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功能设计的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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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电厂功能设计的技术要求1、一般要求本章规定控制室系统和监测与控制设备的功能设计要求。本章还规定人和控制室 设备之间的接口。设计应基于完整的人机系统的工程方法。2、人的能力和特性的基本数据在进行控制室详细设计时,应提供人的能力和特性的基本数据,作为基本的人因 工程设计资料。基本数据应包括:a)人体尺寸的考虑;b)公认惯例;c)听觉和视觉的能力与特性;d)人处理信息的能力;e)环境因素。这些基本数据针对不同的用户可以是不一样的。3、控制室的位置,工作环境和防护措施(1)位置控制室应安排在便于电厂运行的地方,并应满足5.3的平安原那么。(2)工作环境主控制室内的工作环境应使操纵员能高效且舒适地执行
2、他们的任务。e)如果可行,记录操纵员控制操纵动作;f)将提供的信息范围扩大到包括隐含的数据。信息系统功能分级应符合GB/T 15474的规定。详细技术要求如下:a)提供给操纵员的信息。操纵员应能通过信息系统随时全面了解核电厂状态。信息系统(包括其测量设备)的设计基准应考虑到它们对平安的重要性。每个系统 所预期的平安功能和它在预计运行事件和事故工况下使操纵员采取正确操纵行 为中的重要性应表达在该系统的设计准那么里,并且应作为选择仪表和控制系统分 类方法的依据。信息系统可帮助操纵员完成如下功能:1)辨识任何已出现的或潜在的核电厂平安或可用性方面的危害;2) 了解自动化系统正在执行的操作;3)分析所
3、有扰动的原因,并跟踪其开展过程;4)执行任何必需的手动操作。b)提供给非值班专家的信息。虽然控制室是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电厂操纵员 的信息和控制中心,但在事故初期阶段,根据国家和营运单位的应急运行支援的 原那么,它还可作为主要中心指导厂外活动。相关内容参见IAEA NS-G-1.90最 好在一个单独的房间接待来访专家而不让他们进入控制氧为了向独立的外部支 援设施提供信息,信息系统可以扩展。c)记录和打印。为了获得关于电厂的性能与行为按时序的信息记录,在控制室 内或附近,应为过程变量模拟量和二进制信号提供足够数量的记录仪或打印机, 以便为下述目的提供信息:1)为值班操纵员提供短期和长期趋势的备份
4、信息;2)为电厂管理提供总的运行信息;3)为运行和事故的短期和长期分析提供信息。宜考虑自动记录控制器的动作,以便分析操纵员的操作。2)数据采集和处理数据采集与处理应考虑可操作性和可靠性、将来电厂的修改以及可维修性等所有 方面的要求。在确定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时,基本工作是综合分析(例如:任务分析)。这种分 析还应将控制室人员能力因素考虑在内。这样的分析将明确对数据的要求,包括 必要的数据可用性和正确性。数据采集和处理应满足以下要求:a)数据采集与处理的主要功能要求:1)在电厂运行中,系统的故障不引起任何不平安状态或不可承受的经济损失;2)输入数据的采样、预处理和分析速率应适合于有关参数的变化速率
5、的运行要 求;3)数据更新的速率应适合操纵员任务的需要;4)即使在数据峰值负荷时刻,对电厂数据或操纵员请求的处理,应没有大的延 迟;5)在系统的整个使用期限内,系统应能修改;6)应采取相关措施,便于操纵员辨识无效显示信息。b)确定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总体上应考虑的事项:1)数据采样频率和冗余度;2)预处理和一致性检查;3)异常工况所需的分析;4)输出要求和输出形式,例如:打印或屏幕显示等。对于单一的计算机系统,原始数据的处理可能占用数据处理器很大一局部处理时 间。类似的,任务分析、数据输出和显示也要消耗数据处理器处理时间。因此, 在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前,宜估计出正常和数据高峰情况下系
