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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平安 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学校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运行 效益,防止资产流失,保证和促进学校事业开展。根据职 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贯彻“统一领导、分 级管理、归口负责、责任到人”的原那么。学校成立固定资产 管理委员会,定期研究、统一协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 的重大事项。第三条学校资产后勤部门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一管 理。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全校教学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图书 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图书资料、各类文献信息资源的归口管 理。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全校科研设备的归
2、口管理。资产后勤 部门负责全校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景观设施、绿化植物、 生活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及公用设施设备的归口管理。校办负 责文物、陈列品、捐赠品的专门管理。资产后勤部门负责全 校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的专门管理。数管中心负责机房设备、 校园网络设施、一卡通设施、水控、电控设备的专门管理。 苏经资产经营负责学校授权的对外投资及经营性 固定资产的专门管理。校企合作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授权范围第五章固定资产处置第十八条 学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 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 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 对外捐赠等。第十九条 学校固定资产
3、处置的范围主要包括:闲置资 产;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的资产;因分立、 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 用权转移的资产;盘亏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已超过使用年 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需要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学校固定资产处置是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 员会的指导下,由学校资产后勤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固定资 产处置应经过论证、评估、技术鉴定等相关程序,处置3万 元以上单件或10万元以上批量固定资产应有专家参加论证, 处置30万元以上批量固定资产应有校外专家参加论证,对 按规定须由XX或财政厅审批的,应向省厅提出书面申报, 未经批准不得处置。资产处置的批准文件是学校财
4、务管理部 门调整相关资产会计账目的凭证。第二十一条利用学校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按江苏 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益、固定资产对 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处置收益统一纳入学校财务管理,由-10 -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管理。第二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程序在“江苏省属高校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第六章附那么第二十四条 学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 门应按应根据本方法,结合本部门的具体管理范围和实务操 作,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法。第二十五条 学校低值易耗品、实验耗材、办公耗材、 五金电料、教材、学生生活用品等其他非固定资产大宗物资, 其
5、采购按固定资产购置流程采购。学校有定点单位的,使用 部门必须在定点单位采购。定点单位原那么上一年公开招标一 次。第二十六条 本方法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 释。第二十七条 本方法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公布的职 业技术固定资产管理暂行方法同时废止。内的固定资产管理。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实施固定资产对外 投资管理和资产价值核算管理,按年下达固定资产购置经费 的切块预算,指导资产归口、专门管理部门健全制度和科学、 规范管理。资产后勤部门应接受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定期 对账,实现财务管理和实物管理的有机统一。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管理职责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范围(一)固定资产的内涵是指:1、
6、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 有物态的资产的(涉及单价调整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2、单价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 批同类财产(如家具、图书等);3、单价不定,耐用期一年以上且非独立使用,专为别 的固定资产配套使用的设备,属附属设备或附件的。(二)根据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十六 类:1、房屋及构筑物;2、土地及植物;3、仪器仪表;4、 机电设备;5、电子设备;6、印刷机械;7、卫生医疗器械; 8、文体设备;9、标本模型;10、文物及陈列品;11、图书; 12、工具、量具和器皿;13、家具;
7、14、行政办公设备;15、被服装具;16、其它。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一)学校资产后勤部门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 管理网络,按国家和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并协调学校固定资 产的资产清查、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 等工作;组织编制学校资产与设备经费预算和年度采购计 划,严格控制预算外购置;参与新增重大资产的方案论证、 验收等工作;负责学校采购招标工作;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平 台“省属高校资产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学校固定 资产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配置与平衡调剂; 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资产入帐手续,按管理权限办理资产 盈亏、毁损与报废等报批手续;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要求
8、的 其他工作。(二)学校固定资产归口与专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根 据国家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负责制定归口、专门资产管理的具体方法或细那么,报学校审 定后组织实施;负责本归口、专门资产的管理工作,定期与 资产后勤部门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负责定期分 析归口管理资产的配置和使用情况,合理配置和管理相关资 产,对归口管理资产的完好情况、使用效率与效益等进行检 查与考核;负责组织固定资产配置的工程可行性论证,协助 资产后勤部门做好固定资产和设备的采购工作;指导和监督 归口所属二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三)学校二级单位和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执行学校国 有资产管理的
