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学校地震应急演练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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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市政办2019) 43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 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力、局: 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13日 以上,且未到达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 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AQI日均值到达500o3. 2. 2预警启动与发布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到达上述预警条件时,应提前 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当监测空 气质量已经到
2、达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 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当预测发 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到达解除预警条件时,应 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 质量到达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施;当接到生 态环境部或山西省政府通报的区域预警信息时,应按照生态环境 部或山西省政府通报的预警级别启动预警。需要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污 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及时填制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 除)审批表并报请领导批准。其中,黄色预警由副总指挥批 准,同时向总指挥报告。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总指挥批准, 或由总指
3、挥授权的副总指挥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 政府新闻办负责通过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微信及时发布预警信 息,同时市气象局负责在晋城市综合信息气象预警发布中心发 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手一 10 机短信、微信、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信息发布应 当准确、客观、真实。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的各县(市、区) 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政府部门。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 别及气象条件情况等。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专项实施 方案发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
4、责在接到预警通知2小时内通知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按照预 警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必须严格按照市指挥部预 警通知要求,统一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县级措施和市级措施统一。当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生态环境部通报的区域预警信息时, 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完成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解除)审批表 并报请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签发。3. 2. 3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 续36小时以上的,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 信息。当接到生态环境部或山西省政府解除预警的通知后,立即 解除预警。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 时,按高
5、级别预警执行。预警等级的调整、解除与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4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ni级响应。(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n级响应。(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4. 2响应措施2. 1 III级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指引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 保障。(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使用含挥发性有 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 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
6、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 产时间。(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源纳入清单(应急减排工程清单每年更新修订)的工业企业应 在保民生、保平安的前提下,制定包含企业内生产线轮换停产、12 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具体措施的“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且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执行措施。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 制定更加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各重点行业在执行错峰生产要求 基础上,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清单中黄色预警相对应的应急减排措 施。当接到区域或山西省应急响应指令要求升级预警级别时,采 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扬尘源除应急抢险、重点工程外,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 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7、、建筑撤除、喷涂 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 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非冰冻期,增加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扫、冲洗、洒 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市区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3次以上。其他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 烤。4. 2.2 II级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指引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 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 保障。(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 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3)
8、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源纳入清单(应急减排工程清单每年更新修订)的工业企业应 在保民生、保平安的前提下,制定包含企业内生产线轮换停产、 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具体措施的“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且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执行措施。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 制定更加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各重点行业在执行错峰生产要求 基础上,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相对应的应急减排措 施。当接到区域或山西省应急响应指令要求升级预警级别时,采 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扬尘源除应急抢险、重点工程外,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 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撤除、喷涂 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
9、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 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非冰冻期,增加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扫、冲洗、洒 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市区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4次以上。移动源14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建成区全 天禁止重型货车通行。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建成区所 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上路行驶。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 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其他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 烤。4. 2.3 I级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指引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
10、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 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 保障。(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 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3)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源纳入清单(应急减排工程清单每年更新修订)的工业企业应 在保民生、保平安的前提下,制定包含企业内生产线轮换停产、 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具体措施的“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且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执行措施。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 制定更加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各重点行业在执行错峰生产要求 基础上,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清单中红色预警相对应的应急
11、减排措 施。当接到区域或山西省应急响应指令要求升级预警级别时,采 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重点工程外,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 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撤除、喷涂 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 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非冰冻期,增加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扫、冲洗、洒 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市区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5次以上。移动源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建成区全 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及县(市、区)建成区所有建筑垃圾和 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施工工地、工业企业
12、厂区和工业园区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 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其他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16 烧烤。4. 3应急减排措施比例要求在强制性减排措施中,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 和红色预警期间,应分别到达全社会占比的10%、20%和30%以上, SO2和NOx减排比例可以调整,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 体要求。如接到山西省更高减排比例要求,按省里要求执行。4. 4其他措施(1)按照市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的有关要求, 对市区局部区域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2)假
13、设行业企业有更严格的错峰或差异化管控要求,应当 执行更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露 天烧烤、露天喷涂、燃烧垃圾、秸秆等禁止行为的监管。(4)当接到区域或全省应急响应时,应按照要求采取应急 减排措施,当污染到达相应级别时,再采取公众防护措施(公众 防护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可分开执行)。(5)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主要指生产过程中排放二 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和VOCs气体的工业企业。涉及 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应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 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增强 应急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核实性。(
14、6)电力企业减排由市发改委、国网晋城供电公司按照省 电力部门统一部署实施。(7)当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从预警发布至预警 解除时间在48小时(含)以内,因生产工艺特点落实应急减 排措施到位需要12个小时及以上,且在减排措施落实过程中 污染物排放浓度波动较大,排放浓度不能稳定要求限值的企 业,应向当地政府作出书面说明,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可不采 取停产、限产措施;出现重污染天气持续情况,企业应立即采 取停产、限产等减少污染物排放措施,实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 排目标;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应明确本地此 类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8)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危废等的窑炉,根据应急减排要 求经
15、当地政府核准后可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但应采取大气污 染物应急减排置换的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由于生产工艺特 点不能停止生产,以及停产、限产不能实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的企业,要做到大气污染物应急减排最大化,并停止原材料机动 车运输。(9)重点建设工程,经市级政府部门批准后,可不停止施 工。对建筑施工工地水泥浇筑等不能间断的工序,可在完本钱工 序后停止施工。(10)施工工地和应急减排企业名单实行动态调整,由市重 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向社会公布。18(11)无特殊情况,应急响应期间按预案规定的减排比例或 应急减排措施进行减排;在遇有重大活动等情况下,按照国家、 省、市通知规定的减排比
16、例进行减排。(12)对于臭氧等单项污染物持续超标,市生态环境局可依 据污染程度报经市政府同意,临时采取对涉VOCs排放的企业或 工序实施应急错峰或其他管控措施。4. 5信息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各县(市、区)信息,在发布、升 级、解除预警后,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主 要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等级、发布(解除)时间等。4. 6应急响应终止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5总结评估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在启动各级响应期间,有 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 好应急响应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建立档案制度,每日向市 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应
17、急响应结束后3日内将应急响应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市指挥部办公室。由市 指挥部办公室按职责要求,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本次应对工作 信息。应急响应结束后,督导检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 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以及应对工作效果等情况的调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那么编制目的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 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时间,最大限 度降低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身体健康。1.1 工作原那么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 门联动;科学预警,及时响应;绩效评级,差异管控;信息公开, 社会参
18、与。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 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 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晋城 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晋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等法规文件并参照其他相关应急管理要求制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以及国2 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应急总结报告。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有关情况向各有关单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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