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39.1—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 车载终端(环境保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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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 1239.1-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1部分车载终端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mission remote supervision system of heavy-duty vehicles P ART 1 On-board terminal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2021-12-27发布2022-07-01实施主仁运云玉不竞音庐发布HJ 1239.1-2021 目次前言.l 适用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一般要求.25 功能要求.26 性能要求.6
2、7 测试方法.78 实施要求.7附录A(规范性附录)车载终端试验方法.8附录B(规范性附录)车载终端安全性测试.11附录c(规范性附录)数据传输、定位及数据一致性测试.13HJ 1239.1-2021 目IJ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装用压燃式及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重型汽车排气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空气质量,规范车辆排放远程监控技术,制定本标准。等。HJ 1239(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分为三个部分:一一第l部分车载终端:第2部分企业平台:一一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本部分为HJ1239的第l部分。本部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系统车载
3、终端的技术要求,包括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测试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可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智联万维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环境监控中心。11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1年12月27日批准。本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HJ 1239.1-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1部分车载终端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包括功能、性能要求、测试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应用在重型车上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车辆OBD信息和发动机排放
4、数据的设备装置。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号|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号|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17691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T 2423.18 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b:盐雾,交变(氧化l内溶液)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28046.1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1部分:一般规定GB/T 32960.2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GB/T 32960.3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
