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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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那么(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财务行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开展,根据会计法、中小 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财务管理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那么。第二条 本细那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县直初级中学和小学,教学点纳入 所属村中心小学,以下简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其他学校(幼儿园、 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等,以下简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那么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入而出,保障重点;坚 持
2、财务公开,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预算,加强会 计核算,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优化资源 配置;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建立健全财务 管理制度,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中小学校教育经费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校 财局管”。中小学校财务统一纳入县级管理,实行学校独立预算、资金 直接拨付、会计集中核算。第六条中小学财务实行报账制,学校校长负责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县直学校设专(兼)职会计、出纳各1人,单独设账、独立核算,在县 财政局、教育局相关股室报账。村中心小学(含
3、教学点)和九年制学校 纳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集中核算,设兼职报账员1人。乡镇初级中学和(二)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 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 年累计数”行下的“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 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三)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 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 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 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实行电算化的学校,其年终结账按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十五条 学校的
4、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后,需调整决 算数字时,应按规定的程序作相应调整。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四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定期根据账务信息,按照预算支出分类和 管理权限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 报告。第四十七条农村中小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 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基本数字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第四十八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农村中小学收入、支出、 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 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第四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县教育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
5、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 容包括中小学校事业开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 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第十章财务监督第五十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中 小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 度。中小学校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第五十一条中小学校的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行行使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 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第五十二条校长和学校财务人员在学校财务活动中承当
6、的责任:1、违反会计法,伪造、毁坏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给予相应行政处分。2、以虚假、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违 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应对学校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 评;对直接负责的校领导及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报请县人民政府给予 相应行政处分。3、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对直接责任人报请 县人民政府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第五十三条学校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年度预决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第五十四条学校应责成财会部门按照会计法和会计档案
7、管 理方法的规定,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 录,装订成册,确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丧失损坏。第五十五条 学校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会部门负责 装订成册并整理立卷,在会计年度终了以后,由本单位财会部门保管。 根据上级规定,也可由财会部门编造移交清册,移交学校或主管部门的 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撤销、合并单位的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 部档案一并移交给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五十六条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分为永久、 定期两类。保管期限是:1 .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和年度决算为永久保管;.月份会计报表的保管期限为5年;2 .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8、、总账、明细账的保管期限为15年, 现金出纳账、银行存款账的保管期限为25年;3 .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账务的学校,应将计算机生成的会计档 案资料副本和软盘一并归档。第五十七条学校的会计人员调离岗位,必须办理会计交接手续, 未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L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O(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账簿、报表、印鉴、 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4 .会计人员
9、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5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 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6 .会计主管人员办理移交时,除编制交接清册外,还必须将全部财 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 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第十二章附那么第五十八条 本细那么涉及事项另有法规、规章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九条 本细那么由县财政局、教育局负责解释。第六十条 本细那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录: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科目第101号科目现金1 .本科目核算学校的库存现金。学校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应 收
10、及暂付款”科目中核算。2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 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3 .学校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 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 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 .本科目核算学校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学校应加 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防止多头开户。2 .学校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 科目;提取和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
11、,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 额,反映学校的银行存款数额。3 .学校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分别设置 “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每 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 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学校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 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 至相符。第no号科目应收及暂付款.本科目核算学校发生的各种应收款、暂付款、预付款及备用金等。1 .发生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 目;收回或结算各种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 科目
12、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及暂付款数额。2 .本科目应按不同的工程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3 H5号科目材料1 .本科目核算学校库存的各种材料物资,包括燃料、材料、教学用 品等消耗物资及大宗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对少量随购随用的办公用品和消耗物资,不通过本科目核算,直接 列入“事业支出”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2 .本科目核算的材料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本钱 计价。购入材料用品,经验收入库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领用材料用品,平时只填出库单,登记保管明细表(数量), 月末按用途汇总,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 目。3
