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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故案件分分析和研研究一、机动动车所有有人与肇肇事司机机分离时时的赔偿偿责任承承担问题题 在现现实生活活中,存存在着许许多机动动车所有有人与车车辆分离离的情形形,那么么发生交交通事故故时,究究竟由谁谁来承担担民事责责任呢?下面我我列举了了5种法法律关系系,来简简单的阐阐述责任任主题问问题:案案例一:雇佣关关系车主主与肇事事司机系系雇佣关关系,因因为有明明确的法法律规定定根据民民诉意见见第445条及及最高高法院关关于人身身损害赔赔偿案件件适用法法律的解解释第第9条“雇员在在从事雇雇佣活动动中致人人损害的的,雇主主应当承承担赔偿偿责任”规定,直直接确定定顾主为为被告,并并承担实实际赔偿偿责任
2、。案例例二:夫夫妻关系系如果果是夫妻妻关系,其其赔偿责责任主体体也好介介定,最最高法院院关于适适用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婚婚姻法解解释二第第24条条、第225条、第第26条条均规定定:对夫夫妻一方方于夫妻妻关系存存续期间间的债务务,另一一方原则则上也应应承担连连带责任任。例三:身身份证出出借购车车现实实生活中中,往往往由于车车辆实际际车主的的住所地地不在车车辆购买买地,而而其又希希望所购购车辆能能够具有有购买地地的车牌牌号以便便于运营营或通行行时,便便通过借借用本地地人的身身份证购购买车辆辆。尽管管这其中中也存在在着一些些情感因因素,但但出借人人在做出出出借行行为时,出出借人应应该可以以意识到到:
3、当损损害发生生时,借借用人完完全可以以凭借其其住所地地、居住住地不在在本地的的情况,逃逃避责任任的承担担。因此此可以说说,即使使出借人人审查了了购买人人驾驶资资格等事事项,仍仍有使受受害人得得不到赔赔偿的危危险存在在,从另另一个角角度说,其其仍未尽尽到充足足的注意意义务。因因此,出出借身份份证除非非能找到到借用者者情况下下,才不不承担赔赔偿责任任,否则则要承担担民事赔赔偿责任任。案例四:出借、出出租关系系出租、出出借机动动车辆发发生交通通事故如如何承担担民事责责任,目目前在我我国还没没有直接接可适用用的法律律、行政政法规或或现成的的司法解解释。已已经废止止道路路交通事事故处理理办法第第31条条
4、曾规定定:交通通事故由由车主负负责垫付付的责任任,但随随着新交交通安全全法实实施,车车主负责责垫付的的责任已已经得到到废止。那那么在220044年5月月1日以以后受理理的道路路交通事事故人身身损害赔赔偿案件件的车主主的责任任如何承承担,没没有了法法律依据据。若没没有进一一步的规规定或者者解释,根根据民法法的自己己责任原原理,应应由侵权权人即交交通事故故的民事事责任人人自己赔赔偿受害害人的损损失,而而在道路路交通事事故中,车车辆在驾驾驶人的的控制下下,侵权权人就是是事故肇肇事者(一一般为车车辆驾驶驶人),车车辆所有有人若不不是交通通事故车车辆的驾驾驶人,一一般不应应视为侵侵权人,那那人民法法院只
