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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餐餐饮业股股份有限限公司(以下简简称本公公司)所所属员工工的管理理,除法法令另有有规定外外,悉依依本规则则办理。 总公司司员工的的管理,比比照办理理。 第第二条 本规则则所称员员工,以以在本公公司核定定之员工工编制名名额内雇雇用的无无定期工工作契约约职员为为限,其其区别标标准如下下: (一)职职员:从从事管理理工作的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初中毕业业以上程程度,并并有下列列技术工工作三年年以上工工作经验验,经技技工转类类考试及及格或甄甄选提升升的工人人: 11. 有有关生产产各项设设备的操操作,运运转、制制造及装装修等工工作。 2. 原物料料或产品
2、品的制造造、检验验、加工工、整理理及包装装等工作作。 33. 其其他与生生产有关关的专业业性工作作。 (三)管管理工:具备高高中毕业业以上程程度,并并有本业业二年以以上的工工作经验验方可胜胜任的事事务工作作,或其其他程度度相当的的非技术术性工作作经管理理工考试试及格或或甄选提提升的工工人。 (四)服务生生:从事事迎宾、托托盘、擦擦抹等对对客人直直接服务务的员工工。 (五)普普通工:担任搬搬运,事事务或简简易事务务等无需需特殊技技能或知知识的工工人。 第三条条 工人人编制名名额依据据实际需需要拟订订,呈报报本公司司核定。 第四条条 为配配合工作作及人事事调度的的需要,遇遇有临时时性、短短期性、季
3、季节性或或特定性性工作时时,得依依实际需需要雇用用定期契契约工人人(以下下简称定定期工)。其雇雇用及管管理办法法另定之之。 第二章 雇用及及解雇 第五条 雇雇用员工工应由所所属主管管单位填填具员工工采用申申请书,送送由主管管单位签签请负责责人核定定。 第第六条 雇用员员工以考考试方式式录用为为原则。 第七条条 雇用用员工应应先行试试用,但但试用期期间不得得超过440日,在在试用期期间内,由由所属主主管单位位负责考考核,期期满后依依据试用用成绩,签签请正式式雇用或或解雇。 第八条条 雇用用工人,得得就在岗岗位工作作三个月月以上工工作成绩绩优良的的定期工工中选用用。前项项选用的的员工,得得不经考考
4、试及试试用。 第九条条 雇用用工人,以以身家清清白、身身体健壮壮、年满满18岁岁以上335岁以以下,并并具有初初中毕业业或以上上学历者者为合格格,但雇雇用特殊殊性技能能的工人人不在此此限。 第十条条 不得得录用有有下列情情事之一一者为员员工: 1. 曾受刑刑事处分分或宣告告禁治产产者。 2. 患有传传染病或或痼疾者者。 33. 曾曾服务于于本公司司及所属属单位因因案开革革者。 第十一一条 经经雇用的的工人应应亲至劳劳务主管管单位报报到,并并填缴下下列书表表,由雇雇用单位位存查或或核验发发还。 a) 公立医医院出具具的肺部部透视健健康证明明,及医医务室健健康诊断断书各一一份。 b) 员工调调查表
5、二二份。 c) 学历证证明文件件及公民民身份证证。 dd) 保保证书一一份。 1. 联保切切结及个个人基本本资料各各一份。 2. 2寸半半身照片片七张。 劳务主主管单位位对于新新雇员工工应行填填缴的前前项各种种书表须须严加审审核,其其不合规规定者应应拒绝其其到工。 第十二二条 解解雇员工工,除依依法发给给预告期期间工资资外,并并依下列列规定加加发资遣遣费:工工作每满满一年者者给一个个月工资资。工人人有下列列情形之之一者,得得不适用用前项规规定,即即时解雇雇: 11. 有有犯罪行行为经判判处有期期徒刑以以上刑确确定而未未谕知缓缓刑或未未准易科科罚金者者。 22. 无无故连续续旷工至至三日以以上,
6、或或一个月月内无故故旷工积积满六日日者。 3. 一年内内受记大大过处分分达三次次经主管管官署核核准者。 4. 保证人人退保或或通知调调换保人人后,经经二个月月仍不能能觅人继继续为之之保证者者。 55. 犯犯有过失失情节重重大经会会议通过过者。 第十三三条 员员工辞雇雇或解雇雇时,应应将经管管及借用用公物交交还有关关单位,并并向劳务务主管单单位办理理离工手手续,否否则以移移交不清清论。 第十四四条 各各业务主主管单位位将人事事变动或或工作种种类变更更,均应应送交劳劳务主管管单位统统一登记记及通知知有关单单位。 第十五五条 各各单位应应按月造造具员工工动态月月报表二二份呈报报本公司司核备。 第三章
