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法考试卷(一)第二阶段复习与巩固(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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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7月法考试卷(一)第二阶段复习与巩(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施律师私下与甲公司商定,由其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 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施律师以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身份, 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对于施律师的行为,以下说法正 确的是哪一选项?()A、施律师依法可以单独接受当事人委托B、施律师可以以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代理案件C、接受委托不用签订书面委托合同D、施律师的行为应该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处分【参考答案】:D【解析】:律师法第25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入 签
2、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所以AC两项不选。B选项中,由于施 律师是私下接受委托,其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代理案件不符合法律规定。D项符合律师法第48 条之规定。2、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 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 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 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 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以下哪 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陆某仍是中国人B、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C、陆某是中国法律成认的
3、具有双重国籍的人D、某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委托人的资金,并约定将存款利息作为律师费【参考答案】:C21、最早确立反垄断法制、缓刑制度和陪审制度的国家分别是以下 哪个?A、英国、美国、法国B、美国、美国、英国C、美国、法国、英国D、德国、美国、法国【参考答案】:B【解析】:美国最早确立了缓刑制度,并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陪审制度发源于英国。22、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C、公司所有股东就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公司无须再缴纳 企业所得税D、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
4、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参考答案】:C【解析】:企业所得税答案及解析C。选项A正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1款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 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B正确。企业所得税法 第1条第2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选项C错误。 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 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10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 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
5、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 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 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H)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 得。选项D正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2条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 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 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第26条规定:“企业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 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 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
6、收入。据此可知,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 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23、在以下哪种情形下,国务院可以成为复议机关A、对国务院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B、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抽象行政 行为不服的C、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D、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 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
7、、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法作出 最终裁决。1124、齐律师到华夏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到半年,在代理一桩经济案件 的过程中,由于遗失了重要证据致使当事人石化公司败诉造成一定损失, 这一损失应当由谁来承当A、石化公司B、对方当事人C、华夏律师事务所D、负有连带责任的齐律师和华夏律师事务所【参考答案】:C【解析】: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 事务所承当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
8、过错给当事 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当的民事责任。25、张某过马路闯红灯,司机李某开车躲闪不及将张某撞伤,法院 查明李某没有违章,依据道路交通平安法的规定判李某承当10%的 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路交通平安法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B、违法行为并非是承当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C、如果李某自愿支付超过10%的赔偿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加以确 认,那么李某不能反悔D、李某所承当的是一种竞合的责任【参考答案】:D26、民警甲将涉嫌卖淫的妇女乙带回派出所调查,并发现乙是吸毒 人员,报公安局依法决定对乙强制戒毒。甲送乙前往戒毒所途中,乙特 别告诉甲,她家中还有因中风偏瘫而生活无法自理的老母亲丙无