5、能能判决交交通事故故肇事者者直接承承担民事事赔偿责责任。那那么车主主在什么么情形下下,才承承担民事事赔偿责责任或连连带赔偿偿责任呢呢?具体体有三种种情形:一是车主主作为机机动车辆辆的所有有人,在在出租、出出借机动动车辆时时,只要要尽了严严格的审审查义务务,出租租(借)给给了具有有驾驶证证且具有有一定驾驾驶机能能的人,其其主观上上不存在在过错,就就不应作作为赔偿偿主体承承担责任任。租(借借)车人人实际控控制、运运行车辆辆过程中中,由于于自身的的过错而而发生交交通事故故,侵犯犯了他人人的合法法权益,租租(借)车车人是实实际的侵侵权人,理理应单独独作为民民事主体体承担民民事责任任。二是当机机动车辆辆
6、存在安安全运行行瑕疵时时,如:机动车车主因疏疏忽大意意在出租租、出借借车辆时时未向租租(借)车车人履行行告知义义务,而而作为租租(借)车车人也因因疏忽大大意而未未向机动动车所有有人了解解机动车车存在的的与安全全行驶有有关的瑕瑕疵时,双双方均存存在过错错行为,作作为出租租、出借借机动车车辆的所所有人应应与承租租人、借借用人作作为共同同赔偿主主体,承承担连带带赔偿责责任;三是机动动车辆所所有人在在出租、出出借机动动车辆时时故意不不告知或或保证机机动车无无瑕疵,而而发生交交通事故故,应由由机动车车所有人人作为单单独赔偿偿主体承承担全部部民事赔赔偿责任任。我们们可以结结合梁慧慧星教授授的民民法解释释学
7、来来探讨所所应适用用的法律律依据。首首先我们们看一下下合同同法二二百三十十七条的的规定,融融资租赁赁合同是是出租人人根据承承租人对对出卖人人、租赁赁物的选选择,向向出卖人人购买租租赁物,提提供给承承租人使使用,承承租人支支付租金金的合同同。从该该条的规规定我们们不难看看出,是是融资人人将按要要求购买买来的租租赁物租租赁给承承租人使使用,由由承租人人支付租租金的合合同,该该合同与与出租、出出借机动动车辆合合同的性性质是非非常一致致的。从从合同同法第第二百四四十六条条可以看看出:承承租人占占有租赁赁物期间间,租赁赁物造成成第三人人的人身身伤害或或者财产产损害的的,出租租人不承承担责任任。其次,在在
8、司法实实践中,我我国法律律体系是是以“运行支支配和运运行利益益”原则确确定交通通事故损损害赔偿偿案件的的赔偿义义务人,这这里有三三个司法法解释:最高人民民法院关关于购买买人使用用分期付付款购买买的车辆辆从事运运输因交交通事故故造成他他人财产产损失保保留车辆辆所有权权的出卖卖方不应应承担民民事责任任的批批复,该该批复明明确指出出:采取取分期付付款方式式购车,出出卖方在在购买方方付清全全部车款款前保留留车辆所所有权的的,购买买方以自自己名义义与他人人订立货货物运输输合同并并使用该该车运输输时,因因交通事事故造成成他人财财产损失失的,出出卖方不不承担民民事责任任。最高人民民法院在在19999年66月
9、255日所做做出的批批复中就就明确规规定:“使用盗盗窃的机机动车辆辆肇事,造造成被害害人物质质损失的的,肇事事人应当当依法承承担损害害赔偿责责任,被被盗机动动车辆的的所有人人不承担担损害赔赔偿责任任”最高人民民法院关关于连环环购车未未办理过过户手续续原车主主是否对对机动车车发生交交通事故故致人损损害承担担责任的的复函(220011)民一一他字第第32号号)规定定:“连环购购车未办办理过户户手续,因因车辆已已交付,原原车主既既不能支支配该车车的运营营,也不不能从该该车的运运营中获获得利益益,故原原车主不不应对对对机动车车发生交交通事故故致人损损害承担担责任,但但是连环环购车未未办理过过户手续续的
