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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儿童友好城市建 设,为儿童成长开展创造良好条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思想,坚持以立德树 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开展,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完善儿童 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 空间,改善儿童开展环境,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开展、受保护和参 与的权利,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 业,让广大儿童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开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 接班人,为建设六新注入活力、提供保障。(二)基本原那么一一儿童优先,普惠共享。坚持公共事业优先
2、规划、公共资源 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推动儿童优先原那么融入社会政策。 坚持公益普惠导向,整合社会资源增进儿童福祉。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立足县情,以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为 试点,以打造儿童友好城市为目标;总结吸收试点经验,有序推进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多元联动,凝聚合力。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作 机制,用好已有场馆设施资源,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共 同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合力。(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力争在全县推进1个儿童友好社 活动平安,打造儿童友好街道建设。强化交通教育和宣传,提高儿 童平安出行能力。(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公安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
3、民政府)18 .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优化儿童室内外阅读环境及空 间,研究制定儿童友好图书馆建设指引,推动各级公共图书馆提供 残疾儿童友好阅读设施设备和阅读资源,提升县级、各乡镇少儿 图书馆等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面向儿童服务水平。加强对优 秀少儿读物的出版和宣介推广,组织筹划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 文化的少儿读物,深入校园开展系列阅读交流提供活动,做好对青 少年思想政治引领、价值取向引导。扩展儿童美育资源,鼓励学 校与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共建 校外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红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资源 禀赋,丰富儿童素质教育学习体验。(责任单位:县文广体旅局、教 育
4、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19 .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 建设,优化配置、整合统筹社区室内外儿童公共空间,改造社区儿 童生活环境,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类型及周边文教体卫设施,强化社 区儿童“微空间建设,鼓励社区打造儿童游戏角落、运动角落。 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建设社区儿童之家、少先队校外活动阵 地等儿童友好空间,因地制宜提供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维权关 爱、亲子教育、文体娱乐、社区参与等服务工程,满足儿童多样 化需求。(责任单位:县开展和改革局、县政府妇儿工委办、民政 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20 .开展儿童友好自
5、然生态建设。依托现有自然环境,推动建 设具备科普、实践、运动等多功能体验的自然教育基地。推进各 类公园设置游戏区域和休憩设施,合理改造利用绿地,增加儿童户 外活动空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城 市管理执法局、林业局、文广体旅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1 .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推动落实儿童密集场所安 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排查 治理。催促各有关部门推进儿童密集场所与邻近超市、企业等开 展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藏,保障灾后生活物资供给。强化儿童防 灾减灾平安教育工作,建设防灾减灾、应急平安常识科普宣传教 育专区,开展学校平安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6、和应急演练,增强儿童防 灾减灾、应急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大力推动八桂应急先锋 社区响应队、校园救援队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完善事故灾 害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体系建设,快速反响处置事故灾难、自然 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局、教育局,各乡 镇人民政府)22 .加强与东盟国家儿童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以东盟为 重点的“一带一路国家在儿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广儿童友好 城市建设的典型经验,协助宣传促进儿童开展的“中国故事“广西 故事河池故事,提升广西、河池少年儿童国际交流活动的影响 力和辐射面,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儿童事业开展中 贡献智慧、彰显担当。(责任单位:县妇联
7、、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文广体旅局,团县委)(五)推进开展环境友好,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社会环境。23 .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建 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提升家庭教育指导 服务能力,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师人才库, 安排专家到学校到社区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定期举办全县中 小学家庭教育主题活动,向河池市选送3个以上家庭教育优秀案 例。举办家庭教育学术论坛,加强家庭教育学术交流。(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妇联)24 .培养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 育,组织开展“童心向党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积极选树宣传”道德 模范新时代好少年最
8、美少先队员系列人物等,做好八桂楷 模的推荐工作,加强宣传力度,在中小学积极营造致敬楷模、学习 先进、弘扬美德的浓厚气氛。充分发挥作家群的有利条件,积极 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努力创作更多符合儿童特点的优秀文化产 品,以广西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三年规划的实施为契机,组织开 展儿童题材的文艺创作,举办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活动。 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开设铜鼓传承、民族服饰传承、壮族山歌 等非遗课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教育局、文广体旅局、妇 联,团县委)25 .持续净化网络环境。聚焦儿童上网重点环节和应用,加强 网络巡查监控,深入开展青少年保护护苗行动,结合网上扫黄 打非专项行动,铲除涉青少年