9、人照顾,12甲以为乙撒谎。没有理会。10天后,丙的尸体在家中被发现,经法医鉴 定是饥渴而死。关于本案正确说法是:A、甲构成玩忽职守罪,是纯粹不作为犯B、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是不纯粹不作为犯C、甲不构成犯罪D、乙构成遗弃罪,是纯粹不作为犯【参考答案】:A【解析】:甲没有对乙反映的情况采取任何行动(不作为),符合刑法第397条规定之玩 忽职守罪“不履行职责”(不作为)构成要件,甲的行为(不作为)与刑法第397条规定的行为 (不履行职责)在“行为方式”(均是不作为)上是一致的,甲的行为属于纯粹的不作为犯。乙尽到 了自己的努力,但未能防止结果发生,对她而言是没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或能力,不认为是犯罪。因此,
10、 A选项正确。27、以下情形中属于连续犯的有:()A、某甲和村民有仇,在三天之内先后杀死了村长的妻子、儿子和儿 媳B、某乙在连续半年时间内,持续对丈夫与其前妻所生孩子以打骂、 冻饿、不让吃倪等方式进行虐待C、某丙系国家工作人员,在一个月之内,先后实施了贪污和受贿行 为D、某丁以其妻子快要生小孩为由,将其年迈的父亲赶出家门,使父 亲沿门乞讨;一周后又将妻子生下的女婴溺死【参考答案】:A【考点】连续犯的认定【解析】选项A,某甲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三个杀人行为,触犯的都是故意杀 人罪,符合连续犯的特征。因此,选项A应入选。B项属于继续犯,是实质的一罪。C、D项属于实质数罪,应数罪并罚,而
11、不是以一罪处理。1328、农民甲因为化工厂排污造成减产等损失,甲向环保局投诉,环 保局责令化工厂赔偿甲损失3万元,对该决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 ()0A、对该决定不服,化工厂可以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B、假设化工厂拒不执行该决定,环保局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环保局对赔偿金额的调解处理决定是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前提D、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理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参考答案】:C【解析】:环境纠纷争议程序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0条:“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 以在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 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
12、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 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中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 履行处分决定的,由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 见环境处分案件是并非复议前置案件,故A、B项正确。第41条第1、2 款:“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 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 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 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 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C项错误。29、以下有关唐宋
13、之前中国古代各时期中央司法机关的表述,不正 确的是:A、西周时期中央最高司法官吏是大司寇B、西汉时期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为廷尉C、东汉时期中央最高监察官是御史大夫14D、北齐时期廷尉扩充为大理寺【参考答案】:C【解析】:周天子是最高裁判者,中央设大司寇,负责实施法律法令,辅佐周王行使司法权。 大司寇下设小司寇,辅佐大司寇审理具体案件。大、小司寇下设专门的司法属吏。此外,基层设有土 师、乡土、遂土等,负责处理具体司法事宜。因此,A项正确。皇帝掌握最高审判权;廷尉为中央司 法机关的长官,审理全国案件。汉承秦制,廷尉仍为中央司法长官,郡守为地方行政长官,也是当地 司法长官,负责全郡案件审理;县令兼理本
14、县司法,负责全县审判工作;基层设乡里组织,负责本地 治安与调解工作。由此,B项也正确。汉代时期御史大夫(西汉)、御史中丞(东汉),负责法律监 督。西汉武帝以后设立司法校尉,监督中央百官与京师地方司法官吏;刺史,专司各地行政与法律监 督之职。所以,C项错误,正确的应该是御史中丞。北齐时期正式设置大理寺,以大理寺卿和少卿为 正副长官。大理寺的建立增强了中央司法机关的审判职能,也为后世王朝健全这一机构奠定了重要基 础。D项正确。30、甲乙丙三国订有贸易条约。后甲乙两国又达成了新的贸易条约, 其中许多规定与三国前述条约有冲突。新约中规定,旧约被新约取代。 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条约
15、法,以下判断 哪一项为哪一项错误的?A、旧约尚未失效B、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C、新约须经丙国成认方能生效D、丙国与甲乙两国间适用旧约【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考点为条约法上的条约的冲突及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条约的冲突是指一国就 同一事项先后参加的两个或几个条约的规定相互冲突。解决条约的冲突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先后就同一事项签仃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完全相同时, 不管是双边还是多边条约,一般适用后约取代前约的原那么,即 适用后约,先约失效。(2)先后就同一事项签仃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局部相同,部 分不同时,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适用后约优于先约的原 那么。15(3)适用条约本身关于解决条
16、约冲突的规定。由以上内容可知,此题选C。31、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对单位存款、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的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B、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别离、分级审批的制度C、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法律不允许商业银行发放 信用贷款D、商业银行贷款,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 比例不得超过20%【参考答案】:B【解析】:商业银行的存贷款【解析】商业银行法第35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别离、分级审批 的制度。故B项正确。32、关于法律移植,以下表述不正确的选项是:()oA、只有后开