5、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GB/T 3702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攻击定义及描述规范T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GM/T 0008 安全芯片密码检测准则GM/T 0009 SM2 密码算法使用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 176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重型车heavy-duty vehicles(HDV)本标准的重型车指依法按GB17691规定技术要求进行型式检验和信息公开的汽车,包括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燃料汽车,以及混合动力电动汽车。3.2 车载终端。n-boardterminal 安装于重型车上,用
6、于采集、存储和传输车辆车载诊断系统(OBD)信息和发动机排放数据且不得被人为拆除的设备装置,属于污染控制装置。3.3 数字签名digital signature 附加在数据单元上的数据,或是对数据单元所作的密码兑换,这种数据或变换允许数据单元的接收HJ 1239.1-2021 者用以确认数据单元的来源和完整性,井保护数据防止被人(例如接收者)伪造或抵赖。3.4 密钥key 用于控制密码变换操作(例如加密、解密、密码校验函数计算、签名生成或签名验证)的符号序列,是非对称密钥对,包括公钥和私钥。私钥用于签名或解密,不应泄露。公钥用于验签或加密。3.5 首次定位时间time to first fix
7、(TTFF)导航接收机通电后获得的正确定位的时间。3.6 重捕时间re-get time 卫星信号短暂中断后,导航接收机重新捕获卫星信号井确定其当前位置的时间。3.7 实时动态real-time kinematic(RTK)载波相位差分技术,是实时处理两个测量站载波相位观测量的差分方法,将基准站采集的载波相位发给用户接收机,进行求差解算坐标。4 一般要求4.1 重型车车载排放远程监控终端应满足GB17691的规定,具备本标准第5章规定的功能要求,并能满足第6章规定的性能要求。4.2 安装排放远程监控车载终端,原则上不得占用原有OBD接口,如需占用的,应再单独预留出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OBD接口。
8、4.3 车辆生产企业应在车载终端、仪表盘或显示面板等显著位置安装报警灯相关指示器,重型车的所有者可以通过车载终端的报警灯等相关指示器,实时了解车载终端联网情况。4.4 车载终端应具有防拆除技术措施,确保车载终端未经车辆生产企业授权无法拆除。4.5 车载终端应保证采集数据的数据质量。使用寿命应不低于7年。4.6 车辆生产企业应对车载终端进行功能和性能测试,测试方法应满足第7章规定。5 功能要求5.1 开机自检车载终端的自检应符合GB17691第Q.5.1的要求。5.2激活5.2.1 车载终端在进行激活时,应按图l规定的程序进行。5.2.2 激活信息包括安全芯片标识TD、储存在安全芯片中的公钥和车
9、载终端通过OBD读取的车辆识别代号(VTN)。5.2.3 激活信息应通过安全芯片中存储的私钥添加数据签名后传输至生态环境部。5.2.4 车载终端应按规定的协议接收生态环境部反馈的激活结果。2 HJ 1239.1-2021 否是成功图1激活流程5.3 数据采集5.3.1 车载终端应能采集发动机排放相关数据。安装在颗粒捕集器(DPF)和/或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技术的重型车上车载终端来集的数据见表,采集频率应为1Hzo 表1车载终端采集的数据(采用DPF和/:s.lZSCR技术的车辆)序号数据项车速2 大气压力(直接测量或估算值)3 发动机净输出扭矩(作为发动机最大基准扭矩的百分比),或发动机实
10、际扭矩/才旨不扭矩(作为发动机最大基准扭矩的百分比,例如依据喷射的燃料量计算获得)4 摩擦扭矩(作为发动机最大基准扭矩的百分比)5 发动机转速6 发动机燃料流量7 上游NOx传感器输出8 下游NOx传感器输出9 SCR入口温度10 SCR出口温度3 HJ 1239.1-2021 续表序号数据项11 DPF压差12 进气量13 反应剂余量14 油箱液位a15 发动机冷却液温度16 累计里程a燃气机可不米集油箱液位参数。5.3.2 对于采用二元催化器后处理技术的车辆,车载终端应采集表2规定的数据,采集频率为1Hzo 表2车载终端采集的数据(采用三元催化技术的车辆)序号数据项l 车速2 大气压力(直
11、接测量或估算值)3 发动机i争输出扭矩(作为发动机最大基准扭矩的百分比),或发动机实际扭矩/才旨不扭矩(作为发动机最大基准扭矩的百分比,例如依据喷射的燃料量计算获得)4 摩擦扭矩(作为发动机最大基准扭矩的百分比)5 发动机转速6 发动机燃料流量7=元催化器上游氧传感器输出8=元催化器下游氧传感器输出9 进气量10 二兀催化器温度传感器输出(上游、或下游、或模拟)11 二元催化器下游NOx传感器输出a12 发动机冷却;夜温度13 累计里程a安装NOx传感器的车辆应米集并传输NOx输出值。5.3.3 对于重型混合动力电动车辆,除应采集表l或表2数据外,还应采集表3规定的数据,采集频率为1Hzo 表
12、3混合动力电动车辆车载终端补充采集的数据序号数据项电机转速2 电机负荷百分比3 电池电压4 电池电流5 荷电状态(SOC)5.3.4 车载终端的OBD信息采集应满足表4的规定,OBD信息应每24h至少采集一次。4 HJ 1239.1-2021 表4车载终端的OBD信息采集序号数据项OBD 诊断协议2 故障指示叮(MTL)状态3 诊断支持状态4 诊断就绪状态5 军辆识别代号6 软件标定识别号7 标定验证码8 在用监测频率(IUPR)9 故障码总数10 故障码信息列表5.3.5 车载终端的定位信息采集应能满足如下要求:a)定位信息应符合GB/T32960.3中7工3.5的规定:b)水平定位精度不应
