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共32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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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专心-专注-专业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2Z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Z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2Z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2Z建设工程法人制度2Z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2Z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2Z建设工程代理制度2Z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2Z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2Z建设工程物权制度2Z物权的主要种类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2Z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2Z建设工程债权制度2Z债的基本法律关系2Z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2Z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2Z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2
2、Z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和侵权责任2Z建设工程担保制度2Z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2Z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2Z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2Z建设工程保险制度2Z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2Z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2Z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2Z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2Z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2Z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2Z20094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2Z施工许可法律制度2Z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Z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2Z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2Z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3、2Z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2Z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2Z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2Z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人管理2Z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2Z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2Z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2Z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2Z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2Z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2Z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2Z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2Z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标投标投诉处理2Z违法行为应承担
4、的法律责任2Z建设工程承包制度2Z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2Z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2Z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2Z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2Z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2Z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2Z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2Z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2Z建设工程合同制度2Z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2Z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2Z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2Z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2Z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2Z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2Z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质与作用2Z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
5、度2Z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2Z劳动合同的履行2Z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2Z劳动保护的规定2Z劳动争议的解决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相关合同制度2Z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2Z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2Z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2Z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2Z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2Z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2Z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2Z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2Z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2Z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2Z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2Z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施工节约能源制度2Z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变更、解除和终止2Z施工节
6、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的规定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施工文物保护制度2Z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2Z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2Z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2Z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Z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2Z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Z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2Z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2Z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2Z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2Z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2Z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2Z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2Z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安全费用的规定2Z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2Z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2Z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2Z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2Z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2Z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2Z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2Z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2Z机械设备等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2Z政府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
8、规定2Z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2Z工程建设标准2Z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2Z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2Z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2Z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2Z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2Z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2Z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2Z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
9、件2Z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2Z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2Z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2Z竣工验收报告备案的规定2Z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2Z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2Z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2Z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Z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2Z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2Z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2Z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2Z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2Z民事诉讼制度2Z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2Z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代理人2Z民事诉讼的证据和诉讼时效2Z民事诉讼的审判和执行程序2Z仲裁制度2Z仲裁协议和仲裁受理2Z仲裁审理的法定程序2Z仲裁裁决的执行2Z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2Z调解
10、与和解制度2Z调解的规定2Z和解的规定2Z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2Z行政强制的种类和法定程序2Z行政复议的范围、受理和复议决定2Z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审理程序和判决执行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 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考点解析1、 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指通过国家注册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经有关人事考试部门认可并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具有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这是注册建造师的前提条件,只是有了资格,但未经注册,不能执业;注册建造师是指持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企业注册申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注册到所在企业的建造师,可以执业建造
11、项目。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3、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3年4、变更注册时有效期的计算:变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5、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6、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7、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8、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考点解析1、具体法律的部门归属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2、 各法的制定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
12、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3、法的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三、宪法考点解析1、公民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2、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3、 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四、民法考点解析1、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2、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
13、、其他组织3、何谓自然人: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4、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5、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6、精神病人行为能力的判断:不能辨认为无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为限制行为能力7、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8、法人与其他组织的最主要区别: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9、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机机构(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的内设机构不是其他组织,如人力资源部、财务
14、部。10、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种类:财、物、行为、智力成果11、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不是物12、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权利和义务(包括法定和约定)13、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主体、客体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14、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15、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的区分: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法律行为;民间借款是不要式法律行为;金融借款是要式法律行为16、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要件: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17、代理关系的判断: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18、代理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
15、三人19、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20、代理中的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事项违法21、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追认时被代理人承担;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注: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追认。)22、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终止情形的区别:被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行为能力不必然导致委托代理终止23、债的主要发生根据: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24、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25、不当得利之债的判断:如拾得遗失物、合同无效后的财产返还26、无因管理之债的判断:如救火、救人、饲养遗失动物27、债的消灭原
16、因:履行;解除;抵销;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注:当事人死亡不必然导致债的消灭,只有在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中才会导致债的消灭)28、知识产权基本特征: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29、著作权人身权内容:发表权(不是“发行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30、职务发明专利权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31、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2、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其他10年。33、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胜诉权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34、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35、短期诉讼时效(1年)情形:(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产品责任除外);
17、(2)延付或拒付租金的;(3)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36、特殊诉讼时效: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 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时效期间为1年。37、 最长保护期:20年(客观起算时间:权利被侵害之日)。38、 诉讼时效中止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中止事由: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客观原因)。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继续计算。39、诉讼时效中断中断事由: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重新计算。五、物权法考点解析1、物权的分类:自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质押的
18、特点: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4、 浮动抵押中抵押财产的确定时间:(1)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2) 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3)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4) 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5、抵押权与承租权的冲突解决方案:()先出租后抵押:租赁权优先实现(买卖不破租赁);()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优先实现6、抵押权的实现:除折价外,只能由法院拍卖和变卖抵押物。 质权的实现:质权人可自行拍卖和变卖质押物;但质权人不行使质权时,出质人拍卖和变卖质押物要通过法院 留置权的实现:不需要通过法院,但有至少2个月的留置期。7、建设用地抵押后新增建设物的处
19、理:新增建筑物不是抵押财产,但应一并处分,新增建筑物价款抵押权人不能优先受偿。8、实现抵押权的时间:主债权诉讼时间内。9、可以留置财产:只能是动产。10、留置动产的条件: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11、留置权人有权收取孳息。12、权利冲突规则: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13、实现留置权时:留置不能少于两个月(鲜活易腐的动产除外)14、物权的取得不动产登记(国家所有权除外);动产交付(例外: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5、 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16、预告
20、登记 预告登记的效力: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17、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18、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出让;划拨。六、建筑法考点解析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单位 申请竣工验收的主体:建设单位 申请档案验收的主体:建设单位 办理监理手续的主体:建设单位 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主体:建设单位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主体:施工单位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主体:施工单位2、施工许可证的颁发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
21、管部门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部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央企由住建部颁发)3、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注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8)法律、行政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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