9、淫秽色情网站。实时摸排、检查网 络教育、游戏等重点网站、APP,清理网上色情低俗文学作品,重点 清理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政治类、生态类有害信息,专项治 理网上暴力恐怖、校园霸凌等有害信息,集中清理对未成年人传 播消极价值观的不良内容,全力守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大对儿 童用户量集中的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评估检查力度,进一步强 化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委 宣传部,文广体旅局、公安局、教育局、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各乡 镇人民政府)26 .切实筑牢平安开展屏障。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平安防 范建设,健全和完善校园平安风险防控体系,深化少年警校建设, 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
10、加强校园、校舍和校车平安管理。加快 推进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小学、 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严厉打击校园贷套路贷 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食品平安校(园)长负责制,严防严 管严控校园食品平安风险。强化儿童用品平安监管。开展儿童权 利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教育局、市场监督 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7 .防止儿童意外和人身伤害。深入校园、社区、村屯开展 交通平安和防火、防溺水等平安教育宣传,提高广大学生、儿童 的平安防范知识,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平安标准化建设。开展防范 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欺凌事件警示教育,严格落实
11、侵 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有效防范性侵、家暴事件,保障儿 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中国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那么,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教 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8 .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完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 制度,选派优秀的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深入社区 (片区)深入学校,及时发现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展法律宣传 教育,以案说法,以事例说法,宣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引 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制观念。对吸毒人员实施 动态管控,最大限度挤压青少年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对涉罪 未成年人坚
12、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增强教育矫治效果,预 防重新犯罪。充分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实 体平台等为青少年儿童提供便捷法律服务。推进“青少年维权 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立活动,加强12355青少年 服务台建设,积极联合律师、心理专家志愿者开展线上线下法律 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教 育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三、实施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县推 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开展和改革局、县政 府妇儿工委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指导,定期研究工作、及 时解决问题。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制定儿
13、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标 准和指南,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县开展和改革局、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城市管理执法 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二)完善要素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资 金,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予以支 持。对价格普惠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儿童服务设施工程,符 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可申请纳入专项债券支持。强化 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工程规划用地保障。鼓励地方政府以购买服 务、租金减免等方式开展普惠性儿童服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开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三)分批推进建设。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14、培育机制,制定儿 童友好城市建设培育名单并动态更新。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起步, 以点带面夯实基础。(责任单位:县开展和改革局、县政府妇儿工 委办、城市管理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实施监测评估。组织制定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评估指标体 系,适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要及时收集、 整理、分析儿童数据信息,对本地儿童开展整体情况实施动态监 测,探索制定符合地方特点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标准和分领域建 设指南,开展建设情况评估。(责任单位:县开展和改革局、县政府 妇儿工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五)强化宣传交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 传工作,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达成儿童友好
15、城市建设共识。 总结建设经验,推广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建设模式。借鉴国际国 内有益做法,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全面提升儿童友好城市国际影 响力。(责任单位:县开展和改革局、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妇儿工 委办、文广体旅局、民政局、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区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 成长空间、开展环境等方面充分表达。到2035年,儿童友好城市 建设初显成效,社区中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超过50%,儿童友好 成为城市高质量开展的重要标识。二、建设任务(一)推进社会政策友好,努力践行儿童友好理念。1 .强化儿童优先开展规科引导。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开展工作 协调机制,重点在政策协调、资金投
16、入、工程实施等方面形成合 力。把儿童权利保障作为城市开展核心要素,在城市开展重大规 划、重大政策、工程决策、城市治理全周期中贯彻儿童优先理念, 推动儿童事业开展。完善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儿 童健康成长与经济社会同步推进。配合自治区研究建立儿童开展 领域综合性大数据管理系统,催促、指导相关单位将儿童开展领 域相关数据共享至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自治区公共 数据开放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共用、信息互联互通,满足儿童开展 相关科研和管理工作等方面需求。(责任单位:县政府妇儿工委力、 开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财政局、大数据开展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2 .落实城市规划建设表达儿童
