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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公路路灯照明工程项(工程)磋商文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不予计算,资格审查的,不 予通过。3、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视为无效。23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1、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所报产品为监狱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 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 章,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 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 注)。2、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 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2、策:2.1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 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 中小企业。2.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 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 业人员。2.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 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 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
3、业的,联 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 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 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 策。2. 7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磋商文件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
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 业声明函,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 中表下附注),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 8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 (工 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 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 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
5、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 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2. 9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 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24其他要求中标人负责处理周边环境和人为干扰,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施工期间,处理周边环境等产生的费用已含在原投标报价中,不再 另行计取费用。且在施工过程中,如破坏原有环境(如绿化、路面
6、 及各种电力、燃气、水利等管线的占用、恢复、保护)、电力接入 等问题须自行协调相关单位关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25安全责任中标人需依法在开工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 险。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 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在施工、维护、运行及拆除期间 发生的一切施工责任、安全事故等均由中标人承担。26开标形式签到时间: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工 作,未在开标前完成签到的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响应文件传送至聊城 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Ictf格式),开标前投标磋
7、商文件人需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开标时投标人需对电子投标 文件进行线上解密,因投标人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大厅签到或因投标 人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具体步骤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时间:投标人需提前60分钟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从投标人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 投标人限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 回。投标人对线上投标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可在不见面 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并询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 果。27备注1、本次采购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
8、内获取下载的为 准,各供应商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 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为.Iccf,请供应商务必把 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响 应文件。2、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 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3、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其中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4、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的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 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不予计算,资格审查的,不予通过。5、中标人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转包,中标人如有转包行为,发包 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选择排名第二的预中标人进行本项目建设
9、,由此 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本项目若进行分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方可进行。6、为防止借用公司资质,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人(若法 定代表人参加则是法定代表人)和报名获取文件时填写的联系人须 为同一人,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法定 代表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上传至授权委托书模块),未按要 求提供为无效投标。28电子投标文件签 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处。未按要求 进行签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磋商文件29电子招投标的应 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 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
10、,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6)出现其他非投标人(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 行的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其他不 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采购)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 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 .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 的,恢复系统运行并重新启动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开标;2 .系统或网络故障
11、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继续 进行开标或视情况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未解密的,另行通知 不见面开标时间。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 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二、总则(一)定义1、“采购人”系指聊城市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采购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成交(候选)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 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相
12、应施 工服务,遵守响应文件和磋商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施工合同的供应商。(二)踏勘现场L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自行对工程磋商文件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供应商因此做出的任何 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1.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L 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 因此使采购人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三)保证金:无。(四)相关费用
13、1、无论评审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相 关费用;2、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表。三、采购文件说明(一)采购文件组成:本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采购文件澄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详见须知表。对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法定时间前收到的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 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三)采购文件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己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 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
14、束力;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 情推迟磋商会议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供应商。四、响应文件编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内容,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报价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 其将被视为无效。(一)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交包括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内容如下:磋商文件1、投标文件格式1)封面2、报价一览表及投标函1)报价一览表2)投标函3、资信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4)小微
15、企业证明(若有)5)投标承诺书(若有)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企业业绩9)企业获奖10)企业各类证书11)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若有)强制节能清单(若有)5、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应根据评分标准评分点自行编制)(二)供应商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材料(三)响应文件的语言要求及计量单位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标准简体 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 以中文材料为准;2、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磋商
16、文件(四)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只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传送到 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若投标企业中标,中标 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3、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等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处以及供应 商认为应签章处。上述签章处均需使用CA印章进行签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 处理。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1)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响 应文件目
17、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 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电子招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 同,若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 规定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5、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和盖章;6、响应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电子邮件、
18、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磋商报价(一)、磋商报价基本要求1、本次磋商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投标报价应包括供货、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验费、安装调试、配件备 品、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原有环境恢复费用(绿化、路面及各种电力、燃气、水利等磋商文件管线的占用、恢复、保护等)、税金等一切所有费用;以及招标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 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提 供所有安装调试所需的设备、附材、工具等,要求到达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 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4、工程结算:同
1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报价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果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6、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本项目不接受可选择的磋 商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 拒绝。7、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 入总报价。六、报价有效期(一)、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 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二)、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 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
20、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七、响应文件递交(一)、响应文件递交: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采 购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会议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处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三)、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己提交 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不得涂抹。经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21、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磋商文件同响应文件一致;3、响应文件在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八、磋商() 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二)、磋商原则“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 根据采购文件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同时在评审过程中遵 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 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