10、行为为,违反反行政管管理法规规的,应应受其规规定的调调整。”以上合合同法及及最高人人民法院院的批复复的规定定对于审审理借用用、租用用机动车车辆而发发生交通通事故确确定民事事赔偿主主体提供供了很好好的法律律依据。案例五,挂挂靠关系系关于被挂挂靠人在在交通损损害赔偿偿中的责责任问题题,大体体上有三三种意见见。第一一种意见见,被挂挂靠人是是机动车车所有人人,应当当承担连连带责任任;第二二种意见见,鉴于于被挂靠靠人收取取挂靠管管理费,应应当在此此范围内内承担连连带责任任;第三三种意见见,被挂挂靠人不不承担赔赔偿责任任。我同同意第二二种意见见。但有人认认为:被被挂靠人人承担连连带责任任没有法法律依据据。
11、连带带责任只只有在法法律明确确规定时时才能承承担,而而现行法法律中并并未规定定被挂靠靠人承担担连带责责任。虽虽然最高高人民法法院关关于适用用民事诉诉讼法若若干问题题的意见见第443条关关于“个体工工商户、个个人合伙伙或私营营企业挂挂靠集体体企业并并以集体体企业的的名义从从事生产产经营活活动的,在在诉讼中中,该个个体工商商户、个个人合伙伙或私营营企业与与其挂靠靠的集体体企业为为共同诉诉讼人”的规定定精神适适用于被被挂靠人人。但这这种认识识首先混混淆了诉诉讼主体体与责任任性质的的区别。诉诉讼主体体是法律律责任的的承担者者,但成成为诉讼讼主体并并不必然然需要承承担法律律责任。二、交通通事故中中行人、
12、非非机动车车在交通通事故中中负全责责、或主主要责任任、或同同等责任任时,机机动车承承担民事事赔偿责责任问题题。首先先,我们们最重要要的就是是要理解解好道道路交通通安全法法第七七十六条条,该条条确定了了道路交交通事故故的责任任划分、赔赔偿主体体及归责责原则,赔赔偿权利利人可根根据七十十六条的的规定来来进一步步行使自自己的权权利。从从道路路交通安安全法的的立法精精神看,七七十六条条所确定定的责任任划分、赔赔偿主体体及归则则原则是是:一是是保险公公司在第第三者强强制责任任保险责责任范围围内承担担无过错错责任。二二是机动动车与行行人、非非机动车车发生交交通事故故,机动动车承担担无过错错责任;三是机机动
13、车之之间发生生交通事事故,机机动车之之间是过过错责任任。1、对于于保险公公司在第第三者强强制责任任保险责责任范围围内承担担无过错错责任,因因有法律律明确规规定,不不存在争争议,所所以不详详情介绍绍。对于于机动车车之间发发生交通通事故,机机动车之之间是过过错责任任,这个个问题也也很清楚楚,也不不详细探探讨。我我要详细细介绍的的是机动动车与行行人、非非机动车车发生交交通事故故责任如如何承担担问题。2、机动动车与行行人、非非机动车车发生交交通事故故适用无无过错责责任。在在以往的的法律规规定:交交通事故故的双方方-机动动车与非非机动车车一方对对交通事事故的发发生具有有同等的的过错,其其违章行行为与交交
14、通事故故的发生生均存在在因果关关系,并并且在交交通事故故中所起起的作用用相等,则则按双方方的过错错程度来来确定当当事人的的责任,即即双方应应当负担担同等责责任。但但交通通安全法法对道道路交通通事故责责任的归归责原则则作出了了与以往往交通管管理法律律、法规规不同的的规定。交通安安全法七七十六条条第一款款第(二二)项规规定:机动车车与非机机动车驾驾驶人、行行人之间间发生交交通事故故的,由由机动车车一方承承担责任任;但是,有有证据证证明非机机动车驾驾驶人、行行人违反反道路交交通安全全法律、法法规,机机动车驾驾驶人已已经采取取必要处处置措施施的,减减轻机动动车一方方的责任任。交通事事故的损损失是由由非
