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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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市政 道路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建设项目基本状况(表一)项目名称 市政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 东江 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 / 邮政编码建设地点 市镇 立项审批 部门 发展和 改革局 批准文号 发改投 20177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E4813 市政道路工程 建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1250 绿地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9605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73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比例(%) 0.76%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及评价任务的由来本项目位于市镇
2、,周边主要为场镇居民用房,目前路网结构还不完善。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新区硬件建设,有利于招商引资,吸引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本项目的实施是加强新区建设,吸引工业企业向新区集聚,通过产业的合理配置和空间规划,强化企业间的联系,努力建设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从而吸引更多规模大、档次高的企业项目落户。同时,项目的实施也有利于新区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改善,为当地及周边群众供应更好的生活环境。11 号路延长段市政工程是新区与周边地区相连接的重要通道,在镇的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担当着企业生产、运输的重要职能,高效顺畅的交通组织显得至关重要,现阶段该地区路网还不够完善,交通条件
3、不能满意车辆的顺当通行,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为 新区的人流、物流供应交通顺当畅行保障,缓解四周道路交通压力,使群众3出行更加便利,同时促进四周工业、商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爱护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项目建设前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关于修改l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gt;部分内容的确定修正)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类别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建设单位托付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本项目
4、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司接受托付后,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 11 号路延长段市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供上级主管部门决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以及必要的。二、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为新建道路工程,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书目(2011 年)2013修正版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激励类中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中第 4条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同时本项目建设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书目(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书目(2012 年本)的通知规定的项目,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本项目已取
5、得市发展和改革局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 11 号路延长段市政工程立项批复(发改投20177 号),关于东江东岸工业发展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看法符合规划。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三、规划符合性分析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总用地规模约 77 亩。1、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市镇,该区域属于城市规划范围,坚持新型城镇化道路。坚持 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形成工业为主导、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共进的良好局面,推动区域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加快吸纳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2、与东江东岸
6、()工业发展集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4东江东岸()工业发展集中区位于市镇一永寿镇之间的东江右岸(东岸),呈带状沿东江河堤绽开,规划范围西至东江、北至眉仁路,南至永寿镇晒网坝-游家渡一带,东至兴佛寺-九子桥-伍显庙一带。项目位于市镇,在东江东岸()工业发展集中区内,本项目道路全长 2050 米,宽 25 米,总占地约 77 亩,取得了市城乡规划局出具 的关于 11 号路延长段市政工程预选址看法函 (眉规函201749 号,2017 年 1 月 19 日),四川省环境爱护局关于东江东岸()工业发展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看法(川环函20091103 号,2009 年 12 月17 日)。项目符合
7、东江东岸()工业发展集中区规划,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划要求。四、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市镇园区内,起点位于已建的创业路南段, 终点接规划的中路,依据现场勘查,本项目路途走向大部分区域现状以农用地为主,部分区域以农户为主,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爱护区、自然爱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评价范围内无特别爱护植物和动物,无生态敏感点等重大制约因素。工程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居民住宅,施工期通过实行相应措施将影响降至最低。项目营运期进行严格管理,实行禁止鸣笛、建绿化带等措施,以降低车辆噪声对住户的影响。所在地大部分地区正处于规划、建设中,符合泡菜园区战略发展规划。同时市城乡规划局于
8、 2017 年 1 月 19 日出具了建设项目预选址看法函 (眉规函201749 号),及国土资源局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项目用地初步审查看法函(国土资函2016424 号)同意本项目预选址用地。因此,环评认为本项目选线合理。五、项目外环境关系1、线路工程 本项目位于市镇,道路呈西东走向,起点接已建的创业路南段,终点接规划的中路,道路全长 2050 米,宽 25 米,道路起点桩号 K0+000 段,终点 K2+050)为双向 4 车道,位于 K0+880 至 K0+900 处有一座长度为 205米的桥梁(单跨、宽度 25 米)。道路外环境较为简洁,道路沿线环境现状为大量农田
9、及农户,道路 K0+010 段为永寿镇永江村 6 组;K0+230 段为永寿镇永江村 5 组;K0+520 段为永寿镇永江村 2 组;K1+655段为永寿镇永顺村 3 组。2、施工临时工程 结合施工运输条件,本工程不设施工营地,设 1 处施工场地,位于道路中段南侧临时占地 500m 2 ;设 2 处临时堆土场,分别位于道路中段北侧和道路末段北侧总共临时占地 1000m 2 。施工区打围封闭施工,表土及弃渣堆场严格管理,不会对敏感点造成影响,施工便道利用既有周边道路。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施工临时工程选址合理可行。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六、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一)项目基本状况 项目名称:11 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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