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csgj.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csgj.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csgj.docx(1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长沙市城城乡规划划局关于于长沙沙市城市市规划管管理技术术规定(修修订)的的补充规规定为了加强强规划管管理,统统一规划划许可审审批标准准,根据据本市实实际情况况,对长长沙市城城市规划划管理技技术规定定(修订订)(下下称技技术规定定)未未明确的的内容以以及概念念易模糊糊、产生生歧义的的条文作作出如下下补充规规定。第一条 城城市建设设应按规规划成片片实施,一一般应以以街坊为为单位,以规规划道路路为界限限,规划划蓝线原原则上应应划至用用地周边边规划道道路中心心线。无无单独建建设条件件和规划划部门认认为不适适合单独独建设的的,必须须按规划划要求整整合周边边用地。(新增-修改国土与规划协同工作会议纪要长规
2、纪2009186号)第二条 多个个控规地地块组合合的项目目,各地地块规划划指标经经行政主主管部门门核准,可可在用地地范围内内部总量量平衡。(新增)第三条 居住住或商住住用地的的容积率率一般不不得小于于1.00。(新新增-修修改规规划审查查规定(试试行)长长规发20008993号第第十九条条)第四条 工业业项目的的建筑容容积率原原则上不不得低于于1.00,绿地地率不高高于155%,生生活设施施、后勤勤保障、办办公服务务等配套套设施用用地面积积一般不不得超过过项目总总用地的的7%。(新增-摘录政府办公厅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6号)第五条 非居居住建筑筑(医院院病房楼楼、休(疗疗)养
3、院院住宿楼楼以及幼幼儿园、托托儿所生生活用房房和大、中中、小学学教学楼楼除外)位位于居住住建筑北北向时,其其建筑间间距按该该非居住住建筑在在居住建建筑南向向同型布布置的建建筑间距距控制,其其间距最最小值低低层不小小于6米米,多层层不小于于9米,同同时须满满足消防防和各专专业规范范要求(两两栋建筑筑间距值值内插建建的情况况除外)。(新增-修改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二)第六条 高层层建筑位位于南侧侧,与相邻邻居住建建筑为非非平行布布置时间间距按下下表:间 间距 类类区距方位类地区区类地区区类地区区a3000按平行布布置的居居住建筑筑控制300A660007SS08SS09SSa600
4、006SS07SS08SS注:表表中“S”为南北北向布置置时的标标准间距距值;表中“a”为相邻邻建筑的的夹角。表中“间距”为建筑筑南北向向重叠部部分的平平均间距距。建筑间间最近点点距离在在建筑间间距、类区分分别为00.5SS、0.6S、00.7SS。(新增-修改居居住建筑筑间距和和日照管管理规定定第十十条(四四)第七条 高层层建筑,临临城市规规划道路路为建筑筑主朝向向且建筑筑主体直直接落地地的(无无裙房),退退让规划划道路可可按技技术规定定要求求减少22米。(新新增)第八条 在项项目建筑筑基地内内为社会会公众提提供公共共开放空空间的,不不另奖励励增加可可建建筑筑面积。(修改技术规定第3.8条)
5、第九条 居住住及商住住用地内内商业建建筑原则则上应集集中设置置。临112米以以上城市市道路的的商业应应设置宽宽度不小小于2.4米的的骑楼(临临城市道道路仅设设置集中中的人流流出入口口的大型型商业可可不设骑骑楼),且且应配建建为其服服务的相相对独立立的停车车场(库库)。(修修改技技术规定定第66.9条条)第十条 居住住用地及及商住用用地临路路幅宽度度26米米及以上上城市道道路设置置的商业业其建筑筑总长度度(含建建筑底层层商业部部分)不不应超过过用地临临城市道道路边线线总长度度的300%;临临路幅宽宽度266米以下下城市道道路设置置的商业业其建筑筑总长度度(含建建筑底层层商业部部分)不不应超过过用
