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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疫物资采购及领用管理暂行方法(精选范文)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保障工作,有效落实疫情防 控措施,切实维护学院平安稳定与保障师生平安,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 情防控物资(以下简称“防疫物资”)的平安高效使用,特制订本方法。第二条防疫物资主要指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隔离衣、防 护面罩、乳胶手套、消毒液、手消毒液、体温计、紫外线消毒灯等低值易耗品。第三条疫情期间全院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方法,按统一领导、专项审 批、定量供应、责任到人的要求组织实施。第二章防疫物资的采购第四条原那么上学校各部门所需的各种大批量低值易耗类防疫物资以及防疫 所需仪器设备
2、由学院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统一协调负责采购,零星低值易耗品由 各部门负责。第五条后勤保障组将根据财政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采购便利化通知要求,全 力简化防疫物资的采购程序,确保防疫物资或服务尽快到达指定位置。后勤保障 组要做好相关疫情防控采购工程资料的管理,留存备查。第六条学校后勤保障组具体落实物资采购与管理,学校总务处开辟“绿色通 道”保障经费。第七条根据国家防控总体要求,尽量防止人员接触传染,疫情期间相关防疫 物资的采购因防疫物资稀缺,为保障抗击疫情需要,可以直接采购,待疫情稳定 后补签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开具发票。对于确属紧缺并急需的物资,供货方确实 不能提供采购合同和发票的,经书面说明情况并经
3、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销。第三章防疫物资的储存管理第八条根据学校防疫工作总体要求,后勤保障处特设置防疫物资临时存储仓 库,地点在教学楼117室。第九条仓库实行专人专管,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第十条物资储藏出库时,领取人须办理相应的领取手续。 第四章防疫物资的领用管理第十一条防疫物资仅限疫情期间因需来校值班人员申请使用,各部门根据工 作安排按需统一申领,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领用数量,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或 者擅自改变防疫物资的用途。各部门要加强对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对于违规违 纪行为者,-经发现,将追求其责任。第十二条为保证全校防疫物资的有效供应,
4、物资的领取按照少量多批次领取 的原那么,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安排领取短期内所需防疫物资,杜绝浪费。第十三条疫情期间物资发放采取集中发放的方式,申领人与学校后勤保障组 提前预约,并确认申请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由工作人员与其确认具体领取时间。 领取物资时相关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第十四条防疫物资的使用要本着节约的原那么,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对申领的防 疫物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公示使用情况。学院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 将在疫情结束后,对各部门已领用但尚未使用的防疫物资以及体温计、紫外线消 毒灯等非易损类物资进行登记回收再利用。为贯彻落实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疫情防控后勤工作的通知、学
5、校关 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校党委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全力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保障工作,确保防疫物资的平安高效使用, 特制订本方法。第一条防疫物资主要指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乳胶手套、消毒 液和医用酒精等低值易耗品。第二条根据财政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采购便利化通知要求,根据校长办公会 批示,全力简化防疫物资的采购程序,确保防疫物资尽快到位。校医院要做好相 关疫情防控采购工程资料的管理。第三条后勤保隙处代表学校接受社会捐赠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拨,校医院做 好接受捐赠和调拨防疫物资的登记造册工作。第四条根据学校防疫工作总体要求,设置防疫物资临时存储仓库,地点在
6、东 序校区文华楼。第五条仓库实行专人专管,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入内。物资储藏出库时, 领取人须办理相应的领取手续。校医院做好防疫物资的领取台账。第六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申领防疫物资,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领用数 量。各部门要加强对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第七条申请领用防疫物资,须填写防疫物资领用申请表。由本部门主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经后勤保障处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到校医院储藏仓库领 取防疫物资。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张宣祥(手机号、微信号)。第八条为保证全校防疫物资的有效供应,物资的领取按照少量多批次领取的 原那么,领取短期内所需防疫物资,杜绝浪费。第九条防疫物资的使用要本着节约的原那么,各部门
