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模拟试题8节.docx
《2022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模拟试题8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模拟试题8节.docx(5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模拟试题8节2022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模拟试题8节 第1节恒祥皮具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而欲向银行贷款200万元购买生产线。银行要求恒祥皮具厂提供担保。考虑到恒祥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双方遂协商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双方并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进行登记。3个月后,邻县的另一家洛明皮具厂找到恒祥皮具厂,提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恒祥皮具厂在经审查洛明皮具厂符合相应标准后,与洛明皮具厂签订了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银行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恒祥皮具厂的许可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质权,双方遂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质押合
2、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有效B.质押合同已生效,许可合同无效C.质押合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无效D.质押合同已生效,许可合同有效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质押合同的生效和质权的设立问题。依照物权法第227条的规定,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商标专用权质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本题中,商标专用权质押未进行登记,故银行对该商标专用权不享有质权,但不能认为质押合同未生效,质押合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恒祥皮具厂作为商标专用权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与洛明皮具厂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为有效合同。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册商标许可合同无须登记,但应当向商标局备案。应予注意的是,向商标局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3、未向商标局备案不影响许可合同的效力。即使是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双方应当向商标局登记公告,合同仍然是签订生效。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发生转移的效力。此外,如果商标专用权质押进行了登记,银行就享有商标专用权质权。恒祥皮具厂欲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这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否则,银行不同意的,该许可使用合同无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某县卫生防疫站在进行食品卫生检查监督时,发现某饭店卫生不合格,厨房里有苍蝇,于是报请县卫生局,并以县卫生局的名义对饭店罚款2000元。饭店对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卫生局得知饭店起诉后,为保证打蠃官司,责令卫生防疫站的工作人员到该饭店补作现场卫生检査笔录
4、,遭到饭店拒绝。卫生局于是委托本局的法律顾问律师周某到饭店调查有关证据。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A.卫生局无权对饭店实施处罚B.饭店已起诉,卫生局不能派防疫站工作人员到饭店补作现场笔录C.卫生局可以派其法律顾问,到饭店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D.饭店起诉以后,卫生局防疫站工作人员再也不能到饭店进行食品卫生检查答案:A,C,D解析:。本题是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问题,命题的目的在于考查对行政诉讼证据收集规则的掌握。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及其代理人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与行政争议有关的证据,故不选B项。卫生局作为国家卫生行政管辖机关,它有权对违反食品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虽然原告已起诉,但为行使卫生管理职
5、权,卫生局仍然可以到原告处进行卫生检查,只是不能自行收集与此行政争议有关的证据而已。故ACD项符合题意。解答本题应参见行政诉讼法第33条。关于税收优惠制度,根据我国税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个人进口大量化妆品,免征消费税B.武警部队专用的巡逻车,免征车船税C.企业从事渔业项目的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D.农民张某网上销售从其他农户处收购的山核桃,免征增值税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 A项:消费税暂行条例第12条第2款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根据消费税
6、税目税率表,化妆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但化妆品在价值5000元以下的可以免征消费税,题目中表述为大量的化妆品应理解为超出了价值5000元的限额,应当缴纳消费税,所以A项免征的说法错误。B项:车船税法第3条第2项规定:“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据此,武警部队专用巡逻车免征车船税,B项正确。C项: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1项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企业从事渔业项目所得减免征企业所得税,C项正确。D项: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若农民张某销售自产的山核桃则免征增值税,但题目中农民张某是在网上销
7、售从其他农户处收购的山核桃,不属于自产的农产品,因而不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情形,所以D项错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说法正确的是:( )A.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时,没有人数的规定B.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不能履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C.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全体股东D.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答案:A,B,D解析:A、B、D考点:股东会会议讲解:公司法第39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8、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故A选项正确,当选。第40条第I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故B选项正确,当选。第4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故C选项中“20日”的说法错误,不当选。D选项正确,当选。股份有限公司拟在
9、创业板首发并上市,则其应当一定期限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该一定期限是()。A.最近1年内B.最近2年内C.最近3年内D.最近5年内答案:B解析: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以下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理解正确的是、( )A.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B.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财务公司的监督管理,不适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C.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欲增加陈某为该行董事,则陈某的任职资格必须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10、管理机构审批D.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撤销违法经营、经营不善以致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答案:C,D解析:C、D考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职责和监督管理措施讲解: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第1 3款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11、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所以A、B都不正确。第22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三)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所以C正确。第39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予以撤销。”所以D正确。2022法律
12、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模拟试题8节 第2节某税务师事务所2022年2月3日为某公司提供涉税鉴证服务,应收报酬5万元。2022年1月17日为该公司查账时,发现该公司尚有余款3万元未付,当日即向该公司催收。该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请求延期,被税务师事务所拒绝。2022年2月18日,税务师事务所起诉该公司,请求判令该公司支付报酬。下列关于本案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税务师事务所向公司催收报酬的行为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B.税务师事务所的起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C.本案的诉讼时效届期日为2022年1月16日D.该公司请求延期的行为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E.对该公司请求延期的行为,应当适用诉讼时效
