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 .docx
《2022年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 .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 .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_精品资料_【发布单位】人事部【发布文号】【发布日期】 2022-06-24【生效日期】 2022-06-2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外经贸厅委、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的需要,科学、客观、公平的评判外经贸专业人才,加强外经贸专业队伍建设,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总结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情形的基础上,经讨论打算,建立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现将国际商务专业人
2、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 及其的通知人职发 1994 1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职发 1995 135 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通知人办发1996 19 号即行废止.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建立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3 2 号中与本规定不相一样之处,以本规定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就第一条
3、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的需要,科学、客观、公平的评判外经贸专业人才,加强外经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依据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其次条 国家对国际商务专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第三条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分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外销员为国际商务专业的从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国际商务师为国际商务专业的执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关键岗位的必备条件.第四条 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共同负责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制度的
4、政策制定、组织和谐、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治理工作.其次章 考试第五条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标准、统一证书的考试制度, 原就上每年举办一次.第六条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共同负责.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编写考试用书,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第七条 参与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恪守职业道德.第八条 申请参与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七条所列基本条件外
5、,仍必需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第九条 申请参与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本规定第七条所列基本条件、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 级合格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取得高校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 年.二取得高校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 年.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讨论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 年.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 年.五取得博士学位.六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 年.第十条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
6、共和国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范畴有效.第三章 注册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第十一条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国际商务职业资格的注册治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经贸主管部门为注册登记机构.人事部和各级人事部门对国际商务职业资格注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二条 取得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必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所在的注册登记机构登记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国际商务职业资格相应岗位的工作.第十三条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4 年,有效期满前 3 个月,持证者应到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注册登记内容变更,
7、应准时到原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四条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或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二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本专业岗位工作.三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再次注册者,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仍须供应接受连续训练和参与培训合格的证明.第十五条 经注册的国际商务从业、执业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机构予以注销注册,并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的.二受刑事惩罚的.三脱离国际商务相应岗位连续满3 年的.第十六条 经批准注册的国际商务职业资格人员,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其职业资格证书的 注册情形 栏目内,加盖印章.注册登记机构应当在年终将国际商务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2022年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 2022 年关 印发 国际 商务 专业人员 职业资格 制度 暂行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