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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局部修订条文目录 22 术语语 3 建筑筑分类和和耐火等等级 4 总平平面布局局和平面面布置 4.1 一般般规定 44.2 防火火间距 44.3 消防防车道 66 安全全疏散和和消防电电梯 66.1 一般般规定 77 消防防给水和和灭火设设备 77.3 室外外消防给给水管道道、消防防水池和和室外消消火栓 7.44 室内内消防给给水管道道、室内内消火栓栓和消防防水箱 7.66 灭火火设备 8 防烟烟、排烟烟和通风风、空气气调节 88.4 机械械排烟 9 电气气 99.1 消防防电源及及其配电电 9.44 火灾灾自动报报警系统统、火
2、灾灾应急广广播和消消防控制制室 9.55 漏电电火灾报报警系统统2术语 22.1.07 商业业服务网网点coommeerciial serrvinng ccubbby 住住宅底部部(地上上)设置置的百货货店、副副食店、粮粮店、邮邮政所、储储蓄所、理理发店等等小型商商业服务务用房。该该用房层层数不超超过二层层、建筑筑面积不不超过3300mm2,采采用耐火火极限大大于1.50hh的楼板板和耐火火极限大大于2.00hh且不开开门窗洞洞口的隔隔墙与住住宅和其其他用房房完全分分隔,该该用房和和住宅的的疏散楼楼梯和安安全出口口应分别别独立设设置。 【说明明】 (本本条为新新增条文文) 商商业服务务网点规规
3、范没有有确切定定义,与与综合楼楼、商住住楼难以以区别,现现加以规规定以便便实施。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即地上一和二层可以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但地上二层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则地上一层必须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一层、二层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能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并不得交叉也不能直接连通。 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 高层建筑应根据其
4、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说明】 (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说明如下)原条文规定的“每层建筑面积”在执行过程中不明确,为便于理解和执行,将“每层建筑面积”改为“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相应规定值时,该建筑即划分为一类高层建筑。 3.0.2 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表 3.00.1 建筑分分类 名称 一类 二类 居住建筑 十九层及十十九层以以上的住住宅 十层至十八八层的住住宅 公共建筑 1. 医
5、院院 2. 高级级旅馆 3. 建筑筑高度超超过 550m 或 224,mm 以上上部分的的任一楼楼层的 建筑面面积超过过 10000mm 2 的商业业楼、展展览楼、综综合楼、电电信楼、财财贸金融融楼 4. 建筑筑高度超超过 110m 或 224, 以上部部分的任任一楼层层的 建建筑面积积超过 15000m 2 的的商住楼楼 5. 中央央级和省省级(含含计划单单列市)广广播电视视楼 6. 网局局级和省省级(含含计划单单列市)电电力调度度楼 7. 省级级(含计计划单列列市)邮邮政楼、防防灾指挥挥调度楼楼 8. 藏书书超过 1000 万册册的图书书馆、书书库 9. 重要要的办公公楼、科科研楼、档档案
6、楼 10. 建建筑高度度超过 50mm 的教教学楼和和普通的的旅馆、办办公楼、科科研楼、档档案楼等等 1. 除一一建筑以以外的商商业楼、展展览楼、综综合楼、电电信楼、财财贸金融融楼、商商住楼、图图书馆、书书库 2. 省级级以下的的邮政楼楼、防灾灾指挥调调度楼、广广播电视视楼、电电力调度度楼 3. 建筑筑高度不不超过 50mm 的教教学楼和和普通的的旅馆、办办公楼、科科研楼、档档案楼等等 【说说明】 (本条条对原条条文的修修改。原原条文说说明保留留,新增增说明如如下) 原条文文没有明明确规定定分户墙墙的燃烧烧性能和和耐火极极限,为为避免将将户与户户之间的的隔墙按按照房间间隔墙确确定的误误解,故故
7、补充规规定分户户墙与住住宅单元元之间的的墙同等等对待。 3.0.8 建筑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0.8.1 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外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 3.0.8.2 无窗槛墙或窗槛墙高度小于0.80m的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 3.0.8.3 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说明】 (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说明如下) 有无窗间墙不是影响火灾竖向蔓延的主要因素,对于窗槛墙高度小于0.
