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5篇.docx(2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5篇2022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5篇 第1篇 吴某与韩某签订委托合同,代其处理商务事务,但因吴某太忙,经韩某同意,转委托丁某代行,则( )。A就委托事务,韩菜须指示吴某并由其转达给丁某B吴某须就丁某之一切行为承担责任C就对丁某的选任,吴某应承担责任D吴某不再就丁某的行为负责正确答案:C考点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解析合同法第400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
2、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本题中,就委托事务,韩某可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丁某,故A错;吴某仪就丁某选任及对丁某的指示承担责任,故B、D错。 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无权代理B无因管理C不当得利D效力待定正确答案:AD考点无权代理解析所谓无权代理,是指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根据
3、合同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可知,本题中,张某没有获得王某授予其买卖货物的代理权。其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刘某的货款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在未经被代理人王某追认前,张某与刘某买卖货物的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据此,选项AD正确。 选项8考查无因管理。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根据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可
4、知,本题中,张某购买刘某货物,并非为了王某利益受损失,而是张某自身感到有利可图,故张某的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据此,选项B错误。 选项C考查不当得利。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可知,本题中,张某购买刘某的货物,并没有导致王某利益受损,王某可通过追认使合同有效,获得利益,故张某的行为非不当得利。据此。选项C错误。 甲公司在纸手帕等纸制产品上注册了“茉莉花”文字及图形商标。下列哪些未经许可的行为构成侵权?A乙公司在其制造的纸手帕包装上突出使用“茉莉花”图形
5、B丙商场将假冒“茉莉花”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活动C丁公司长期制造茉莉花香型的纸手帕,并在包装上标注“茉莉花香型”D戊公司购买甲公司的“茉莉花”纸手帕后。将“茉莉花”改为“山茶花”重新包装后销售正确答案:ABD考点商标权侵权行为、商标合理使用 解析本题中,首先,选项A乙公司在其制造的纸手帕包装上突出使用“茉莉花”图形的行为,属于商标法规定的未经许可而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情形,构成侵权。据此,选项A是正确的。其次,选项B中,丙商场将假冒“荣莉花”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活动,作为赠品进行促销活动即为销售行为,因此丙的行为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构成侵权。据
6、此,选项8是正确的。再次,选项D项中的戊公司购买甲公司的“茉莉花”纸手帕后,将“茉莉花”改为“山茶花”重新包装后销售,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4项规定的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也构成侵权,据此,选项D也是正确的。最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选项C中,丁公司长期制造荣莉花香型的纸手帕,“茉莉花香型”表示的是纸手帕的特点,作为“茉莉花”注册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丁公司
7、的正当使用。因此,丁公司在包装上标注“茉莉花香型”字样,不构成侵权,属于合理使用。据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 陷阱点拨本题最容易出错的是C项,很多考生把注意力集中在考虑“茉莉花香型”与“荣莉花”是否构成相似上,而实际上C项考查的是商标的合理使用制度。商标是符号或符号组合,有的符号组合是商标权利人自创的,有的符号有其自身的含义,是社会的公共资源。如果商标构成要素中含有日常词汇,他人正当使用这些词汇不构成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这就是商标的合理使用制度。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表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
8、主同意B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其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C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D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共有。经2/3以上业主同意,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正确答案:ABD参见物权法第76条、78条和79条的规定。 8月1日欣欣企业与向荣企业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向荣企业应于8月15日交货,货至7日内欣欣企业付款。同年8月9日,人民法院受理欣欣企业的破产申请。对该合同的处理,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欣欣企业都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没有能力再履行合同,故
9、应当解除合同B由向荣企业自主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C由债权人会议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D由管理人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正确答案:D31.答案:D 考点:破产程序开始前的合同处理讲解:企业破产法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韵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故D选项正确,当选。ABC选项不当
10、选。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 )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B村委会、居委会和人民团体C集体、私人或引进外资D个人正确答案:A我国现行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2022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5篇 第2篇 孙二与刘苗离婚纠纷一案经K市L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同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11、并签收了人民法院送达的调解书。在此情况下,该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有何约束力?( )。A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解除B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反悔而再到法院就离婚问题起诉C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上诉D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就离婚问题申请再审正确答案:ABCD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既已发生法律效力,其婚姻关系便被解除,当然也不容当事人反悔,亦无上诉之可能。ABC当选。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是司法考试更难还是省级公务员考试更难司法考试强调专业知识水平,公务员强调综合知识水平,不一而论。公务员考试难度和
