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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五那么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那么和_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施行细那么泉委办发_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一任职廉政谈话对象。对提拔任用或转任岗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任职前应当进展廉政谈话。二任职廉政谈话的内容。指导干部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利,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那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提出要求;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道路、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廉洁勤政;正确
2、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提出要求。三任职廉政谈话的方式。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任职廉政谈话由综合科详细组织施行,由办指导进展谈话。二、信访谈话制度一信访谈话对象。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二信访谈话的内容。转达群众的反映,理解核实情况,提醒注意问题。要求被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根据需要,要求被谈话对象回复,写出书面说明材料。三信访谈话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方法。对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办主
3、要指导负责。对机关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分管副主任负责。直属单位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谈话提醒由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三、审计谈话制度一审计谈话对象。对审计中发现廉洁问题和违背财经纪律,未涉及违纪案件线索的指导干部。二审计谈话内容。指出审计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醒意见,并要求整改,作出书面反应。三审计谈话方式。涉及机关科室、直属单位指导个人的由分管指导约谈当事人;涉及比拟集中的廉政问题或财经管理问题线索应移交派驻派市驻建局纪检组。四、案后整改谈话一案后整改谈话对象。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细微违纪或廉洁自律方面的党员干部。二案后整改谈话内容。指明在查办案件过程
4、中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细微违纪或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性质,强调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廉洁从政。三案后整改谈话方式。谈话提醒采取个别进展的方式,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由派驻纪检组对其进展约谈,提出意见和要求,并要求整改,作出书面反应。五、廉政责任谈话一廉政责任谈话对象。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二廉政责任谈话内容。单位和个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党的道路、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办党组工作部署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参加支部组织生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那么,承受党内外监视的情况;落实廉洁自律准那么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5、;开展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提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三廉政责任谈话方式。廉政责任谈话在党组织指导下,由机关总支、支部组织,有关科室配合。廉政责任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也可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展,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谈话时,要有汇报材料。六、廉政谈话提醒制度要求一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那么。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考前须知进展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完毕后,及时向办
6、主要指导进展汇报。二谈话提醒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那么。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作出表态,认真纠正,有那么改之,无那么加勉。三谈话要坚持登记备案制度。开展谈话活动,谈话人必须2人及以上,并做好书面记录。其中:党组书记的谈话由综合科记录;分管指导的谈话由分管科室负责记录,送综合科备案;谈话对象或谈话对象所在科室(单位)应同步记录。谈话记录应经谈话对象核实签字。谈话提醒形成的有关材料应在每次谈话后及时整理交综合科统一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备查。四谈话提醒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立的重要举措。凡因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视,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而
7、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_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追究施行细那么试行泉委办_3号,追究机关责任人责任。七、其他本规定由市人防办党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篇二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视,特制定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副科以下干部为提醒谈话对象。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安排。二、提醒谈话内容主要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敏感节日、干部岗位职务变动、干部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不廉洁行为、群众举报但又构不成违纪等列为提醒谈话内容。三、提醒谈话由局班子指导或纪检组组长负责,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展。对提醒谈话对象提出
8、要求和谈话对象有说明表态的,由负责谈话人填写干部提醒谈话情况登记表,交局纪检组备案。四、谈话提醒要坚持原那么,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要明确提出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方式方法适当,防止简单粗暴。五、要加强对谈话提醒制度执行情况的监视检查。凡对所属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视,发现违纪苗头不及时进展谈话提醒,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者,在惩办违法违纪者本人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渎职类错误的规定,追究有关党员指导干部的责任。篇三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视,实在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安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指导
9、干部廉洁从政假设干准那么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谈话内容一指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情况及班子成员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指导干部廉洁从政假设干准那么等工作情况。二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一心一意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和开展党风廉政建立工作等情况。三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对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等情况。四本单位开展党风党纪、从政道德等党风廉政教育情况。五对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进展理解核实,并就指导干部的细微违纪问题进展诫勉谈话。六对我乡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反映有关问题。七其他需要提醒谈话的内容。二、谈话对象场镇各
10、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委“四职”干部。三、谈话方法谈话以个人交流谈心为主,每年3-4次。涉及细微违纪问题的,根据纪委常委会的意见对该指导干部进展诫勉谈话。四、几点要求1、党员指导干部要率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重要文件、指导重要讲话及各项党政纪条规,正确认识和对待廉政谈话,不断增强党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做到廉洁从政。2、谈话对象要把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认真查摆在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廉洁勤政、指导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进展对照和反思,并加以整改。3、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如何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实在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立
11、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4、每次谈话后,乡纪委将谈话记录进展整理,统一存入指导干部廉政档案。篇四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市两级法院廉政建立,进一步强化指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监视和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廉政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视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_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纪委有关廉政建立的要求,结合全市法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廉政谈话是指在市、县两级法院党组、院长的指导下,以廉政建立、司法公正为主要内容,由谈话人对被谈话人进展教育,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予以提醒,对已出现的问题予以告诫的一项制度。第三条廉政谈话分为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新选拔、调进干部廉政教育谈
