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视角下网络协商民主的可能、挑战及应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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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技术视角下网络协商民主的可能就破及酬协商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重要内容,近十年来受到广泛关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保持党同人民群 众的血肉联系,把尊重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工作之中”,“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 作机制,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信息技术推动民主模式的变革, 为现代民主政治提供新的载体。网络协商民主能够促进多元理性观点的交流整合,是信息技术推动下一种新型的协商民 主形式。本文拟以信息技术为视角,分
2、析网络协商民主的实践可能及其带来的诸多挑战,并从制度路径、技术路径以及 文化路径寻求应对策略。一、信息技术视角下网络协商民主何以可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发 展,促进了公民的理性表达与政治参与,使网络协商民主得以较快开展,从而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一)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网络舆论传播构成网络协商民主的实践途径协商民主的价值理念是公民通过公开、自由而平等的对话、讨论、审议等方式参与公共事务和政治生活,以此来 增进公民对公共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公共领域是协商民主重要的实践领域,是指“介于国家权力和社会之间,经由理性沟
3、 通所建立的公共交往空间但是,由于公共领域受到资本力量和政治权力的操纵,公民参与的积极性不断下降。而 网络具备重构公共领域的能力,其虚拟空间为协商民主提供了理想条件2。互联网的传播特质契合协商民主的价值诉求, 网络舆论传播构成网络协商民主的实践途径。同时,互联网信息技术给网络协商民主带来传统协商民主所不具备的优势。1个人门户模式推动网络协商民主广度的扩大。Web10时代的传播模式是以网站为主的群众门户模式,其本质是 对传统“点对面”模式的延续。在群众门户模式中,网站平台对信息内容的范围、质量以及相关讨论具有极大的控制权。 由于对议题进行留言和讨论的支配权掌握在网站编辑手中,所以公民在信息获取方
4、面是被动的。网络协商民主最基本的 要求是公民能自由地参与到协商当中进行深入讨论,不受内部与外部的强制支配。随着对等网络(P2P)、RSS等技术 的开展,以互联网为技术手段的舆论传播开始出现去中心化并形成以个人用户为基础节点的思维3。以个人用户为基础 的节点不仅是信息消费者,还是信息提供者和传播者。互联网中的分布型结构使传播变得平安可靠,网络中的任何一个 节点被破坏后,不会影响其他节点之间的沟通个人门户模式逐渐形成。个人门户模式中的每一个节点都可以参与到 传播当中,“因特网把所有人都变成了出版发行人”4。网民在转发信息的过程中会对原始信息进行增减或附加自己的意 见形成网络舆论,网络舆论通过传播不
5、断地发酵,推动网络协商民主广度的扩大。2裂变式传播为网络协商民主的舆论传播提供保障。早期的网络节点并不是个体化节点,个体存在于网络社区和 网站中。此时的传播结构为圈式结构,即公民参与的话题讨论被圈定在特定的网络社区边界范围内。圈式结构中的讨论 是在多对多的复杂环境中进行,讨论效率低下,不利于舆论传播。在Web20时代,个人门户构成网络传播中的个体化 节点,成为传播网络中的基本单元,因而个体成为信息传播的中介。此时网络空间中的传播是一种链式结构,即通过某 种方式组成的关系链条结构,并形成以个体为中心的动态社交空间。在网络话题讨论当中,个体首先接受信息,然后对 信息注入自己的立场、观点、情绪,形成
6、以个体化节点为基础的链式开放结构,突破边界范围约束,实现网络舆论的裂 变式传播。在裂变式传播中,一个个体化节点被破坏之后不影响其他节点对网络舆论的传播,某个个体的失声并不会造 成群体意见的埋没。这就为网络协商民主的舆论传播提供了保障。3分布式内容生产推动网络舆论进入网络协商议程。分布式内容生产是指网民根据自己的意愿从不同的视角和层 面对内容迤行生产。对于传统媒体而言,内容生产过程会受到媒体的利益、视角以及能力等方面的限制。这导致信息的 不全面和内容价值的挖掘缺乏,所以传统媒体的新闻完整性是相对狭窄和封闭的完整性。分布式内容生产能够确保人们 的舆论意见得到充分表达,是对传统媒体权威化、封闭式内容
