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一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
《省直一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省直一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省直一幼食品平安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了监督和保障我园认真履行幼儿园食品卫生平安 工作职责,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维护幼儿园正常的 教学秩序和平安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 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在幼儿园的食堂及食品卫生工作中,发现因失职行 为而造成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的;对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 疾患后,隐瞒不报的幼儿园及责任人,适用本方法。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失职行为,是指幼儿园及有关责任人在食 堂及食品卫生平安工作中,玩忽职守、疏于管理,有以下情形之 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有关制度
2、不健全的;(二)职能不明确的;(三)管理不到位的;(四)措施不得力的;(五)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的;(六)未认真执行或严重违反幼儿园食品卫生工作的法律、 法规等有关规定,对已经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未能及时采取有力 措施或隐瞒不报的。第四条 本方法所指行政责任追究,是指除违反法律、法 规、规章的相关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对负有管理责任 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第五条 行政责任追究的形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行政 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第六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 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幼儿园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 评,情节严重的,
3、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一)违反幼儿园的食品平安制度,造成食品平安事故的。(二)未建立幼儿园食堂及食品卫生平安工作主管园长负责 制,或未按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专门机构对幼儿园 食堂及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或未落实责任报告人和食品卫生管理 员的;(三)未建立食堂及食品卫生平安管理制度(包括食物中毒事 件报告制度,食物采购索证台帐制度,留样制度,消毒制度,定 期体检制度等),或虽已建立但未落实的;(四)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责任报告人未在2小时内向所在 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相关部门报告的;(五)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严格的预防 控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
4、件后,对卫生部门调查、处理不 予配合,或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处理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的,或未保存现场以及未经批准销毁留样食品的;(七)幼儿园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就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 销售的,或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而上岗的, 或患有影响幼儿健康的疾病仍在岗工作的;(A)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向未取得 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商家采购食品的;(九)对卫生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在要求时 间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要求的;(十)有其他与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渎 职行为的。第七条 水污染(不包括二次供水)导致的传染病爆发流行 的责任追究不适用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省直 食品安全 责任 追究 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