7、 保证 第十六条 员工的的保证人人以在工工作所在在地或附附近地区区有固定定住所、或或服务机机关便于于查对,并并具有下下列条件件之一者者为限。 (一)经当地地政府登登记并给给有营业业执照工工厂或商商号。 (二)现任公公教人员员或有正正当职业业之人士士二人。 经办出出纳、原原物料保保管及收收发的工工人,以以按前项项第一款款的规定定取具保保证人为为原则,由由劳务主主管单位位签请主主管核定定。 第第十七条条 被保保证人不不得以其其直系血血亲配偶偶或兄弟弟姊叔侄侄及股份份公司为为保证人人。 第第十八条条 员工工如有盗盗窃财物物、亏欠欠款项、或或其他不不法行为为致公司司蒙受损损失者,保保证人应应负完全全连
8、带赔赔偿责任任。保证证书格式式另定。 第十九九条 凡凡对经管管出纳、原原物料保保管及收收发的员员工,应应每半年年办理对对保一次次,其他他工人每每一年办办理对保保一次,必必要时得得随时对对保。 第二十十条 保保证人职职业、住住址或服服务所在在地有变变更时,被被保证人人应即报报告主管管单位,如如保证人人死亡或或保证人人的工厂厂商号改改组或有有其他情情事时,被被保证人人应即自自动按规规定另行行更换保保证。 有以上上情节的的保证人人,被保保证人不不予呈报报,事后后被察知知者,得得视情节节轻重予予以议处处。 第第二十一一条 员员工因故故须更换换保证人人者,应应声明理理由并另另行觅妥妥新保证证人填具具保证
9、书书经缴呈呈核准后后方予发发还原保保证书。 第二十十二条 各单位位对保证证人认为为有不当当时,应应即通知知被保证证人更换换保证。 第二十十三条 被保证证人自离离工日起起六个月月内经查查明已无无未了事事项时,其其保证书书得予注注销。 第四章 工作时时间及加加工 第二十四条条 每日日工作时时间均以以八小时时为原则则,昼夜夜轮班工工作者,其其班次每每星期更更换一次次,工作作起止时时间轮流流办法,由由各单位位视工作作需要另另定并公公布。 第二十十五条 员工不不按时到到工或退退工者,按按下列规规定处理理: (一)上上班时间间三分钟钟后至十十五分钟钟以内始始行到班班者为迟迟到,超超过十五五分钟后后到工者者
10、,除请请假或公公出者外外,均以以旷工半半日论,但但因偶发发事件呈呈请准予予补假者者不在此此限。 (二)下班时时间前十十五分钟钟以内擅擅自离工工者为早早退,超超出十五五分钟以以前离工工者,以以旷工半半日论。 (三)、迟迟到或早早退积计计达三次次者按旷旷工半日日论。 第二十十六条 各主管管单位,对对于所属属员工出出勤、请请假务须须严密考考核,并并随时与与劳务或或警卫主主管单位位联系。 第二十十七条 工人除除奉令加加工或有有正当理理由经核核准者外外,夜间间未到工工作时间间不得擅擅自进入入工作场场所,下下工后不不得任意意滞留。 第二十十八条 员工因因工作需需要必须须延长工工作时间间者,得得由所属属业务
11、主主管经工工会或劳劳工同意意酌令加加工,但但每日加加工时间间不得超超过二小小时,每每月加工工总时间间最多不不得超过过46小小时。 第二十十九条 如遇临临时紧要要事故,得得由工作作场地职职员或领领班先令令员工加加工,事事后呈报报所属主主管备查查。 第第三十条条 员工工加工遇遇有特殊殊事故无无法进行行时,应应即报由由工作场场地职员员或领班班缩短加加工时间间,不得得故意稽稽延。 第三十十一条 员工加加工由工工作场地地之值班班职员或或领班负负责监督督进行。工工作完毕毕后,由由监督人人员于加加班命令令单证明明工作时时间后,加加班员工工应于下下工时交交由稽查查人员,加加注出公公司时间间,转送送劳务主主管单
12、位位查核登登记。 第三十十二条 例假日日、纪念念日及政政府临时时规定之之假日因因工作需需要必须须员工出出勤加工工时,得得商经产产业工会会同意后后由所属属主管通通知员工工照常工工作,并并填具假假日出勤勤员工名名单送劳劳务主管管单位登登记。 第三十十三条 员工加加工时间间至400小时时时,劳务务主管单单位应即即通知其其所属单单位调节节控制。 第五章 差 假假 第三十四条条 员工工出差,由由所属主主管单位位填具员员工出差差签派单单,呈经经主管核核准后,交交劳务主主管单位位登记。工工人因故故延长出出差时间间时,得得于原签签派单位位注理由由呈请补补准。 第三十十五条 员工于于星期例例假日、国国定纪念念日
