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排查“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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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县内燃气设 施平安运行和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平安,根据XX市燃气平安 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特别是燃气平安工作的 重要指示精神,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为核心,坚持平安 第一,以人为本,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 手段,消除各类隐患,全面提高燃气设施设备平安运行和燃 气行业管理水平,不断强化燃气平安技术防控能力和全县燃 气平安使用意识,聚焦关系公共平安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 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决的行
2、动,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平安领 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平安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 全县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 利召开。二、整治工作安排“百日行动”时间自7月起至10月底,本次“百日行 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安委会协调组织,县城 镇燃气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牵头,住建局、市场监管、 发改(商务)、公安、交通、消防、各乡镇等有关部门单位 分工负责,按照“企业自查、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格倒查燃气企业相关责任。(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燃气节水 办)三是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任责任。各燃气经营企业主要 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平安生产 投入,完善应
3、急预案,扎实开展平安生产“五个一”、“十 个一次”活动,应急演练,平安隐患自查自纠,平安用气宣 传,管道巡查等平安生产工作。行动期间,奉新县大华燃气 对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等商业用户集中开展一次 入户平安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 自改造、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责任单 位:各燃气企业)四是开展常态化燃气平安宣传。发动燃气企业加强入户 宣传,催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平安用气作出承诺。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等媒体途径,开展燃气使用安 全知识宣传普及和燃气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和 燃气用户防范燃气泄漏爆炸的平安意识。(责任单位:县城 管局燃气节水办、
4、各燃气企业)四、整治时间(一)发动部署(2022年7月底)。全面部署我县燃气 平安“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行业平安特点,深 入分析研究,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气氛,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动 员部署。(二)排查摸底(2022年8月)。对燃气企业、城镇燃 气基础设施、餐饮等经营场所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 燃气行业平安总体情况,各燃气企业要开展平安隐患自查自 纠,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台账治理清单, 坚持边查边改,要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 预案的“五落实”。(三)集中攻坚(2022年9月至10月中旬)。结合城镇 燃气执法
5、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 实、隐患自查自纠等情况,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 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情况。对 排查出来的平安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平安生产法相关规定进行处分。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 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确保重大安 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四)巩固提升(2022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梳理 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措施,总结排查整治 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 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平安长效机制,提升我县燃气平安生产整 体水平。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
6、织领导。县城管局成立奉新县城市管理局 城镇燃气平安专项整治百日行开工作领导小组,县城管局党 委书记、局长曾芳荣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县城管大队 负责人解绪斌同志为副组长,县城管局燃气节水办、各燃气 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当日常工 作,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燃气节水办,由李百敏同志兼任办 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祖月龙同志担任联络员, 负责与各燃气企业联系,并归纳收集各类资料。(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 平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城镇燃气平安排查整治会议 要求,充分认识抓好燃气平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扎实 开展燃气平安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有效
7、措施防范各类风 险隐患,为保持“三个环境”作出应有贡献。(三)严格执法检查。严格开展燃气平安执法,落实 “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 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坚决依 法处分。(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燃气企业要广泛发动基层组织 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等媒体途径,开 展燃气使用平安知识宣传普及和燃气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 高人民群众和燃气用户防范燃气泄漏爆炸的平安意识和操作技能,自觉抵抗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 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平安。城市管理系统燃气平安“百日行动”工作实 施方案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
8、的重 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燃气平安防范专 题视频会议精神,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 室“打好平安检查百日大会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平安风 险”工作方案,在前期开展城镇燃气平安排查整治的基础 上,结合省安办“打好平安检查百日大会战,坚决防范化解 重大平安风险”工作方案,特制定燃气平安“百日行动”工 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平安 开展要求紧密融入经济社会开展之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 想,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燃气平安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平安 风险防范责任,坚持平安生产工作一刻也不能放
9、松,做到思 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重点防控措施到位、催促检查 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平安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平安环境,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工作安排“百日行动”自7月起至12月底。县城管局、公安局、 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商务局、消防大队组成工作 组赴各燃气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紧盯燃气平安薄弱环节, 指导各企业切实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全力防范重大平安风险, 坚决遏制燃气平安事故。(一)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9月底)1 .要聚焦公共平安重点整治,紧盯公共场所,对使用燃 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进行 全面排查,
10、重点检查用气餐饮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并正常使用,检查餐饮场所用气环境是否符合规范,同一空 间是否存在使用双燃料,灶具、软管、减压阀等设备是否符 合标准并能正常使用;是否存在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 间、擅自改造等问题;供气企业是否对餐饮用户开展平安宣 传和定期安检。2 .要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燃气平安隐患排 查整治落实情况,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提 升专项行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 制,落实“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等3 张清单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和专兼职 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是 否
11、推动燃气场站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燃气场站设备设施是否 符合平安运行要求。3 .要落实管理责任,重点检查燃气管理机制落实情况。 基层燃气管理机构是否健全,是否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 度,严厉打击违规充装、非法储存、经营液化气行为,严厉 打击第三方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检查是否落实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 案(2022-2025年),科学组织普查评估,将老化或存在 隐患的燃气管道列入改造范围,制定本地区更新改造方案。(二)集中攻坚阶段(10月至11月底)突出“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成效,持续开展指导检查, 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平安稳定。重点检查“三年行动”巩 固提升情况:
12、一是重点难题攻坚情况,构建燃气企业全链条 管理模式,突破餐饮场所用气平安监管职责不清晰、平安生 产责任和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等难点问题情况;二是隐患排查 整治情况,落实平安隐患动态清零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 机制,检查燃气隐患风险是否立查立改、对帐销号、动态清 零;三是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完善持续贯彻落实机制、创新 责任跟进催促机制、突破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悬空机制、强化 依法严管严处机制、实施精准专项整治机制、完善应急能力 提升机制、建立本质平安水平提高机制情况。(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平安隐患及今年以来指导检查 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催促整改,形成闭环。对今 年以来开展
