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核准持证养殖企业(个人)在合法养殖海域滩涂范围内利用养殖用船进行养殖生产的实施办法(试行).docx
《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核准持证养殖企业(个人)在合法养殖海域滩涂范围内利用养殖用船进行养殖生产的实施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港口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核准持证养殖企业(个人)在合法养殖海域滩涂范围内利用养殖用船进行养殖生产的实施办法(试行).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关于核准持证养殖企业(个人)在合法养殖海域滩涂范围内利用养殖用船进行养殖生产的实施方法(试行)(送审稿)为了强化港口区渔政大队执法监管效果,维护海洋渔业生产 秩序,规范养殖企业(个人)养殖生产行为,特制定本试行办 法。一、法律法规及相关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条:国家鼓励全民所有 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域、滩涂 开展养殖业。(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方法 第九条: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的水域、滩涂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使 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以及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可以由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从事养殖生产。(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养
2、殖企业休渔期 间出海捕捉养殖场内养殖海产品问题的批复(桂渔牧函2017244号):对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养殖 企业,允许其在伏季休渔期间捕捞核定养殖水域、滩涂范围内的 海产品,以确保市场供应,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养殖企业捕 捞自养海产品时,应使用养殖渔船,不得使用捕捞渔船或捕捞辅 助船作业,也不得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作业。养殖渔船载捕 捞自养海产品期间应悬挂明显的标识物。二、养殖生产用船核准条件(一)养殖企业(个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海域使用不动产权 证;(二)养殖企业(个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 证;(三)养殖企业(个人)能提供向核定养殖水域、滩涂投放贝 类苗种的证明材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港口 农业 农村 水利局 关于 核准 养殖 企业 个人 合法 海域 滩涂 范围内 利用 进行 生产 实施办法 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taowenge.com/p-63213869.html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