7、生产模式的变革。它所带来的碎片化信息可以弥补传统媒 体信息不平衡的缺点,通过关键碎片的拼贴并结合专业媒体信息来逐渐接近事实真相。分布式内容生产推动网络舆论进 入网络协商议程主要包含三个步躲:首先,在相关信息纳入分布式内容生产过程时,开始进行信息的筛选洪次,普通内 容生产者之间会验证和校正信息,并且不断调整目标;最后,在信息和意见传播的过程中,某些专业内容生产者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信息知识以及社会地位成为“意见领袖”并充当信号放大器,从而影响相当规模的网民,促进网络舆论扩大 并引起政府关注,网络舆论由此进入协商议程。(二)大数据成为网络协商民主的加速器和催化剂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大数据时代一书
8、中指出:“大数据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以及理解世界的方式,成为新 创造和新服务的源泉。”5大数据技术是对数据进行获取、储存、搜索、共享、分析,并挖掘云计算以及可视化的信息 技术,促进了人们思维方式和民主治理方式的变革,使网络协商民主在运行中实现价值和效果的最大化。大数据技术可 以使个体的话语嵌入公共政策过程的各环节,实现人民主权理想向实践的转变。1大数据中的数据能够最大化表达民意。小数据时代通过数据取样、调查研究等形式进行量化统计分析,最终获 得抽样化的数据结果。由于样本数据量有限,对样本数据的分析无法满足多层次、多视角的需要,限制了社会对数据获 取和掌握的能力。小数据向大数据的转变,形成多维度、
9、多视角的数据分析能力,并使样本民意转向总体民意。大数据 时代“样本=总体”,这不是对数据进行简单的收集,而是在对数据进行记录的基础上,在巨大的数据空间中进行复杂和多 样化的数据分析。大数据将碎片化的信息综合起来,可以对政府行为、社会回应及相关舆情进行全面的整合,综合地反 映整体性信息,并能进行数据挖掘以探索其背后的总体民意。在数据痕迹汇集时,通过云计算对其进行指数化和可视化, 可以为民主和科学地决策奠定民意基础。大数据技术同时还可以通过设置“关键词”等检索形式,将大数据转换成小数据, 以获取更有价值的信息6。数据的整合性代表着数据的科学性,数据的全面性代表着民意的包容性。通过大数据技术的 支持
10、和驱动,网络协商民主能够成为政府、社会、个人之间的缓冲器。多元冲突的利益诉求在网络协商民主的缓冲带中 交互、改变和妥协,最终融汇成包容性的整体公共意志。2大数据促进公共政策议程设置模式的变革。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 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较2020年12月增长4296万,互联网普及率 到达730%。因此,通过大数据技术发挥网络协商民主在公共政策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公共政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对 互联网时代的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传统的政策议程以国家权力为核心,民主协商在其中 居于次要和补充
11、的地位,政府的决策更多的是单主体的和自上而下的模式。作为拥有社会最多政治、经济资源的组织, 政府在相当程度上垄断着政策议程。大数据改变了传统的政策议程,促进公共政策议程设置模式的变革。大数据赋能于 群众,使群众具有了话语表达与民意积聚的能力,由此增强了公共政策议程的民主性。原子化个体以低本钱甚至零本钱 组织起来,个体意见汇集成网络民意,积极影响政府政策。大数据通过汇聚民意来影响公共政策议程设置,以舆论压力 的方式向决策者发出信号,通过民意与决策者的磨合使得政策制定从单主体模式转变为多元协商模式,从自上而下模式 转变为上下结合模式。3大数据提升公民政治参与的收益和能力。大数据技术可以提升公民政治
12、参与的收益和能力。一方面,通过降低 公民政治参与本钱来提高参与的收益。在传统的协商民主中,公民的政治参与需要特定埸所、相关的资料以及公民付出 的时间精力等,众多参与者的参与时间难以统筹、参与本钱较高等因素导致了传统协商民主的非持续性。而大数据技术 为协商民主提供了降低本钱的契机,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以及移动互联网可降低互动的组织本钱,并通过持续性的网络 协商来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收益。另一方面,能够增强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力和监督政府权力的效能。大数据技术通过引 发公民思维方式的转变,加速公众之间的观念交流。公民个体通过协商可以增强民主意识、填补相关知识空白,从而提 升分析能力,提高政治参与水平。大数
