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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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东风汽车股份B=1=B a=l=B IJIJ11十月二十七日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第二节与本次资产收购有关的当事人一、出售方1.中信汽车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法定代表人:王军 : :010 82131400联系人:姚冀2.郑州轻型汽车制造厂地址:郑州市陇海东路62号法定代表人:孙新平 : :联系人:马占青二、购入方东风汽车股份地址:湖北省襄樊市东风汽车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苗用 :0710-3396805 339689910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年6月3日郑州日产与中牟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两
2、份关于上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郑州日产尚需缴纳人民币37, 731, 500元的土地出让金。在土地出 让金缴清之前,郑州日产不得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对于牟国用(2004)字第246号地块,其国有土地使用证显示,该块土地的 使用权已经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二里岗支行,郑州日产在转让该块土地的 使用权时须事先通知并获得抵押权人的同意。除以上特别说明的限制之外,在相关土地使用期限内,郑州日产有权使用、 出租、抵押或转让上表所列土地。2.根据郑州日产提供的142份房屋产权证,郑州日产目前拥有总建筑面积 为145, 706. 27平方米的房产,其中,有127, 975平方米的房产上已经设置了
3、抵 押,郑州日产在转让该等房产时须事先通知并获得抵押权人的同意。除此之外, 郑州日产有权使用、出租、抵押及转让该等房产。(-)承租物业1 .根据中信中原与郑州日产于2003年1月8日签订的租赁协议,中信中原向 郑州日产出租位于陇海东路62号的办公用房,租金每月20万元。此款项由郑州日 产于每月终了前支付给中信中原。该份协议上只有双方相关负责人签字,没有双 方公司的盖章。据了解,双方目前均依该租赁协议规定履行该租赁协议。另据了解,虽然该承租房产的资产记录在中信中原的财务帐上,但是由于历 史原因,该承租房产的房屋产权证目前仍在郑轻名下。独立财务顾问和通商认为, 郑轻应与中信中原签署书面协议,确认该
4、房产的产权归属,并将房屋产权证办理 至中信中原名下,由中信中原与郑州日产正式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并办理租赁协 议登记备案手续。2 .据中信中原与郑州日产于2002年11月10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信 中原同意将拟于2004年12月建成的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二路的办公主 楼七、八、九、十层及一、二层销售裙房,建筑面积约为9, 361平方米房屋出租 给郑州日产作为办公用房使用,租赁期限为15年,租金标准为2元/平方米,15 年不变,但最低起租价总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月。100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独立财务顾问和通商认为,在中信中原可以合法获得房产证的前提条件下, 上述租赁
5、协议的内容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对租赁协议 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但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在出租方获得房产证后根据 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租赁协议的登记备案手续。三、东风汽车在最近12个月内发生重大购买、出售、收购资产情况的说明除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外,东风汽车在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重大购买、 出售、收购资产情况。U!、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资产收购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资产收购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 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五、法律顾问对本次资产收购的意见通商认为,本次收购的有关各方均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收购方案合法有效、 并可依法实施。与本次收购相关的
6、协议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收购行 为符合通知的要求,实施本次收购不存在法律障碍。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东风汽车仍具备上市资格,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涉及本次收购的合同、协议或安排。同时,东风汽车应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审批手续。六、监事会对本次资产收购的意见2004年10月27日,东风汽车召开二届十一次监事会,三名监事全票审议通过101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了关于收购郑州日产汽车51%股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的作 价依据、交易价格确实定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资产收 购,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资产收购交易公 平
7、、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开展、有利于提升公司 业绩。七、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收购的意见2004年10月27日,东风汽车召开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中, 刘冀生、孙树义、徐光武出席会议,管维立董事委托孙树义董事出席会议并代行 表决权。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独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1 .关于本公司收购郑州日产股权的独立意见经本人仔细审阅,就公司与中信汽车、郑州轻汽签署的关于转让郑州日产 汽车股权的协议书发表以下意见:(1)同意公司与中信汽车、郑州轻汽签署的关于转让郑州日产汽车有限 公司股权的协议书。(2)上述协议已经于2004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
8、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董事会会议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3)本次收购股权聘请了相关的中介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评估及审 计并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标的股权的评估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4)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轻型商用车资源,提升公 司的行业地位和竞争能力。根据东风汽车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司将重点 开展皮卡、MPV、SUV、轻型客车、微型客车等业务。郑州日产是国内重要的 皮卡和SUV生产基地,收购整合郑州日产,对于东风汽车构建有竞争力的完整产 品线,进而打造国际化轻型商用车公司,将有重要帮助。因此,本人
