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开电大法学专科《经济法学》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分学期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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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国开电大法学专科经济法学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分学期版)最新国开电大法学专科经济法学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分学期版) 说明:资料整理于2021年6月28日,资料涵盖2007年1月至2021年1月中心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2021年1月试题及答案 29.个体户黄某于2004年起开办了一个汽车修理部,当年应纳税营业额为5万元。同年6月,黄某历经十余年,呕心沥血写成自传体小说奋斗之光出版,获得稿酬3万元。但黄某的这些行为都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和税务登记,被税务机关查实后,对黄某作出了追缴税款的行政处理确定。黄某对惩罚结果不服,认为以上收入皆是自己辛勤劳动所得,属于勤劳致富,税务机关不
2、应对其征税,拒绝执行该行政惩罚。试分析: (1)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中包括哪些税种? 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包括的税收种类有: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关税等。(3分)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3分) 财产税:资源税、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运用税、城市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车船运用税、车船运用牌照税等。(3分) 行为税:筵席税、屠宰税、印花税。(3分) (2)在本案中,黄某应缴纳哪几种税? 答:本案中,黄某应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3分) (3)黄某拒绝缴纳税款的行为是否合法?黄某和税务机
3、关若有争议,双方可以以实行哪些法律行为? 答: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的规定,黄某作为纳税人,其拒绝缴纳税款的行为是不合法的。(2分)如黄某对税务机关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则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服,则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黄某假如接着不履行纳税义务,也不提起行政复议的话,税务机关则可以对其实行强制措施。(3分) 2020年7月试题及答案 29.2011年某国一家在全世界总销售量排名第一位的某产品公司与我国国内产品销售最排在领先位置的中国公司强弧联合签订合资协议实行合背经营,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获得了中国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商务部门的批准即起先正式生产营业。中国有关执法部
4、门对该合营企业掌合营状况后指出该食营企业已达到中国(反燕断法)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知未进行中报,该合营企业应进行申报并道究其不中报的法律责任。合营企业的法律顺问在抗辩时提出,强强联合是引进外资大趋势。两大企业的合营是企业真实意志表示,体现了“约自由”有关执法部门不应子以干沙,况且该合营协议获得了地方政府的支持,还获得引进外资政府部门的批准, 试分析: (1)该合营企业的“契约自由”行为是否应受到我国法律的规制? (2)请用经济法的本质及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理念进行分析。答:(1)。 (2)。 2020年1月试题及答案 29.郭某在商场购买一台液晶电视机,并附有产品合格证。郭某运用两个月后,电视机出
5、现图像不清的现象,郭某去找商场要求更换,商场辩解称电视机并非其生产,要求郭某与电视机厂进行交涉。试分析: (1)商场的抗辩理由是否合法? (2)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对产品质量瑕疵担当哪些责任? 答:(1)商场的抗辩理由不合法。(2)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只要销售者出售的产品存在质量瑕疵,销售者均应当担当瑕疵责任,即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还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本案中郭某购买的电视机存在瑕疵,商场理应对缺陷产品予以更换,不能因为电视机并非其生产,而拒绝消费者的恳求。销售者假如依法进行修理、更换、退货或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
6、生产者追偿。2019年7月试题及答案 29.陈某系某上市公司经理。由于该公司上年度业绩优良,估计公司年报公布后,本公司股票的市价将会有较大的上涨,陈某便将此状况告知了其妻弟夏某,夏某据此消息购买了该公司股票5万股。该公司年报公布后其股票果真上涨,夏某抛出股票获利7万元。试分析: (1)陈某将本公司的业绩告知其妻弟夏某的做法是什么行为? 答:陈某在公司公布上年度报告之前将该公司的状况告知其妻弟,是泄露公司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内幕交易,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泄露该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行为。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经营、
7、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本案中,该上市公司上年度业绩优良,预料年报公布后其股票市价会有较大上涨,又因该信息尚未公开,故该信息为内幕信息。同时,陈某系上市公司的经理,属于知悉公司内幕的知情人员。陈某利用其特别地位将公司经营的内幕信息泄露给夏某,属于泄鳝公司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2)对夏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主管机关应没收夏某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获得的利益,并对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非法买卖的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2019年1月试题及答案 29.2009年10月12日晚上,李某来到某饺子馆就餐。在就餐过程中,与邻桌客人发生争吵引发
