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每日一练6节.docx
《司法考试每日一练6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考试每日一练6节.docx(2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司法考试每日一练6节司法考试每日一练6节 第1节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薛某服刑一年后张某将户口迁到丁市,欲起诉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A甲市B乙市C丙市D丁市正确答案:D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依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应当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丁市法院。 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裁定驳回起诉B裁定驳回诉讼请求C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D法院裁定仲裁协
2、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正确答案:D仲裁协议的效力、专属管辖关于本案中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根据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再根据仲裁法第l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而民事诉讼意见第l47条则规定,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一方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结
3、合本案,尽管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但因其所声明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并且由于遗产继承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原则,本案应由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受诉法院享有对该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并对案件继续审理,而不是裁定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更不是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 下列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宣传过程中的不正确的做法有:( )A张律师是某报社的法律顾问,于是张律师要求报社通过采访的形式宣传一下他业务范嗣帮他招揽业务B刘律师在代理一著名歌星被诉名誉侵权案胜诉以后,各大媒体纷纷采访他。在采访的过程中,刘律师详细的介绍他胜诉经过,以及他所在
4、律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这样使得刘律师的知名度大大的提高,案源也越来越多C张律师长期从事房地产投资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此张律师宣传自己的时候都称自己为这一方面的专家D甲由于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起诉,甲的姐姐找到张律师,询问张律师的意见。张律师仔细询问案情以后,认为甲明显不构成犯罪,检察机关起诉的做法是严重错误的,遂告知,只要甲能委托他担任辩护人,他肯定能保证甲能无罪释放正确答案:CDC、D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17、18 条的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以广告方式宣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以及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发表学术论文、案例
5、分析、专题解答、授课、普及法律等活动,宣传自己的专业领域。所以A、B 选项正确。该规范第32 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宣传所从事的某一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得自我声明或者暗示其被公认或者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权威或专家。所以c 选项错误,该规范第31 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进行歪曲事实和法律,或者可能使公众对律师产生不合理期望的宣传。D 选项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只能由法院进行判断,张律师为了招揽业务,作出违反法律的实质承诺,使当事人产生不合理的期望,因而是错误的。 甲202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未剥夺政治权利,2022年被假释。在假释期间,甲的以下哪些行为违法了刑法的相关规定:(
6、)A多次在居住的小区发表演讲,为竞选区人大代表而“拉选票”B家中每天骆绎不绝,客人行色匆匆,甲从未对此进行报告C赴同事居住的另一个城市参加婚礼D每天足不出户,监督机关已经3个月没有见到甲某了,不知道他在做些什么正确答案:BCD假释应遵守的规定刑法第84条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所以BCD项违法了这些规定。 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是()A.圜土B.夏台C.畿内D.社B.80 司法考试每日一练6节 第2节 其他条
7、件相同时,债券价格收益率值越小,说明债券的价格波动性()。A、围绕原值波动B、越大C、越小D、无关你好,请到相应版块提问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商业银行的表述,正确的是( )A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B分支机构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C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D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银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低上述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正确答案:C商业银行组织的设立商业银行法第13条规定,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
8、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第19条第1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第22条第2款: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第11条第1款: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故选C 甲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中遗漏了拖欠其巨额债务的乙公司宣告破产致使该巨额债务无法收回的内容。丙证券公司以包销的方式为甲公司发售股票,该股票上市后不久,有关媒体披露了乙公司上述情况,致使甲公司的股票行情大跌,投资者遭受了损失。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的这些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A甲股份有限公司B
9、丙证券公司C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承担赔偿责任时采“过错推定原则”D甲、丙两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BC考点 违反披露义务的法律责任 答案及解析ABC。依证券法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
10、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该规定,本题选A、B、C项。 乙对甲拥有l0万元债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即将届满之时,甲收养了一个孤儿,随后又拒绝继承其父亲的5万元遗产,并将其所有的唯一的值钱物品1个价值5万元的古董花瓶,以l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丙知道该花瓶的真实价值,且知道甲对乙负有到期债务。甲用卖花瓶所得的l万元买了一套真皮沙发,送给其即将要搬入新家的姐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拒绝继承其父亲遗产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B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收养孤儿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C乙可以
11、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古董花瓶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D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赠送真皮沙发给其姐姐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正确答案:CD考点撤销权答案及解析CD。合同法第74条第l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即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1)须有债务人的处分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须有害于
12、债权。其中第(2)点中所言的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权受其直接影响的行为;而基于身份关系而为的行为,如结婚、收养或解除收养、继承的承认或抛弃等都被排除在外。故AB项错误。撤销权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行为时具有的主观恶意,即债务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明知行为有害于债权而为之的心理状态。债务人为无偿行为而有害于债权时,只需具备客观要件,债权人即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但当债务人所为行为为有偿时,只有债务人行为时明知有损于债权人的债权,且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此情形的,债权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本题中,甲以不合理低价转让古董花瓶,虽丙是有偿取得,并在主观上有恶意,依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转让价格达不
13、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对于这一法律规定,丙应当知情。因此,对此行为乙有权主张行使撤销权。故C项正确。对于D项,由于是无偿赠与行为且有害于乙的债权实现,故可以行使撤销权,D项正确。 最近三年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和分数线是多少最近几年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和分数线年份合格分数线放宽地区合格线通过率202224010.18%202236033511.22%202236033014.39%202236032515.00%202236032022.39%202236031527.00
14、%202236031535%202236031514.29% 司法考试每日一练6节 第3节 国家主权豁免是指国家根据主权和国家平等原则不接受他国管辖的特权。但是国家主权豁免是可以放弃的。请问下列可以构成国家豁免权的放弃有:( )A. 国家作为原告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B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C国家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诉讼D国家作为一方当事人正式出庭应诉正确答案:ACDA、C、D国家主权豁免是指国家根据主权和国家平等原则不接受他国管辖的特权。但是国家主权豁免是可以放弃的。国家主权豁免放弃是指一国通过明示或默示方式自愿地在外国法院不援引其国家豁免,而就选定行为或不行为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这种放
15、弃是国家的种主权行为,必须是自愿,特定和明确的。一国不能通过本国立法来改变别国的豁免立场,也不能将一国对某一特定事项上的豁免放弃推移到其他事项上,或将一国的豁免放弃推移到另一国家。豁免的放弃可以分为明示放弃和默示放弃两种形式。明示放弃是国家或授权的代表通过条约、合同、其他正式文件或声明,事先或事后以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就某种行为或事项上豁免的放弃。默示放弃是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的行为,表示其放弃豁免而接受法院的管辖,包括国家作为原告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或作为诉讼利害关系人介入特定诉讼。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本身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
16、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的管辖作出反应、出庭作证都不构成默示放弃。另外,国家对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国家财产执行的豁免放弃。在本题中A、C、D项均为默示放弃豁免权,只有B项不构成对豁免权的放弃。详看解析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以孙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案情特殊由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丙区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孙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丙区法院重新审理。重审期间,丙区检察院经准许撤回起诉,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孙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赔偿义务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区公安分局、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B乙区公安分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考试 每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