9、认为本次股 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的开展战略,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与开展有着积极的影响。102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2 .关于郑州日产股权转让工程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经过本人仔细审阅,就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出具的中信汽车公司拟 转让郑州日产汽车股权的评估报告书发表以下意见:(1)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郑州日产股权转让工程选聘了中华财务会计咨询进行相关资产评 估事项,该选聘结果是经过涉及郑州日产股权转让工程相关三方当事人的协商认 可,本公司、中信汽车公司、郑州轻汽已与中华财务会计咨询签署了资 产评估业务协议,明确了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有关委托评估的各项事项。(2)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经验证,中华
10、财务会计咨询从事郑州日产股权转让工程的主要资 产评估人员均具有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3)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是一家独立的中介机构,与郑州日产股权转让项 目的三方当事人均不存在人员、财务及业务方面的关联性。(4)评估结论的合理性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在郑州日产股权转让工程的评估过程中资产评 估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相一致,未有遗漏;对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核实; 评估方法选择恰当,选用的参数、依据及资料可靠;影响资产的评估价值的因素 考虑周全;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工作未受任何其他第三方人为干预。综上所述,郑州日产股权转让工程评估事项中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合法、有 效;所选聘评
11、估机构一一中华财务会计咨询胜任所承当的评估工作,所 作出的评估报告具有独立性,所出具的中华评报字(2004)第041号资产评估 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八、提请投资者注意的问题103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本次资产收购构成重大资产收购行为,尚须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得到商务部批准后方可实施。104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第十六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董事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当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董事:二OO四年十月二十七日105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
12、产收购报告书(草案)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本公司保证由本公司同意东风汽车股份在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中 引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不致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何伟工程负责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二OO四年十月二十七日106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本所同意东风汽车股份在重大资产收购报 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
13、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二OO四年十月二十七日107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承当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经办会计师保证由本所同意东风汽车股份在重大资产收购 报告书中引用的东风汽车股份的财务报告和备考报告及备考盈利预测 报告中的数据已经本所审计或审核,确认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相 应的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经办注册会计师: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二OO四年十月二十七日108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承当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公司保证由本公司同意东风汽车股份在重大资产收购
14、报告书中 引用的东风汽车股份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数据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重大 资产收购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经办资产评估师:中华财务会计咨询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109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传 真:0710-3396900 3396809联系人:张新峰三、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02162580818 :02162151892经办人:马涛、孟文波、财务审计机构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7层 话:010
15、68569800真:010 68569590首席合伙人、总经理:夏执东经办会计师:杨贵鹏、刘海山五、资产评估机构中华财务会计咨询11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第十七节备查文件1 .股权转让协议.中信汽车与东风汽车签署的保密协议2 .郑轻与东风汽车签署的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与东风汽车签署的保密协议3 .东风汽车、中信汽车、郑轻、郑州日产及其董监事高管的股票交易自查报告.各中介机构股票交易自查报告4 .东风汽车董事会和各中介机构关于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的声明.独立财务顾问报告5 .天华审字(2004)第112-01号审计报告.中华评报字(2004)第041号评估报告6 .法律意见书.中信