13、据的分析整理功能可以对关键信息进行综合归类,使非结构化、碎片化的信息通 过结构化的方式呈现出来。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作用下,社会结构从“全景监狱”向“共景监狱”转变,政府的行为曝光在公 众的视野中,大大增强了民众监督政府权力的效能。(三)区块链推动网络协商民主新型信任体系的构建伴随着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逐步进入以数字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社会,信任也从农业社会的人际信任、工业 社会建立的制度信任开展到现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系统信任7。区块链是一种链式数据结构的信息技术,具有不可篡改 和不可伪造的特点。它将时间戳、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技术整合并与数据库结合,是一种新的记录、传递、存储与呈 现数据的技术
14、。区块链技术使网络协商民主中的信息和数据一旦记录就不可更改,防止了数据有误,保证数据的平安与 真实,从而推动了网络协商民主新型信任体系的构建。1区块链保证网络协商民主中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与平安性。区块链是去中心化的分布式数据库,由多个节点共 同参与和维护,每个节点都可以共享和查询。它具有去中心化、去信任、难以篡改等特点,通过不可逆的分布式账本系 统和非对称加密等技术解决网络协商民主中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平安性问题。传统的中心化数据库是统一的,如果数 据库受损,那么其中的数据就存在泄露的危险。区块链技术对信息数据库进行去中心化,任意2个节点在分布式系统中 形成信任,每个节点共享其中的数据,从而防
15、止中心化储存所带来的风险。网络协商民主中不同的主体可以通过区块链 构建一个由多节点形成的分布式信息数据库,各节点可共享数据并且能够存储完整的数据副本。区块链中的信息和数据 需要其他主体的核实,以保证新数据和历史数据相同,防止其被篡改。各主体通过区块链技术将社会活动等信息和数据 录入,使其在短时间内能够实现全网的核查与认定,从而保证网络协商民主中相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区块链通过非对称加密和哈希算法等技术来保障网络协商中的数据和信息平安以及保护相关的隐私。一是非对称 加密算法中的公钥和私钥可以提高信息数据的平安。通过公钥对数据进行加密,用私钥对加密内容解密,反之亦然,以 此来控制数据的访
16、问权,提升数据的平安性和构建网络协商民主中的互信机制。二是哈希算法可以保护数据隐私。哈希 算法是通过计算数字信息得到长度固定的字符串的密码学算法,不同的信息会得到不同的字符串8。区块链中的数据区 块结构主要包括区块头和区块体两个局部。哈希算法不仅在区块头地址生成中具有重要作用,而且能将区块体所有节点 数据交易信息进行哈希计算。各节点对区块哈希值的验证,保障了网络协商民主中区块数据的平安性。2区块链有助于实现网络协商民主中信息和数据的共享。区块链技术中的去中心化能够不断完善政府的基础信息 资源协同共享服务模式,扩大网络协商民主中政府数据和信息的开放与共享。分布式账本的去中心化组织架构为多元主 体
17、提供了网络协商民主的可能,在区块链中各参与节点单独写入、读取和存储数据,使得各协商主体的行动有章可循。 加密技术为参与主体提供基本权利保障,在网络协商的过程中消除信息不对称并构建多元对话。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以 及点对点的数据传输技术能够不断完善政务信息的共享机制,与现有的政府治理需求契合。在网络协商中,当政府部门 出现数据不完整情况时,智能合约将实时发布警告,并在区块链上显示相关记录。点对点数据传输技术打破了政府部门 之间的条块分隔,在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公众之间实现点对点互通,使各层级的政府部门从全社会快速掌握真实的数据, 了解社情民意以及社会需求,从而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9。因此,智能合约
18、与点对点数据传输技术保障和实现了网 络协商民主中信息和数据的共享。二、信息技术给网络协商民主带来的挑战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与政府政务相结合,信息技术嵌入了网络协商民主,形成一个技术治理共同体, 从而显著提高网络协商民主的效率,并对网络协商民主进行赋能。但是,信息技术嵌入也导致网络协商民主中过度强调 以技术为本的倾向,进而催生出信息技术中的技术“负能”、数字不平等以及公民参与的失序和非理性化等问题,阻碍了 网络协商民主的健康开展。(一)信息技术在网络协商民主中的技术“负能”技术“负能”是指在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赋能于社会和政治领域时出现由技术风险外溢导致社会和政治层 面不良后果