8、斗殴,致使李某左腹部受伤。2009年12月10日,李某以”斗殴发生后,该店店主见某既未上前制止,又未刚好报警,导致肇事者逃脱,应负有过错”为由,将饺子馆店主见某告上法庭,要求某饺子馆赔偿其因所受损害而造成的损失。 试分析: 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消费者受害,经营者是否负有平安保障义务?店主见某是否应担当赔偿义务? 答:(1)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消费者受害,经营者负有平安保障义务。 我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供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平安的要求。 (2)从事住宿、餐饮、消遣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平安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遇人身
9、损害,赔偿权利人恳求其担当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经营者,在其经营的场地对于顾客的财产和人身平安负有必要的爱护义务。所谓必要,就是依据经营者供应的特别经营活动的性质所应当达到的留意程度。这种义务表现为: 装备设施上的平安保障义务; 工作人员应当尽到平安保障义务。 在营业场所发生第三入侵权行为时,工作人员应当刚好制止,并实行快速报警、主动救助的措施,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经营者由于过错未尽到上述必要平安保障义务时,即构成侵权。说明第3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有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依据过失大小或者缘由力比例各自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10、。”由此可以看出,由于在多数第三人侵权的案件中,经营者只是消极的不作为,而损害后果的发生事实上完全是由于第三人的主动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营者一般是过失违反法律的平安保障义务。 所以,此类案件中在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担当的是相应的赔偿义务,又可称为补充责任。而且经营者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担当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之后,假如发觉真正的行为人,仍有权向该行为人追偿,以补偿自己的损失。 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 29.陈某系某上市公司经理。由于该公司上年度业绩优良,估计公司年报公布后,本公司股票的市价将会有较大的上涨,陈某便将此状况告知了其妻弟夏某,夏某据此消息购买了该公司股票5万股。该公司年
11、报公布后其股票果真上涨,夏某抛出股票获利7万元。 试分析: (1)陈某将本公司的业绩告知其妻弟夏某的做法是什么行为? 答:陈某在公司公布上年度报告之前将该公司的状况告知其妻弟,是泄露公司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内幕交易,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泄露该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行为。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本案中,该上市公司上年度业绩优良,预料年报公布后其股票市价会有较大上涨,又因该信息尚未公开,故该信息为内幕信息。同时,陈某系上市公司的经理,属于知悉公
12、司内幕的知情人员。陈某利用其特别地位将公司经营的内幕信息泄露给夏某,属于泄露公司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 (2)对夏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主管机关应没收夏某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获得的利益,并对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非法买卖的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2018年1月试题及答案 29.甲、乙、丙、丁、戊欲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当公司的监事。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股东会决议,确定增资扩股,而乙由于自身缘由确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 试分析: (1)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
13、定?为什么? 答:公司法第51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第5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所以,该案中,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设立合法,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答:乙向C公司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
14、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根据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2017年6月试题及答案 29.某旅游城市内有两家生产一次性塑料拖鞋的厂家常鑫旅游商品厂和曼顿旅游商品厂,竞争非常激烈。1998年5月,当地新开一家四星级宾馆 玫瑰苑宾馆。常鑫厂和曼顿厂都认为这将是他们的大客户,应想方设法让宾馆购买自己的产品。一天,玫瑰苑宾馆的黄经理遇到好友老陈来访,得知老陈现正在一家中介公司工作,对宾馆用品非常熟识,于是就请老陈为其确定购买哪家产品。老陈和常鑫厂的张厂长是老邻居,因而举荐常鑫产品,并情愿代劳联系。当天晚上,老陈找到张
15、厂长,张厂长特别兴奋,表示事成后要付给老陈中介费。很快,常鑫厂和玫瑰苑宾馆达成了协议:以每双0.42元的价格,共需40000双。买方若在3天内付款可享受3%的折扣。常鑫旅游商品厂如约交货后,第三天就收到了货款;于是按约将货款的3%返还给宾馆。张厂长给老陈中介费2000元,厂里会计照实记入账簿。老陈将钱交给公司的财务人账,并按公司的规定提取了其中的15%作为奖金。后来黄经理又给老陈一张价值200元的超市磁卡作为对他中介的答谢(宾馆在其销售费用中列支),老陈私下接受了。数月后,玫瑰苑窦馆又向常鑫旅游商品厂购买了50000双,在上次价格的基础上打九五折,双方在财务上均照实作了反映 曼顿厂始终想把玫瑰