13、延长规则处理答案:A,B解析:知识点:诉讼时效。(1)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催收行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所以选项A正确。(2)本题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2022年1月17日诉讼时效中断,到2022年1月17日届满。事务所提起诉讼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3)公司请求延期的行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并不是诉讼时效的中止或延长。所以选项DE错误。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树立与强化宪法权威,必然要求坚定地守持和维护公平正义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
14、公平正义在宪法中的重要体现C.宪法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D.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 答案:D解析:本题为选非题。公平正义是树立和强化法律权威的必要前提与保证。公平正义是法律的灵魂,只有充满公平正义精神的法律,才会为社会成员真心认同,并自觉遵守;公平正义又是法律实施的引导,只有把握公平正义的实质,才能全面体现法律实施的积极效果;公平正义更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仰,只有对公平正义的崇尚与尊重,才能保证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始终不偏离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故A项表述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借鉴了人类社会在追求公平正义实践中所形成的共同经验
15、,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反映公平正义精神的内容确定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原则。因此,坚持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故B项正确。我国宪法第4条第2款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第45条第3款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第49条第1款规定:“婚姻、家庭、
16、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第4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宪法对少数民族、残疾人、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基于这些特殊主体的特殊情形而作出的特别规定,是为实现特殊主体与普通主体之间实质平等的需要。故C项正确。宪法和公平正义并不禁止一切差别。所禁止的是不合理的差别。若差别对待具有正当理由,则不受禁止。故D项错误,应选。案情:2022年6月山西省某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协调会议决定,在杏花区投放一批三轮车营运牌照,一是以拍卖的形式投放新车,二是对原来只允许在夜间营运的夜市车改发白天也可以营业的白证,这两种车被车主们称为新车。2022年7月12日,山西省某市
17、公安局和该市杏花区政府依据该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对90辆人力三轮车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进行拍卖,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从2万元至3万元不等,拍卖成交确认书注明拍卖的营运牌照有效期限4年。而有100辆“夜市车”车主在交纳了1万元上牌费、45元牌证费、50元缝布费、10元喷漆打印费、7元工本费、20元每月的管理费后,也终于实现了自己可以在太阳下蹬车赚钱的愿望。2022年11月7日,某市公安局和杏花区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回杏花区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决定收回杏花区的所有新车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及车辆的通告。通告的内容是:“收回于2022年7月12日拍卖的为期
18、四年的90辆客运人力三轮车和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限车主于2022年12月1日17时之前将上述牌证及车辆送至交警大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三轮车回收办公室。逾期不交的,所有牌证作废,并一律按照无牌人力三轮车取缔。” 问题:1.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可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能否为原告?为什么? 3.人力三轮车车主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如果人力三轮车车主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如何确定?为什么? 5.市政府的协调会议纪要可否设定行政许可?为什么? 6.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是否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作出行政
19、许可决定?为什么? 7.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为什么?答案:解析:1.可以,理由如下:本案中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相关三轮车主的经营权和财产权,是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能够成为原告。理由如下:本案中市公安局和区政府先是以拍卖的形式对相关三轮车主进行了客运三轮车营运的行政许可,后又联合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该行为严重损害了相关三轮车主的经营权和财产权,三轮车主与该行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有原告资格,有权提起行政诉讼。3.应当以市公安局和区政府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依据法律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
20、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本案中,市公安局和区政府联合发布通知,收回仅仅拍卖4个月的有效期为4年的客运三轮车营运牌证和三轮车,严重侵犯了三轮车主的合法权益,此两个合格的行政主体应为本案的共同被告。4.复议机关是市政府。理由在于: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为复议机关。5.不可以,理由在于:依据法律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的地方政府规章才有权设定行政许可。本案中,市政府的协调会议纪要不属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立法文件。6.可以,理由在于:依据法律规定,实施有限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特定行业
21、的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本案中,客运三轮车营运属于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采用拍卖的方式作出决定符合法律规定。7.法院应当判决撤销市公安局和区政府作出的收回三轮车牌证和三轮车的决定,判决被告对原告合法权益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以下行为不应当数罪并罚的是:A.甲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时,用砍刀砍伤稽查人员,致其重伤B.乙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后,又受组织指派杀死二人C.丙为了骗取死亡赔偿金,在为老父亲购买的保险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将老父亲杀害然后骗取赔偿金D.丁开枪杀乙,射击的结果却是将乙和旁边的戊同时打死答案:D解析:D。ABC都是法律的明文规定。D是
22、想象竞合犯,只能择一重罪论处。下列选项中,可以提出异议的有:( )A.对执行的管辖法院不服B.对法院执行行为不服C.对法院所执行的执行标的有实体主张D.对法院的参与分配方案不满答案:A,B,C,D解析:。A项当事人对执行管辖法院不服,可以 10日内提出异议;B、C项分别可以适用对执行行为的 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正确;D项债权人或义务人 对参与分配方案有意见,均可以提出异议,因而正确。关于简易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
23、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1个月答案:A,B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21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第21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
24、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1个半月,AB项的内容都是正确的。2022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模拟试题8节 第3节王某将一栋房屋出租给李某后,又以该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律师向王某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正确的有:A:王某到期若不能向银行还本付息,可以与银行协商将房屋作价抵偿债务,即使李某的租期未满,李某也无权继续租住该房屋B:抵押期间,如买方替王某向银行还本付息,王某则可以不经银行同意将房屋卖给该买方C:王某可以在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上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权D:房屋如被征收,银行的抵押权消灭答案:B解析:依物权法第190条的规定,王某订立抵押合同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 法律 职业资格 司法考试 模拟 试题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