15、机动动车驾驶驶人、行行人故意意造成的的,机动动车一方方不承担担责任。这一规定定有下列列几层含含义:1、即在在道路交交通事故故中案件件中,因因为施行行的是无无过错责责任原则则,机动动车一方方无论是是否有过过错,都都应当承承担责任任:2、在实实行无过过错责任任原则的的同时,如如果符合合法定的的条件,机机动车一一方的责责任可以以减轻。这这个法定定条件包包含两个个方面,一一是“有证据据证明非非机动车车驾驶人人、行人人违反道道路交通通安全法法律、法法规”,二是是“机动车车驾驶人人已经采采取必要要处置措措施”。这两两个方面面必须同同时具备备才可以以减轻机机动车一一方的赔赔偿责任任,缺一一不可,仅仅具备一一
16、个方面面时仍不不能减轻轻机动车车一方的的责任。这这里需要要特别指指出的是是,即使使具备上上述法定定条件的的两个方方面,在在机动车车与非机机动车驾驾驶人、行行人发生生交通事事故时,仍仍只是“减轻”机动车车一方的的责任,而而不是“免除”或“不负”责任。但但如果交交通事故故的机动动车一方方在交通通事故中中有违章章行为并并且其违违章行为为与交通通事故的的发生有有因果关关系,则则不能适适用上述述的减责责条件,即即机动车车一方得得先自证证自己无无过错,再再证他人人有过错错,才能能依法减减轻其责责任,否否则,就就违背了了道路路交通安安全法立立法本意意。这就就是所谓谓“撞了不不白撞”,体现现了以人人为本的的司
17、法理理念,维维护了弱弱者利益益。3、在特特定情况况下,机机动车一一方完全全免除责责任。果果如交通通事故的的损失是是由非机机动车驾驾驶人、行行人故意意造成的的,机动动车一方方不承担担责任,如如非机动动车驾驶驶人、行行人出于于自杀或或者非法法谋取保保险赔偿偿等目的的故意造造成交通通事故的的,机动动车一方方完全免免责,一一切后果果均由造造成该交交通事故故的非机机动车驾驾驶人、行行人承担担。但这这一免责责前提也也是以机机动车驾驾驶人在在道路事事故中没没有违章章行为,或或虽有违违章行为为,但该该违章行行为与交交通事故故的发生生没有因因果关系系,否则则也要承承担一定定的民事事赔偿责责任。(例例如:有有人想
18、借借交通事事故自杀杀,而机机动车也也存在超超速行驶驶的违章章行为,没没有尽高高度注意意和结果果避免义义务,那那么也要要承担一一定的赔赔偿责任任)三、交通通事故责责任并不不等于民民事赔偿偿责任交通事故故责任是是公安交交通管理理部门依依据交通通事故当当事人对对发生交交通事故故所起的的作用以以及过错错的严重重程度,及及事故当当事人在在事故中中原因力力的大小小所做的的认定。它它不同于于民事赔赔偿责任任,民事事赔偿责责任是根根据法定定或约定定及行为为人侵权权行为的的过错所所应当承承担的一一种不利利的法律律后果。无无事故责责任并不不一定不不赔偿(如如机动车车与行人人事故),负负事故全全责也不不一定承承担赔
19、偿偿责任(除除非行为为故意)。如如:无照照驾车正正常行驶驶,发生生交通事事故,不不一定承承担赔偿偿责任,虽虽然无照照驾车是是一种严严重违章章行为,但但该违章章行为与与交通事事故无因因果关系系,也就就是说无无照驾车车本身不不是事故故发生的的必然因因素。长长期以来来,人民民法院都都习惯以以交通事事故责任任来确定定民事赔赔偿,这这是受原原来的道道路交通通事故处处理办法法第三三十五条条规定:“交通事事故责任任者应当当按照所所负交通通事故责责任承担担相应的的损害赔赔偿责任任。”的影响响,然而而新的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道路交交通安全全法颁颁布施实实后上述述办法即即废止。依依据新交交法第773条,事事故认定