8、80m的建筑幕墙的要求不明确,不燃烧体裙墙的表述不准确,故修改。此处防火玻璃裙墙不低于1.00h耐火极限的要求应按墙体构件耐火极限的测试方法进行测试。 【说说明】 (本条条对原条条文的修修改。原原条文说说明保留留,新增增说明如如下) 原条文文没有明明确规定定分户墙墙的燃烧烧性能和和耐火极极限,为为避免将将户与户户之间的的隔墙按按照房间间隔墙确确定的误误解,故故补充规规定分户户墙与住住宅单元元之间的的墙同等等对待。 3.0.8 建筑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0.8.1 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外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 3
9、.0.8.2 无窗槛墙或窗槛墙高度小于0.80m的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 3.0.8.3 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说明】 (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说明如下) 有无窗间墙不是影响火灾竖向蔓延的主要因素,对于窗槛墙高度小于0.80m的建筑幕墙的要求不明确,不燃烧体裙墙的表述不准确,故修改。此处防火玻璃裙墙不低于1.00h耐火极限的要求应按墙体构件耐火极限的测试方法进行测试。4总平平面布局局和平面面布置44.1一般般规定44.1.2燃油或或燃气锅锅炉、油油浸电力
10、力变压器器、充有有可燃油油的高压压电容器器和多油油开关等等宜设置置在高层层建筑外外的专用用房间内内。当当上述设设备受条条件限制制需与高高层建筑筑贴邻布布置时,应应设置在在耐火等等级不低低于二级级的建筑筑内,并并应采用用防火墙墙与高层层建筑隔隔开,且且不应贴贴邻人员员密集场场所。当上述述设备受受条件限限制需布布置在高高层建筑筑中时,不不应布置置在人员员密集场场的上一一层、下下一层或或贴邻,并并应符合合下列规规定:4.11.2.1燃油和和燃气锅锅炉房、变变压器室室应布置置在建筑筑物的首首层或地地下一层层靠外墙墙部位,但但常(负负)压燃燃油、燃燃气锅炉炉可设置置在地下下二层,当当常(负负)压燃燃气锅
11、炉炉房距安安全出口口的距离离大于66.000m时,可可设置在在层顶上上。采采用相对对密度(与与空气密密度比值值)大于于等于00.755的可燃燃气体作作燃料的的锅炉,不不得设置置在建筑筑物的地地下室或或半地下下室;4.11.2.2锅炉房房、变压压器室的的门均应应直通室室外或直直通安全全出口;外墙上上的门、窗窗等开口口部位的的上方应应设置宽宽度不小小于1.0m的的不燃烧烧体防火火挑檐或或高度不不小于11.200m的窗窗槛墙;4.1.22.3锅炉炉房、变变压器室室与其他他部位之之间应采采用耐火火极限不不低于22.000h的不不燃烧体体隔墙和和1.550h的的楼板隔隔开。在在隔墙和和楼板上上不应开开设
12、洞口口,当必必须在隔隔墙上开开门窗时时,应设设置耐火火极限不不低于11.200m的防防火门窗窗;44.1.2.44当锅锅炉房内内设置储储油间时时,其总总储存量量不应大大于1.00mm3,且且储油间间应采用用防火墙墙与锅炉炉间隔开开;当必必须在防防火墙上上开门时时,应设设置甲级级防火门门。44.1.2.55变压压器室之之间、变变压器室室与配电电室之间间,应采采用耐火火极限不不低于22.000h的不不燃烧体体墙隔开开;44.1.2.66油浸浸电力变变压器、多多油开关关室、高高压电容容器室,应应设置防防止油品品流散的的设施。油油浸电力力变压器器下面应应设置储储存变压压器全部部油量的的事故储储油设施施
13、;44.1.2.77锅炉炉的容量量应符合合现行国国家标准准锅炉炉房设计计规范GGB5000411的规定定。油浸浸电力变变压器的的总容量量不应大大于12260KKVA,单单台容量量不应大大于6330KVVA;4.11.2.8应设置置火灾报报警装置置和除卤卤代烷以以外的自自动灭火火系统;4.1.22.9燃气气、燃油油锅炉房房应设置置防爆泄泄压设施施和独立立的通风风系统。采采用燃气气作燃料料时,通通风换气气能力不不小于66次/hh,事故故通风换换气次数数不小于于12次次/h;采用燃燃油作燃燃料时,通通风换气气能力小小于3次次/h,事事故通风风换气能能力不小小于6次次/h。【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
14、。原条文“说明一”增加说明如下,其余均保留。)本条对布置在高层建筑及其裙房中的锅炉及锅炉房的设置要求作了修改。对可燃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保留了原条文的规定。一、我国目前生产的快装锅炉,其工作压力一般为0.101.30Mpa,其蒸发量量为130t/h。如果产品质量差、安全保护设备失灵或操作不慎等都有导致发爆炸的可能,特别是燃油、燃气的锅炉,容易发生爆炸事故,故不宜在高层建筑内安装使用,但考虑目前建筑用地日趋紧张,尤其旧城区改造,脱开高层建筑单独设置锅炉房困难较大,目前国产锅炉本体材料、生产质量与国外不相上下,有差距之处是控制设备,根据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督规定的要求,
