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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环境污染事故突发应急预案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X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的通知(X府办发20XX) 51号)文件精神,为应 对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以及恐怖事件造成的环境 污染,做到快速响应、有序行动,确保控制事态,妥善处理、 处置,降低危害和损失,保护群众人身和环境平安,促进我 县经济又好又快的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等法律和X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 特修订本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及州环境保护局指导下,坚持“以 人为本,环境平安与保护优先”的原那么,认真贯彻“积极预 防,高效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的方针
2、,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响、措施果断、 加强合作”的原那么,在思想、人员、装备、技术、保障、培 训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一旦环境污染事故或突发事件发 生,集中主要人力和物力,迅速果断地予以处置,实现保护 群众、保护环境的目的。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境内发生的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 因素造成的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一)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二)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并将预警公告 与信息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三)责令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向社会 公布反映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发 生、开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四)组
3、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随 时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预测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 件的级别。(五)向社会公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测信息 和分析评估结果。(六)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环境 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防止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 话。(2)、当发布红色、橙色预警时,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 命状态,并发动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 备;(二)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 行妥善安置。(三)根据预警级别,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
4、的危 害,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或部门可以对排放污染物可能导致 事件发生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 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 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四)调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 急保障工作。(五)依法采取的预警措施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 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当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义 务。2. 4预警支持系统(一)环境平安预警系统。环保局负责建立重点污染源 排污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区域环境 平安评价科学预警系统、辐射事件预警信息系统。(二)环境应急资料库。环保局负责建立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
5、、生态平安数据库系统、突发事件专家 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响评估系统、辐射事件 数据库系统。(三)环境应急平台系统。环保局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 统一规划,建立环境应急平台系统,实现与县人民政府应急 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3、应急响应3. 1应急响应原那么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以事发地乡镇政府为主,超出 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向上级政府请求增援。按照分级响应 的原那么,I级、I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由省政府统一 组织实施;in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由州政府统一组织 实施;w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由县政府组织 实施。4. 2应急响应程序(1)、I级、II级、III级突发环境
6、事件应急响应当I级、n级、in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后,县政府 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先期处置;在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有关 乡镇积极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省、 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处置的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县环保局开通与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的通 信联系,开展应急处置、事件调查、采样监测;组织专家对 事件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建议;请求省、市环保部 门给予技术指导并配合有关专家进行事件确认,判定事件性 质和等级;对不明原因的事件,组织开展原因查找和处置措 施的研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
7、部和省、市环保部门报告应急 处置工作情况。19县级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协调组 织应急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事 件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 出请求。事发地乡镇政府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县应急 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领导、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 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2)、IV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IV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后,县政府立即启动本预 案,县应急指挥部及时研究决定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协调有 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 导。县环保局开通与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的通 信联系;迅速组
8、织环境应急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环境事 件现场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事件调查与分析、 采样与监测、污染控制工作;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 和确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必要时请求市环保部门提供技 术支持和指导;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和市环保部门报告应急 处置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可能涉及的其他县(市)环保部门 通报情况。县级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协调组 织应急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事 件处理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 出请求。事发地乡镇政府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县应急 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领导、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 内的突发环
9、境事件处置工作。3. 3指挥协调I级、II级、III级、W级及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 由县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有关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开展 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地乡镇政府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和 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4应急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突发环境 事件发生时,根据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 围分级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事件发生初期,环保部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的扩散 速度及事件发生地的气象、水文和地域特点迅速制定监测方 案,确定污染控制范围,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根据污 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及时调整监测方案。环保部
10、门根据应急监测数据组织专家综合分析,查明污 染物种类、污染程度、范围以及污染开展趋势,提出处理建 议,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3.5平安防护14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配 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严格执 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和范围。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 组织群众的平安防护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 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平安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 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范围和方式,指定 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平安疏散撤离;在事发地平安边界以外设 立紧急避难场所。3. 6应急终止(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1、(一)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二)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三)辐射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的剂量限值以 内;(四)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消除,无继发可能;(五)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 要;(六)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 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 平。(2)、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按照国务院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或省环保局的规定实施。(3)、n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由省政府或者省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4)、in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由州政府或者州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5)、