20、定是处理理交通事事故的重重要证据据之一,并并非民事事赔偿责责任的划划分。新交通通安全法法第773条、交交通安全全法实施施条例第第91条条、交交通事故故处理程程序规定定第115、116条都都规定了了认定交交通事故故当事人人的责任任,应从从以下三三个标准准认定:(一)事事故当事事人行为为与事故故发生之之间有无无因果关关系。认认定事故故当事人人的责任任,首先先要看行行为人的的行为和和事故的的发生和和损害之之间有没没有因果果关系,如如果没有有因果关关系,即即使行为为人的行行为属于于严重违违法行为为,也不不应有事事故责任任。(二二)事故故当事人人行为对对发生交交通事故故所起的的作用,即即对事故故发生原原
21、因力的的大小。原原因力是是指在导导致事故故发生的的共同原原因中,每每一个原原因对损损害结果果发生或或者扩大大所发挥挥的作用用力。(三)当当事人过过错的程程度。在在因果关关系确定定以后,对对当事人人的责任任比例的的确定,主主要是根根据当事事人过错错程度来来确定的的。其中,全全国民事事审判工工作座谈谈会于年月月日日在广东东省佛山山市召开开,会议议期间,最最高人民民法院副副院长黄黄松有接接受了人人民法院院报记记者的采采访时就就明确指指出:关于于交通事事故的赔赔偿问题题。在审审理机动动车致非非机动车车一方人人员伤亡亡的案件件时,应应当贯彻彻以人为为本,尊尊重人的的生命价价值的原原则。机机动车行行为人在
22、在无过错错的情况况下造成成非机动动车一方方人员伤伤亡的,除除非出于于受害人人自杀等等行为人人难以控控制的情情形,行行为人仍仍应给受受害人适适当的赔赔偿;在在双方当当事人都都有过错错的情况况下,即即使受害害人有重重大过失失,也只只能按照照过失相相抵原则则适当减减轻机动动车一方方的赔偿偿责任,而而不能免免除其赔赔偿责任任,更不不得判决决过错相相抵后再再要求受受害人赔赔偿机动动车一方方的损失失。要正正确对待待公安交交通管理理部门的的责任认认定。公公安交通通管理部部门的责责任认定定实际上上是对交交通事故故因果关关系的分分析,是是对造成成交通事事故原因因的确认认。要避避免将公公安交通通管理部部门的责责任
23、认定定简单等等同于民民事责任任的分担担,应将将其作为为认定当当事人承承担责任任或者确确定受害害人一方方也有过过失的重重要证据据材料。但实践中中,不论论是交通通警察机机关还是是人民法法院在处处理交通通事故案案件时,很很多情况况下仍沿沿用以前前的法律律模式,以以非机动动车驾驶驶人、行行人的是是否有“违章行行为”作为是是否承担担责任的的主要(甚甚至是根根本)依依据,并并由此来来确定具具体的赔赔偿范围围及数额额,例如如:无照照驾车正正常行驶驶行为,造造成交通通事故;而并非非是根据据交通事事故当事事人的行行为对发发生事故故所起的的作用以以及过错错的严重重程度,来来确定当当事人的的责任(实实施条例例911
24、条)。这这种制作作事故责责任认定定书不规规范,也也一定程程度上诱诱导人民民法院在在划分交交通事故故当事人人民事责责任方面面错误。四、在下下班旅中中遭受交交通事故故,除享享受工伤伤保险待待遇外,能能否在请请求民事事损害赔赔偿,即即能否获获得双重重赔偿?劳动部119966年颁布布的企企业职工工工伤保保险试行行办法第第28条条中明确确规定,由由于交通通事故引引起的工工伤,应应当首先先按照道道路交通通事故处处理办法法及有有关规定定处理。交交通事故故赔偿应应给付的的相关赔赔偿费用用,企业业不再支支付相应应待遇。企企业先期期垫付的的有关费费用的,职职工或者者其家属属,获得得交通事事故赔偿偿后应当当予以偿偿
