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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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题1.甲骑摩托车搭着乙过山路,路面崎岖泥泞,甲便下车推着摩托车前 行。这时乙提出帮助把车骑过去,甲同意,并且紧跟其后,双眼一直 注视乙。不料过了山路乙骑着摩托扬长而去。乙的行为构成何罪?()A.盗窃罪.侵占罪C.抢夺罪D.抢劫罪【答案】:A【解析】:通说认为,抢夺罪的行为人既可以直接从财物占有者手中抢走,也可 以从他们附近公然将财物抢走,无论哪种情况都会被财物占有者能够 立即觉察,表达侵财的公然性。乙是公然取走被害人财物,应以抢夺 罪论处。但是个别观点认为,公然取走他人财物也成立盗窃罪,并且 只有当对物暴力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伤亡时,才宜认定为抢夺罪。本 题中,摩托车
2、的所有权人一直是甲,即使乙抢走摩托车是在公然的情 B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1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第35条规定,有本法 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 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抱歉;造成严 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此题中,公安机关对蔡 某拘留了 10日,属于侵犯人身自由的情形,而且拘留时间较长,有 严重后果。因此,法院应当判决撤销拘留决定、返还罚款、赔偿损失 并支付精神抚慰金。CD两项,行诉解释第109条第4款规定
3、,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 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 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 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 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 分发回重审。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 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说明】原司法部答案为D,因法律变动,现答案为BD。8 .司法过程离不开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以下关于法律推理和法律决 定的证成的表述中,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A.法律决定的内部证成只关注论证的逻辑是否严谨,对于
4、结论所依赖 的前提不做关注。法律决定的内部证成方式可以帮助开掘法律推理中 的逻辑错误,即法律决定与赖以建立的逻辑前提之间的矛盾,从而强 化法律结论的说服力B.英美法系国家在司法活动中重点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是演绎推理, 大陆法系国家在司法活动中重点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是归纳推理C.类比推理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推理方式,但是这种推理确实定性取 决于法律人对案情重要性和相关性的判断,故具有较高程度的不确定 性。因此,类比推理不应当被作为得出法律决定的推理方法D.设证推理是指先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有限选择一个假设 的推论,这种推理是一种效力很弱的推理。因此,法律人在其工作中 基本不运用设证推理【答案
5、】:A【解析】:B项,大陆法系国家在司法活动中重点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是演绎推 理,英美法系国家在司法活动中重点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是归纳推 理。C项,法律推理的种类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反向 推理、当然推理和设证推理。类比推理可以被作为得出法律决定的推 理方法,但有严格的限制。D项,设证推理虽然效力较弱,但却是法律人在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推 理方法。10.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以下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B.应当征得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同意C.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应当起诉D.有悔罪表现时,才可以附条件不起诉【答案】:B【解析】:ABD三项
6、,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 刑法分那么第4章、第5章、第6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 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 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 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因此,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 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只是“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而 不是“应当征得”其同意。C项,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3款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 当作出起诉的决定。11 .以下有关会审公廨的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会审公廨是西方列强
7、在中国取得的观审制度B.会审公廨是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扩张和延伸C.凡涉及外国人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D.观审租界内纯属中国人之间的诉讼【答案】:A【解析】:会审公廨是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 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并不是一种制度。观审制度是西方列强在华取 得领事裁判权后,确立的强行干预中国司法审判的制度。12 .国有公司出纳甲挪用单位的救灾款50万元用于个人赌博,结果全 部输光。后来甲又继续挪用公司的办公经费100万元用于继续赌博, 结果又输了 70万元。甲眼见还本无望,又害怕公司查起发现,于是 携带剩余的30万元逃跑。关于甲的行为,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
8、A.甲挪用救灾款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B.甲挪用办公经费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数额为100万元C.甲携带30万元逃跑,其行为已转化为贪污,构成贪污罪D.甲同时构成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应择一重罪处分【答案】:C【解析】:A项,刑法第384条第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用于救灾、 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应以挪用公 款罪定罪,并从重处分。所以甲挪用救灾款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 物罪,构成挪用公款罪。BCD三项,甲挪用100万元办公经费,本来只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其 携带30万元逃跑的行为应以贪污罪定罪处分,故其挪用公款数额为 70万,贪污数额为30万元,应数罪并罚。1
