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147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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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强全省建设设工程质质量安全全监管,促促进施工工、监理理单位及其其项目责责任人认真履行行职责,防防止工程程事故发发生,根根据建建设工程程安全生生产管理理条例、建建设工程程质量管管理条例例、福福建省建建设工程程质量管管理条例例和福福建省建建设工程程安全生产产管理办办法等等法律法法规规章章,结合合我省实实际,制制定本办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法所称责责任人,是是指施工工项目负负责人(以下简称建造师)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本办法所称称动态管管理,是是指对责任人人在质量安安全管理理过程中中的违规行行为, 采取记记分、行行政处理
2、理和行政处处罚相结结合的方方式进行行监管。动态管理由由颁发项目目施工许许可证的的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或或其委托托的工程程质量安安全监督督机构(以以下统称称项目监监管部门门)负责责实施。第三条 在本省省行政区区域内从从事新建建、扩建建、改建建工程项项目施工工、监理理活动及及实施对对质量安安全监督督管理,应应当遵守守本办法法。发生工程质质量安全全事故的项项目按有有关法律律法规处处理,本本办法不不做规定定。第二章 记分值值设定 第四条条 建设设工程施施工过程程有下列行行为的,给相关责任人记分如下:(一)在重重要分部部分项工工程施工工阶段,经随机抽查发现责任人无故不在施工现场的,每次给责任人记5分。责
3、任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的,责令其限期到岗,给责任人记20分。(二)施工工、监理理单位及及其项目目管理机机构应按附件2第二点规定进进行定期期自查自自纠,存在附件件2第四点规定情情形之一一的,每每次给责责任人记记5分。(三)地基基与基础础和主体体结构工工程施工工过程,建造师师未能有效效组织施施工并做做好相关关记录的的,每次次给建造师师记5分分;总监未未能有效效组织旁旁站、巡巡视和平平行检验验并做好好相关记记录的,每次给总监记5分。(四)危险险性较大大的分部部分项工工程施工工过程,建造师师未到现现场组织织施工并并做好相相关记录录的,每每次给建造师师记100分;总监未未组织旁旁站、巡巡视检查查并做好好相
4、关记记录的,每每次给总总监记110分。(五)超过过一定规规模危险险性较大大的分部部分项工工程施工工过程,建造师师未到现现场组织织施工并并做好相相关记录录的,每每次给建建造师记记20分分;总监未未组织旁旁站、巡巡视检查查并做好好相关记记录的,每每次给总总监记220分。本条第(三三)项每每检验批批记一次;第(四四)、(五五)项每每个分部部分项工工程记一次。第五条 建设工工程重要要分部分分项工程程验收有下列行行为的,给相关责任人记分如下:(一)涉及及结构安安全的分分部或子子分部工工程验收收时,建建造师未未到场参参加或未未按规定定签字的的,每次次给建造师师记5分;总监未未到场组组织或未未按规定定签字的
5、的,每次次给总监记记5分。(二)危险险性较大大的分部部分项工工程验收收时,建建造师未未到场参参加或未未按规定定签字的的,每次次给建造师师记5分分;监理单单位必须须参加验验收的分分部分项项工程,总监未未参加或或未安排排专业监监理工程程师参加加验收以及及未按规定定签字的的,每次次给总监监记5分分。(三)超过过一定规规模危险险性较大大的分部部分项工工程,建造师师未到场场参加或或未按规规定签字字的,每每次给建造师师记100分;监理单单位必须须参加验验收的分分部分项项工程,总监未未参加或或未安排排专业监监理工程程师参加加验收以及及未按规定定签字的的,每次次给总监记记10分。本条第(一一)项每每个分部或或
6、子分部部工程的的验收记记一次;第(二二)、(三三)项每每个分部部、分项工程程或每检验批批的验收收记一次;分部或或子分部部工程的的中间验验收也按按每个分部部工程验验收记一一次。第六条 建设工程程实体有有下列情情形的,项目监管部门应责令其改正,给相关责任人记分如下:(一)安全全设施、措措施存在在较大安安全隐患患,责令停停止使用用整改,给建造师师记5分分;逾期期未整改改的,加加记5分分。监理理单位未未及时发发现或已已发现但但未采取取有效措措施制止止违规使使用、督督促整改改的,给给总监记记5分;施工单单位逾期期未整改改,监理理单位未未向项目目监管部部门报告告又未采采取措施施督促落落实的,给总监加记记5
