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2022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区2022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XX区2022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施行方案_区2022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施行方案 根据_省扶贫办公室综合处关于做好2022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_扶综字2022_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2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特制定本施行方案。一、工作任务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1.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贫。按照贫困户退出程序,对2022年度方案脱贫的贫困户在国扶系统中标注脱贫;对已脱贫的贫困户,因各种原因导致目前达不到现行脱贫标准,在国扶系统中标注返贫。2.录入新致贫户。按照贫困户识别程序,对新增致贫或因各种原因未识别到的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农
2、户进展识别并录入国扶系统。3.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现有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中,户内新生儿、嫁入、户籍迁入、刑满释放等共同生活、共享家庭开支的人员增加,经调查核实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按照贫困人口识别程序在国扶系统中作自然增加;户内人口死亡、嫁出、判刑收监、外出失联、户籍迁出、农转非等的,按贫困人口自然减少程序在国扶系统中作自然减少。相关表格见附件2、3。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进村入户采集贫困村、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根底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人口在校生状况、贫困户收入情况等,在国扶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展更
3、新。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 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展识别识别标准暂按原定标准执行,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根底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展录入和标注见附件4、5。四贫困户帮扶措施核查核准工作 采集并录入贫困户享受帮扶的信息;对贫困户帮扶措施进展核查核准。五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 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六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针对脱贫攻坚专项调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分析p 、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
4、系统中修改完善。二、进度安排一发动部署培训阶段9月底前区扶贫办和各乡镇场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发动部署和相关业务培训。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阶段10月1日至11月4日10月25日前,各乡镇场指导并组织本地一线扶贫干部进村入户采集相关信息,完成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贫困人口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的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并向区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小组正式行文报送本地2022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请示;完成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10月28日前,区扶贫办汇总并复核各乡镇场报送的动态管理情况报区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小组进展专题研究
5、。11月4日前,区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小组下发公告和批复;各乡镇场向区扶贫办反应需要开通的系统操作功能,区扶贫办汇总后,书面向省扶贫办申请开通相关功能。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阶段11月5日至11月25日各乡镇场认真复核此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相关情况,组织信息管理员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开展数据初步审核校验。四数据分析p 和问题核实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0日区扶贫办开展数据分析p ,查找梳理数据质量及退出质量不高、返贫不实、边缘易致贫户识别不精准等问题,汇总省、市下发问题清单和自查发现疑似问题清单,实时反应至相关乡镇场核实。各乡镇场收到反应的疑似问题清单后,按照“账实相符”的原那么,及时组织
6、开展调查核实,是问题的,立即整改并修正数据;不是问题的,作出说明。五疑似问题数据核查阶段12月11日至20日区扶贫办根据信息采集数据和疑似问题总清单,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对查实问题进展线下整改,做好纸质档案修正和有关程序调整。对信息采集不实、疑似问题调查不实、整改不实的,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六完善系统数据阶段12月21日至31日12月21日前,区扶贫办再次向省扶贫办申请开放信息系统相关功能。12月25日前,各乡镇场根据问题核查整改情况,在系统中对数据进展调整和完善;同时,区扶贫办要实时跟踪各乡镇场数据调整和完善情况。12月26至12月31日,区扶贫办再次开展系统数据分析p ,进一步开展问题
7、数据核实修正。12月31日24时,国扶办信息中心将统一关闭信息系统。七工作总结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月10日2022年1月2日前,各乡镇场对2022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展总结,并上报总结报告。2022年1月10日前, 区扶贫办向市扶贫办报送对全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总结。三、考前须知一关于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收入采集 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_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按照省扶贫部门提出的“收入不减、增幅不降”的要求,各乡镇场要对照收益确认公示表详见附件6,坚持实事求是的原那么,认真采集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工资、消费经营、财产、转移等收入,确保采集的收入信息精准无误。二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信息系统中“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展“脱贫”操作。各乡镇场要及时关注系统预警,出现问题,及时核实处理。三关于帮扶措施采集 针对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平安等系列帮扶政策措施的采集,各乡镇场要充分与相关行业部门进展衔接,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统一标注,确保数据一致,防止出现“一个部门一套数”问题。四关于使用手机开展信息核实工作 为减轻基层负担,进步工作效率,各乡镇场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手机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第 4 页 共 4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