9、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所使用资产的平安与完 整,努力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对本单位使用资产的账、卡、 物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使用资产的日常清查,确保资 产的账、卡、物相符;各资产使用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并 指定专人(以下称之为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所在单位的国 有资产管理工作;学校规定的其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四)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含兼职)主要职责:资产管 理员对所管资产的平安完整负有责任,并根据学校资产管理 部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保证帐、物、卡相 符;负责本单位部门国有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保管、维护、 调拨、保养、处置等工作;负责申报购置计划,参与本单位 部门采购大型资产设备的可行
10、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负 责组织本单位部门资产购置验收并及时办理资产登记和报 帐手续,建立国有资产台帐,保管、养护好国有固定资产, 保存好国有资产的技术档案,管理好本单位部门国有资产的 帐、卡、物;建立使用资产的明细清单,积极配合学校资产 管理部门做好统计、清查、核实、登记和管理工作。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第七条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及计划学校资产后勤部门编制全校固定资产购置年度预算,财 务管理部门下达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协调 相关单位,细化购置预算,编制预算使用计划并实施购置论 证。当年固定资产购置预算执行,原那么上应在11月之前完 成采购合同签订。第八条固定资产购置论证(一)为提高学
11、校固定资产购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充 分发挥固定资产在学校教学、科研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学校 人才培养水平,购置单价在3万元及以上或批量在10万元 及以上的专用设备购置工程,应进行可行性论证。(二)可行性论证采取“分块扎口”的原那么,由归口管 理部门牵头,论证方案由购置使用部门提出。论证应充分讨 论,认真听取专家意见,以到达购置方案最优化,最终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购置批量在30万元及以上的论证,应有外 请专家参加论证。(三)归口管理部门应将可行性论证报告及时提交学校 层面审定决策。第九条固定资产购置申购(一)可行性论证方案经学校审批立项后,方可进入申 购程序。对于购置单价在3万元以下或批量在10万
12、元下的 固定资产购置工程,可直接进入申购程序。(二)固定资产购置申购程序在“江苏省属高校固定资 产管理系统”中完成。申购由资产购置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 发起,分别经过院、部门审批、经费审批、财务审批、学校 领导审批等程序,进入采购安排。第十条固定资产购置采购安排(一)采购形式。固定资产采购组织形式为“学校分散 采购”、“学校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三种。1、“学校分散采购”:批量采购金额在5千元以下的 采购工程,适用“学校分散采购”形式,由使用部门货比三 家,或直接去大型超市采购。2、“学校集中采购“: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或列入政 府采购目录但采购额在“起点金额”以下的采购工程,适用 “学校集
13、中采购”形式。3、“政府集中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且采购额达 到“起点金额”的采购工程,适用“政府集中采购”形式。 特殊情况需采用“学校集中采购”形式的,由校务会研究决 定。4、政府采购目录、采购“起点金额”按苏州市公布的 当年政府采购目录。(二)招标。采购的招标工作由资产后勤部门负责。1、招标文件。资产后勤部门应与资产购置及归口部门 会商招标工程标段划分,资产购置部门应提供前期调研供应 商的供应名单,以及招标文件的技术局部。招标文件由资产 后勤部门发起公文流转单,分别经部门领导、归口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纪监审办、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采购 分管校领导、校长审阅审批。2、网上公布招标工
14、程。招标文件在学校资产后勤部门 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3、投标。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资产后勤部门投 标,不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或标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无效。(三)评标。评标工作由资产后勤部门组织。1、评标工作组。开标时成立5人以上单数人组成的临 时评标工作组(成员主要包括财务管理部门、资产归口管理 部门、资产购置单位、相关专家等),评标专家不少于2/3, 工作组组长临时决定,专家评委在正式开标以前在评委专家 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非特殊原因不能变动。整个招标 过程由纪监审办委派一名监标人进行监督。评标工作组出具 评标报告。2、中标公示。评标结果报学校审批后公示,公示时间 不少于3天。3
15、、中标通知书。资产后勤部门根据公示情况,无异议 的发中标通知书。如有异议,报学校研究决定。(四)合同签订。合同文本由资产后勤部门提供并发起, 各相关单位负责人、校领导进行审阅。合同应由校长签署或 校长授权副校长签署,合同正本留学校档案室存档,财务管 理部门、资产后勤部门、资产购置使用部门各留存一份。(五)合同履行。资产购置使用部门是合同履行的第一 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履行。资产后勤部门和归口管理 部门应监督合同的履行。(六)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归口管理部门牵头、资产 后勤部门协助完成。资产购置使用部门、纪监审办相关成员 和技术专业人员应参加验收。30万以上大件或批量设备验收 时需聘请不少于
16、1名校外专家参与。(七)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应填写验收报告。资产购 置使用部门办理入库手续,入库通过“省属高校资产管理系 统”,学校资产后勤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分别进行登记入账。(八)采用“政府集中采购”形式的,采购程序按政府 集中采购流程。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的具体 实施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防火、防盗、 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含兼 职)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负有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 用,提高使用率。大力提倡部门之间互通有无,互相协作。 使用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的维
17、护工作并根据固 定资产的不同性质、要求,做好防光、防潮、防热、防震、 防锈等工作,保障完好率。第十三条 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固定资产,发现失灵、 损坏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维护,安排修理。维修由使用部 门向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后安排维修,达 到集中采购金额的,应进行集中采购。第十四条 学校资产后勤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应对使用 部门管理使用资产情况进行监督,监督要制度化、经常化、 规范化;加大考核力度,确保资产使用率和完好率,不断完 善评价体系。固定资产发现损坏、丧失、被盗、使用不当, 资产使用部门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学校资产后勤部门并报 告保卫处,资产后勤部门要了解情况,分清责任,并按有关 规定要求理赔。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 及有关领导的责任。第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不得以无偿方式出借给公民个 人、行政事业单位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出租固定资 产按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定 办理。第十六条学校资产后勤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定期对固 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定期进行账目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资产,按规定 程序和权限,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第十七条学校自制和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统一纳入学 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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