22、的 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 审。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 影响。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 进行。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 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三)、磋商程序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 仪式并签到。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密的。(3)报价截止时间后,电子招投标系统将
23、不再接收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上传响 应文件的企业将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递交、拒绝解密、未签到、开 标时间后离开导致无法解密或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每家企业限30分钟)解密失磋商文件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作无效标处理。2、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磋商会开始;(2)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4)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已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二次解密;(5)电声唱标,宣读供应商名称、初始报价等内容;(6)供应商代表、记录人自行打印磋商记录;(7)磋商仪式结
24、束。(四)、评审程序1、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 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未经供应商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的(非逐页小签);(2)工期、付款方式、质量标准、报价有效期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3)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4)未按规定报价,响应文件中未按采购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要求报出价格,工程 量清单中出现严重的缺项漏项,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评审过程
25、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7)初始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及控制价的;(8)经磋商后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9)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或, 将视同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将有关问题上报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10)电子清标中,技术标雷同性分析,存在高度雷同的技术标评分项且企业无 法合理解释,或高度雷同项达到一定数量的,由评审委员会作
26、无效标处理。(具体数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三部分项目说明28第四部分合同格式31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4磋商文件量由评审委员会协商确定);(11)工程类项目电子清标中,综合单价清单差额率对比,差额率在10%以内的, 异常达到较高比例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比例由评审委员会结合总 项数、异常程度等协商确定);(12)工程类项目电子清标中,综合单价清单差额率对比,差额率为0的,异常 达到一定比例或数量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比例、数量由评审委员 会结合总项数、异常程度等协商确定);(13)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类(含监理)项目,在开标前可以
27、在系统内随 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开标后则不能再更改。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系统内一 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4)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 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
28、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 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
29、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最后报价: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 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特殊情况下,磋商小组可以根据评审情况现场增加或减少报价次数。)在 原采
30、购范围、内容及技术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后一轮报价不允许高于自己前一轮报价,否 则作无效处理。注:请各投标企业在开标结束后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短信提醒,并在规定时间 内网上提交最后报价!每次报价时间20分钟,供应商放弃报价的,视为放弃参与后续评 标活动。超出时间未报价的企业,后果自负。4、本工程以响应承诺合理、确保质量和工期、施工方法可行、社会信誉高、优惠措施可行等为评审成交的标准,择优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 分。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
31、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 独立对每个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等于全体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5、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认定:所有供应商禁止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如发现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经磋商小组认 定作无效处理。6、评分细则:序号评分项目分数内容1报价35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32、公式计 算:磋商报价得分二(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X价格权值 (35%) X100注: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磋商文件2施工组织 设计60(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 分:响应文件中对此项进行详细描述得2分,施工组织总体设 想、方案是否全面切合实际,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在2-5之间 评分;缺项不得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响应文件 中对此项进行详细描述得2分,措施、布置是否合理且符合项目 实际情况,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在2-5之间评分;缺项不得 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响应文件中对此 项进行详细描述得2分,施工进度
33、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是否合理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在2-5之 间评分;缺项不得分。(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响应文件中 对此项进行详细描述得2分,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 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在2-5之间评分; 缺项不得分。(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响应文件中对此项进行详细描述 得2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是否合理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在2-5之间评分;缺项不得分。(6)环境保护保证措施:响应文件中对此项进行详细描述得2 分,环境保护保证措施是否合理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评委根据 响应文件情况在2-5之
34、间评分;缺项不得分。(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响应文件中对此项进 行详细描述得2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是否合理 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在2-5之间评分; 缺项不得分。(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响应文件中对此项 进行详细描述得2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是否 合理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在2-5之间评磋商文件分;缺项不得分。(9)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响应文件中对此项 进行详细描述得2分,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是否合理且符合项目 实际情况,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在2-5之间评分;缺项不得 分。(10)扬尘污染
35、控制措施:响应文件中对此项进行详细描述得2 分,控制措施是否合理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评委根据响应文件 情况在2-5之间评分;缺项不得分。(11)路灯整体配备情况:响应文件中对此项进行详细描述得2 分,路灯整体配备情况、路灯强度、结实度及符合本项目使用程 度、路灯制造工艺水平、材质、质量、路灯的主要技术性能、功 能等评委根据响应文件情况在2-5之间评分;缺项不得分。(12)售后服务:响应文件中对此项进行详细描述得2分,根据 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措施,故障解决、技术支持响应和解决问 题时间等服务内容,由评委进行在2-5之间评分评分;缺项不得 分。磋商小组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有针对性、内容齐全、安排
36、恰 当、措施可行的程度打分,缺项不得分,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 点的,磋商小组可以视为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能满足工程施工 需要,具体得分由磋商小组评定。3供应商业 绩3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 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类似业绩要 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中标公告 截图上传至诚信库【业绩资料】模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应链 接在投标文件【业绩资料】中,否则不得分。)4三证体系2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三证齐全且在有效期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 不全不得分。注:于递交响应文件
37、截止时间前将证书原件的彩色 扫描件上传至【企业各类证书】模块中,电子投标文件中应从聊磋商文件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企业各类证书】模块中获取。满分100注:各供应商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获取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 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 可。四、禁止供应商串通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如出现以下情形将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
38、违法所得的,并处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二)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
39、行投诉的, 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 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磋商文件米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
40、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 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重要说明:在清标中发现以下问题均视为涉嫌串通投标,作无效报价处理。(1)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2)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3)使用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五)、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 客观分评分不一致
41、、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 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 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 变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法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 应
42、商不足3家的。五、评审纪律(一)、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磋商文件组将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二)、所有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三)、磋商小组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其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 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四)、评审期间,磋商小组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五)、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 采购人、用户及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磋商资格。(六)、为保证成交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
43、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与 成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 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以外。(七)、评审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磋商小组成员意见,用 户随后发表意见。(八)、评审结束后,各磋商小组成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严 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审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九)、采购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供应商名 单、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评审过程予以保密。(十)、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十一)、
4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 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十二)、评审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磋商小组成员、工作人 员的通讯工具。(十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磋商文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
45、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 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六、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 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 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 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46、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七、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 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 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 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 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
47、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质疑投诉:供应商(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投标人)为自 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投标磋商文件人)共同提出。供应商(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 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 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函收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