13、及政政府临时时规定之之假日,均均予给假假休息,工工资照给给。 第第三十六六条 员员工请假假依下列列规定处处理之: (一一)因有有重要事事故必须须亲自处处理者得得请事假假,每年年最多不不得超过过14日日,假期期内不给给工资。 (二)因疾病病必须治治疗者得得检具公公立医院院或医务务室或指指定的医医院证明明请给病病假,每每年不得得超过330日,假假期内除除予医疗疗外并给给予半数数工资,住住院者,不不得超过过一年。 超过规规定病假假20日日数不再再给予病病假津贴贴。 (三)因因结婚者者得请给给婚假八八日,假假期内工工资照给给。 (四)承承重孙的的祖父母母、及父父母、翁翁姑、配配偶死亡亡者,得得请给丧丧
14、假8日日,子女女得丧假假 6日日。假期期内工资资照给。 (五)女性员员工分娩娩者得给给娩假88星期,流流产并经经公产医医院或医医务室证证明怀孕孕三个月月以上者者给假四四星期,其其不足三三个月者者每少一一月递减减休假一一星期。上上列假期期内工资资照给但但到工不不足六个个月者,工工资减半半发给。 (六)全月不不请假者者,给予予相当一一日工资资的奖工工一日。 第三十十七条 员工请请假均应应填具请请假单,呈呈经所属属业务主主管核准准后方得得离工,否否则以旷旷工论,业业务主管管应将员员工请假假单即日日送交劳劳务主管管单位办办理。 第三十十八条 请假逾逾限或确确因临时时紧急事事故未及及请假不不到工而而于事
15、后后补假者者,均应应提出确确实证明明,签请请主管核核准。 第三十十九条 因公伤伤病经公公立医院院或劳保保指定医医院或各各医务室室证明必必须休养养者,得得呈请主主管给予予公伤假假。 前前项休假假期间前前三日照照给工资资,第四四日起给给30%抚恤津津贴,休休假治疗疗超过六六个月者者,超过过期间给给50%抚恤津津贴。 第四十十条 员员工有下下列各款款情形之之一者给给予公假假,但应应于事前前呈经主主管核准准: (一)参参加政府府举行的的考试或或训练。 (二)参加兵兵役体格格检查身身家调查查、或后后备军人人教育、动动员演习习、点名名等召集集。 (三)担担任村里里邻长民民意代表表的员工工参加地地方自治治或
16、政府府机关召召开的会会议或训训练。 (四)产业工工会理干干事办理理会务或或参加依依法召开开的会议议。 (五)参参加政府府或地方方自治机机关或民民防机构构的活动动。 (六)应应召入营营服役常常备兵报报到前二二日。 前项第第一至第第五款给给假期间间应由主主管视实实际需要要酌定。 第四十十一条 请假未未满半小小时以半半小时计计,累积积八小时时为一日日。 第第四十二二条 请请假期内内所遗工工作由直直接主管管指定代代理人,以以不另派派加工为为原则,工工人离工工前应将将经管工工作及有有关资料料、工具具、钥匙匙等交由由直接主主管指定定人代理理。 第第四十三三条 因因私事必必须外出出经业务务主管核核准给有有出
17、公司司许可证证者,在在十分钟钟以内不不予记录录。其因因病至医医务室求求诊经医医师证明明呈请主主管核准准者,不不在此限限。 第第四十四四条 因因病逾限限呈请特特准给假假或停薪薪留职期期间,除除房租津津贴外工工资一律律不发,但但逾限一一年后尚尚未痊愈愈无法复复工者,得得依第十十二条规规定核给给资遣费费予以解解雇。 第四十十五条 年中到到工的员员工,其其事病假假依第三三十六条条规定比比例核给给。 第第四十六六条 员员工请假假期内不不得在外外工作,违违者从重重议处。 第四十十七条 员工继继续工作作满一定定期间者者依下列列规定给给予特别别休假: 1年年以上未未满三年年者7日日。 33年以上上未满五五年者