16、苑宾馆拉过来。1999年5月,黄经理辞职,由李经理接替,曼顿厂遂派出业务员蔡敏进行公关:约定暗地里(不入账)给李经理每次货款5%的回扣作为询问费并承诺为其一家三口供应澳门五日游,李经理于是借口常鑫厂的产品有质量问题而不再与其接着合作,以每双0.43元的价格与曼顿厂达成长期合作协议 请引用相关法律分析: (1)常鑫厂同玫瑰苑宾馆两次交易中的销售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2)老陈接受常鑫厂和玫瑰苑宾馆给他的中介费是否一样? (3)曼顿厂同玫瑰苑宾馆的交易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4)关于本案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是经营者的行为还是职工个人的行为? (5)本案中的违法行为由谁负责查处? 答:我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8
1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纳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赐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需照实人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需照实人账。”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如下分析: (1)常鑫厂同攻瑰苑宾馆两次交易中的销售行为不构成商业贿赂,不属于不正值竟争,常鑫厂采纳的是以明示方式赐予对方折扣,并照实人账,是合法的折扣行为。 (2)老陈接受常鑫厂和玫瑰苑宾馆给他的中介费是否合法应区分对待,老陈作为中介人,他取得的中
18、介费是佣金。但赐予和接受佣金须照实入账。本案中常鑫厂给老陈的中介费均照实人账;老陈接受中介费也照实入其公司账上并按公司规定提取奖金,均为合法,应予以确定和爱护;但老陈将购物卡私下收下而未入账,是违法行为,应予以警告,责令其入账,视状况赐予罚款。 (3)曼顿厂同玫瑰苑宾馆的交易行为属于不正值竞争行为。曼顿厂在账外以询问费和承诺供应免费旅游等手段获得玫瑰苑宾馆的订货,是一种商业随赔行为;玫瑰苑宾馆李经理私下接受这些贿赂,是商业受贿行为,均构成对常鑫厂的不正值竞争。 (4)关于本案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是经营者的行为还是职工个人的行为。李经理是玫瑰苑宾馆的选购部经理,有权也有义务代表宾馆确定选购事项;蔡敏
19、作为曼顿厂的业务员受厂里委派进行推销,都是为经营者在工作,单位不能以贿赂行为是个人所为而不担当责任。 (5)我国反不正值竞争法第3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值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该案中的商业贿行为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检查。 2017年1月试题及答案 29.郭某在商场购买一台液晶电视机,并附有产品合格证。郭某运用两个月后,电视机出现图像不清的现象。郭某去找商场要求更换,商场辩解称电视机并非其生产,要求郭某与电视机厂进行交涉。试分析: 商场的抗辩理由是否合法?请阐述理由。答:商场的抗辩理由不合法。依据我国
20、产品质量法第 40 条规定,只要销售者出售的产品存在质量瑕疵,销售者均应当担当瑕疵责任,即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还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本案中郭某购买的电视机存在瑕疵,商场理应对缺陷产品予以更换,不能因为电视机并非其生产,而拒绝消费者的恳求。销售者假如依法进行修理、更换、退货或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2016年7月试题及答案 29.个体户黄某于2004年起开办了一个汽车修理部,当年应纳税营业额为5万元。同年6月,黄某历经十余年,呕心沥血写成自传体小说奋斗之光出版,获得稿酬3万元。但黄某的这些行为都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和税务登记,被税
21、务机关查实后,对黄某作出了追缴税款的行政处理确定。黄某对惩罚结果不服,认为以上收入皆是自己辛勤劳动所得,属于勤劳致富,税务机关不应对其征税,拒绝执行该行政惩罚。试分析: (1)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中包括哪些税种? 答:(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包括的税收种类有: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关税等。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财产税:资源税、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运用税、城市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车船运用税、车船运用牌照税等。行为税:霆席税、屠宰税、印花税。(2)在本案中,黄某应缴纳哪几种税? 答:本案中,黄某应缴纳增值
22、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3)黄某拒绝缴纳税款的行为是否合法?黄某和税务机关若有争议,双方可以以实行哪些法律行为? 答: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88 条的规定,黄某作为纳税人,其拒绝缴纳税款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如黄某对税务机关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则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服,则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黄某假如接着不履行纳税义务,也不提起行政复议的话,税务机关则可以对其实行强制措施。2016年1月试题及答案 29.A企业是在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2014年8月1日,由于管理不善,自身状况已不能维持企业生存,A企业厂长确定向本企业所在区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经过调查
23、,于8月20日发布受理该破产案件的公告,然后召集并主持了债权人会议,法院指定有财产担保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B担当债权人会议主席。12月1日,A企业的债权人C向法院申报其拥有的A企业的债权,法院将此前已经进行的安排对C进行了补充安排。2014年12月20日,法院作出裁定宣告该企业破产,2015年2月1日破产程序终结。 试分析: 该企业破产过程中,有哪些违反法律规定之处? 答:(1)向本企业所在区的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是不合法的。破产案件的管辖依破产企业的工商登记状况而定,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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