25、还。该该法规意意义很明明确,即即:交通通事故中中工伤保保险与民民事赔偿偿对人身身伤害是是不重复复赔付的的。但20004年55月1日日颁布的的关于于审理人人身损害害赔偿案案件适用用法律若若干问题题的解释释第112条却却明确规规定:“依法应应当参加加工伤保保险统筹筹的用人人单位的的劳动者者,因工工伤事故故遭受人人身损害害的,劳劳动者或或在其近近亲属向向人民法法院起诉诉请求用用人单位位承担民民事赔偿偿责任的的,告知知其按工工伤保险险条例的的规定处处理。因因用人单单位以外外的第三三人侵权权造成劳劳动者人人身损害害,赔偿偿权利人人请求第第三人承承担民事事赔偿责责任的,人人民法院院应予支支持。”该司法法解
26、释很很明确,对对于职工工因上下下班路途途中遭受受保险待待遇,工工伤职工工虽依法法可以享享受工伤伤保险待待遇,但但对交通通肇事负负有责任任的第三三人仍应应当承担担民事赔赔偿责任任。国务院的的工伤伤保险条条例于于20004年11月1日日起实施施后,并并没有废废止劳动动部19996年年颁布的的企业业职工工工伤保险险试行办办法。但但从法的的效力级级别来讲讲,国务务院颁布布的条条例属属于行政政法规,劳劳动部颁颁发的办办法属属于部门门规章。在在行政法法规与部部门规章章都对职职工职工工工伤保保险作出出规定时时,作为为效力较较高的条条例实实施后,自自然取代代效力级级别较低低的办办法,所所以办办法第第28条条确
27、定的的“工伤保保险实行行差额赔赔偿的原原则”已不在在具有法法律效力力。另外20003年年1月11日颁布布的保保险法第第68条条:“人身保保险的被被保险人人因第三三者的行行为-而而发生死死亡、伤伤残或者者疾病等等保险事事故的,保保险人向向被保险险人或者者受益人人给付保保险金后后,不得得享有向向第三者者追偿的的权利。但但被保险险人或者者受益人人仍有权权向第三三者请求求赔偿。”该法律也从法理上讲,也肯定了受害人获得保险赔偿与民事赔偿双重赔偿。总上所述述,对于于在下班班旅中遭遭受交通通事故,除除享受工工伤保险险待遇外外,是可可以再请请求民事事损害赔赔偿的,即即可以获获得双重重赔偿。五、对河河北省省省直
28、职工工基本医医疗保险险现金医医疗费用用的审核核暂行管管理办法法中规规定“因交通通事故而而引发的的医疗费费用,医医疗保险险不予支支付费用用”合法性性及合理理性的质质疑?其一,合合法性;最高人人民法院院关于于审理人人身损害害赔偿案案件适用用法律若若干问题题的解释释第112条已已明确规规定职工工可以享享受工伤伤保险待待遇和民民事赔偿偿双重赔赔偿原则则,但为为什么河河北省省省直职工工基本医医疗保险险现金医医疗费用用的审核核暂行管管理办法法中又又规定“因交通通事故而而引发的的医疗费费用,医医疗保险险不予支支付费用用”,(例例:因交交通事故故而引发发的工伤伤保险待待遇,医医疗保险险不予支支付费用用,那还还
29、算什么么工伤保保险待遇遇?)这这明显跟跟最新颁颁布的司司法解释释想冲突突。其二、合合理性;假如河河北省省省直职工工基本医医疗保险险现金医医疗费用用的审核核暂行管管理办法法中规规定“因交通通事故而而引发的的医疗费费用,医医疗保险险不予支支付费用用”不予以以纠正的的话,在在现实生生活中,很很可能出出现因交交通事故故没钱就就医的情情形。例例如:肇肇事者无无经济赔赔偿能力力的情况况下。六、经验验:在交交通事故故案件中中,怎样样对对方方提供的的误工费费证明提提出异议议?我们在从从事民事事办理过过程中,无无论是调调查取证证还是开开庭质证证过程中中,经常常发现对对方提供供的误工工费证明明只提供供盖有公公章的