9、3 .某案件经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回应社会 关注和保证办案质量,在案件由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前,基于我国 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与上下级关系,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可采 取以下哪些措施?()A.最高法院可听取高级法院对该案的汇报并就如何审理提出意见B.最高法院可召开审判业务会议对该案的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讨论C.最高检察院可听取省检察院的汇报并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审查D.最高检察院可决定检察机关在二审程序中如何发表意见【答案】: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 和个人的干涉。
10、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上下级关系上有所不同。人 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 具体案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命令、指示。独立行使检察权实质上 是指整个检察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这在理论上称为检 察一体化。与检察系统不同,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 关系,各具体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独立行使审判权,包括上 级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人民法院无权干涉,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 法院的监督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改变管辖、在第二审程序中 撤销错误的判决等。AB两项,最高法院不得就尚未作出判决的个案对高级法院进行指导 和监督。CD两项,最高检察院可以针对具
11、体案件对下级检察院作出命令和指 zj O.法律格言云:“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但极度确实定性反而 有损确定性”。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在法律中允许有内容本身不确定,而是可以援引其他相关内容规定 的规范B.借助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可提高法律确实定性C.通过法律原那么、概括条款,可增强法律的适应性D.凡规定义务的,即属于极度确定的;凡规定权利的,即属于不确定 的【答案】:A|B|C【解析】:A项,任何法律都旨在设定某种行为规范,因此必然具有一定确实定 性。正是这种确定性,使法律调整机制获得了客观性和稳定性。但完 全确定的法律也会阻碍社会的开展,所以这就要求法律内容本身具有 一定的
12、不确定性,而当法律内容本身不确定的时候,那么可以援引其他 相关内容的规定来补充法律。B项,法律推理是指法律在从一定的前提推导出法律决定的过程中所 必须遵循的推论规那么。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组织以及国家机关在 法律运用或实施过程中对表达法律的语言的意义的揭示、说明和选 择。法律的不确定性源于语言的不确定性和社会生活的变化等因素, 而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能够将这种不确定的因素进行推导、解释和说 明,所以能够提高法律确实定性。C项,法律原那么相对于法律规那么,概括条款相对于确定条款,具有较 大的灵活性和伸缩度,通过法律原那么、概括条款,可增强法律的适应 性。D项,法律确实定性跟义务性规那么和权利性规
13、那么没有必然联系。义务 性规那么可能是确定的,也可能是不确定的,权利性规那么同样如此。15.关于不纯粹不作为犯的罪过形式,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能是故意B.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C.只能是间接故意D.只能是过失【解析】:不纯粹不作为犯或不真正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 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不纯粹不作为犯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 也可以是过失。16.以下哪些行为构成盗窃罪(不考虑数额)?()A.酒店服务员甲在帮客人拎包时,将包中的手机放入自己的口袋据为 己有B.客人在小饭馆吃饭时,将手机放在收银台边上充电,请服务员乙帮 忙照看。乙假意容许,却将手机据为己有C.旅客将
14、行李放在托运柜台旁,到相距20余米的另一柜台问事时, 机场清洁工丙将该行李拿走据为己有D.顾客购物时将车钥匙遗忘在收银台,收银员问是谁的,丁谎称是自 己的,然后持该钥匙将顾客的车开走【答案】:A|B|C|D【解析】: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A项,服务员帮客人拎包,包内的财物并未转移占有,其将手机据为 己有的行为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B项,客人将手机放到收银台附近充电,虽明确拜托服务员乙帮助照 看,但客人此时就在同一场所就餐,可以认定其没有转移占有的意思, 乙将手机据为己有的行为属于盗窃罪而非侵占罪。C
15、项,机场清洁工丙将旅客临时放置的行李据为己有,由于该旅客并 未脱离对行李的控制,丙的行为构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盗窃罪。D项,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收银员谎称是自己的车钥匙,开走顾 客车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丁骗取他人车钥匙只是窃取他人车辆的 手段,并不影响其行为的定性。17.“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 结契约这类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 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 意愿。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开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 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成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据此,以下表 述正确的选项是()
16、。A.契约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B.各个时期的法都不得不规定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和它们获得财产的新方式况下,但并没有到达抢夺罪要求的对物暴力的程度,因而乙构成盗窃 罪。根据此题中对乙行为的描述,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更符合题意。 2.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盲人持有效 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 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 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
17、惠。”对此,以下说法错 误的是()oA.该规定表达了立法者在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问题上的价值判 断和价值取向B.从法的价值的角度分析,该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法的自由价值 C.该规定对于有关企业、政府及残疾人均具有指引作用D.该规定在交通、邮政、电信方面给予残疾人的优待有悖于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原那么【答案】:B|D【解析】:C.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既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关系的属性,又有物质关系制约的属性D.法律关系表达的是当事人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国家的意志【答案】:A|C【解析】:A项,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 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形成法律行为的