15、并参考了国外的一些做法,本条对锅炉房的设置部位作了规定。即如受条件限制,锅炉房不能与高层建筑脱开布置时,允许将其布置在高层建筑内,但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对于常压类型热水锅炉设置问题,通过大量的调查,热水锅炉的危险性远比蒸汽锅炉低。目前作为一些双回程的热水锅炉(即锅炉为常压高温水,热交换器为承压设备),可以适当放宽该机房的设置位置,即设在地下一层或地下二层。同时,对所用燃料及机房的防火要求作了规定。对于负压类型的锅炉如直燃型溴化锂冷(热)水机组有别于蒸汽锅炉,它在制冷、供热以及提供卫生热水三种工况运行时,机组本身处于真空负压状态,所以是相对安全可靠的,可设于建筑物内。但考虑到溴化锂直燃机组用油
16、用气,机房一旦失火,扑救难度较大等问题,对溴气化锂直燃机组在高层建筑内的位置和机房的防火要求作出了规定。对于常(负)压燃气锅炉房设置在屋顶问题,经过大量的调研和对常(负)压燃气锅炉房实际运行情况的考察,在燃料供给等有相应防火措施的情况下可设置在屋顶,但锅炉房的门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应大于6.0m.另外,锅炉房的设置还须符合本条相应条款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4.1.3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高层建筑和裙房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1.3.1可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柴油的闪点不应小于55;4.1.3.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
17、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1.3.3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00h的需要量,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4.1.3.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除卤代烷1211、1301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说明保留,新增说明如下)据调查,柴油发电机房与常(负)压锅炉房在燃料防火安全方面有类似之处,可布置在高层建筑、裙房的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但不应低于地下二层,且应满足本条的有关规定。卤代烷对环境有较大影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自动灭火系统的选用作了适当修改。4.1.8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停车库,其
18、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规定。【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保留,原条文说明二修改如下)二、汽车库的出口应与建筑物的其他出口分开布置,以避免发生火灾时造成混乱,影响疏散和扑救。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库,其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有关规定。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已作修改,修改为现名称,故改其一致。4.1.12设置在建筑物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4.1.12.1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4.1.12.2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