18、110日。 5年以以上未满满十年者者14日日。 110年以以上者每每年加给给1日,其其总数不不得超过过30日日。 第第四十八八条 员员工特别别休假,由由业务主主管拟订订交由劳劳务主管管商同所所属产业业工会排排定。 前项特特别休假假,如员员工不愿愿休假或或因工作作需要不不能予以以休假,或或予以休休假后因因生产需需要中途途通知销销假者,应应加给该该未休假假期内的的工资。 第四十十九条 员工特特别休假假时效应应继续累累计,凡凡排定特特别休假假日程内内,包括括星期日日及政府府规定的的纪念日日均不补补假。 第五十十条 享享有寒暑暑假的子子弟学校校及幼儿儿园的员员工不予予特别休休假。 第六章 工 资资 第
19、五十二条条 员工工工资均均按日给给制支给给,工资资等给标标准依国国家规定定办理。 第五十十三条 新进员员工工资资,由所所属主管管单位按按教育、经经验、智智识、责责任、技技能、体体能、环环境、危危害、及及所担任任的工作作拟订,送送由劳务务主管单单位签请请主管核核定。 前项工工资不得得高于同同一单位位具有相相当资格格条件的的原有员员工的现现支工资资。 第第五十四四条 员员工工作作未满一一日应按按实际工工作时间间比例计计算工资资。 第第五十五五条 员员工加工工,得按按每小时时计给工工资。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六条条 员工工有下列列情形之之一者应应予嘉奖奖: (一)全全年请假假(包括括与公司司无直接接
20、关系的的公假)积计未未超过三三日而工工作勤奋奋者。 (二)工作勤勤慎、效效率优良良而有具具体事实实者。 (三)调解较较大纠纷纷因而宁宁人息事事,或劝劝同仁守守法堪为为表率者者。 第第五十七七条 员员工有下下列情事事之一者者,应予予计功: (一一)全年年从未迟迟到、早早退、及及请假而而工作勤勤奋者。 (二)技术精精进对本本位工作作有良好好贡献者者。 (三)爱爱护公物物,卓有有成绩者者。 (四)尽尽忠职守守、工作作努力、有有事实举举证者。 (五)遇有重重大灾害害,救护护出力者者。 (六)检检举员工工舞弊盗盗窃,减减少或防防止公司司损失,其其价值相相当平均均日给工工资1000倍以以下者。 第五十十八
21、条 员工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一者应予予记大功功: (一)消消灭临时时的重大大灾害,减减少公司司损失者者。 (二)防防杜未发发生的重重大灾害害,减免免公司损损失者。 (三)爱护公公物,显显著效果果者。 (四)对于增增产及技技术的改改进有重重大贡献献者。 (五)检举员员工舞弊弊盗窃,因因而减少少重大损损失,其其价值超超过平均均日给工工资1000倍以以上者。 第五十十九条 员工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一从优晋晋级,优优先转类类并报本本公司叙叙奖: (一)记大功功积计三三次者。 (二)合于第第五十八八条各项项情形之之一并经经会议评评议,认认为特具具功劳者者。 第第六十条条 员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一者应予予申诫:
22、 (一一)在公公司内口口角、叫叫嚣、吵吵闹不听听制止者者。 (二)因因过失损损坏公物物,情节节轻微其其价值在在平均日日给工资资50倍倍以下者者。 (三)在在工作时时间内偷偷闲、瞌瞌睡、精精神萎靡靡者。 (四)在工作作时间内内擅离职职守,或或集众谈谈天、嘻嘻笑者。 第六十十一条 员工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一者应予予记过: (一一)在公公司内斗斗殴者。 (二)因过失失致损坏坏公物,其其价值超超过平均均日给工工资500倍以上上者。 (三)故意拖拖延工作作时间者者。 (四)工工作疏忽忽贻误工工作者,致致公司遭遭受损失失者。 (五)不爱惜惜公物,浪浪费原物物料者。 (六)工作作时间内内睡觉者者。 (七)在在
23、指定吸吸烟处以以外之处处所吸烟烟者。 (八)不注重重环境卫卫生随地地便溺者者。 第第六十二二条 员员工有下下列情形形之一者者,应予予记大过过: (一)在在公司内内殴人、赌赌博、或或饮酒者者。 (二)不不服从指指挥情节节重大者者。 (三)发发现机件件损坏,既既不修理理又不报报告者。 (四)侮辱主主管负责责职员或或领班者者。 (五)疏疏忽职务务致损坏坏公物,或或伤害他他人身体体者。 (六)破坏团团体名誉誉或散布布谣言,影影响工作作秩序者者。 (七)利利用职务务之便利利私用公公司材料料,制造造或修理理私人物物件者。 (八)捏名诬诬控同事事者。 (九)疏于检检查或管管理不善善,致公公物失窃窃者。 第六