18、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分为法 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主体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社会关系, 契约关系就属于法律行为形成的法律关系。B项,只有社会开展一定到阶段,才由公司法、保险法等法律对保险 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进行规范。C项,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一方面反映社会生活条件, 即客观性;一方面表达主体的意志,即主观性。D项,法律关系是表达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从实质上看,法律关 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正在于它表达国家的意志性。18.某市实行电视问政,市领导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以电视台开设的专 门栏目为平台,接受公众质询,以此“治庸问责”,推动政府积极解 决市民关心的问题。对此,以下哪一
19、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是“治权之治”,电视问政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官 员的监督B.电视问政表达了高效便民的原那么C.电视问政是“治庸问责”的有效法律手段D.电视问政有助于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答案】:C【解析】:C项,电视问政是政府部门为了方便民众参与社会管理、监督政府行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促使政府部门积极履行职能所采取的一种新 型方式,但电视问政并不是法律规定的一种问政方式,问责也无法律 依据,因此它不属于法律手段。A项,依法治国要求要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社会主义法治的关键在于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进 行制约,因此社
20、会主义法治是“治权之治:电视问政中,市领导和 部门负责人开设专栏,接受公众质询,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官员的 监督。B项,依法治国要求要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电视问政, 能更好地方便人民群众提出自己的问题,有利于政府机关及时了解人 民群众的意愿,积极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电视问政还可以催促行政 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更好的为人民服务。D项,电视问政,使公民当面质询市领导和政府部门,了解政府的执 政理念,积极、规范、有序地参加到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中, 积极理性地表达自己的社会主张和利益诉求。19.72岁村民甲以其子乙长期不提供衣食、不送医院治病为由,诉请 法院判令乙履行
21、赡养义务。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 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开审理,村民均可旁听。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 剥夺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关权利。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司法民主要求所有案件均应无例外公开审理,以促进人民当家作主 权利的实现B.法院就地审理表达了司法目的民主,表达司法为民理念C.法院公开审判遵循了司法公开制度的规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D.法院就地审理未经乙同意,违反司法主体民主和司法体制民主【答案】:B|C【解析】:司法民主主要是指在司法活动中表达和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包 括司法主体民主、司法程序民主和司法目的民主三个方面。司法主体 民主又表达为两个方面:一是人民直接参
22、与司法,如人民陪审员制度 和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制度;二是司法人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产生。司法程序民主的核心内容是司法公开制度。司法目的民主的表 现为司法为民。B项,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 开审理,表达了司法目的民主,表达司法为民理念。C项,除特定案件外,民事案件一律公开审判。法院公开审判遵循了 司法公开制度的规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A项,并非所有案件均应公开审理,特定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不公 开审理,如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D项,司法主体民主表达为两个方面:一是人民直接参与司法;二是 司法人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司法主体民主与当事人意愿无 关。20
23、 .某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在增加陪审员数量的基础上建 立“陪审员库”,随机抽选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关于人民陪审员制 度,以下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应防止陪审员选任的过度“精英化”B.假设少数陪审员成为常驻法院的“专审员”,将影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C.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让人民群众通过参与司法养成守法习惯D.陪审员的群众思维和朴素观念能够弥补法官职业思维的局限性【答案】:C【解析】:AB两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 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 制度公信度。随机抽选方式有助于陪审范围群众化,防止陪审员过度 精英化,
24、而且专审员的存在违背随机抽选方式要求,将影响人民陪审 员制度的公信力。C项,决定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 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因此,完善人 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依靠人民推进公 正司法,养成守法习惯并非陪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D项,决定要求,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 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人民陪审员审理范围由法律审和事实审改 革为事实审,主要是为了发挥陪审员的群众思维和朴素观念对法官职 业思维局限性的弥补作用。21 .关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以下说法正确的有()oA.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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