十条 学生获获得辅修修专业培培养方案案中全部部学分,且且毕业设设计(论论文)答答辩合格格,经申申请并报报学
21、校审审定后,可可获得第第二专业业毕业证证书。该该证书是是在主修修毕业证证书上,加加注“第二专专业:专业业, 成成绩合格格,准予予毕业”字样。学生未获得得主修专专业毕业业证书,不不予发给给第二专专业毕业业证书,只只能获得得辅修专专业证书书。第四章申申请条件件及程序序第十一条申请辅辅修专业业学习的的条件为为:(一)全日日制在校校本科二二年级学学生;(二)修满满第一学学年主修修专业全全部课程程学分,且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学有余力者。第十二条辅修专专业开设设前一学学期进行行辅修专专业报名名、审批批工作。教教务处审审核汇总总相关系系(院)申申请开设设辅修专专业情况况,在全全校公布布;学生生所在系
22、系(院)对对提出辅辅修专业业申请的的学生资资格进行行初审,辅辅修专业业所在系系(院)确确定最终终辅修学学生名单单后报教教务处审审批。第十三条辅修专专业学习习结束后后,由学学生所在在系(院院)对本本系(院院)参加加辅修专专业学习习,并有有资格获获得辅修修专业相相关证书书的申请请者进行行资格初初审(须须经教学学院长(教教学主任任)签字字),初初审通过过后将合合格学生生名单交交教务处处审批,由由教务处处公布各各专业参参加辅修修专业学学习获得得相关辅辅修证书书(或证证明)的的学生名名单,发发给相关关辅修专专业证书书(或证证明)。第五章教教学组织织与管理理第十四条辅修专专业可采采取单独独编班和和随班听听
23、课两种种形式组组织教学学。为避避免与主主修课程程冲突,单单独编班班上课的的辅修课课程一般般安排在在双休日日或小学学期进行行。第十五条辅修专专业所在在系(院院)在制制定本科科培养方方案时,应应同时列列出辅修修专业培培养方案案和具体体要求,并并负责相相应教学学环节的的实施与与管理。第十六条辅修专专业所在在系(院院)应于于开设前前一学期期第五周周前公布布辅修专专业拟开开设规模模。通过过资格审审查的学学生需在在第六至至第八周周到辅修修专业所所在系(院院)进行行报名,辅修专业所在系(院)对报名学生进行筛选和审查,确定辅修专业学生名单,并于第十一周报教务处审批后编班。第十七条辅修学学生应首首先保证证主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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