13、 .本科目应按材料物资的保管地点,材料物品的类别、品种和规格, 设置保管明细账。根据材料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登记,月末结 出余额。对库存材料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4 .发生盈亏应按规定及时调账。对材料的盘盈、盘亏,均应查明原 因,经过规定的报批手续后,才能进行账务处理。盘盈,借记本科目, 贷记“事业支出”科目;盘亏,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5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材料”的库存总额。第118号科目其他对外投资1、本科目核算学校以自有资产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 和其他投资。学校对外投资,必须按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2、购入各种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
14、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一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 基金一一投资基金”科目。3、收回对其他单位的投资时,借记“银行存款”、“材料”、“固 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原投资数),按收回投资与账面数的差 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并按投资实际本钱,借记“事业基 金一一投资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一一般基金”科目;同时, 按收回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一一般基金”科目,贷记“固 定基金”科目。第120号科目固定资产1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 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
15、 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 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 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 资产。本科目核算学校固定资产的原价。2 .学校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 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固定资产明细核算的依据。3 .学校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价值,登记入账。(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及运 杂费、包装费、安装费等记账。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 计入购价之内。(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料、费 记账。(3
16、)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实 际开支的改、扩建支出减去改、扩建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 固定资产原价。(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 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 计入固定资产价值。(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 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4 .学校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时,分别情况作如下核算:(1)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一一修 购基金”或“事业支出”
17、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 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2)学校基建完成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借记本 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3)无偿调拨固定资产时,对无偿调入,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对无偿调出,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 定资产”科目。(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确认的价值,先作收入和支出处理, 借记“事业支出”科目(有关明细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再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5)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均需按规定报批。盘盈的固定资产, 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盘亏的固定资 产,
18、按其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6)因报废、毁损而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经审批后按固定资产原 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 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均列入“专用基金一一修购基金”科目。(7)出售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一一修购基金”科目;同时,按原价借记“固定 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5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现有固定资产总额。6 .学校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并按固定 资产分类进行明细核算。7 .本科目是“固定基金”科目的对应科目。第124号科目无形资产1 .本科目核算学校的专利权、
19、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版权、土地使 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2 .学校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实 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3 .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负债类科目第201号科目借入款项1 .本科目核算学校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或其他单 位借入的款项,包括周转金、银行借款、其他借款等。2 .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 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时,借记“事 业支出一一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或“勤工俭学支出”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科目。3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
20、归还的借款总额。4 .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第206号科目代管款项.本科目核算学校代收、代管的各项账款。1 .本科目应按代收、代管的各项账款的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如代购 课本款、代收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代收、代管款项等。如有代管工会经费 的学校,可在本科目内增设代管工会经费明细科目进行核算。2 .学校收到代管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有 关明细科目)。支付各项代管款项及事后结算退回多余款时(如代购课 本),借记本科目(有关明细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3 .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各项代收、代管款项尚未支付的总额。第207号科目应付及暂存款.本科目核算学校的应付、暂存的各类
21、款项。1 .本科目按应付、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进行明细核算。发 生应付及暂存款项业务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 本科目,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2 .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学校各项应付及暂存款的总额。第209号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本科目核算学校按规定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1 .学校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时,借记“现金”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将该项资金上缴财政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从财政专户将资金核拨回学校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事业收入”科目。2 .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学校应缴未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
22、。3 .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第210号科目应交税金.本科目核算学校按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1 .计算应交纳的税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交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 .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学校应交未交的税金。如发生借方余额,那么为 学校多交的税金。净资产类科目第301号科目事业基金1 .本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学校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中的滚存 结余资金。2 .本科目设置以下明细科目01. 一般基金02.投资基金3 .年终结账时,应将本年发生的收支结余,通过结余分配科目转入 本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事业基金般基金”科目。4 .
23、本科目的一般基金,不得出现借方余额。5 .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学校拥有的并可使用的滚存结余资金。第302号科目固定基金1 .本科目核算学校因购入、自制、调入、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 产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基金。2 .固定资产发生增加或减少时的核算参见“固定资产”科目的有关 会计分录。学校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结合本校的具体 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3 .本科目是“固定资产”科目的对应科目。第303号科目专用基金1 .本科目核算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 入、支出及结存情况。2 .本科目设置以下明细科目:01.修购基金02.职工福利基金03.医疗
24、基金04.奖教奖学基金05.住房基金06.留本基金07.其他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是按事业收入和勤工俭学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 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大修理 和购置更新设备的资金。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和一般设备的购置,直 接从事业支出中的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清理或出售固定资产 的变价收入应转入修购基金。中心小学单独设账、独立核算,在乡(镇)教育管理中心报账。第七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 工负责、权责结合”的原那么。所有资金,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 中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独立核算的食堂,经批准后可在银行单 独开户,单独设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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