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化运管公司动态竞价采购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铁电化运管公司动态竞价采购管理办法(试行).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中铁电化运管公司动态竞价采购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规范中铁电化运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态竞 价采购行为,根据中铁电气化局动态竞价采购管理办 法(电物资(2021) 95号),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工程部)在 境内开展的物资、机械设备、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公务用 车、商旅服务、外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等产品和服务的动态竞 价采购,境外开展的上述产品和服务的动态竞价采购参照执行。第三条动态竞价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在鲁班平台上发布采 购需求,组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平台多轮次报价、竞价, 按照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那么确定成交供应
2、商的一种采购方式。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各类产品和服务的采购专项领导小组是动态竞价采购重大事项的协调、决策机构。第五条 公司各类产品和服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 施归口管理的产品和服务的动态竞价采购活动。第六条集团物资贸易是动态竞价采购的实施机 构,在采购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下,编制动态竞价采购文件、(四)竞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 竞价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竞价文件制作成 本费用、资格评审场地及办公费用的原那么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 的。第六章附那么第二十七条本方法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管理职责确认单发布公告、组织竞价等业务工作,承当集
3、团公司层面动态竞价采 购活动的实施工作。第七条集团物资贸易为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工程部)动态竞价采购提供平台服务和技术支持,并对各单位 (工程部)在平台发布的采购信息进行合法性审查。第三章实施方式和适用范围第八条 动态竞价采用公开方式实施。股份公司在鲁班平台 建立动态竞价采购交易频道,发布交易规那么,采购单位通过鲁班 平台发布竞价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价。交易规那么 明确交易程序、管理要求及供应商参与竞价的权利、义务、承诺 事项等,供应商接受交易规那么是参与竞价活动的前提条件。第九条动态竞价采购适用于标准化程度高、有一定采购批 量且市场竞争充分的产品或服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
4、采用 动态竞价采购方式:(一)未到达招标采购限额的产品或服务采购;(二)股份公司已实施供应商集中招募或框架协议采购并发 布入围供应商名录的;(三)建设单位或业主明确备选供应商名单且备选供应商 少于5家的;(四)股份公司采购指引清单列明可以动态竞价方式采购的;(五)招标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 能成立的;(六)招标采购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要的。除上述(一)、(二)、(四)项外,其他情形采购单位须说明 情况并履行审批程序。第四章工作程序与内容第十条 采购单位组织集团物资贸易在鲁班平台 编制动态竞价采购方案,经集团公司物资部审核后实施。采购方案应包括:(一)采购工程概况;(二)使用
5、动态竞价采购的依据、说明;(三)采购单位、组织单位;(四)供应商资格评审委员会(如有)产生方式;(五)公告发布、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六)包件划分、各包件估算金额;(七)其他需说明事项。第十一条 集团物资贸易根据审批后的采购方案在 鲁班平台编制、发布竞价公告,竞价公告应包括:(一)采购单位名称和地址;(二)采购工程的名称、技术规格、数量或服务工程描述;(三)履约时间和地点;(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五)获取竞价文件的方式、时间及竞价文件售价;(六)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如有,以下简称“资审文件”)方式和截止时间;(七)采购工程各包件竞价平台、时间、竞价方式;(八)联系人、联系方式。第十二条 集团
6、物资贸易根据审批后的采购方案编 制竞价文件,经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后出售。竞价文件一般包含以下内容:(一)竞价公告;(二)供应商竞价须知;(三)采购需求描述;(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五)竞价程序和评审方法;(六)合同主要条款;(七)其他。第十三条 采购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应调查采购产品或服务的 市场价格,以此确定竞价初始单价、初始总价和基准降价幅度, 纳入竞价文件进行评审。初始总价作为竞价的最高限价。竞价包件划分、各包件初始单价及总价要以市场调查报告作 为依据,由归口管理部门分析论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竞价采购文件中应描述清楚各包件初始单价及初始总价的 作用、供应商应遵循的报价规那么、成交
7、单价与初始单价之间的关 系。一般应作如下约定:成交单价二初始单价义成交总价/初始总价O第十第十采购单位按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出售竞价文件,竞价文件的出售期不得少于3日。自竞价文件开始出售之 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初始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原那么上不得少于5 日。第十五条 竞价开始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鲁班平台或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获取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价文 件的组成局部。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审文件编制的,应在资审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完成;缺乏2日的,应当重新确定提交 资审文件和竞价时间。澄清或修改不影响资审文件编