12、职位相关,好的职位报考的人多,考生水平也高,自然难考;差的职位自然好考。就我个人感受而言,公务员考试除了本人具备的基本素质外,考试准备也很重要。这点和司法考试有相同之处,都需要充足的准备。如果单论考试难度的话,司法考试和中等公务员职位考试的难度相当。单论录取率的话,公务员考试录取率比司法考试低,同样,很多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是浑水摸鱼的,不算数,二者应该差不多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业务人员与委托人的下列约定,哪些为证券法所禁止?()A.受托人随时提供对指定股票的分析预测,并按委托人指示买进或卖出B.受托人优先获取委托人将要公开的经营信息,并用于对其他客户的咨询服务C.受托人从委托人依据咨询意见进行
13、投资交易所得利润中提取10%作为奖金D.受托人对于委托人根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受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ABC受托人随时提供对指定股票的分析预测,并按委托人指示买进或卖出受托人优先获取委托人将要公开的经营信息,并用于对其他客户的咨询服务受托人从委托人依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得利润中提取10作为奖金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张某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为被执行人李某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暂缓执行,人民法院作出暂缓执行6个月的裁定,6个月后李某仍不履行义务,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执行张某的房屋B人民法院告知刘某起诉张某C人民法院只有在执行李某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刘某的债权时,才能
14、执行张某的房屋D人民法院不能直接裁定执行张某的房屋正确答案:A民诉意见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李某因打架斗殴而被公安机关予以500元罚款和7天拘留,李某不服,释放后申请复议,但是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李某于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依旧维持,李某提出上诉。则下列选项组合中说法正确的是:( )李某申请复议的最晚时间是释放后2个月。李某一审起诉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出。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起3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10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
15、起3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李某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上级法院应当在收到李某上诉状2个月内作出判决。李某若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年内提出。ABCD正确答案:B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和复议的时效。参见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43条第1款、第58条,行诉若干解释第73条第1款。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收入总额中不征税的是( )。A财政拨款B接受捐赠收C利息收入D特许权使用费收正确答案:A企业收入总额中不征税的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
16、他不征税收入。 2022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5篇 第3篇 2022福建省司法考试报名成功后,怎么知道自己的考区?比如我在福州报名那么考试地点也在福州吗?谢谢!报名地点与考试地点是同一的,具体地点您可以咨询当地司法局。 依据现行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受理对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起诉的民事案件,须按法院内部报告制度,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若为民事案件中的第三人,该报告制度不适用B若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在我国从事商业活动,则对其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的受理无需适用上述报告制度C对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作为原告的民事案件,其受理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17、D若被告是临时来华的联合国官员,则对其作为被告的有关的民事案件的受理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正确答案:C 单位会计甲在审查下列业务员交来的发票时,发现下列问题,甲的处理合法的是:A乙提供的发票金额经过涂改,甲要求乙签字后接受发票B丙提供的发票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甲将其退回丙重开C丁提供的发票在产品栏中填写内容和实际采购情况有差异,甲将该发票交本单位负责人审查鉴定后入帐D上述丁提供的发票中,甲要求在发票上按实际情况进行更正或重开正确答案:B会计法第14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
18、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故本题选B。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责任,民事责任是一种救济责任,不具有惩罚的功能B民事责任主要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多数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
19、协商解决c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D对于违反宪法规范的行为可以通过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来预防和制止B.民事责任有时也执行惩罚功能,故A项错误;不能通过其他性质的责任形式来预防和制止违宪行为,故D项错误。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著名演员刘某在某次“走穴”演出中一次获得10万元劳务报酬应该如何纳税?著名作家凌某因发表一篇短篇小说而获得稿酬1万元应如何纳税?正确答案: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第2条、第3条的规定,演员刘某获得的10万元劳务报酬应缴税款25000元。作家凌某因发表一篇短篇小说而获得的稿酬1万元应缴税款1120元。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及计算方式
