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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律市促笆3 Q修得平稔信长打劫方拿为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抓紧做好预调微调和 跨周期调节,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根据国家发展 改革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 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 273号)要求,结合本市实 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 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 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做好宏观政策预调微调和跨周期调节,保持工业良好增
2、长预 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 量发展。到2025年,基本建成研发制造能力强大、产业价 值链高端、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工 业经济平稳运行,“十四五”时期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 上。二、主要任务(一)强化税费政策支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 .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依据关于 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中小微企业在2022 点园区和重点企业运行情况调度监测,紧密跟踪趋势性、苗 头性问题,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尽最大努 力保障企业稳定生产,推动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 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 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 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 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 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企业选择适用前述 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 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 执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2 .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4、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 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 部公告2022年第2号),延续执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 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 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 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3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用好用足中央新能源汽车 购置补贴和充电设施奖补资金,加大对小区公共充电桩等领 域支持力度,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 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8) 74号),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 征车船税。(责
5、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4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 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二依 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 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 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 务局、市财政局)5 .降低企业社保负担。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 率至1%,单位与个人缴费率均为0.5%,政策执行至2023 年7月31日。
6、(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二)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增强企业融资能力6 .持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指导辖内银行、 支付机构继续将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政策落实落细,全面执 行各项减费让利优惠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重点 领域的信贷投入,提高审批效率和贷款额度,积极满足企业 融资需求,推动2022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扩面,提升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服务效能。以“重点产业链企业库+ 金融服务专班”为抓手,持续组织金融机构对接重点企业提 供针对性金融服务。对金融机构服务重点产业链情况进行考 核监测,提升金融服务主动性和积极性。(责任单位:人民 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
7、金融局)7 .地方法人银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发放力度。人民银行 天津分行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市金融局)8 .加大对碳减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金融支持。充分 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引导 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和能源高效利用领域的信贷资金 供给,支持更多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获得优惠资金。(责任 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9 .加大科创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本市金融机构积极申请 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再贷款,加大对科创企业的融资支持。设 立100亿元规模的天津市天使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 投小、投
8、“硬科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初创期科技 型企业和“硬科技”项目快速成长。(责任单位:人民银行 天津分行、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三)强化保供稳价政策,畅通工业经济循环10 .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按照国家规定,对能效 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 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 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责任 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1 .做好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密切监测钢、水 泥、玻璃等大宗原料价格变动情况,加强信息发布解读,落 实大宗原材料供应“红黄蓝”预警机制,
9、加强重点企业原材 料保供。加强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管,加大对期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过度投机炒作。(责任单位: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天津证监局、市发展改革委)12 .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废钢铁、废塑料、废 旧轮胎、废纸、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 条件,引导鼓励企业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原材料保 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强化项目和工程投资,加速低碳数字化转型13 .推动电力建设改造。加强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 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提高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 链投资。推动落实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方案,实施北疆电厂等 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
10、活性改造,推动新增“外电入津”特 高压通道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14 .启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制定冶金、建材、 石化化工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开展企业能效水平 调查,分类制定能效先进和落后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接 受监督。指导相关区、企业稳妥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 高绿色化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15 .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在产业基础领域强化共性 技术、工程化和产业化技术供给,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补齐产业链、供应链 短板。制定出台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方案,打造一批千 亿级
11、先进制造业集群,梯次培育一批新兴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6 .加大“专精特新”培育力度。深入发掘一批成长性 好、发展潜力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国家级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进入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OTC)挂牌 展示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对在库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分别给予累计不超过50万元、 10万元的融资贴息贴保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17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千兆5G和千兆光网 “双千兆”工程,推进5G网络在地铁线路、交通枢纽、购 物中心等重点区域的优化覆盖,实现工业、港口、医疗等重 点行业的深度
12、覆盖,开展5G网络在农村及偏远地区的拓展 覆盖,2022年新建5G基站1万个以上。深化新一代信息技 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龙头企业搭建行业级工业互联网 平台,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深化工业互联网在汽 车、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行业应用,赋能企业 数字化转型。推动落实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国家枢 纽节点建设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 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18 .加快REITs试点建设。推动落实关于天津市推进 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支 持措施,充分挖掘存量资产,加大REITs项目储备,做好 入库项目培育孵化,帮助原始权益人协调解决
13、问题,推进一 批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形成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天津证监局、市财政局)19 .畅通国际运输通道。完善和巩固缓解外贸企业航运 需求的“3124天津模式“,引导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对 接,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公司签订长期协议,降低物流成本。 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支持本市企业自建或 利用第三方海外仓开拓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场,服务推 进本市海外仓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国 际集装箱班轮业务运价备案检查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收费 行为查处工作。充分发挥本市有关国际班列运营平台公司作 用,协调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本市中欧、中
14、亚国 际班列车次,保障企业进出口运输需求。(责任单位:市商 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天津东疆 综合保税区管委会)20 .便利外籍工作人员来津。支持重大外资项目外籍人 员包机入境,可视具体情况一事一议,集中邀请、集中管控。 一般企业急需邀请外籍人员来津,可向辖区外事部门提出申 请,辖区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报市外办,市外办1个工作日 内审批。用足用好“快捷通道”便利化安排。(责任单位: 市外办)21 .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 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外 资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资金奖励及税收减免 政策。支持外资企业同等参与本市
15、制造业研发创新,支持符 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享受免退税政策,推动提升创新效能。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挥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作用, 保障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 策,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 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天津海关)(五)强化政策协调联动,保障要素资源有效供给22 .强化用地支持。加强国家及市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 支持各类园区中拟出让的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加 快推进区域评估,提高土地配置效率。加快出台支持园区产 业用地类型相互转换、规划指标按需配置、新型产业用地等 政策。允许各区采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新型 方式供
16、应工业用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责任单位:市规 划资源局)23 .落实用能保障。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 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 性,保障工业发展合理用能。积极争取本市重大项目纳入国 家能耗单列范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24 .优化环评流程。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管 控,鼓励引导企业对照A、B级和引领性标准升级改造,实 施差异化应急管控。研究制定本市典型行业绩效评级体系, 将部分环保绩效水平高、经济社会贡献大,且已制定提标改 造计划的企业提前纳入更高的绩效等级。对于大型风光电基 地、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建设项目,通过提前介入、现
17、场服 务等方式做好规划环评审查、项目环评审批服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工业的领导同志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 行、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天津银保监局、市外办、市科技 局、天津证监局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推动机制,由市发展改革 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日常事务,推动政策执行落实,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适时开展政策评估,尽早显现政策实施 效果。各区要建立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协调机制, 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 工作合力,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项目化、清 单化”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定 期报告、定期对接、定期推动机制,齐抓共管推进工业振作 发展。(三)加强政策宣传各相关单位要逐项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设立政策解 读专线电话和网络信箱,制定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流程指南, 指导企业便利享受政策红利,尽早显现政策实施效果。(四)加强运行监测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风险防范,做好重点行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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