12、w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由县政府或者县应 急指挥部决定。3. 7信息报告及通报(1)、报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 人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发生突发环境 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负有 环境保护监管职能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2)、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责任 人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立即向所在乡镇政府报告,事发地 乡镇政府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县环保部门报告。由生产平安、交通事故等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和个 人在报告县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同时报告县环保部门。(3)、报告分类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13、3类。初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 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 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 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 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措施、过程 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 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 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以及有关意见建议。(4)、事件通报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县级有关部门和 有关乡镇政府通报
14、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根据需要,由县政 府向可能涉及的乡镇政府和县武警中队、驻县部队通报有关 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及时 向可能涉及的乡镇政府通报情况。六、善后处置事发地乡镇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应及 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妥善安置困难群众;对紧急调 集和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县级有关部门应及 时拨付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清除、生 态恢复等工作;各保险企业应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 的理赔工作。七、调查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结束后,县应急指挥部指导乡镇政府17 和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查找事件原因,总结经 验教训,防止类
15、似事件再次发生;有关部门要对环境污染治 理、生态恢复等进行调查评估。八、应急保障1、经费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应由财政 负担的经费,按照XX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执行。2、装备保障。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部门和单位在 积极发挥现有技术、设备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 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施建设,增强自身防护 装备、物资储藏,提高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应急监测和动 态监控能力。3、通信保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处置通信系统,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确保应急处 置通信畅通。4、人力保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 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环
16、境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各有关部 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大中型企业的消 防、防化等应急分队建设,形成县、乡镇和有关企事业单位 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体系。5、技术保障。建立专家库,为指挥决策提供智力保障。 建立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应急数据库和环境平安预警系 统,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援。6、宣传教育。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科普 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公众防范 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7、应急培训I。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 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专门 人才。8、应急演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预案进行演 练,加强协调配
17、合,提高整体联动能力。九、责任与奖惩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以下事迹之一的单 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 的;(2)对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 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成绩显著的;(3)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 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以下行为的,按照环境 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 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1Q 危险化学品(包括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放射性污染源
18、 以及核、生物化学等方面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三、等级划分根据突发事件对环境污染、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 影响的程度,将环境污染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 和一般环境事件四级。(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 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 上,或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1、2 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二)重大环境事件(II级)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 上100人以下中毒;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 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
19、下,或区域 生态功能局部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 亡,或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重金属污染 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 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 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1、2类放射源丢 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2)不按照规定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 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 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5)盗窃、贪污、挪
20、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 装备和物资的;(6)阻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 者进行破坏活动的;(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8)有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十、附那么1、名词术语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 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 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 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 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 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 公共平安的环境事件。
21、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 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为,以防止事件发生或减轻 事件后果的状态,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 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预案分类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 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 平安环境事件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 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重点城市光、化学、 烟雾污染事件;有毒有害气体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废弃 化学品污染事件;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突发船舶污 染事件等。生物物种平安环境事件主要是指生物物种受到不 当采集、猎杀、走私、非法携带出入境或合作交换、工
22、程建 设危害以及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失及对生态 环境造成威胁和危害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 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物辐射污染事件。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 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 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防止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 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局部。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 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 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91 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