13、大于5m;c)最小位置更新率为1Hz;d)定位时间:1)冷启动:从系统加电运行到实现捕获时间应不超过120S;2)热启动:实现捕获时间应小于10So 5.3.6 车载终端的时间和日期应满足如下要求:车载终端的时间应以时分秒或hh:mm:ss的方式采集和记录:日期应以年月日或yyyy/mm/dd的方式来集和记录。与标准时间相比,24小时内时间误差应在:1:5s以内。5.3.7 车载终端采集和传输的数据应与车辆实际数据一致。5.4 数据存储数据存储应符合GB17691中Q.5.5的要求。5.5 数据传输5.5.1 判定激活成功后,车载终端将采集的数据添加数字签名,按规定的通讯协议进行传输(见图2)
14、。OBD 信息至少24h内传输一次,发动机数据流信息至少lOs传输一次。5.5.2 数字签名应遵循GM/T0009的相关要求,每个完整的数据包进行一次签名,签名应使用保存在安全芯片中的私钥进行。5.5.3 应在发动机启动后60s内开始传输数据,发动机停机后可不传输数据。丰战终端企业F台生态环榄部吁1lJ自-IEE号-EE陪同刊选-耻川剖可-后m由肘厅一密数川UM叫一加-车5|包在字耻图2数据传输流程5 HJ 1239.1-2021 5.6 数据补传当数据通信链E各异常时,车载终端应将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进行本地存储。在数据通信链路恢复正常后,再补专存储的数据。补传的数据应为恢复通讯时刻前5x24h
15、内,通信链路异常期间存储的数据,数据格式与实时传输数据相同,按规定的通讯协议补传。5.7 拆除报警当车载终端故障或拆除时,车辆应激活驾驶员报警系统,技术允许的情况下,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向生态环境部传输拆除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包括拆除状态、拆除时间和定位经纬度信息。6 性能要求6.1 适应性按GB17691附录Q.7规定,车载终端的电气适应性能、环境适应性能和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GB/T 32960.2中4.3.14.3.3的要求。其中,对于电磁兼容性,车载终端对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抗扰度试验脉冲l的要求为C类。6.2 防护性6.2.1 盐雾防护性对于安装在驾驶舱内的车载终端应按GB/T2423.1
16、8规定的严酷等级(4)进行二个试验循环,对于安装在驾驶舱外的车载终端应按GB/T2423.18规定的严酷等级(引进行四个试验循环,密封性不变,标志和标签洁晰可见,功能状态应达到GB/T28046.1定义的C级。6.2.2 夕|、壳防护性对于安装在驾驶舱内的车载终端应至少满足GB/T4208中规定的TP53的防护等级,对于安装在驾驶舱外的车载终端应至少满足GB/T4208中规定的TP65的防护等级,按附录A.3工2进行外壳防护性试验后车载终端所有功能应处于GB/T28046.1定义的A级。6.3 数据安全性6.3.1 车载终端应配备安全芯片,安全芯片生产企业应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TSO9
17、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安全芯片应满足以下要求:具备一个唯一的安全芯片标识lD(简称:芯片lD)。芯片lD由三位芯片型号标识符和车辆生产企业自定义的最多十二位字符组成:一一应存储芯片TD和密钥,由安全芯片生产企业进行密钥注册。芯片TD和公钥可以读取,私钥不可读不可改:一一安全等级应满足GM/T0008安全等级2级要求或产品安全保证级别不低于EAL4+级要求,且具备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一一密钥强度应为256bit;一一数字签名速度应不小于50次/S0 6.3.2 车载终端应按GB17691中Q.4的要求提供技术可行的安全策略,保证产品各种性能和功能处于安全范围内。
18、车载终端不应有权威漏洞数据库公开的6个月及以前的漏洞,保证存储数据安全性。6 HJ 1239.1-2021 7 测试方法7.1 终端测试内容每个型号的车载终端,应进行附录A规定的终端功能和性能测试,以及附录B规定的安全性测试,测试项目和测试方法见表50表5终端测试内容试验内容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自检、激活5.1、5.2附录A.3.1.1数据米集5.3.1 5.3.4 附录A.3.1.3导航定位测试5.3.5 附录A.3.1.4时间和日期5.3.6 附录A.3.1.2数据存储5.4 附录A.3.1.5数据补传5.6 附录A.3.1.6电气适应性6.1 附录A.3.2.1环境适应性6.1 附录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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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J 1239.1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部分 车载终端环境保护 1239.1 2021 重型车 排放 远程 监控 技术规范 部分 车载 终端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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