7、分。(二)工程程实体质质量存在在结构安安全隐患患或存在在可能导导致群死死群伤的的施工安安全隐患患,楼层层、施工工段或操操作面必必须局部部停工方方能落实实整改的的 ,责令令局部停停工整改改,给建造师师记100分;逾逾期未整整改的,加记10分。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或已发现但未采取局部停工措施制止违规施工、督促整改的,给总监记10分;施工单位逾期未整改,监理单位未向项目监管部门报告又未采取措施督促落实的,给总监加记10分。(三)工程程实体质质量存在在严重结结构安全全隐患或或多个分分部分项项工程存存在可能能导致群群死群伤伤的安全全隐患,必须全面停工整改方能保证生产安全的,责令全面停工整改,给建造师、总监
8、各记20分;逾期未整改的,各加记20分。出现本条第第(一)、(二二)、(三三)项情情形的,按各项项规定分分别给施工总总承包单单位和专专业承包包单位(分包单位)建造师记分。第七条 工程建建设过程程有下列行行为之一一的,给给相关责责任人记记分:(一)责任任人向监监管人员员送红包包、有价价证券的的,给相相关责任任人记220分;(二)施工工项目管管理机构构有关人人员向监监理人员员发放固固定补贴贴或送红红包、有有价证券券的,给给建造师师记200分;(三)项目目总监收收受施工工单位补补贴或红红包、有有价证券券的,记记20分分。第八条 建造师师、总监以以工程项项目开竣竣工时间间作为记记分周期期,除本本条第三
9、三款情况况外,工工程项目目竣工验验收后,其其记分自自动归零零。责任人受到到行政处处罚的,其其在该工工程项目目的累计计记分扣扣除1000分后后继续实实施记分分;累计记记分不足足1000分的,按零零分作为为起算值值重新记记分。责任人记分分累计达达1000分未受受到行政政处罚的的,其在该工工程项目目的记分分累计值值的50%作为其其在下一一个工程程项目的的记分起起算值。第九条 出现下下列情形形之一的的,责任任人在该该工程项项目任职职期间的的记分累累计值作作为其在在下一个个工程项项目任职职的记分分起算值值。(一)建造造师或总监在在工程项项目未竣竣工便中中途终止止任职的的,工程项项目因故故停工的的除外;(
10、二)责任任人不按按第十八八条规定定参加集集中教育育培训的的。第三章 记分实实施与管管理第十条 省住房房和城乡乡建设厅厅在福建建省建设设工程质质量安全全网“动态监监管系统统”中建立“违规记记分及处处理”子系统统。项目监管部部门在实实施记分分、违规规事实调调查确认认以及违违规处理理等动态态管理时时,均应应登录到到该系统统进行操操作。第十一条 项目目监管部部门应建建立记分分、登记记、查询询和监督督管理制制度,及及时将下下列信息息登记到到“违规记记分及处处理”子系统统内的记记分登记记册上(格格式详见见附件33):(一)责任任人的基基本情况况;(二)责任任人发生生变更或或终止任任职的时时间;(三)责任任
11、人的每次违规规记分值值。第十二条 在对对违规事事实进行行调查确认认时,应应由2名名及以上监监管人员员共同核核实违规规事实,并并填写违违规事实实确认与与违规记记分告知知单(以以下简称称告知知单,详详见附件件4),作为给给相关责责任人记记分的依依据。同一违规规事实不不得重复记记分。责任人不在在现场或或拒不签签字确认认的,可由在在场的建建设、监监理、施施工单位位相关人人员签字字确认; 责任人人和在场场的其他他相关人人员均不不签字确确认的,监管人员员注明情情况后提提请项目目监管部部门领导导组织核核实;经核实实情况属属实的,给予记分。告知单须经项目监管部门领导审查后,方可实施记分登记。第十三条 告告知单
12、应送达责任人。责任人如对记分有异议,应在收到告知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项目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项目监管部门应在收到书面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核实并反馈。第十四条 上级级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在在检查中中如发现现责任人人存在应应给予记记分的违违规行为为时,可可责成项目监监管部门门按本办办法规定定予以记记分。第十五条 项目目监管部部门应建立记记分卡管管理制度度。记分卡卡(详见见附件55)由省住住房和城乡乡建设厅厅统一制制作,项项目监管管部门负负责登录录福建省省建设工工程质量量安全网网下载、打打印和发发放。责任人应按按告知知单中中规定的时时间,持记分分卡到项项目监管管部门载载入记分分信息。记分卡由被