8、制的,应在竞价开始时间24 小时前完成,缺乏24小时的,应当重新确定竞价时间。第十六条 采购以下产品或服务时,应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 查:(一)构成工程实体和工业产品的物资设备;(二)对企业有重大质量平安影响的产品和服务;(三)其他单项采购估算金额到达招标条件的产品和服务。第十七条 对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采购工程,供应商应在动 态竞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资审文件上传至鲁班平台, 鲁班平台在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对采购单位开放。采购单位应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 表和采购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含)以上单数,评审委员会中 的采购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二,由采购单位在采购专家
9、库选取并形成记录。资格评审委员对收到的资审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供 应商资格条件的符合性。资格审查后应形成资格评审报告,报告 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采购工程名称;(二)竞价文件出售情况、澄清、修改情况;(三)资审文件递交情况;(四)评审委员会组成;(五)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名单;(六)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理由;(七)监督情况;(A)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采购单位通过鲁班平台向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发出资格 审查通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发出资格审查 结果告知书,并说明未通过审查的理由及提出异议的时间、方 式。采购单位异议受理部门应对收到的异议进行核实、处理。采购单位
10、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进行保密。不在本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的,经采购管理部门确认后可纳入采购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第十八条 集团物资贸易安排专人作为竞价主持人 做好电商平台竞价系统测试、竞价组织等工作。在竞价过程中, 主持人不得透露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信息,也不得对可能影响供应 商报价的竞价文件、竞价规那么等进行任何补充、修改和解释。竞价分为首轮竞价和延时竞价两阶段进行,供应商以匿名代 码的方式参与报价。首轮竞价:在规定的时限内,供应商报出首轮报价,高于采 购单位设置的初始总价的报价不予接受。延时竞价:供应商以首轮报价为基准,以基准降价幅度的整 数倍数进行逆向报价,每个供
11、应商均可多轮次报价,系统进行实 时数据更新和时间延展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最新报价,竞价 系统自动关闭,竞价终止。竞价结束后,按以下公式计算成交单价:成交单价二初始单价X成交总价/初始总价。第十九条竞价终止后,鲁班平台向采购单位开放竞价结果, 归口管理部门据此编写竞价采购报告。采购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 内容:(一)采购单位、采购工程、包件划分等;(二)竞价公告发布的媒体名称、时间;(三)竞价规那么、成交方法;(四)资格审查情况;(五)竞价结果及评价;(六)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动态竞价采购推荐成交候选人应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 荐1至3名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按报价提交
12、时间的先后顺 序排序。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不被推荐,应说明理由。采购单位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采购报告,50万元(含) 以下的采购工程由归口管理部门确定成交供应商,50万元(不 含)以上的采购工程报分管领导审核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 应确定排序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序靠前的候选人放弃 成交资格时,采购单位可依序选择靠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也可重新组织竞价。成交供应商确实定应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 日内完成。对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3家及以内的,归口管理部门应评估 竞争的充分性,决定是否接受竞价结果,并将评估意见在采购报 告中进行签注。如不接受竞价结果,可修改竞价文件继续竞价或 以其他方式采
13、购。第二十条采购单位应在确定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鲁 班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 告知书。第二H一条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确认的成交价格签订采购合同。第二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当发布竞价 工程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终止竞价活动。(一)因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采购工程已不适用竞价采购的;(二)购买竞价采购文件供应商缺乏2家的。竞价终止后,采购单位可重新竞价或选择其他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对交易过程、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采购单位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给予答复,做出答复前,应暂停采购活动。第二十四条鲁班平台建立动态竞价采购交易数据电子档案,实现采购全过程可追溯。第五章竞价保证金及费用管理第二十五条 竞价采购应收取竞价保证金。鲁班公司建立供 应商竞价保证金制度,经股份公司采购管理中心批准后实施。对 供应商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采购单位可在竞价结束后30个工 作日内向鲁班公司说明情况,通过鲁班公司收缴供应商竞价保证 金,收缴比例不高于初始总价的千分之五,且不高于10万元。(一)有确凿证据说明供应商在资审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二)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实施单位签订合同的;(三)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