19、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4.1.12.3燃料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说明】(本条为新增条文)本条为新增条文。为了防止储油间内油箱火灾,有效切断燃料供给,控制油品流散和油气扩散,本条对燃料供给管道及储油间内油箱防火措施作出了规定。燃料供给管道的敷设在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已有明确要求,从其规定。44.2防火火间距44.2.2两座高高层建筑筑或高屋屋建筑与与不低于于二级耐耐火等级级的单层层、多层层民用建建筑相邻邻,当较较高一面面外墙为为防火墙墙或比相相邻较低低一座建建筑屋面面高155.000m及以以
20、下范围围内的墙墙为不开开设门、窗窗洞口的的防火墙墙时,其其防火间间距可不不限。4.22.3两座座高层建筑或或高屋建建筑与不不低于二二级耐火火等级的的单层、多多层民用用建筑相相邻,当当较低一一座的屋屋顶不设设关窗、屋屋顶承重重构件的的耐火极极限不低低于1.00hh,且相相邻较低低一面外外墙为防防火墙时时,其防防火间距距可适当当减小,但但不宜小小于4.00mm。44.2.4两座高高层建筑筑或高屋屋建筑与与不低于于二级耐耐火等级级的单层层、多层层民用建建筑相邻邻,当相相邻较高高一面外外墙耐火火极限不不低于22.000h,墙墙上开口口部位设设有甲级级防火门门、窗或或防火卷卷帘时,其其防火间间距可适适当
21、减小小,但不不宜小于于4.000m。【说明】(4.2.24.2.4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条文说明如下)为了便于理解和执行,本条明确了高层建筑与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4.2.7高层建筑与厂(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7的规定。表 4.22.7 高层建建筑与厂厂(库)房房的防火火间距(m) 厂(库)房房 一类 二类 高层建筑 裙房 高层建筑 裙房 丙类 耐火等级 一、二级 20 15 15 13 三、四级 25 20 20 15 丁、戊类 耐火等级 一、二级 15 10 13 10 三、四级 18 12 15 10 【说说明】(本条条对
22、原条条文的修修改,原原条文说说明保留留,新增增说明如如下)将原表表中高层层建筑与与燃气调调压站(柜柜)、液液化石油油气汽化化站、混混气站和和城市液液化石油油气供应应站瓶库库之间的的防火间间距,纳纳入新增增的4.2.88条。4.22.8高层层民用建建筑与燃燃气调压压站、液液化石油油气汽化化站、混混气站和和城市液液化石油油气供应应站瓶库库之间的的防火间间距应按按城镇镇燃气设设计规范范GBB500028中中的有关关规定执执行。【说明明】(本条条为新增增条文,新新增说明明如下)由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对高层民用建筑与燃气调压站、液化石油气汽化站、混气站和城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之间的防火间距
23、已经作了明确规定,经协调,高层建筑与上述部位之间的防火间距按城镇燃气设计范围GB50028的有关规定执行。4.3消防车车道44.3.1高层建建筑的周周围,应应设环形形消防车车道。当当设环形形车道有有困难时时,可沿沿高层建建筑的两两个长边边设置消消防车道道,当建建筑的沿沿街长度度超过1150mm或总长长度超过过2200m时,应应在适中中位置设设置穿过过建筑的的消防车车道。有封闭闭内院或或天井的的高层建建筑沿街街时,应应设置连连通街道道和内院院的人行行通道(可可利用楼楼梯间),其其距离不不宜超过过80mm。【说说明】(本条条对原条条文的修修改)原条文文要求设设置环形形消防车车道和沿沿两个长长边设置
24、置消防车车道的高高层建筑筑,当其其沿街长长度超过过1500m或总总长度超超过2220时,都都要在适适中位置置设置穿穿过建筑筑的消防防车道。本本次修订订对原条条文作了了调整:对于设设有环形形车道的的高层建建筑,可可以不设设置穿过过建筑的的消防车车道;对对于无法法设置环环形消防防车道,仅仅沿两个个长边设设置消防防车道的的高层建建筑,当当其沿街街长度超超过1550m或或总长度度超过2220mm时,要要求在适适中位置置设置穿穿过高层层建筑的的消防车车道。6安安全疏散散和消防防电梯6.11一般般规定66.1.1高层建建筑每个个防火分分区的安安全出口口不应少少于两个个。但符符合下列列条件之之一的,可可设一
25、个个安全出出口:6.11.1.1十八层层及十八八层以下下,每层层不超过过8户、建建筑面积积不超过过6500m2,且且设有一一座防烟烟楼梯间间和消防防电梯的的塔式住住宅。6.11.1.2每个单单元设有有一座通通向屋顶顶的疏散散楼梯,单单元与单单元之间间设有防防火墙,单单元之间间的楼梯梯能通过过屋顶连连通、且且户门为为甲级防防火门,窗窗间墙宽宽度、窗窗槛墙高高度为大大于1.2m的的实体墙墙的单元元式住宅宅。66.1.1.33除地地下室外外,相邻邻两个防防火分区区之间的的防火墙墙上有防防火门连连通时,且且相邻两两个防火火分区的的建筑面面积之和和不超过过表6.1.11规定的的公共建建筑。表 6.11.