6、统计 算机的负荷情况。估计的正确性宜通过在全面安装好的系统上进行适当的测试得 到验证,从而说明该系统在核电厂可预期的运行范围内对运行人员的可用性。即 使在数据峰值负荷时刻,处理和显示电厂数据或操纵员请求方面,应没有大的延 迟。经验说明,当计算机化信息系统的任一项功能有超过1s的系统延迟时,操 纵员会失去耐心。在某些情况下,较长的响应时间是可以接受的,例如:访问历 史或存档数据,此时应有信息反响的提示说明此操作正在进行。尽管某些系统可能仅使用一台计算机来处理数据和提供信息,数据采集和处理系 统还是宜配置冗余的计算机或模块,以确保单一故障(频繁发生的是单一故障)发 生时系统能够继续提供服务。3)显
7、示系统显示系统应作为信息系统的人机接口来设计,设计时应考虑人的能力和特性。显 示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a)显示系统设计1)应使操纵员了解反响堆保护系统和其他自动化系统正在执行的动作,以便可 以验证系统状态并执行必要的支持动作;2)应使操纵员能分析扰动原因并跟踪其开展过程; 3)应使操纵员能执行任何必要的手动操作。显示系统应使操纵员能够判明潜在的平安或可用性方面的危险。b)显示系统的主要功能要求1)控制室内的显示系统应包括适当的变量。这些变量应与平安分析的假设相符,并与操纵员在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的信息要求一致;2)显示器的精度、量程和刻度应符合平安分析的假设和所支持的操纵员任务;3)应提供电厂和
8、辅助设施的旁通或人为停运的工况的显示;4)与平安重要的信息显示器应置于控制盘上适当位置,并加上特殊的标识;5)应依据不同的显示目的选择显示器的合适类型;6)显示系统应既提供信息显示又提供报警显示,以综合的方法显示核电厂工况。c)显示系统一般采用基于屏幕显示器的方法提供显示和信息。但专用显示器,例如模拟仪表、数字指示器、指示灯以及趋势记录仪在如下场合也可能被采用:1)基于设备鉴定或多样性考虑的事故后工况;2)如果要求必须配备专用显示器的场合。宜配置足够数量的打印机以输出硬拷贝给值班人员,作为团队内部讨论和分析的材料以及用于满足规定的存档需求。基于屏幕显示器的显示系统的要求见NB/T 20058
9、;专用显示器的要求见ISO 11064(所有局部)。4)报警系统主控制室报警应提供监视电厂偏离正常运行工况所需的全部信息。报警系统应能够:a)显示报警信息,使操纵员了解事故开展状态。 b)使操纵员能略去无关的信息,又保证有关的和重要的信息以操纵员易懂的方 式显示出来。c)使操纵员能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报警:1)操纵员的纠正操作没有结束的报警;2)没有维修工作的介入不可能消除的报警。d)防止信息过多使操纵员负担过重。报警系统还应具有:a)处理功能,向操纵员提供异常工况最有代表性的信息;b)显示功能,使得操纵员易于区分某个报警及其严重性。此外,应为每个报警提供一份规程性文件,例如报警卡或电厂物项操作
10、指令,向操纵员说明报警的可能原因和所需的纠正动作。详细要求见NB/T 20027o5)操纵员支持功能为提高电厂的平安性、可用性和可操作性,宜提供如下操纵员支持功能:a)平安参数显示与监视功能(详细内容见GB/T 13624);b)电厂诊断功能;c)正常运行和事故后工况下的操作指导功能,例如:基于状态的运行规程与基 于事件的运行规程;d)功率运行时的自动试验功能。这些功能应尽可能地贯彻到整个控制室设计之中。(3)控制功能本条涉及在正常与异常运行中手动操作及自动化的后备操作所使用的控制器与人因相关的功能性要求,电厂仪表控制系统所担负的控制功能的技术要求不属于本标准范围:a)总体思路:控制器的设计应
11、保证操作简便,并使操纵员的过失最少。所选择 的控制器应适合于操纵员在控制室环境中使用,并与预期的使用人员的特征相适 应。控制器应满足以下要求:1)为使操纵员过失最少,控制器的动作方式应符合公认惯例并且应与被控变量 匹配;2)控制器应包含被选功能项的反响信息和被控组件状态的核对信息显示;3)控制功能的分类应与它们对平安的重要性相适应,满足GB/T 15474的要 求。b)错误操作的防止:为防止人为的事件,控制器的错误操作应用以下方法减到最少:1)将控制器安置于适宜的位置,防止在任何操作过程中意外地被触动; 2)使用保护结构,例如:使用实物屏障、隐藏式安装法或使用可移动的盖板或挡板;3)提供二次确