20、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第2条、第3条的规定,演员刘某获得的10万元劳务报酬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第3条和第6条来计算其所应缴纳的税款,根据第6条第4款的规定,刘某的应缴税起征点是80000元,同时根据第3条第4款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的规定,刘某的这80000元劳务收入应分成三个部分来计算其应缴税额,首先,是80000元中的20000元按20%征收,即4000元;其次剩下的6万元中的30000元按30%征收,即9000元;最后,剩下的30000元按照40%征收,即12000元。作家凌某获得的稿酬1万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4款和第3条第3款,计税方法为,10000元先扣除20%的费用,
21、即起征点为8000元,其次,8000元应先减去30%后再按照30%的税率征收,即1120元。司法考试报名信息过了网上报名信息还可以修改吗? 本人可能因工作调动7月份去外地省份我今年已经报名了,是湖北这边的。我可能会在网上报名日期结束后去外地,但是目前又不能确认,所以想知道谁了解,最好是有电话或者官网可以确认的。截止后就不可以修改了如果核实错误直接就被筛掉了建议重新报一下或者在没审核结束前是可以修改的 2022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5篇 第4篇 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22年试卷二第37题)A.赵某强奸案的申诉,由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不立申诉卷B.二审法
22、院将不服本院裁判的刘某抢劫案的申诉交一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作出处理C.李某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最高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审查,交原审法院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最高法院审定D.高某受贿案的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不服又申诉,法院不再受理正确答案:C 某市太扬公司以其位于该市甲区的办公楼作抵押物向某银行贷款800万元,并向位于乙区的某市房产局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但该市房产局以太扬公司所提交的房产证系伪造的为由一直未予办理。银行不服起诉。诉讼中,市房产局提供房屋登记簿,以证明太扬公司所提交的房产证系伪造。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本案应当
23、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B太扬公司为本案第三人C若银行对市房产局向法庭出示的房屋登记簿有异议的,应当提供证据D若银行对市房产局向法庭出示的房屋登记簿有异议的,市房产局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的真实性正确答案:BC点:行政诉讼管辖、第三人、证据规则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请求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职责的;(二)对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三)对行政复议改变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该条第l项,房屋登记的不作为案件
24、,既可以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本题属于房屋登记不作为案件,故A项错误。市房产局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影响到太扬公司和银行的权益,因此在银行起诉的情形下,太扬公司作为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当本案第三人。故B项表述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在房屋登记案件中,当事人对被告提交的证据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据此,c项表述正确,而D项错误。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192 题:张力文是某市桥西区南花园路22号居民,但其户籍一直落在花园路小学。桥西区南花园路委员会换届选举时,一直将张力文登记为选民。2022年9月22日,张力文将户籍转落在
25、南花园路22号。2022年换届选举时,选举日订在2022年10月19日,从9月16日起进行选民登记。南花园路人民选举委员会未将张力文登记为选民,张力文向南花园路人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该委员会认为,张力文虽然在桥西区南花园路居住,但其户籍是在选民登记日(9月16日)以后才迁入本选区的,不能在本选区登记。据此,该委员会于2022年lo月8日作出处理决定:对张力文的选民资格不予登记。第 91 题 如果张力文不服南花园路人民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应当于何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才是有效的?( )。A2022年10月10日B2022年10月13日C2022年10月16日D2022年10月18日正确答案:A
26、B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的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目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故AB两项正确。 下列那种情形构成妨害公务罪:( )A甲走私淫秽光盘,在港口附近遭遇缉私警察,为了阻止缉私警察登船检查,甲及其同伙掏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向向缉私船只射击,驾船仓皇逃逸B甲为阻止公安人员解救被其收买的被拐卖的妇女,找来冉己的两个哥哥乙,以暴力威胁公安人员,阻止公安人员执:行公务C甲组织多人偷越国境,在遭到边防武警检查时与同伙暴力围攻边防武警,致使被组织者成功越过边境到达境外D甲为某县公安刑侦支队副队长,在一次“扫黄打非”行动中,提前将警方的行动方
27、案告知某娱乐城经理乙,致使警方行动受挫,有重大组织卖淫嫌疑的乙得以逃脱正确答案:B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以及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刑法第277条是关于妨害公务罪的一般规定,该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有很多,但刑法中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的特别规定处理。刑法第157条第1款,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151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武装掩护走私是作为走私罪的一个加重情节,并不单独
28、成立妨害公务罪(要注意与该条第二款区分)。因此A项中甲构成走私罪。故A项错误。刑法第242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27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故B项正确。第318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C项中甲暴力阻止武警检查是作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加重情节。故C项错误。刑法第417条,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D