26、1 两个防防火分区区之和最最大允许许建筑面面积 建筑类别 两个防火分分区建筑筑面积之之和( m 22 ) 一类建筑 1400 二类建筑 2100 注:上述相相邻两个个防火分分区设有有自动喷喷水灭火火系统时时,其相相邻两个个防火分分区的建建筑面积积之和仍仍应符合合本表的的规定。【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二、三删除,新条文说明如下)二、原条文要求单元式住宅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之间都要设置连通阳台或凹廊,在工程实践中难以以执行。为此,本次修订对这一规定进行了调整。三、在允许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情况下,公共建筑内(地下室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时,即使设置有自动
27、喷水灭火系统,其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即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也不允许扩大。6.1.2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1.2.1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6.1.2.2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墙分隔。6.1.2.3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说明如下)原条文“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的表述不准确,故本次修订予以明确。6.1.8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
28、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说明如下)明确此规定只是对公共建筑中房间疏散门数量的要求。6.1.11高层建筑内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其疏散走道、出口等应符合下列规定:6.1.11.1厅内的疏散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80m计算,且不宜小于1.00m;边走道的最小净宽不宜小于0.80m。6.1.11.2厅的疏散出口和厅外疏散走道的总宽度,平坡地面应分
29、别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65m计算,阶梯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80m计算。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均不应小于1.40m。6.1.11.3疏散出口的门内、门外1.40m范围内不应设踏步,且门必须向外开,并不应设置门槛。6.1.11.4厅内座位的布置,横走道之间的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每排座位不宜超过22个;当前后排座位的排距不小于0.90m时,每排座位可为44个;只一侧有纵走道时,其座位数应减半。6.1.11.5厅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6.1.11.6厅的疏散门,应采用推闩式外开门。【说明】(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条文说明如下)推闩式外
30、开门具有便于开启和及时疏散的特点,有利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疏散,故将原条文的宜改成应。6.1.16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人员密集场所防止外部人员随意进入的疏散用门,应设置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器具即迅速开启的装置,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使用提示。【说明】(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条文说明如下)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安全出口的门等疏散用门,具有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器具即能迅速开启的功能,是火灾状态下人员安全疏散最基本的安全要求。火灾案例表明,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多是由于业主使用普通门锁等人为锁闭疏散用门,致使人员不能安全顺利逃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故本次修订对