23、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 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 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 含本数。2、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局部 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和出现新的情况,县环保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县 政府批准。3、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99(三)较大环境事件(III级)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 下中毒;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24、2000万元以下,或国家重点保 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取水中断;3类放射源丧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 跨县(市)界突发环境事件。(四)一般环境事件(IV级)除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 事件。四、应急原那么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 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点面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 体制。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环境事 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 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突出重点,预防为主。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 重点水域、重点区域实施监控,加强环境事件危险源监
25、测、 分析、预测、预警,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培训和预案演 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3、资源共享,科学处置。完善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建 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和快速 反响。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参谋作用,建立应急处置专家支 撑体系,确保科学决策,科学处置。五、应急处置1、组织体系及职责1.1 组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副指挥长:县应急办主任县环保局局长成员:县委外宣办、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劳动保障局、 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 卫食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林
26、业局、县文体旅广局、 县应急办、县国资办、县供电局、县气象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 室主任。1.2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 挥部)负责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 挥协调,组织有关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应急队伍和专家参 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有关单位提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及时研究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重大 事项,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工作的进展情况。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现 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2)、县突
27、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做好环 境突发事件信息传送和对一线处置工作的监控,催促有关乡 镇政府、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理措施;在应急指挥部授权 下,依法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订突发环 境事件处置方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事件 监测和预警体系。1.3 成员单位职责:(1)、县环保局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的应 急处置和环境指标的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负责环境 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控 制;协助相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 任追究。(2)、县委外宣办负责突发环境事
28、件的新闻发布和舆情 监管。(3)、县发改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项 目的立项与管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 作。(4)、县经济局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及事故性质,负责协 调做好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等救援物资及设备的调 用;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工作。(5)、县教育局参与协调学校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工作;负责学生及教职员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知识的教 育和培训。(6)、县公安局参与、协助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核辐 射、危险废弃物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丧失、被 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治安、保卫、 消防、交通管制和其他措施的落实,组织人员疏散
29、、撤离; 负责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负责对涉嫌 犯罪的重大污染环境事故案件、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等的调查 和查处工作。(7)、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 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 督,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工作中的失、渎职等违纪违规行 为进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8)、县民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受灾群众的安置工 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救助,协调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理和 其他善后工作。(9)、县财政局按照XX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应由县级财政安排
30、的经 费保障及管理工作。(10)、县劳动保障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伤亡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及工伤保 险相关待遇的支付工作。(11)、县国土局参与滥采滥挖矿产资源等造成突发环 境事件的应急处置。(12)、县建设局负责县城饮用水水源污染造成的突发 环境事件的处置;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处置工作。(13)、县交通局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 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提供必要的公路、航道交通运输及相应 机具设备。(14)、县水务局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 责提供相关水文资料,协调河流的调水、配水;负责鱼类等 水生生物死亡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对水
31、利工程及自用 船舶、渔船、库区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处置。协调有关 部门处置地方小水电的突发环境事件。(15)、县农业局负责对农业环境污染、农业重大有害 生物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以及农作物病虫害等突发环境事 件进行监测和处理。参与畜禽养殖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 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 及扑灭工作。(16)、县卫食局负责按照规定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17)、县安监局参与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平安生产事故 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8)、县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森林有害生物和外来 有害生物入侵以及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9
32、)、县旅游局参与旅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 作。(20)、县应急办协助县应急指挥部联络、协调相关乡 镇、部门做好环境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对突发环境事件的 重大信息进行收集、汇总、上报。(21)、县国资办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 急处置工作。(22)、供电局负责电力系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工作,提供应急处置电力保障。(23)、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有关气象监测预报,必要时 在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进行加密可移动气象监测,提供现场预 测预报信息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1. 4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县环保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为突发环境事 件的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各乡镇政府参照本预
33、案成立相应指 挥部,规范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统一协调、 指挥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2、监测预警2. 1信息监测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环境信息、自然 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 及时接收、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 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必须在1 小时内报县政府。2. 2预警发布(1)、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蓝色(四级)预 警信息;蓝色预警信息由事发地县(市、区、特区)环境保 护局批准后发布。(2)、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黄色(三级)预 警信息;黄色预警信息由事发地市(州)环境保护局批准后 发布。(3)、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橙色(二级)预 警信息;橙色预警信息由省环境保护厅批准后发布。(4)、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发布红色(一级) 预警信息。红色预警信息由省环境保护厅报请省人民政府批 准或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授权发布。2.3预警措施(1)、发布预警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