29、项中甲作为公安刑侦支队副队长,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致使犯罪分子逃脱处罚,甲的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故D项错误。 下列选项中,法官的哪一或哪些行为违背了司法公正的原则?( )A王法官受理一案件的当事人之一正好是他大学同学李某,李某以同学之名邀其小聚,王法官碍于情面准时赴约,聚会情形正好被对方当事人看到B某当事人用硫酸把其妻致成重伤,审判法官对当事人的行径大加批评,全部驳回当事人为自己的辩护,使其不敢再为自己辩护C某法官向其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了个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D某法官的亲戚是一案件的当事人,他进行了回避,只是向亲戚介绍了办案法官的联系方式和其他的一些信息正确答案:ABCD略
30、 法国革命初期,于1791年9月通过了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以人权宣言为序言,正文由前言和8篇组成。其基本内容不包括下列哪项内容?( ) A以孟德斯鸠的君主立宪和分权思想为指导 B宣布司法权由选举产生的法官行使 C把公民划分为“上等公民”和“下等公民” D确认资产阶级的各项权利,继续维护法国殖民统治正确答案:C法国革命初期,领导权掌握在君主立宪派手里。他们要推翻封建统治,但又不愿废黜国王,建立共和政体。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法国于1791年9月通过了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以人权宣言为序言,正文由前言和8篇组成。其基本内容是:以孟德斯鸠的君主立宪和分权思想为指导,宣布法国为君主立宪国,实行了三权分立。故
31、A项正确。立法权由选举产生的一院制的国民议会行使,它是最高权力机关。行政权由国王行使,他是行政最高首脑、海陆军最高首长。司法权由选举产生的法官行使。故B项正确。把公民划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故C项错误;确认资产阶级各项权利,肯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继续维护法国殖民统治,因此D项正确。依题意,本题C项当选。2022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详解5篇 第5篇 下列关于驱逐出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作为刑罚驱逐出境由公安机关决定B驱逐出境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C驱逐出境针对的是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D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正确答案:A驱逐出境驱逐出
32、境作为一种刑罚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作为刑罚来讲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但是驱逐出境还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来决定,但此时的驱逐出境是对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外国人的处罚措施,而非刑罚措施来适用的,二者具有本质区别。 列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为的是?( ) A税务机关将相对人被扣押的财产依法拍卖以抵缴税款的行为 B海关对有走私嫌疑的人经关长批准扣留24小时的行为 C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进行查封的行为 D公安机关对在公共场所闹事者采取强行带离现场的行为正确答案:A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或者特定的物所
33、作出的,以限制权利和课以义务为内容的临时性的强制行为。本题中,A为税收的强制执行措施,因此,A为本题的正确答案。考生应注意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相区别。 第 34 题 如果杨某当时操起啤酒瓶欲伤害姜某,姜某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则国家:()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死亡的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正确答案:CD此时开枪射击是姜某正常执行职务所必需的行为。题中说“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说明姜某
34、使用武器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以下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理解正确的是:( )A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B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财务公司的监督管理,不适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C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接管的权力目前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共同行使D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撤销违法经营、经营不善以致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正确答案:D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见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9条。该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35、有权予以撤销。故选D 许建国和崔洁婚姻关系发生问题,许建国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许建国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则二审法院应当采取以下何种做法?( )。A只对准予离婚作出判决,子女抚养和财产。 分割问题发回重审B通过调解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C直接改判离婚,并一并解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解决正确答案:B根据民诉意见第185条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所以,B项正确,应当入选。 张某是区人大代表候选人之一,该选区共有选民24249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他能顺利当选?( )A 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0765人,张某获得选票8854张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476人,张某获得选票6928张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6874人,张某获得选票7864张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20221人,张某获得选票9765张正确答案:B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