31、疏散用门提出了相应要求。7消防防给水和和灭火设设备7.3室外消消防给水水管道、消消防水池池和室外外消火栓栓77.3.5同一时时间内只只考虑一一次火灾灾的高层层建筑群群,可共共用消防防水池、消消防泵房房、高位位消防水水箱。消消防水池池、高位位消防水水箱的容容量应按按消防用用水量最最大的一一幢高层层建筑计计算。高高位消防防水箱应应满足7.44.7条条的相关关规定且且应设置置在高层层建筑群群内最高高的一幢幢高层建建筑的屋屋顶最高高处。【说明明】(本条条原条文文说明删删除,新新条文说说明如下下)为为节约用用地、节节省投资资,同一一时间内内只考虑虑一次火火灾的高高层建筑筑群,消消防水池池和消防防水泵房房
32、均可共共用,共共用消防防水池的的有效容容量应按按用水量量最大的的一幢建建筑物计计算确定定工程实实践证明明,高层层建筑群群可以共共用高位位消防水水箱。当当共用高高位消防防水箱时时,要进进行水力力计算,除除应满足足7.44.7条条的相关关规定外外,而且且还要设设置在最最高的一一幢高层层建筑的的屋顶最最高处,并并采取措措施保证证其他建建筑初期期火灾的的消防供供水。7.4室内消消防给水水管道、室室内消火火栓和消消防水箱箱77.4.2消防竖竖管的布布置,应应保证同同层相邻邻两个消消火栓的的水枪的的充实水水柱同时时达到被被保护范范围内的的任何部部位。每每根消防防竖管的的直径应应按通过过的流量量经计算算确定
33、,但但不应小小于1000mmm。以以下情况况,当设设两根消消防竖管管有困难难时,可可设一根根竖管,但但必须采采用双阀阀双出口口型消火火栓:1十八八层及十十八层以以下的单单元式住住宅;2十八八层及十十八层以以下、每每层不超超过8户户、建筑筑面积不不超过6650mm2的塔塔式住宅宅。【说说明】(本条条对原条条文修改改。原条条文说明明保留,新新增说明明三如下下)三三、单元元式住宅宅的每个个单元每每层建筑筑面积不不大,且且各单元元之间的的墙采用用了耐火火极限不不低于22.000h的不不燃烧体体隔墙分分隔,其其火灾危危险性与与十八层层及十八八层以下下、每层层不超过过8户、建建筑面积积不超过过6500m2
34、的的塔式住住宅基本本一样。因因此设置置两条消消防竖管管确有困困难,同同样允许许只设一一条竖管管,但必必须采用用双阀双双出口型型消火栓栓,且应应保证消消火栓的的充实水水柱到达达最远点点。77.4.6除无可可燃物的的设备层层外,高高层建筑筑和裙房房的各层层均应设设室内消消火栓,并并应符合合下列规规定:7.44.6.1消火栓栓应设在在走道、楼楼梯附近近等明显显易于取取用的地地点。消消火栓的的间距应应保证同同层任何何部位有有两个消消火栓的的水枪充充实水柱柱同时到到达;7.44.6.2消火栓栓的水枪枪充实水水柱应通通过水力力计算确确定,且且建筑高高度不超超过1000m的的高层建建筑不应应小于110m,建
35、建筑高度度超过1100mm的高层层建筑不不应小于于13mm;77.4.6.33消火火栓的间间距应由由计算确确定,且且高层建建筑不应应大于330m,裙裙房不应应大于550m;7.4.66.4消火火栓栓口口离地面面高度宜宜为1.10mm,栓口口出水方方向宜向向下或与与设置消消火栓的的墙面相相垂直;7.4.66.5消火火栓栓口口的静水水压力不不应大于于1.000Mppa,当当大于11.000Mpaa时,应应采取分分区给水水系统。消消火栓栓栓口的出出水压力力大于00.500Mpaa时,应应采取减减压措施施;77.4.6.66消火火栓应采采用同一一型号规规格。消消火栓的的栓口直直径应为为65mmm,水水
36、带长度度不应超超过255m,水水枪喷嘴嘴口径不不应小于于19mmm;7.44.6.7临时高高压给水水系统的的每个消消火栓处处应设直直接启动动消防水水泵的按按钮,并并应设有有保护按按钮的设设施;7.44.6.8消防电电梯间前前室应设设消火栓栓;77.4.6.99高层层建筑的的屋顶应应设一个个装有压压力显示示装置的的检查用用的消火火栓,采采暖地区区可设在在顶层出出口处或或水箱间间内。【说明明】(本条条对原条条文的修修改。原原条文说说明保留留,条文文说明三三修改如如下)三、消消火栓栓栓口压力力。火场场实践说说明,水水枪的水水压太大大,一人人难以握握紧使用用。同时时,水枪枪的流量量超过55L/ss,水
37、箱箱内的消消防用水水可能在在较短的的时间内内被用完完,对扑扑救初期期火灾极极为不利利。所以以规定栓栓口的出出水压力力不大于于0.550Mppa。当当超过00.500Mpaa时,要要采取减减压措施施。随随着我国国供水管管道产品品质量和和承压能能力的提提高,本本此修订订将消火火栓的静静水压力力由0.80MMpa调调整为11.000Mpaa(日本本规定不不超过00.700Mpaa,原苏苏联规定定不超过过0.990MPPa)。同同时,为为便于工工程设计计和施工工,将消消火栓的的静水压压力控制制在1.00MMpa,当当超过11.000MPaa时才要要求采用用分区给给水。7.6灭火设设备77.6.1建筑高