6、地临临城市道道路边线线总长度度的500%,主主体建筑筑长度大大于上述述规定时时,商业业建筑不不得超出出主体建建筑投影影范围。当当临街商商业退让让城市道道路边线线(或绿绿化带边边线)大大于等于于20米米时,该该部分临临街商业业可不计计入临街街商业长长度。第十一条条 居居住建筑筑阳台及及户内花花园等按按一半计计算建筑筑面积的的部分,其其面积不不应超过过户内建建筑面积积的100。户内建建筑面积积包括套套内使用用面积及及阳台、户户内花园园的建筑筑面积之之和。第十二条条 高高层住宅宅设置电电梯应满满足如下下要求:(一)112层及及以上(不不包括111层复复式住宅宅)独立立单元的的高层住住宅电梯梯设置不不
7、得少于于两台;(二)高高层居住住建筑每每单元户户数超过过60户户时,其其电梯设设置不得得少于22台,且且平均每每台电梯梯的服务务户数不不宜超过过75,550平方方米以下下小户型型,户数数按755%折算算配置电电梯。(新新增-修修改规规划审查查规定(试试行)长长规发20008993号第第三十六六条)第十三条条 新新建的550平方方米/户户以下居居住建筑筑,按技技术规定定要求求的控制制间距,不不作为客客体建筑筑纳入日日照分析析。(新新增-修修改居居住建筑筑间距和和日照管管理规定定第二二条)第十四条条 新新建高层层建筑应应尽可能能避免对对相邻现现有住宅宅的日照照产生影影响,并并考虑对对邻近地地块拟建
8、建住宅的的影响,必必要时按按对等退退让原则则做模拟拟日照分分析。在在规定的的日照分分析范围围内对小小于国家家规定日日照时或或原有日日照时不不足并进进一步减减少的,建建设单位位应取得得受影响响住宅产产权人的的同意。(新增-修改规划审查规定(试行)长规发200893号第二十五条)第十五条条 新新建住宅宅应尽可可能满足足日照要要求。对对于少数数日照不不满足国国家规范范要求的的住宅,原原则上按按不大于于总户数数比例的的5%控控制,建建设方应应主动向向客户提提供经复复核日照照分析报报告,并并在住宅宅销售合合同中注注明该住住宅日照照情况。(新增-修改规划审查规定(试行)长规发200893号第二十六条)第十
9、六条条 幼儿园园及小学学按1个个/班、中中学按11.5个个/班的的标准配配设机动动车停车车位,并并应在出出入口附附近增设设临时泊泊位。(新新增)第十七条条 建筑底底层的架架空开放放空间的的层高,多多层不应应小于33.0米米,高层层不应小小于4.0米,架架空开放放部分,不不计入总总建筑面面积及容容积率指指标。建建筑楼层层部分设设置的共共享空中中花园,应应靠外墙墙设置,架架空高度度不得小小于三个个标准层层高,且且应与公公共交通通空间直直接连通通,开敞敞的共享享空中花花园按正正投影面面积的11/2计计算建筑筑面积,封封闭的共共享空中中花园按按正投影影面积计计算建筑筑面积。(修改技术规定名词解释十八)
10、第十八条条 建建筑色彩彩应符合合长沙沙市城市市色彩规规划及及相关规规定要求求,整体体风格应应与周边边建筑相相协调。户户外广告告应符合合长沙市市户外广广告详细细规划及及有关规规定要求求,并按按长沙沙市户外外广告管管理办法法要求求另行报报审。(新新增)第十九条条 重重要地段段及临宽宽度266米及以以上城市市道路的的住宅,其其临街面面阳台应应封闭或或采取相相应的管管理措施施避免对对城市景景观的影影响。(新新增)第二十条条 独独立外挑挑的空调调外机搁搁板宽度度不得大大于0.9米,累累计长度度不得超超过该户户面宽的的1/33。(新新增)第二十十一条 社区区用房配配建要求求(一) 社区办办公用房房的标准准
11、:建筑筑间距类区建建筑面积积不小于于3000平方米米,建筑筑间距类区建建筑面积积不小于于5000平方米米,原则则上应有有独立对对外的出出入口。(二)新新建居住住项目未未配设社社区办公公用房或或所在社社区未配配设的,需需按规定定配建社社区办公公用房。(新增-修改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的实施意见长规发2006126号)第二十二二条 新建开开发项目目应当按按照不低低于开发发建设总总建筑面面积(包包含地上上和地下下,其中中地下车车库按照照50%比例计计算)00.3%至0.5%的的比例配配置物业业管理用用房。(一)项项目总建建筑规模模在200万平方方米以下下的,按按照0.5%的的比例配配置物业业管理用用房。(
