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线上题库汇总pdf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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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线上题库汇总pdf版1.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陈某返还借款。送达支付令 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12天后,陈某以 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黄某表示希望法院 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B.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生效力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而不 影响支付令的效力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答案】:D【解析】:A项,民诉解释第431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 有用语言、文字、印刷、图书或其他方法,自由发表其意见 之权
2、,并不得因劳动或雇佣关系,剥夺此种权利。CD两项,文化制度包括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 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等内容。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 的原那么、内容等作了比拟全面和系统的规定。宪法第19 条规定,国家开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 学文化水平。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8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但凡涉外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 国法院都有管辖权,表达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那么 B.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表达了尊重当
3、事人原那么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专属我国 法院管辖,表达了维护国家主权原那么D.重大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表达了便于 当事人诉讼原那么【答案】:A【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 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 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 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 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 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
4、管辖。这是涉外管辖的一 般规定,但凡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联系的,我国 法院都有管辖权,表达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 那么。B项,尊重当事人原那么,是指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 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协议管 辖只适用财产类案件,并非各类民事案件,并且当事人所选 择的法院必须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包括原 被告住所地、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C项,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局部,对涉外民事 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表达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 那么。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
5、华人民共和国履 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 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关于涉外案件专属管辖,是针对 三资合同引发的纠纷,而不是三资企业与其他主体的合同纠 纷,该选项进行了概念替换。D项,重大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属于级 别管辖,这是根据案件性质、繁简程度和案件影响的大小来 确定的,并不是便于当事人诉讼的表达。9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分别出资50万 元、10万元和40万元。甲、乙、丙共同约定由甲执行合伙 事务。合伙企业经营良好,于是甲找乙和丙协商增资投资一 个不在经营范围内的工程,合伙
6、协议无特别约定,就该增资 事宜合伙企业需如何做出决议?()A.可以协商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增资缴纳B.决议需要甲乙通过即可C.决议需要甲乙丙共同通过D.决议需要甲丙通过即可【答案】:A|C【解析】:A项,合伙企业强调人合性和合伙人自治,故增资比例可由 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未必按照原出资比例认缴。BCD三项,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 定外,合伙企业的以下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 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扩充合伙企 业的经营范围属于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的事项。故本案中决 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0 .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 讼,
7、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施密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英文书面材料,无需提供中文 翻译件B.施密特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以公民代理的形 式代理诉讼C.如施密特不在中国境内,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 员为施密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D.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已制发调解书, 但施密特要求发给判决书,应予拒绝【答案】:c【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527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 是外文的,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当事人对 中文翻译件有异议的,应当共同委托翻译机构提供翻译文 本;当事人对翻译机构的选择不能达成一致的
8、,由人民法院 确定。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52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 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 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他人代为 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 托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 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 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 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 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 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因此“
9、可以委 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的说法过于绝对。另外,在英国, 律师传统的分为事务律师和出庭律师两类,当事人不能直接 委托出庭律师,而必须通过事务律师作为中介人。当事人的 所有请求和意见均要通过事务律师向出庭律师转交。出庭律 师既不会见委托人,也不直接调取证据,他所依据的是事务 律师为其提供的诉讼文书和有关材料。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529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 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
10、。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530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 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 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11 .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 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 8万公里,市 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 乙的以下哪一请求是错误的?()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 甲时即被撤销D.请求甲承当缔约过失责任【答案】:C【解析】
11、:此题中,甲在明知机动车里程表错误显示的情况下,以高于 市价7万元的价格将其出售给不知情的乙。民通意见第 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 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 定为欺诈行为,故此题中甲的行为构成欺诈。A项,民法总那么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 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 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由此可见,对于因 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受欺诈人仅享有撤销权。B项,如果乙不撤销合同,此时合同为有效合同,乙可以行 使减价请求权。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当违约责
12、任。对违约责任没有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 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当修理、更换、重作、退货、 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C项,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 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 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此题中,乙对标的物的质量有错误认 识,故构成重大误解。根据民法总那么第147条的规定,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非可以直接致函对方请求撤销 合同。D项,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 其依据