12、认动作,例如:使用释放按钮或附加的软控制命令;4)使用联锁或允许信号,并对信号进行适宜的优先级分配;5)选择适宜的控制器件的机械特性,例如:尺寸、操作压力或操作力、触觉反响、光学和(或)声学反响等;6)以上措施的组合。c)技术:控制功能可通过软控制器、多用途控制器、专用控制器,或者它们的混合方式实现。宜根据如下原那么做出选择:1)鉴定和独立性考虑;2)所需的访问速度和使用频率;3)可行的技术。详细要求见NB/T 20059o8、控制与显示的组合控制器和它们相关的显示器应正确地组合,以使控制室人员能保证电厂有效地运 行。控制与显示设备的组合应符合按6.2和6.6进行分析后所提出的电厂运行方法。控
13、制与显示设备的组合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a)控制器应靠近相关的显示器,控制器的操作应在相关的显示器上产生相应的 变化;b)控制器与相关的显示器的编组应反映完成系统目标的需要,并宜与使用者头 脑中的核电厂模型一致;c)控制器与显示器的编排应反映因果关系;d)控制器的编排应表达使用者的习惯;e)显示器和相关的控制器所使用的编码形式应完全一致。9、通信系统(1)一般要求在控制室内应提供通信系统以便于电厂平安与有效运行。对于在异常或事故工况 下用于与应急设施联络的通信系统的设计,应给予专门考虑。为了改善电厂的可用性与平安,在控制室和其他信息中心之间,有必要设置非语 言的通信系统,例如: 、计算机之间的数
14、据链。(2)语言通信系统1)厂内通信应提供分机数目足够的 系统,用于正常运行工况下的一般联络。至少有一台 分机应安装在控制室内。每台 分机可以与公用 系统连接。在控制室 内应额外提供一台专用的应急 分机,公用 系统不能与它接通。这台 分机的号码应为人熟知,并标记在所有 分机上,只用于向控制室人员传送异 常和事故报告。应在适当地方安装一个独立的、直通的 系统,以便在事故或紧急工况下与安 全重要的辅助操作设施和控制点通信。系统应使控制室人员能进行一对一的通信 或同时与选定的数台 分机并行通信。系统还应使控制室人员能与同一厂址内 具有独立控制室的任一其他机组的控制室通信。系统应由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
15、 应在控制室外需要的地方提供 机的插孔。这些插孔在事故工况下应仍能接入。 该系统也可以在运行中使用。应提供广播系统,以便在任何电厂工况下寻找厂内人员。在维护、试验或维修期间,其他通信系统不能可靠到达的地点,应提供便携式无 线电对讲机,以无线电方式与控制室通信。在仪表控制系统的设计、电缆敷设、 设备布置和试验中,应考虑无线电频率干扰的问题。为了尽量减少这种干扰,应 限制并规定这些无线电设备的频率范围和最大输出功率。应确定不可以使用无线 电设备的场所,例如控制设备室。2)厂外通信为了与厂外的营运单位、急救站、政府和公众机关通信应提供专用的通信系统。某些 分机的号码,尤其是控制室的分机号码应不对外公
16、开。为了与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及时联络,应提供最低数目的 外线。重要的联系应 具有冗余和多样的系统,例如包含一个 系统和一个无线电系统。这种通信联 系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典型的通信联系包括:a)机组工作人员中的待命和随叫随到的人员,在紧急或事故工况中支援的专家; b)在厂址外面执行有关平安工作的辐射监测工作队;c)有关的消防站;d)当地公安局;e)政府、公众或代理机关。3)布置满足运行通信需要和操纵员间通信需要的通信设备应安装在操纵员工作台上。控制室还应设计成为正常运行和事故初期的电厂通信中心。在这些阶段使用的通 信系统的职责和需求应在任务分析中确定,通信设备应按照分析结果相应布置。 与厂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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