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栅栏街道垃圾分类分拣及桶站值守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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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栅栏街道垃圾分类分拣及桶站值守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2021ZB624-ZJHX采 购 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大栅栏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建华兴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二一年四月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8.1 价格文件(1)首次报价表;8.2 商务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磋商函;(2)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相应文 件递交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如是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携 带备查;非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会,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 原件携带备
2、查;(4)供应商的资格声明;(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供应商信誉情况;(7)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文件中第三章、第四章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和须提供的其它资料及 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相关资料。注:磋商提交的修正、承诺及响应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1 供应商应采用不可拆分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9.2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每页加盖供应商的公章。9.3 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逐页标注页码并编制详细目录,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
3、可能发生的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4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函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 容。9.5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9.6 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图纸、图表可除外)。10 .磋商报价10.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10.2 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 进行报价。根据首次报价表等报价表格式报价。10.3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 理由予以变
4、更。11 .联合体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2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2.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 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2.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变造或伪造13 .磋商保证金13.1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13.2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程序进行:(1)未成交的供应商,如无质疑或投诉,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内自动本息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本息退还。(2)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成交的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在履行完合同经采购 单位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本息予以退
5、还(提供验收单、合同复印件)。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退还保证金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商议是否提交。13.3 供应商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最终报价后未经确认磋商达成一致擅自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成交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5)供应商使用伪造、虚假资质的;(6)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的;(7)供应商与他人串通,以非法手段谋取成交。13.4 为取得保证
6、金所需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4 .磋商的有效期14.1 磋商有效期为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有效期内供应商 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15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5.1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响应 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 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 权的代表签字(或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 附在响应文件中,授权书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未按要求签字(或签章)视
7、为供应商放 弃投标权利。15.3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 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5.4 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相应文件的概不接受。16 .现场踏勘16.1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进行现场踏勘;16.2 供应商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16.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16.4 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介绍的项目区域和周边相关环境情况,供应商编制响 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8、踏勘现场,无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 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7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供应商应将正本和所有副本合封在一个包封 中,包封上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如有)”、“供应商名 称、地址、邮编”及“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指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或以骑缝 章的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17.2 价格文件:供应商应将首次报价表除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装订以外,还 应单独密封封装,封装后其封
9、面必须注明“价格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如有)”、“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及“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指磋 商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7.3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此项资料除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另附一 份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以便核实身份,身份证原件携带备查。18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1 供应商应在不迟于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响应文件递 交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地点。19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9.1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磋商截止时 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五、授予合同20
10、 .签订合同20.1 采购人与成交的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 确定的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的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的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 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和质疑21 .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1.1 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 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1.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 修改程序提出。
11、21.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1.4 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 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1.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单位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21.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1.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 料应为简体中文,一
12、式二份。2L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 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 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 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
13、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1.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 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1.10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 管部门投诉。七、适用法律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23 .本文件所有条款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八
1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24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方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第三章评审办法1 .磋商小组的组成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工人组成,其 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o磋商小组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 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2 .文件初审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 磋
15、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 .磋商3.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
16、.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确认修正、补充内容,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 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6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 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7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8 经磋商确定
17、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已响应的修正、补充内容和最后报价进行综 合评分。3.9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包含实质 性变动内容)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 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二(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X1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4 .成交候选人确认4.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 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
18、顺序推荐。评审 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的候选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 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 采购活动。5 .磋商组将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5.1 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 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时,出现不符合磋商文 件中“资格性审查标准”条款的,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磋商 文件中“资格性审查标准”条款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
19、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时, 出现不符合磋商文件中“符合性审查标准”条款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性审 查标准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经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纳税及社保证 明提供税务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 税及社保缴纳凭证无重大违法记 录书面声明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
20、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书面声明失信、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 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加盖公章)不是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2.1.2符合性审 查标准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密封、签 注、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磋商报价供应商是否只有一个报价,响应金额是否超过采购预算磋商保证金(如 有)供应商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投标函签字盖* 早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早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服务周期符合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技术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是否存在有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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