17、视角要求。积极推行米高度 看城市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将公益 普惠类儿童服务工程规划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 儿童设施的合理用地需求和有效供给。鼓励利用空置设施、盘活 存量建设用地开展儿童服务。在推进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过程中, 充分考虑适应儿童身心健康开展因素,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3 .推动儿童全方位融入城市社会生活。探索建立儿童参与公 共活动和公共事务机制、儿童代表参与城市开展规划议题平台机 制。组织儿童及监护人参与市政公共设施、学校、街道、社区等 公共空间新建和改造的前期调研
18、、论证及规划设计,明确儿童在 需求表达等关键环节中的参与权利。(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妇联、开展和改革局、交 通运输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文广体旅局、团县委,各乡镇 人民政府)4 .鼓励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友好城市建设,开展为儿童提供服 务的巾帼志愿者队伍。鼓励政府、企事业单位、广大家庭及个人 积极参与友好城市建设,积极培育开展提供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 加强对儿童社会工作者的培训,培育儿童保护志愿者队伍。建立 受伤害儿童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 展家庭教育大巡讲,为广大家庭提供科学的育儿知识,促进儿童健 康成长。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制度,
19、规范家庭托育点管理。积极 培育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建设队伍,不断扩大儿童社会工作规模。 (责任单位: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开展和改革局、民政局、交通运 输局、妇联、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团县委)(二)推进公共服务友好,充分满足儿童成长开展需要。5 .大力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各级党和社会组织、社区等 积极挖掘现有资源提供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利 用闲置的活动场所举办托育机构,支持现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增 设托育班,多渠道多元化增加普惠托育供给,到2025年每千常住 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5个。(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妇联、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6 .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多
20、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 源供给,大力开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 范社会力量办园。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开展学前教育责任,优化完 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制定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 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确保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建设 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落实政府投 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幼儿园 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促进普惠 性学前教育可持续开展。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 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开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1、)7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开展。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新建 一批中小学校,增加学位,扩大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大力 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补齐教育短板,逐步缩小城乡办学水平差 距、校际差距,满足社会开展带来新的教育需求。探索儿童友好 学校建设。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进一步减 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责任单位:县教 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8 .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多元优质建设。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提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引导普通学校在常规教育工作中全 面整合融合教育内容,落实“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 置,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提高送教服务
22、工作质量。积极开展 阳光助学计划一一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程和残疾 人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工程,保障特殊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9 .加强儿童健康保障体系建设。关注生命早期100天健康保 障,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到2025年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 3.1%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3%以下、生长缓慢率控 制在5%以下。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降低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发 生率。建立和完善儿童保健服务网络,促进儿童营养均衡化指标 全面达标。规范预防接种和防治踽牙,持续开展儿童视力健康监 测和干预,力争儿童近视检出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到2
23、030年 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加强校园营养配餐指导,降低肥胖发生率。 强化儿童食品平安监督,提高幼儿园、中小学学校食堂伙食营养。 强化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监管执法,加大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虚 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儿童食品平安监督,突出重 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特别是突出婴幼儿配 方食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食品 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开展儿童生命教育、性 教育,培养珍爱生命意识,提升自我情绪调适能力。(责任单位:县卫 生健康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10 .强化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
24、建设,完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加强新生儿等儿科医师培训,完善 人才开展激励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制度医疗保障体系的综 合保障功能,巩固提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推进新生儿出生即 参保工作,加强儿童用药研发注册指导,积极推动扩大基本药种 和剂型范围,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重大 疾病治疗药物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 局、医疗保障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 镇人民政府)11 .丰富儿童文体服务供给。依托现有校内外文化资源、体 育资源,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少年活动中心等免 费向学生开放,提升体育面向儿童开放的服务水平,鼓励旅游景区