7、要对申领的防疫物资使用 情况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公示使用情况。后勤保障处将在疫情结束后,对各部 门已领用的体温计、红外线测温仪等物资进行登记回收再利用。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保障工作,有效落实疫 情防控措施,切实维护学院平安稳定与保障师生平安,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 炎疫情防控物资(以下简称“防疫物资”)的平安高效使用,特制订本方法。第二条防疫物资主要指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隔离衣、防 护面罩、乳胶手套、消毒液、手消毒液、体温计、紫外线消毒灯等低值易耗品。第三条疫情期间全院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方法,按统一领导、专项审批、 定量供应、责任到人的
8、要求组织实施。第二章防疫物资的采购第四条学院所需的各种各类大批量低值易耗防疫物资以及防疫所需仪器设 备,由相关部门提出需求申请,经校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汇总报学校会议研究后, 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相关程序组织采购。零星低值易耗品可以根据市场供应情况酌 情完成,按所购物资预算额度分级审批:其中2000元以下的由国资处处长审批采 购;2000元以上至20000元的,还需国资处主管校领导审批;20000元以上至50000 元的,还需主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第五条物资保障组将根据财政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采购便利化通知要求,全 力简化防疫物资的采购程序,确保防疫物资或服务尽快到达指定位置。物资保障 组要做好相关疫
9、情防控采购工程资料的管理,留存备查。第六条学院防疫物资保障组具体落实物资采购与管理,学院财务处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经费。第七条根据国家防控总体要求,尽量防止人员接触传染,疫情期间的采购申 请可实行领导网上签注意见,疫后或疫情稳定后补签纸质审批材料。相关防疫物 资的采购因防疫物资稀缺,为保障抗击疫情需要,可以直接采购,待疫情稳定后 补签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开具发票。第三章防疫物资的储存管理第八条根据学院防疫工作总体要求,保障组特设置防疫物资临时专用存储仓 库,并按防疫物资不同要求,平安存储。第九条专用存储仓库实行专人专管,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入内。第十条物资储藏出库时,领取人须办理相应的领取手续。
10、第四章防疫物资的领用管理第十一条防疫物资原那么上主要保障后勤、保卫和疫情期间因工作需要来校值 班人员的申请使用,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按需统一申领,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领 用数量,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或者擅自改变防疫物资的用途。各部门要加强对 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对于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发现,将追求其责任。第十二条各部门的防疫物资准备严格按照本方法第四条条款执行,对确需向 学院物资保障组申请领用的防疫物资,须填写榆林学院防疫物资领用申请表。 疫情期间,为响应国家防控总体要求,减少人员接触,相关领用审批手续一律采 用微信(推荐方式)、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请和审批,待疫情过后再补相关手 续。各部门主要
11、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疫物资领用及分发使用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本 部门申领物资的数量及分发使用严格把关。具体步骤:部门防疫物资的申请由使 用部门主要负责人将榆林学院防疫物资领用申请表电子档(无需签字、盖章) 发送在防疫物资保隙工作群和学院国资处处长并备注主管校领导意见。国资处安 排相关工作人员并约定时间到物资储藏仓库领取防疫物资。第十三条为保证全院防疫物资的有效供应,物资的领取按照少量多批次领取 的原那么,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安排领取3-5日内所需防疫物资,杜绝浪费。第十四条疫情期间物资发放采取集中发放的方式,申领人与国资处提前预 约,并确认申请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由工作人员与其确认具体领取时间。领取物 资时相关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第十五条防疫物资的使用要本着节约的原那么,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对申领的防 疫物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公示使用情况。学院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 将在疫情结束后,对各部门已领用但尚未使用的防疫物资以及红外线体温计、紫 外线消毒灯等非易损类物资进行登记回收再利用。第十六条各部门物资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学院纪委监察检查。第五章附那么第十七条本方法由榆林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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