16、集团批准中信汽车转让郑州日产35%股权的批文7 .郑州市国资委批准郑轻转让郑州日产16%股权的批文.郑轻董事会批准16%股权转让的决议8 .郑州日产董事会批准51%股权转让的决议.日产出具的同意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书9 .东风汽车董事委派函.郑州日产与郑轻签署的还款及抵押协议10 .郑州日产与郑轻、东风汽车签署的保证及反担保协议.天华审字2004第112-02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报纸或网址查阅本报告和有关备查文件:1 .东风汽车股份地 址:湖北省襄樊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汽车大道1号电 话:联系人:张新峰、熊思平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地 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电 话
17、:021 62580818110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联系人:马涛、孟文波3 .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4 .网址 : / sse. com. cnillill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地址:北京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23层法定代表人:傅继军 :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孙建民、杨立红六、法律顾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地 址:北京市朝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714负责人:韩小京 :010 65802255 :010 65802538 65802678经办律师:胡雪蓉、张晓彤12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第三节本次资产收购的交易对方情况介绍一、本次资
18、产收购的出售方中信汽车简介中信汽车公司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注册资本:壹亿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1)法定代表人:王军经营范围:汽车的批发、销售;汽车零售配件的销售。经营或者代理汽车 及汽车零部件相关产品的进出口;经营和代理汽车工业及相关产业所需的技术、 设备的进出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和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 贸易业务;易货贸易;对外咨询业务及技术交流。税务登记证号码:地税京字号京国税朝字号二、本次资产收购的出售方 郑轻简介郑州轻型汽车制造厂地 址:郑州市陇海东路61号法定代表人:孙新平经营范围:汽车制造、汽车改装、汽车底盘制造、
19、汽车及配件销售、出口本 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13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经济性质:国有经济注册资本:2680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税务登记证号码:豫地税牟字号豫国税中牟国字号三、中信汽车、郑轻的产权关系及有关关联公司中信汽车是中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信集团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归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管辖。中信汽车持有中信中原90%的权益。中信中原和东风有限分别持有郑轻80% 和20%的权益。中信中原已将其持有的80%郑轻权益协议转让予郑州市国资委, 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U!、中信汽车、郑轻近三年业务情况及最近一期财务状况中信汽车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工业和相关产业的投
20、资,技术及设备的引进; 从事汽车、零部件的销售和汽车及机械电子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承当中信系统内 汽车工业行业管理的职能以及对外咨询服务和技术交流等工作。最近三年,中信 汽车业务开展平稳,在产业投资和进出口贸易等领域均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截至2003年12月31日,中信汽车的总资产为12. 33亿元,净资产为3. 00亿元;2003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 63亿元,净利润L 17亿元;2004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1. 15亿元,净利润3421万元。郑轻主要从事客车和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接受委托加工。截至2003年12 月31日,郑轻的总资产为5. 31亿元,净资产为1.61亿元。20
21、01 2003年度, 郑轻分别实现销售收入5429. 3万元、6042. 3万元、6919. 2万元。2004年上半14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年销售客车107台,实现销售收入3866. 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 39临 实现 利润33. 7万元。五、中信汽车、郑轻向本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信汽车、郑轻不存在向本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六、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次收购前和本次收购完成后,中信汽车、郑轻和本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七、近五年之内受到处分情况中信汽车和郑轻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分、刑事处分、不存在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之情形
22、。15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第四节第四节本次资产收购的交易标的一、本次资产收购前后郑州日产的股权结构本次资产收购标的是指东风汽车收购的中信汽车合法持有的郑州日产35% 股权以及郑轻合法持有的郑州日产16%股权。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前郑州日产的股 权结构图为:本次资产收购已获得东风汽车董事会批准,尚需取得东风汽车股东大会批 准、商务部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后方可实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郑州日 产的股权结构如下:16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二、郑州日产基本情况(-)简介公司名称:郑州日产汽车地 址:郑州市陇海东路62号法定代表人:郭胜利经营范围:汽车制造、汽车改装、汽车
23、底盘制造、汽车及配件销售、出口本 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经济性质:中外合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地税豫郑外字号17东风汽车股份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豫国税字号经营期限:自1993年3月24日至2013年3月23日止。(-)历史沿革1. 1992年8月15日,河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签发“豫计经外(1992) 1389号” 关于郑州轻型汽车制造厂与外商合资生产尼桑轻型货车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批准郑轻与中信集团中信兴业公司(下称“中信兴业”)、日产、和泰国三友机器 制造(下称“泰国三友”)合资生产尼桑轻型货车的工程建议书。2.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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