13、老实信用原那么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 损失,依法应承当的民事责任。此题中,甲故意隐瞒与合同 有关的重要事实,违背了老实信用原那么而给对方造成了损 失,应承当缔约过失责任。【说明】司法部原答案为C,因民法总那么公布,A项也 为正确答案,因此此题选AC更为妥当。12.2017年1月,张某入职飞信科技,担任总经理。 至2018年3月,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方 便开展业务,公司为张某配置了一辆小轿车,2018年10月, 张某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遭到拒绝。张某遂将汽车留置,公司要求其返还。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张某可以留置该汽车B.张某应当向公司返还汽车C.张
14、某有权主张2017年2月至离职之日的双倍工资D.张某可直接向法院主张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答案】:B【解析】:AB两项,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 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本案 中,张某与飞信科技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一 直存在实际的用工,己经建立起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体双 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主张对用人单位供其 使用的工具、物品等动产行使留置权,但此类动产不是劳动 合同关系的标的物,与劳动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 劳动者并没有留置权,张某无权留置该车辆,应当向公司返 还汽车。C
15、项,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 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 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 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 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用人 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具体时间为2017年的2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期间,飞信科技需要向张某支付两倍 的工资,而非至员工离职之日。D项,劳动争议的解决实行仲裁前置的程序,对于飞信科技 拖欠张某工资一事,应领先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
16、裁 决,劳动者与单位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法院提起 诉讼,不可以直接向法院主张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13.某小区徐某未获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便在自住房 前扩建一个门面房,挤占小区人行通道。小区其他业主屡次 要求徐某撤除未果后,将该门面房强行撤除,毁坏了徐某自 住房屋的墙砖。关于撤除行为,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侵犯了徐某门面房的所有权B.侵犯了徐某的占有C.其他业主应恢复原状 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B项,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 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 面异议。C项,民诉解释第43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对债务
17、本身 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 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而此题中, 陈某提出已经归还借款,即主张债务已经消灭,该主张构成 异议。D项,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 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催促 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 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此题中, 陈某依法提出有效异议,支付令失效,且申请人黄某未提出 反对意见,该案应转入诉讼程序。2.老人生病由其子女照料。儿子照顾老人时威胁称,如不写 遗嘱将全部遗产分给他就停药,无奈之下老人写了遗嘱X, 然后儿子嫌遗嘱
18、字迹潦草,自己又抄了一遍,还模仿老人签 名,此遗嘱为Yo女儿照看老人期间,谎称老人得了绝症, 活不了多久了,然后老人遂写了份遗嘱Zo没过多久,老人 康复从医院出院了,但3个月后因车祸死亡。以下说法正确 的有()oD.其他业主应赔偿徐某自住房屋墙砖毁坏的损失【答案】:B|D【解析】:AC两项,徐某未经许可而扩建房屋,该房屋系违章建筑,其 仅构成占有行为,而不可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恢复原状是 物权保护方法,徐某并不享有物权,且挤占通道影响其他物 主的共有使用权,因此不应恢复原物。B项,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 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 占有人有权
19、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 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徐某对其门面房属于 无权占有,无权占有也受法律保护,所以其他业主将门面房 强行撤除,侵犯了徐某对该门面房的占有。D项,物权法第37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 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当其他民事责 任。徐某自住房的墙砖被毁坏,其他业主应赔偿徐某自住房 屋墙砖毁坏的损失。14.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中国共同设立了某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公司以确认其在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 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以下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A.因合资公司登记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B.因侵权行为
20、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C.因争议与中国的联系更密切,故应适用中国法D.当事人可协议选择纠纷应适用的法律【答案】:A【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 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 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 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 主营业地。此题中,由于合资公司是在中国登记设立的,所 以,有关合资公司股东权利事项问题,应当适用登记地法律, 即中国法。15 .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 假设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
21、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于该 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B.英国法C.甲国法D.乙国法【答案】:A【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 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此题中,由于英国 公民迈克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所以,宣告死亡的问题应该 适用中国法。16 .甲公司取得了热播电视剧12小时的独家网络直播权, 张某嫌该剧片头广告时间过长,开发出屏蔽该片头广告的软 件,在其社交主页上炫耀,并提供了专门的下载通道,受到 网民追捧。随后张某用此软件招商播放乙公司的产品广告,收益颇丰。以下说法正确的有()0A.张某的行为有利于消费者,是合法行为B.张某
22、并非经营者,所以其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适格主体C.张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D.甲公司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按张某向乙公司收取的 报酬确定赔偿金额【答案】:C|D【解析】:AC两项,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公平、诚信的原那么,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所以“公平、诚 信、法律和商业道德”是区分不正当竞争和正当经营的关键。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损害了甲公司产品的正常运营,且谋取了 自身的经济利益,不能以“有利于消费者”来掩盖这一不诚 信的行为,所以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而非合 法行为。B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的经 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
23、供服务(以下所称商 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事了 商品的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也属于经营者的范畴,本案 中张某利用其软件实施了播放广告取得收益的经营行为,属 于经营者。D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因不正当竞 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 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 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赔偿数额确定 的依据是被害者的实际损害,即侵权人的侵权所得。所以当 甲公司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时候,可按张某的侵权所得, 即向乙公司收取的报酬确定赔偿金额。17.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
24、的孩 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当违约责任。双方办理了 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 10万元。李某收养小张1 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 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 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 10万元。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B.李某应对张某承当违约责任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答案】:D【解析】:D项,收养协议解除后,李某收取的10万元丧失了法律依据, 因此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A项,收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 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 除的除外,养子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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