24、十十三条 员工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一者,经经会议推推派代表表调查属属实者应应予开革革: (一)借借端聚众众罢工、怠怠工煽动动工潮者者。 (二)故故意损坏坏公物经经查明属属实者。 (三)工作疏疏忽贻误误要务,致致使公司司蒙受重重大损失失者。 (四)违抗命命令情节节重大者者。 (五)窃窃取公物物者。 (六)见灾不不救,酿酿成大祸祸者。 (七)有舞弊弊情形经经查明属属实者。 (八)在公司司内殴人人成伤,情情节重大大者。 (九)威胁主主管及负负责职员员或领班班者。 第六十十四条 未经列列举而与与第五十十六条至至第六十十三条各各条情节节相当者者,比照照予以奖奖励或惩惩罚,但但比照第第六十三三条规定定应予开
25、开革者,应应提经会会议通过过。 第第六十五五条 员员工奖惩惩应由业业务主管管或警卫卫主管单单位签拟拟意见,送送经劳务务主管单单位呈请请主管核核定。 第六十十六条 员工犯犯有过失失情节重重大者,在在未确定定惩罚前前得先行行予以停停职。 第六十十七条 检举舞舞弊及盗盗窃案件件,得向向公司安安全组长长为之。并并负责为为检举人人保守秘秘密。 第六十十八条 员工功功过的积积计,均均以同一一年度者者为限,在在同一年年度内功功过相当当者,得得互相抵抵消。 第八章 考 绩绩 第六十九条条 员工工考绩应应于每年年年终举举行一次次,其在在当年六六月底以以前到工工者均得得参加。 第七十十条 年年终考绩绩应由所所属主
26、管管单位按按员工工工作、品品行、学学识三项项秉公考考评,送送经劳务务主管单单位呈请请主管核核定。考考评项目目内以工工作600分、品品行255分、学学识155分、合合计1000分为为满分。 第七十十一条 员工年年终考绩绩等第、分分数,规规定如下下: (一)特特等:990分以以上者。 (二)甲等:80分分以上未未满900分者。 (三)乙等:70分分以上未未满800分者。 (四)丙等等:600分以上上未满770分者者。 (五)丁丁等:550分以以上未满满60分分者。 (六)戊等:未满550分者者。 前前项列特特等人数数不得超超过参加加考绩总总人数22%,列列甲等以以上人数数不得超超过参加加考绩总总人
27、数330%。 第七十十二条 员工在在考绩年年度内,从从未请假假、迟到到、早退退者,增增加其考考绩总分分数五分分;请假假在三日日内者增增加其总总分数二二分;全全年请假假积计超超过155日未满满30日日者,减减总分数数二分;30日日以上未未满600日者,减减总分数数五分;60日日以上者者考绩列列特等时时,得晋晋一级,列列其余等等级者均均不得晋晋级。 第七十十三条 员工在在考绩年年度内旷旷工半日日以上者者,每满满半日减减考绩总总分数二二分。超超过二日日者不得得晋级。 第七十十四条 员工在在考绩年年度内曾曾受奖惩惩者,依依下列规规定加减减其考绩绩总分数数,但依依第七十十二条、第第七十三三条规定定按其功
28、功过事实实加减分分数者,不不在此限限: (一)记记大功一一次加115分,记记大过一一次减115分。 (二)记功一一次加55分,记记过一次次减5分分。 (三)嘉嘉奖一次次加2分分,申诫诫一次减减2分。 第七十十五条 员工在在考绩年年度内曾曾受惩诫诫处分而而经奖励励抵消后后,仍留留存记过过一次以以上的处处分者,不不得晋级级。 第第七十六六条 员员工年终终考绩奖奖惩标准准规定如如下,但但依第七七十二条条、第七七十三条条及第七七十五条条规定应应予限制制奖励者者,从其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级,晋级级跨及上上一等者者照升等等级,但但原支一一等工资资的员工工,晋级级跨及年年功级者者,晋至至一等一一级,