38、高度超过过1000m的高高层建筑筑及其裙裙房,除除游泳池池、溜冰冰场、建建筑面积积小于55.000m2的的卫生间间、不设设集中空空调且户户门为甲甲级防火火门的住住宅的户户内用房房和不宜宜用水扑扑救的部部位外,均均应设自自动喷水水灭火系系统。7.66.2建筑筑高度不不超过1100mm的一类类高层建建筑及其其裙房,除除游泳池池、溜冰冰场、建建筑面积积小于55.000m2的的卫生间间、普通通住宅、设设集中空空调的住住宅的户户内用房房和不宜宜用水扑扑救的部部位外,均均应设自自动喷水水灭火系系统。【说明明】(7.6.11、7.6.22条对原原条文的的修改,原原条文说说明保留留,新增增条文说说明如下下)据
39、调调查,游游泳池、溜溜冰场尚尚无火灾灾实例,住住宅火灾灾蔓延到到相邻户户及相邻邻单元的的案例也也不多见见,故取取消原条条文7.6.22.17.66.2.5款的的规定。本本条所指指游泳池池、溜冰冰场不包包括其辅辅助的服服务用房房和旱冰冰场,以以下同。7.6.3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6.3.1公共活动用房;7.6.3.2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7.6.3.3自动扶梯底部;7.6.3.4可燃物品库房。7.6.4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空调机房、公共餐厅、公共厨房以及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说明】(本条对原条文
40、的修改)为了贯彻建筑防火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初期火灾的早期控火能力,供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本次修订适当增加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公共活动用房主要指下列场所:1.商业楼、展览楼、财贸金融楼、综合楼、商住楼的商业部分、电信楼、邮政楼等建筑的营业厅、会议室、办公室、展览厅与走道;公共活动用房;2.教学楼、办公楼、科研楼等建筑可燃物较多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3.旅馆、医院、图书馆、老年建筑、幼儿园;4.可燃物品库房。7.6.6高层建筑内的下列房间应设置除卤代烷1211、1301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7.6.6.1燃油、燃气的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宜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6.6.
41、2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宜设水喷雾或气体灭火系统;【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不变,新增条文说明如下)由于卤代烷对环境及大气层破坏严重,国家已限制生产和使用,故予以修改。8防烟烟、排烟烟和通风风、空气气调节88.4机械械排烟88.4.2设置机机械排烟烟设施的的部位,其其排烟风风机的风风量应符符合下列列规定:8.4.22.1担负负一个防防烟分区区排烟或或净空高高度大于于6.000m的的不划防防烟分区区的房间间时,应应按每平平方米面面积不小小于600m3/h计算算(单台台风机最最小排烟烟量不应应小于772000m3/h)。8.4.2.2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计算。8.4.2.3中庭体积小于或等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h换气计算;中庭体积大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h换气计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m3/h。【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条文说明如下)本条规定存在印刷错误,予以纠正。9电气气9.11消防防电源及及其配电电99.1.1高层建建筑的消消防控制制室、消消防水泵泵、消防防电梯、防防烟排烟烟设施、火火灾自动动报警、漏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