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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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招标文件工程:金东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 成果更新汇交工程第三章工程技术规范和要求一、工程背景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 通知(自然资发(2022) 19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集体土地 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2) 25号) 等文件精神,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要 求,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资料,并以2022年12月31日为时点,到 2023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集中更新和统一汇交 工作。建立健全登记成果日常更新和成果应用机
2、制,充分发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 记成果的作用,依法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权益。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我区集 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汇交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实施本次招标。二、工作范围金义新区(金东区)范围内全部集体所有土地(含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行政村和 社区)。充分利用2012年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分类开展成果整理入库、 更新、汇交等工作。三、工作依据1、法规和政策文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 务院令第743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方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 农业部关
3、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 60 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 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假设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 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 19号)、 浙江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等。2、技术标准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 术规范(TD/T1067202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 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
4、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那么 (GB/T373462019)等。四、数学基础(1)坐标系统: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0分带。(2)高程基准:统一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3)比例尺:更新局部调查比例尺不小于1: 2000,权属未发生变化局部按原有 调查比例尺。五、工作流程(1)收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成果资料,以及集体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等 材料,进行数据整理与分析,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任务清单。(2)根据已有成果资料,结合本地区实际工作基础,分类开展工作。对已建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的,应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5、标 准,经数据转换、补充采集信息、数据整合关联后,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对于未建库只有纸质资料的,完成确权登记成果数字化后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 库。(3)对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有变化的,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办理登 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4)按照汇交要求,整理汇交数据。六、工作内容1、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分析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 库,结合最新行政区划数据及调整相关资料,完成数据格式转换、补充采集信息、数 据整合关联等工作,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登记成果只有纸质资料的,完成信息录 入、资料扫描矢量化等数字化建库工作后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
6、库。2、权属更新调查(1)资料收集。全面收集与金东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 库、集中更新和统一汇交工作相关的电子数据和纸质资料,分析整理数据,建立工作 台账,形成任务清单。(2)权属调查。结合已有成果资料,核实土地权属状况,区分集体土地征收、 调整调换、行政村合并撤销、行政区划调整、测绘精度、土地综合整治、权属争议调 处等导致权属变化情形,按照浙江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 南,依据权调指界或权调资料,调整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做好涉及金东区范围的权属调查,依据权调指界或权调资 料,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3)飞地调查。跨行政区的飞地,由飞出
7、地进行情况排摸,形成飞出地清单, 配合飞入地开展权属调查,防止飞出到其他行政区的集体土地产生遗漏和错误。(4)纠纷调处。加强集体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及时掌握权属争议状况,建立完 善权属争议信息库。权属界线存在争议且一时难以解决的,经争议各方指认,划定争 议区,设立争议宗地。原有争议宗地实现调解,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解书,开展权属 调查指界确认工作。3、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不动产登记暂行条 例实施细那么的要求,区分不同的类型,完成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4、配合登记发证对于权属发生变化的局部(包括行政村和社区),需补充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 相关材料,对接修改
8、后,配合完成权属审核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配合招标人整理无 争议发证清单、做好发证公告发布。5、完成登记档案归档及数字化工作对前期工作中形成的各类纸质档案(含登记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完成档案资 料归档工作。根据招标人档案管理及数字化档案相关要求进行归档及数字化,建立规 范化纸质及数字档案成功库。6、统一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以2022年12月31日为时点,开展金东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县级更新成 果经自查,出具成果验收报告和数据质量检查报告,并提交市级检查通过后,按照省 厅成果汇交要求,分批离线完成省级汇交。七、工期要求序号计划时间目标任务12023年1月30日前完成现有集体土地所
9、有权确权登记转换成果的县级 自检并上报2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上报省级汇交32023年12月30日前依据部质检结果整改完善,直至成果报部质检通过八、提交成果成果主要有数据库成果、文档成果、元数据成果和过程成果。(1)数据库成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数据库(2)文档成果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方案2)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报告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技术报告4)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数据库建设报告5)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质量检查报告6)其他相关文档。(3)元数据成果农村集体土地
10、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元数据信息,采用XML格式。(4)过程成果整理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原始登记数据库。九、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质保期:工程完工后,提供1年的质保期。(2)质保期内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技术支持等服务。(3)响应时间要求:提供7义24小时 技术咨询支持,在收到用户通知后,1小 时内须响应,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4)问题解决时间要求:一般问题在8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要求及时提出招标 人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承诺。(5)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派遣一名技术人员开展驻场服务,驻场人员费用由中标 人承当。十、知识产权本次工程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招标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否那
11、么 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 让和使用本工程成果。、保密要求(1)工程过程保密及数据保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和系统运行过程中(包括合 同解除、终止后),中标人必须对招标人提供的任何数据及文档有保密的责任和义 务。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不得转让和使用本工程的成果。否那么,中标人应承当由此 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在投标文件中应对该项内容提交书面承诺书,作为签订 工程保密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合同密不可分的一局部。(2)版权与保密。本工程所有数据的版权属招标人所有,未经同意,中标人不 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招标人
12、提供 的任何业务资料,中标人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3)保密期限:永久。十二、验收本工程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十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7日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20%的合同预付款。(二)完成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整合入库并上报市局通过后,支付合同 总价款的20%;(三)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完成自检并上报市局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 款的30%;(四)成果报自然资源部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中标人应随付款进度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第四章投标人须知一、总那么(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工程的招标、投标、开
13、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 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采购人”系指金华市金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1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招标活动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3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 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当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服务。5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与本工程服务相关的一切材 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
14、资料和文字材料。6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说明 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公章均为“电子公章”。7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工程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 s:/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条款,“也”系指适用本工程的要求, “口”系指不适用本工程的要求。(三)采购工程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开展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
15、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L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以下情形的,享 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工程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3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开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4 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16、不享受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当法律责 任。1.5 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当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 用,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详见前附表)。因 中标人原因放弃工程须重新组织招标的,须正常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并由代理机 构上报财政,作相应处理。(五)特别说明:L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 有。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
17、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当法律责任。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 应,否那么其投标将被拒绝。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 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招标。(六)现场踏勘1 .不组织集中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 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当,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
18、被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七)询问、质疑、投诉1 .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 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2 .质疑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工程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 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
19、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否那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 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 ;(2)质疑工程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
20、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 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5 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按上述 要求提供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 .投诉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2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
21、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 事项除外。3.3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构成、澄清、修改(一)招标文件的构成:1 .招标公告2 .前附表3 .工程技术规范和要求4 .投标人须知5 .评标方法6 .合同范本7 .投标文件格式8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假设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
22、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三、投标(一)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二)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三)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 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四)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文件(未提供齐全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无效)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3、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上传);(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标之日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告1.2 ”本工程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详见公告.商务技术文件1.3 投标函。1.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的仅须提 供身份证复印件);1.5 服务要求偏离表。(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 时,那么必须在服务要求偏离表中予以明确,否那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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