29、晋晋支年功功级者,以以晋一级级为限,其其未晋足足之一级级数或已已支最高高年功级级而无级级可晋者者,其应应晋级数数,均予予改发相相当该晋晋级数全全年收入入之一次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级,晋级级跨及上上一等者者,照计计等级,但但原支一一等工资资的员工工,晋级级跨及年年功级者者,晋至至一等一一级,晋晋支年功功级者以以晋一级级为限,其其未晋足足的级数数或已支支最高年年功级而而无级可可晋者,其其应晋级级数,均均予改发发相当该该晋级数数全年收收入之一一次奖金金。 (三)乙乙等:晋晋一级,但但已支最最高年功功级者,改改发相当当晋一级级全年收收入之一一次奖金金。 (四)丙丙等:仍仍支原级级。 (五)丁丁
30、等:降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级或提工工厂会议议通过予予以开革革。 第第七十七七条 员员工考绩绩列甲等等以上,其其晋级后后已达最最高年功功级,或或现任领领班职务务,已达达一等一一级工资资者,遇遇高一类类有缺得得举办转转类考试试,就考考试成绩绩70分分上者,按按成绩依依序录取取转类至至额满为为止。 第七十十八条 前条所所列员工工至当年年年终考考绩连续续三年成成绩列特特等者,得得免参加加转类考考试,并并优先予予以转类类。 第第七十九九条 员员工经转转类后,依依照原支支工资改改叙转升升工类的的等级。 第八十十条 员员工年终终考绩分分数,转转类考试试成绩分分数,或或免除参参加转类类的考试试之资格格
31、条件相相等,而而编制工工级不敷敷分配时时,以年年资较深深者为优优先。 第八十十一条 转类考考试于每每年年终终考绩完完毕后,视视实际需需要举办办。 第第八十二二条 举举办员工工转类考考试由主主管指定定五至七七人为委委员,组组织员工工转类 考选委委员会,负负责办理理。 第第八十三三条 举举办员工工转类考考试,应应将考试试日期、参参加考试试员工姓姓名、考考试科目目及有关关规定事事项于考考试十日日前公告告。 第第八十四四条 员员工参加加转类考考试的顺顺序另订订。 第八十五条条 员工工转类考考试科目目如下: (一一)一般般学科330分:分为11.国文文。2.数学。33.常识识(各占占10分分)。 (二)
32、本业智智能700分。 前项考考试程度度,职员员按高中中毕业,其其余按毕毕业程度度为准,但但遇有特特殊情形形时得酌酌情提高高或降低低。 第第八十六六条 转转类考试试试题,由由员工转转类考试试委员会会确定。 第八十十七条 转类考考试成绩绩,由员员工转类类考选委委员会评评定呈经经主管核核定后公公布。 第八十十八条 员工应应征入伍伍,全年年未在公公司工作作者,其其年终考考绩俟退退伍返公公司复职职后补行行办理。 第八十十九条 员工年年终考绩绩与转类类考试成成绩以及及其奖惩惩情形,最最迟应于于次年33月155日前呈呈报本公公司核备备,并于于当(次次)年11月1日日起生效效。 第九章 福利及及卫生 第九十条
33、 为增进进员工技技能及知知识水准准,得视视实际需需要,在在不妨碍碍工作原原则下,举举办各种种讲习及及教育,员员工无故故不得拒拒绝参加加。 第第九十一一条 为为增进员员工福利利及提倡倡员工正正当娱乐乐,公司司得由职职工福利利委员会会举办各各项福利利设施及及康乐活活动。 第九十十二条 本公司司应随时时注意工工作环境境安全与与卫生设设施,以以维护员员工健康康。 第第九十三三条 为为增进员员工健康康,公司司应设医医务室为为员工治治疗疾病病。 第第九十四四条 员员工患传传染病者者,应予予停止工工作,依依照规定定给假治治疗,经经医师证证明确已已痊愈后后方准复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退休及保保险 第九十五条条 员工工伤亡恤恤助,依依劳动法法的规定定办理。 第九十十六条 员工退退休,依依劳动法法的规定定办理。 第九十十七条 员工保保险,依依劳工保保险条例例及有关关法令规规定办理理。 第十一章章 附则则 第九九十八条条 为适适应实际际需要各各部门得得另订单单行补充充办法,呈呈报本公公司及主主管机构构核准后后施行。 第九十十九条 本规则则自呈奉奉核准后后施行,修修改时亦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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