19、的现象。算法嵌入政府治理容易导致信息技术异化的风险。如果不对其加以规制,就会出现代码至上、数据 信息滥用以及社会公平减损等问题,影响社会主义民主的运行,导致信息技术偏离其设计的初衷。1智能官僚主义阻碍网络协商民主的实现。智能官僚主义是一种“以技术为本”的政府服务理念,即借着电子化政务、 信息化管理、网上办理、台账管理等的名义和形式,在提升行政效率的同时也造成众多“数字鸿沟”和“信息孤岛”等“电子 衙门”现象的产生10。智能官僚主义是传统官僚主义结合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具体表达,阻碍网络协商民主的 开展。数据“烟囱”、网络鸿沟以及信息孤岛代替了传统政务中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政府网
20、站中的智能官僚主义 表达在,政府通过大数据技术,在对数据信息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性地更新和发布信息。其内容更多的是与领导相关的活 动信息,而与公民相关的政务信息内容发布较少。政府网站有时候仅仅起到转达上级政府的通知和公告的作用,对于政 策文件中的专业性内容那么缺乏解读性文本,这不利于公民参与政府决策和执行。“互联网+政务”形式改变了传统的政府和 公众的交往形式,使其由“人际交往”向“人机交往”转变。在这种政务模式下,公务人员与公众隔着屏幕沟通,缺少互动和 后续交流。这种交流机制可能造成主体性和情感性缺失,不利于网络协商民主的进行。2信息技术操纵破坏网络协商民主建设。信息技术的开展使其掌控者更容易操
21、纵群众的选择,技术设计者在自身 利益的驱使下容易形成技术专制。算法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过程中无处不在,掌握和应用算法的人或组织 拥有巨大的权力。算法看似与价值观无关,但在实践中却无法做到价值中立。由于设计者具有高度社会属性的主体创设 以及自身的价值偏好,其主观偏见不可防止,算法被烙上了设计者的价值判断与感性色彩。民主是政府治理合法性的基 础,公共行政领域的民主价值表达在充分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事务。信息技术条件下网络协商民主的逻辑是,公民利 用智能工具获取相关的政府数据,并将个人意见进行反应,政府借助智能算法将民众纷繁复杂的异构数据快速处理并整 合至政府决策。但是在利益驱使下,公共部
22、门可能基于信息技术的垄断在数据公开中选择性供给数据,影响群众对公共 事务的认知和理解,从而导致群众意志被边缘化。3算法复杂性抬高了普通公众的认知本钱。在大数据时代,算法是信息技术的重要基础。但算法具有高度复杂性, 以代码为形式的算法晦涩难懂,使得公众很少有人知道算法内部的运行暹辑。这导致相关协商平台虽然推出反应机制, 但公众在利益诉求表达中由于对算法的了解缺乏而出现障碍。技术专家、研发企业将本应服务于社会公众的算法以及相 关解释权、话语权集中在自己手中。他们掌握数据处理与算法运算的核心知识,公众在其中处于弱势地位,这造成了社 会及政治的不平等。网络协商民主中达成的共识不一定是真正的共识,其中的
23、民意可能是已经转化的民意而不是真实意 思表达。因此,算法复杂性使得普通公众的认知本钱增加,成为网络协商民主的现实障碍。(二)数字不平等影响网络协商民主中的公众参与在信息技术的广泛影响下,社会结构不平衡演化为数字不平等,而数字不平等进一步阻碍了网络协商民主中公众 的参与。莫斯伯格(Mossberg)认为应该从三个角度对数字鸿沟进行理解,即获取鸿沟、技能鸿沟、知识鸿沟11。这 三个角度可以界定为数字信息接入的不平等、数字信息素养的不平等、数字环境下参政能力的不平等。1数字信息接入的不平等。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开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为309亿,较 2020年3月增长5471万;农村地
24、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59%,较2020年3月提升97个百分点。信息技术的开展使更多 的农民成为网民。但是在网民城乡结构方面,截止到2020年12月份,城镇网民占网民整体的687%,农村网民仅占网 民整体的313%。从统计报告能够看出,信息技术的开展虽然大幅度提升了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但相较于城镇网民, 仍有大局部农民不能通过信息技术参与到网络协商民主中来。从各省份政府网站数量来看,截止到2020年12月,江苏 653个、浙江563个、广东558个、西藏234个、青海133个、新疆16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4个,沿海省份政府 网站数量远远高于西部省份,东部和西部省份之间公民通过政府网站获取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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