25、景点和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适当放宽对儿童免票或半价票身高 的要求。实施青少年阅读素养提升计划,鼓励学校、社会团体等 经常性组织开展面向儿童的阅读推广、文艺演出、展览游览等活 动。施行国家儿童体育设施器材标准,强化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推 动体育社会组织进校园,推广和普及校园体育活动,推动每名学生 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到2022年实现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 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50%以上。推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为 广大儿童提供丰富的校外活动,提升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到 2025年,力争建设1所以上青少年活动中心和1所以上妇女儿童 活动中心。(责任单位:县文广体旅局、教育局、妇联、团县委, 各乡镇
26、人民政府)(三)推进权利保障友好,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体系。12 .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严格按照特困人员认定方法,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精准确定困境儿童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保障标准,实施类别化、 差异化救助。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积极开展服务类儿童救助,拓展 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 童、流浪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 社会救助政策和关爱服务政策,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 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靠自身能力无 法解决的儿童及其家庭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建立完善困境儿童主 动发现机制,
27、综合运用入户走访、部门信息比对、大数据监测等 方式主动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境儿童。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信息 台账,实现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儿童福利和未 成年人保护设施,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功能,到2025年实 现至少有1处满足民政部门兜底监护需要并保存不少于20张床 位的未成年人保护设施。(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残联、医疗保障 局、大数据开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13 .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推动落实孤儿和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及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保障 标准与经济社会开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 持续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
28、、就业、 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水平。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对符 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推进县级儿童福利 机构向集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等服务功能于一体 优化提质,支持建造家庭式居所,推广家庭式养充模式。优化完善 社会散居孤儿、家庭寄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家 庭培训和监护评估、监护保护制度。到2025年集中供养孤儿基 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不低于1500元/人月,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 障平均标准不低于110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 障平均标准不低于1100元/人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 民政府)14 .强化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建立健全残
29、疾儿童康复救助制 度,实施儿童残疾预防、早期筛查、诊疗康复行动,优先开展0-17 岁残疾儿童的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推进县级残疾儿童专业康复机 构建设。到2025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 85%以上,救助标准提高到2200元/人月o (责任单位:县残联)15 .改善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 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动态信息管理和档案建 设,为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持。督 促、指导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 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确定被委托照护人,指导其签订书面 照护协议。指导外出务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30、加强与留守子女亲 情关爱和日常联络沟通,确保每周联系和交流不少于1次。促进 企业教育引导务工父母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 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措 施,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现象。对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所创经营 主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且带动3人(含) 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按照规定给予一定标 准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发挥青年志愿者服务作用,通过爱心 捐赠、手拉手结对子等形式,深入实施“七彩假期情暖童 心青春自护教育宣传等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工程行动。 (
31、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县委,各乡 镇人民政府)(四)推进成长空间友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服务效能。16 .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研究制定儿童友好社区、 公园、公共图书馆、体育场所、街道、医院、学校、道路等公共 空间建设指引,增加各类新建公共建筑、公共场地适儿化设计,同 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加强适儿化改造。探索建设儿童友好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厕所配备儿童厕位和儿童洗手池,加快建设公 共场所母婴室。落实公共场所禁烟政策,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 让儿童远离二手烟危害。(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 资源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县政府妇儿工委办、文广体旅局、教 育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17 .改善儿童平安出行体验。严格落实学生凭学生卡乘车可 享受折扣优惠政策,加大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的打击力度,确保 学生乘车平安。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斑马线等过街等设 施建设。优化儿童上学路径,校园周边步行路线和人行设施,在重 要时段、重点路段加强民警路面执勤和交通引导,保障儿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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