17、展国家采纳兴旺国家的法律制度才是法律移植B、经济、文化和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开展阶段水平的国家相互 吸收对方的法律也是法律移植C、法律移植应当考虑本国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D、法的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法律移植解析法的移植以供体和受体之间存在着共同性为前提,即二 者受同一规律支配,互不排斥,可互相吸纳。法的移植应当考虑本国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 性,注意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同时法的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1633、甲市居民陈某在乙市出差期间被乙市公安局误认为盲流收容遣 送至丙市。乙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诉讼的人须先申 请行政复议。陈某决定向
18、甲市法院起诉,甲市法院应按以下哪个选项处 理?()A、受理此案B、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陈某先向乙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C、移送乙市法院管辖D、移送丙市法院管辖【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确定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所在地乙市 法院或者原告所在地甲市法院,从而排除D项;关于行政复议前置问题,由于该规定系出自乙市地方 性法规,而陈某在有管辖权的甲市法院起诉,甲市法院不应适用乙市地方性法规,故不存在复议前置, 因此否认B项;而C项因不存在复议前置,也就没有任何需要移送的理由,可因此排除。34、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 以下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19、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那么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 澳特别行政区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 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 政策相抵触【参考答案】:A【解析】:暂无1735、中国人王某想要得到其具有英国国籍的儿子的赡养,要求人民 法院给予支持。以下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A、我国没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立法,故应驳回王某的起诉B、我国没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立法,因此该案应适用
20、我国法 律C、该案适用民法通那么的规定来确定准据法D、直接适用英国法【参考答案】:C【解析】:这里的“扶养”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属广义的“扶养”,即包括赡养。因此,我国 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而不是没有。36、对于以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提起行政赔 偿请求的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A、人民法院应一并审理B、人民法院不予受理C、人民法院告知其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处理D、人民法院应在行政诉讼结束后,依其结果作出是否受理裁决【参考答案】:A【解析】见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37、王某与狮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8年3月1日到期,王某 于2008年2月20日突发急病住院,于20
21、08年3月20日痊愈出院,下 列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王某的劳动合同于2008年3月1日终止B、王某的劳动合同于2008年3月20日终止C、只有狮城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王某的劳动合同方终止18D、只有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王某的劳动合同方终止【参考答案】:B【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45条规 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 止。”38、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 缆所致。邢某被控犯“危害公共平安罪”,处以5年有期徒刑。邢某不 服上诉,理由是自己偷割电缆变卖所
22、得仅50元钱,顶多属于“小偷小摸” 行为。二审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 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维持原判。对此,以下哪一种理解是 错误的?A、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对邢某行为所作出的判断是一种事 实判断B、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 解释是司法解释C、在这个案件中,法官主要运用了 “演绎推理”D、邢某对自己行为的辩白是对法律的认识错误【参考答案】:A39、以下不属于宋代时期刑罚的主要变化是A、折杖法B、重法地法C、刺配法D、凌迟刑入律【参考答案】:B【解析】:宋史?刑法志说:太祖受禅,始定折帐之制。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
23、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宋文鉴栽:受刑者往往身具白骨,而口眼之具尤动,四肢19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参考答案】:A3、西周婚姻实际上实行的是A、一夫多妻制B、一夫两妻制C、一妻多夫制D、一夫一妻制【参考答案】:D【解析】: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三大原那么有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凡不合此三者 的婚姻即属非礼非法。一夫一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虽然古代男子可以有妾有婢,但法定 的妻子只能是一个。也就是说只有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婚姻,只有正妻所生子女为嫡系,其他皆为庶 出,在家庭关系中处于比拟低的地位。4、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 明时,我国法
24、院通常的做法是什么?A、驳回起诉B、适用我国法律C、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D、适用一般法理【参考答案】:B【解析】:外国法的查明答案及解析B。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基本原那么的规定, 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经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负有查明的责任。除此以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 193条的规定,在有关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还可以通过以下分落,而呻痛之声未息。仁宗时使用凌迟刑,神宗熙宁以后成为常刑。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 中,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配役刑在两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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