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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令的制度构建摘 要 目前,民事诉讼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在当事人负有较重举证义务的同时,代理律师的调查取证难问题却因自行调查和申请调查不通畅迟迟不能得到解决,因此理论中出现了第三种调查取证方式,即由法院签发调查令,准予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搜集所需证据,律师获得调查令后向指定的调查人搜集证据。本文旨在探究律师调查令的现实意义以及详细的制度构建。【关键词】:p 】: 民事诉讼 律师调查令 制度构建基金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方案工程资助20_10568。作者简介:黄莹、林宇婷、谢朗,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
2、87/jki.1009-0592.20_.05.303一、 律师调查令的含义及制度构建现实意义一 含义理论中律师调查令有以下几个要点:申请主体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持令主体代理律师,申请原因因客观原因此取证不能,签发主体法院,属性法律文书。因此,“律师调查令”是指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取证不能时向法院申请并获得批准,由法院签发的由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取证的法律文书。二 制度构建现实意义当旧制度不再满足现实需要,新制度便会应运而生。笔者将从法院的理论入手,说明“律师调查令”制度构建的现实意义。1.现行调查取证制度的缺陷1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自行调查取证难。在立案环节,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调查取证
3、就可能遇到困难。当事人在申请立案时往往只能提交民事起诉状、自身身份信息及少量证据材料,却可能无法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与诉讼保全相关的被告资产状况信息等与案件事实相关的由有关单位或个人掌握的证据材料。在案件受理后,鉴于“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那么,为了获取诉讼成功,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自然会进步主观能动性,努力调查取证。之所以在不缺乏主观能动性的情况下当事人还难以提交充足的证据材料支持其诉请,是因为客观不能。掌握相关证据材料的有关个人和单位为了保护自身或客户的隐私,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给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使得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自行调查取证难。虽然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可凭“案件受理通知书”到公安
4、机关、工商局等有关单位和机构查询 ,但是“案件受理通知书”并未载明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可取证的机构及取证范围,并不是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据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因此,在有关单位和个人回绝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并不能以“案件受理通知书”强迫要求证据持有方提供。类似的困难在执行环节也可能发生,这些现实情况都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自行调查取证难。2法院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难。当前社会开展处在极速变革时期,社会纠纷频发,导致近年来法院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并且,一个诉讼的开启往往会经过多重程序以保证程序正义,这些因素都直接导致法院的事务相当繁杂。在
5、繁杂事务之下,法院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还需自行调查取证,这无疑会加大法院工作量、拖延诉讼进程。另外,法院签发协助调查函给掌握相关证据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并不一定能得到他们的答复。有时有关单位和个人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将相关证据材料提供应法院,拖延诉讼进程,甚至会导致案件超过审限,使本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降低诉讼效率,损害当事人利益;有关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和客户隐私,有时会回绝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这些现实情况都能说明法院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难。2.律师调查令制度满足现实需要综上,理论中无论是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自行调查取证,还是法院依职权或依申请调查取证,一定程度上均不能
6、满足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调查取证的需要。而律师调查令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取证方式,有利于发挥当事人的诉讼积极性,顺利推进诉讼进程,进步诉讼效率。在现行取证制度不能满足当事人取证的现实需要时,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构建便具有其现实意义。二、律师调查令的理论情况调查令制度由来已久,早在1998年12月,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即开场试点推行律师向法院申请民事证据调查令制度,随后上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调查令制度。而北京、重庆、四川、广东等地也已开场试行该项制度。随着中国法治建立的不断开展,探究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地区逐年扩大,根据已有的资料显示,到目前为止,全国一共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正在试行律师调查令制度。一律师
7、调查令施行范围不仅律师调查令覆盖的范围在不断扩大,而且适用律师调查令的案件也在逐年增多,以合肥市中院为例,该院从20_年开场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截至20_年9月份,一共签发了3917份调查令,其中2953份成功调取了诉讼所需的证据,调查令的申请、签发以及取证成功的数量正在逐年上升,这说明律师调查令制度正在渐渐成熟并获得人们的认可。但是,从律师调查令地区分布图中可以看到,律师调查令制度还没有扩大到全国的大局部地区,目前主要集中在东南部等经济较为兴旺的地区,而在西北等经济欠兴旺的广阔地区,仍然存在着大片的空白区域。二施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人民法院同时,笔者发如今理论中探究施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人民法院主要集中在基层,中院和高院只占很小的比例,这说明由于基层案件数量较多,法院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存在一定的压力,而律师调查令制度为理解决调查取证难的问题才应运而生,因此基层法院对于律师调查令制度有较高的需求缺乏为奇。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人民维权意识的不断进步,必将带来案件数量的不断攀升,各级人民法院对于律师调查令的需求也会逐年增加,从而成为律师调查令制度不断向前开展的催化剂。三律师调查令的施行阶段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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