13、城镇燃气平安排查整治进行经验总结,固化形成 长效机制。三、工作要求(一)全面排查,落实责任。要充分认清当前平安生产面临的形势,始终绷紧平安这根弦,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 扎实开展燃气平安“百日行动”,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 组织开展燃气平安排查整治,确保把风险隐患全部排查出来, 把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一一落到实处,切实把各种平安隐患消 灭在萌芽状态。(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要落实“百日行动”各项 工作要求,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做到应 查尽查,应改尽改,对拒不配合、屡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 取约谈通报、行政处分、停业整顿等多项措施,并通过平安 生产标准化“四色”等级评定升级管理,加密
14、催促检查频次。(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县城管局会同交通运输、 市场监管、商务、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 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整治合力;要建立信息沟通和协同 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燃气平安整治齐抓共管、 共防共治的工作局面。)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要理直气壮严格执法,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 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平安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 规定停止供气;对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对因燃气企业不落实入户检查而导致事故的,坚决严格倒追 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 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
15、气市场;对不履行 燃气设施保护,违规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要坚决予以 查处。(五)加强宣传,提升意识。要组织开展常态化燃气安 全宣传,发动企业、街道、社区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催促 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平安用气作出承诺,行动期间燃 气企业应对餐饮、食堂等重点用户集中开展一次入户平安检 查。城镇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燃气平安防范工作视频会 议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地燃气事故教训,推动全区城 镇燃气平安排查整治走深走实,根据XX区平安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区城镇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和XX市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城镇 燃气平安
16、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 我区实际,区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区开展城 镇燃气平安排查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特别是燃气平安工作的 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及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安 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 “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 保平安、护稳定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平安工作的 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聚焦关系
17、公共平安 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集中 力量整治燃气平安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平安的 严重违法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坚决防范 各类燃气爆炸事故,坚决遏制燃气较大以上事故,切实保障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维护全区燃气平安稳定形势,以实 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重点整治对象和内容“百日行动”时间自2022年7月起至10月底,围绕“两 个重点、五个环节”开展排查整治。(一)重点整治对象。“百日行动”在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平安排查整治的基础 上,突出两个重点对象。一是重点排查整治餐饮场所、商业 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宾 馆
18、、酒店和大排档、小吃店等公共场所燃气平安问题。二是 重点排查整治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老旧住宅小区燃气平安 问题。(督导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 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 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公安局钦北分局、钦北消防 救援大队(按照职责分别负责指导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下 同);责任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重点整治内容。“百日行动”重点聚焦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管线施工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等五个环节。专班抽查、安委会督查”方式同步开展集中整治。(一)企业自查。所有燃气生产经营运输施工企业要全 面开展隐患排查。燃气商业用户要全
19、面细致检查气瓶、连接 软管、燃气具、燃气报警器等平安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其对所供气商业用户要 开展敲门敲窗入户检查,逐一检查监测燃气设备设施,催促 各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平安用气各项措施。所有燃气企业和 商业用户要建立一个隐患清单、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签订一 份平安承诺,明确不能立行立改隐患的整改措施、责任人和 时限要求,对依规操作、平安用气作出承诺。企业自查要于 8月1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新增燃气经营企业、燃气 商业用户要随时开展自查。(二)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县政府组织住建局、 发改(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各乡镇 等部门,采取“
20、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开展对重点燃气 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平安检查,对 于没有按照要求“建立一个隐患清单、开展一次全员培训、 签订一份平安承诺”的企业,以及未列入自查隐患清单、未 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未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企业, 坚决依法依规采取联合约谈、高限处分、责令关停、撤消执 照等措施。检查工作应当于9月1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三)专班抽查。县城镇燃气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1 .燃气经营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 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 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 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
21、不到要求;平安管理制度照抄照 搬,平安操作规定不健全,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违规 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到达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 新“黑气瓶”;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 甲醛;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催促 隐患整改,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等问题。(督导单位:区安 委办;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 急管理局;责任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 .燃气输送配送环节:重点排查整治不按规定对城镇燃 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未制定和落实城镇燃气管道第 三方施工保护制度;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等问 题。(督导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
22、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钦北分局、区交通运 输局(报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任主体:各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3 .燃气使用环节:重点排查整治使用无熄火保护装 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 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 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 瓶;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 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在餐饮等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
23、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 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问题。(督导单 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 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 息化局、区民政局、钦北消防救援大队;责任主体:各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4,燃气管线施工环节:重点排查整治未将燃气新建、改 造等管线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平安监督;非法转包、分包、挂 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气管线 周边施工未落实保护措施;未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 规定等问题。(督导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住房城 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XX新区供电局
24、、供电城区分局;责任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5.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和销售不符 合平安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 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问题。(督导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主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整治工作安排(一)企业和单位全面自查。全区燃气企业要再次开展 隐患排查,辨识平安风险、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 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平安防范措施,确保平安生产,燃气企业 开展自查情况对照管道天然气企业平安生产管理自查表 和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平安生产管理自查表(附件3、4) 开展。燃气非居民用户要对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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