12、话。提醒谈话是指对群众反映问题比拟强烈或有违纪苗头性问题的被谈话人,进展及时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是指对经有关部门初步核查,具有一定过错或细微违纪行为的被谈话人,进展批评和告诫。新选拔、调进干部廉政谈话是指对新选拔为各部门副职以上指导干部任职前和新调进法院干部上岗前的廉政谈话。第四条廉政谈话内容:1执行党的道路、方针、政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审讯执行纪律的情况;2履行审讯、执行和其他工作职责的情况;3执行中纪委、省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廉洁自律规定及本院廉政建立责任制的情况;4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讯执行工作纪律标准、回避制度、法官惩戒规定以及法官职业道德根本准那么的情况;5遵守省法院、
13、市中级法院制定的两个“十个严禁”以及标准法官在诉讼活动中与律师和当事人行为“八项纪律”的情况;6群众反映较为强烈及有关部门受理的举报问题;7其他需要提醒和告诫的问题。第五条谈话人与被谈话人分为:院长党组书记与副院长、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谈话;副院长、党组成员与各部门正、副职干部谈话;各部门正职与本部门的审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谈话;视情况需要可另行确定谈话人。第六条廉政谈话组织施行院长党组书记与副院长、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进展提醒、诫勉谈话,或受权进展提醒、诫勉谈话,由党组办事机构政工部门负责通知被谈话人,院长党组书记或被受权人施行;副院长、党组成员与各部门正、副职进展提醒谈话,分别由副院长、党
14、组成员负责施行,根据需要纪检组、监察室可派员参加;各部门正职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展提醒谈话,由各部门负责施行。诫勉谈话按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暂行规定的管辖范围与职权统一由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施行。新提拔为院指导班子成员的指导干部的廉政谈话,由纪委或院长党组书记施行。新提拔为各部门正、副职指导干部的廉政谈话由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施行。新调进干部的廉政谈话,由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施行。第七条廉政谈话要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那么,对可能出现或已出现的问题,通过提醒或告诫到达教育、帮助、监视的目的。对经过谈话已经澄清的问题,谈话人要明确告诉被谈话人,使其放下包袱,振奋精神,积极工作。第八条
15、谈话对象确定后,由承办部门提早二至三天通知被谈话人。被谈话人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承受谈话,自觉听取组织的询问、批评和教育,并可就相关问题作出说明情况,进展申辩。第九条在提醒谈话中,被谈话人无正当理由回绝帮助和教育,有关部门应抓紧核实问题并视情况另作诫勉谈话;经过诫勉谈话,发现被谈话人仍未及时改正的,应通报批评或提出对其作出组织调整的建议。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市纪委驻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负责解释。篇五为实在落实市卫生计生局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根据_市纪委转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
16、通知茂党廉发_1号,结合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视条例试行和中央纪委关于综合运用监视执行“四种形态”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纪律建立推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始终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战略举措,以落实责任为根本前提,以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有力抓手,不断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深化开展,为实现我市卫生计惹事业科学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二、约谈对象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局党组班子成员开展约谈;二驻局纪检组长对局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三班
17、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约谈;四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和中层指导干部开展约谈。三、约谈内容一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那么、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道路、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和党员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党的道路、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采取同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犯的行动。二组织纪律: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那么,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有组织的部队,严格的组织纪律约束,维护了党
18、的力量和权威,保证了党的坚强的战斗力,保证了党的道路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党的先进性。三廉洁纪律: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指导干部廉洁从政假设干准那么内容执行。四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严明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五工作纪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背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管党治党渎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
19、,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六生活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生活中应遵守的行为规那么和修身律己的“红线”;不遵守生活纪律,表现为生活奢靡,热衷于灯红酒绿,声色犬马,生活情趣低下。这其中,多是以生活爱好为外在表现。七主体责任:催促指导各级党组织及其书记和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立纳入党的工作和卫生计生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坚持与业务工作相交融,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重点抓好市卫生计生局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清单的落实,指导并催促直属单位党组织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并落实“一岗双责”。八监视责任:全面落实纪委纪检组的监视责任。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视的专门机关,履行党内
20、监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不断深化“三转”,找准定位,催促同级和下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把纪律建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查办案件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与各方的联络、协调,发挥派驻监视、党组织监视、上级监视、审计监视、群众监视等各方面监视作用,使监视成为“不敢腐”的利器。在详细工作中,一是按照_市卫生计生局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和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图,突出卫生计生系统的工作特点和责任要求,并将详细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个人,使指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化、标准化。四、约谈方式约谈采取走出去登门谈、请回来约定谈、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五、约谈要求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对局党委班子成员约谈2至4人
21、次;驻局纪检组长每年至少对下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2至4人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约谈2至4人次;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对班子成员和中层指导干部约谈2至4人次。此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展约谈。二每位指导都要制定详细的约谈工作方案,下发约谈通知书,做好约谈记录。三约谈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约谈对象在接到约谈通知后要积极准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向组织汇报思想,反映情况。四突出重点,讲务实效。在约谈对象中,不协调的班子成员重点谈,职务变动干部重点谈,发现苗头性问题的重点谈,有重要信访问题的重点谈,在同一指导岗位上任职较长的重点谈,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重点谈,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要重点谈,尤其是要和一些长期在一线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的干部深化谈心谈话,使他们及时得到组织上的鼓励,增强工作的自信心。五正确把握政策。正确领会中央提出抓早抓小政策的精神本质,处理好抓早抓小与从严治党的关系,做到“抓小”不“放大”;处理好抓早抓小与纪律审查的关系、防止以谈话提醒代替纪律处分;处理好抓早抓小与干部使用的关系、防止屡教不改、带病提拔。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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