13、被记分人人保管,平平时应存存放在被被记分人人任职的的项目管管理机构构,以便便检查。记记分卡遗遗失时,责责任人应应到现任任工程项目目的项目目监管部部门补卡卡,补卡卡部门应应加盖印印章。第十六条 责任任人的记记分情况况作为其其是否履行行好质量安安全管理理职责的的重要依依据。各级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在在检查工工程质量量安全时时,应检检查责任任人的记记分卡,并并依据记记分情况况对其所所任职的的工程项项目实行行差别化化监管。第十七条 项目目监管部部门应对对监管人人员进行行业务素素质和职职业道德德教育,规规范记分分行为。上级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应应对下级建设设行政主主管部门门或其委托托的质量量安全监监督机
14、构构开展动态态管理工工作进行行检查指指导。动态管理工工作开展展情况作作为各级级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工工程质量量安全监监督机构构及其监监管人员员工作考考核的重重要依据据。第四章 违规处处理第十八条 各设设区市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应结结合当地地实际,组组织被记记分的建建造师、总总监集中中教育培培训,以以强化责责任意识识,增强强业务素素质,提提高履职职能力。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参加集中教育培训:(一)一个个月内记记分累计计值达330分的的;(二)记分分累计值值达600分的。必须参加集集中教育育培训的的责任人人,由项目监监管部门门向其发发出集集中教育育培训通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6)第十九条
15、 有下下列情形形之一的的,项目目监管部部门应及及时发出出约谈谈通知书书(详详见附件件7),约谈责任任人单位位法定代代表人:(一)责任任人记分分累计值值达800分以上上的。(二)工程程项目被被责令全全面停工工整改的的;(三)责任任人不按规定定参加集集中教育育培训的的;(四)责任任人单位位三次及及以上未未按规定定组织自自查自纠纠的。第二十条 有下下列情形形之一的的,项目目监管部部门应进进一步调调查核实实后,给给责任人人或责任任单位通通报批评评,通报报批评文文件应及及时登录录到“违规记记分及处处理”子系统统上:(一)责任任人提供虚假假书面请请假材料料或签署署虚假证证明意见见的;(二)责任任人记分分卡
16、弄虚虚作假或或私自涂涂改的;(三)责任任人不按按时持卡卡到项目目监管部部门载入入记分信信息的;(四)施工工或监理理单位法法定代表表人无故故不接受受约谈的的;(五)施工工或监理理单位法法定代表表人接受受约谈后后仍不按按规定组组织自查查自纠的的;(六)被责责令停工工(含局局部停工工和全面面停工)整改3次及以上的。第二十一条条 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一的,由由项目监监管部门门对责任任人及其其单位进进行立案案调查,依依照法律律法规对对责任人人及其单单位作出行政处处罚;处罚决决定应及及时登录录到“违规记记分及处处理”子系统统上。未实施施行政处处罚的,项项目监管管部门应应向上一一级建设设行政主主管部门门书面说
17、明明理由:(一)责任任人记分分累计达达1000分的;(二)建造造师或总监长长期不在在施工现现场,拒不改改正的;(三)出现现第六条条情形,被责令停止使用或停工整改的工程,未经项目监管部门复查同意,擅自恢复使用或复工的。第二十二条条 监管管人员在在实施动动态管理理过程中中失职渎渎职、滥滥用职权权、徇私私舞弊等等行为的的,应按按有关党党纪、政政纪处理理;涉嫌嫌犯罪的的,移送司司法部门门。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条 动态态管理工工作接受受群众监监督。省省住房和城乡乡建设厅厅动态管管理工作作举报、投投诉电话话为05591-8755615509。第二十四条条 本本办法自自20110年11月1日日起施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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