12、二)项项目总建建筑规模模在200万平方方米以上上,除按按照200万平方方米的00.5%的比例例配置物物业管理理用房外外,超过过部分按按超出面面积的00.3%的比例例配置。(三)物物业管理理用房建建筑面积积不得少少于1550平方方米,间间数不得得少于两两个自然然间;物物管用房房一般不不得设置置在地下下室并尽尽量集中中设置。(新增-简化物业管理用房规定长房政发2009027号)第二十三三条 此前已已取得“一书两两证“、建设设用地规规划定点点(要点点)通知知单、规规划设计计条件审审查通知知单、已已审定修修建性详详细规划划或规划划设计总总图并在在其有效效期内的的建设工工程仍按按原审批批的内容容执行。已
13、已颁布施施行的文文件内容容与本补补充规定定不符的的按本补补充规定定执行。本本补充规规定自发发文之日日起施行行。附件1:计算规规则一、本附附件未明明确的情情况均按按照国家家相关规规定和规规范执行行。二、基地地面积计计算:基基地面积积是指建建设项目目用地红红线内的的面积,城城市道路路红线内内、河道道蓝线内内、绿地地绿线内内的面积积不应计计入。原原则上按按用地红红线的有有效用地地面积计计算。(修修改技技术规定定名词词解释二二)三、总建建筑基底底面积计计算:规规划用地地红线范范围所有有建筑基基底面积积之和即即为总建建筑基底底面积。建建筑的基基底面积积统一表表示为建建筑物地地上轮廓廓最大投投影面的的面积
14、,包包括突出出地面的的建筑部部分外轮轮廓线。三、容积积率计算算:(一)由由开发商商按规定定提供的的社区用用房,计计入总建建筑面积积,不计计入容积积率指标标。(二)地地下、半半地下空空间设置置的车库库、地下下设备用用房(配配电间、水水泵房、地地下水池池、空调调机房等等)、地地下交通通用房(楼楼梯间、电电梯间及及前室)等等设施用用房面积积不计入入容积率率指标,但但作为其其他性质质使用的的地下空空间(含含物业用用房)均均应计入入容积率率指标。(三)建建筑底层层设置宽宽度不小小于2.4米骑骑楼的,其其骑楼面面积按550%的的面积计计入建筑筑密度,但但不计入入总建筑筑面积和和容积率率。四、建筑筑面积计计
15、算:(一) 建筑物物顶部有有围护结结构的不不超过屋屋面1/4的楼楼梯间、电电梯机房房及辅助助用房面面积不计计入容积积率指标标;(二)除除复式(跃跃层式)住住宅外,公公寓和住住宅标准准层层高高超过33.600米(不不含3.60米米),按按两层计计算建筑筑面积和和层数;商业建建筑层高高超过55.600米(不不含5.6 00米),按按两层计计算建筑筑面积和和层数;办公建建筑层高高超过44.500米(不不含4.50米米),按按两层计计算建筑筑面积和和层数。有有特殊要要求的用用房不按按此规定定。(三)以以下情况况层高22.2米米以上的的均按全全面积计计算:1、设计计加以利利用的房房屋屋顶顶为斜面面结构的
16、的;2、建筑筑物底层层作车库库、杂物物间使用用的。(四)住住宅100层以上上的交通通、消防防连廊按按阳台按按雨篷结结构板的的水平投投影面积积的1/2计算算建筑面面积;(五)以以下情况况不计算算建筑面面积:1、起隔隔热作用用的非结结构墙体体;2、利用用引桥、高高架桥、高高架路、路路面作为为顶盖的的房屋;3、楼梯梯已计算算建筑面面积的,其其下方空空间;4、成套套复式住住宅上层层为空的的相关外外围墙体体;5、地下下层中的的水池。(六)住住宅套型型面积的的计算:住宅套套型面积积仅包括括住宅套套内面积积和标准准层的公公共分摊摊面积,不不含非标标准层门门厅、电电梯井、楼楼梯间等等附属用用房、设设施面积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 关于 长沙市 城市规划 管理 技术 规定 修订 补充规定 csgj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