30、单单位证明明信,且且该单位位存在与与否尚且且不知,其其中很容容易存在在虚假成成份,但但又拿不不出相关关的证据据予以反反驳,最最后法院院也往往往采纳误误工费证证明来作作为判定定误工费费的依据据。在办案过过程中,我我发现保保险公司司在车辆辆保险核核赔时,在在核实误误工费时时,其做做法合情情合理。保保险公司司在调查查受害者者误工费费时,不不但要求求其提供供误工证证明原件件,还要要求其提提供受害害者与用用人单位位的劳动动合同及及上一年年度收入入情况证证明(收收入超过过纳税金金额的应应提交纳纳税证明明)。只只有这些些证明,才才能真实实、准确确的反映映出受害害者的误误工费问问题。这这一点大大家在以以后开庭
31、庭时,可可以借鉴鉴一下。七、新交通安安全法颁布后后,受害害人就医医转院是是否经需需要交通通管理部部门同意意?原道路路交通事事故处理理办法第399条曾规规定:“交通事事故的伤伤者和残残者需要要住院、转转院、护护理的,应应当有医医院证明明并经公公安机关关同意。擅擅自住院院、转院院、使用用护理人人员、自自购药品品、或者者超过医医院的通通知日期期拒不出出院的,其其费用由由伤者和和残疾者者承担。”从这条规定看,法规禁止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擅自转院治疗的。但现在这一规定已经失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未作出明确规定。从以上法法律规定定来看,解释好象取取消了关关于未经经同意
32、转转院治疗疗的医疗疗费不予予赔偿的的法律规规定,但但是我在在办案过过程中,确确实还存存在者交交通管理理部门关关于转院院的同意意意见八八、对交交通事故故认定书书不服怎怎么办?11、行政政救济:交通通事故处处理工作作规范第第62条条:各级级公安机机关交通通挂历部部门应当当成立由由具有交交通事故故处理高高级资格格的交通通事故处处理专家家小组,负负责交通通事故认认定的审审核、复复核工作作。上级级公安机机关交通通管理部部门对承承办单位位的交通通事故认认定工作作进行督督察检查查,检查查中或者者接群众众投诉经经审查发发现“交通事事故认定定书”存在错错误的,应应当作出出撤销该该“交通事事故认定定书”的决定定,
33、由承承办单位位在规定定期限内内另行制制作“交通事事故认定定书”。对承承办单位位拒不执执行上级级公安机机关交通通管理部部门决定定的,按按照公公安机关关内部执执法监督督规定予予以撤销销或者变变更,同同时按照照公安安机关执执法过错错责任追追究规定定进行行错案追追究。2、司司法救济济:最最高人民民法院、公公安部关关于处理理道路交交通事故故案件有有关问题题的通知知第44条:当当事人仅仅就公安安机关做做出的道道路交通通事故责责任认定定和伤残残评定不不服,向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起行政诉诉讼或民民事诉讼讼的,人人民法院院不予受受理。当当事人对对作出的的行政处处罚不服服提起行行政诉讼讼或就损损害赔偿偿问题提提起民事
34、事诉讼的的,以及及人民法法院审理理交通肇肇事刑事事案件时时,人民民法院经经审查认认为公安安机关所所作出的的责任认认定,伤伤残评定定确属不不妥,则则不予采采信,以以人民法法院审理理认定的的案件事事实作为为定案的的依据。九、在机机动车所所有人与与驾驶人人分离的的情况下下,受害害人能否否执行肇肇事车辆辆?在现现实生活活中,我我们为了了人际关关系,经经常发生生出租、出出借车辆辆行为,如如发生交交通事故故后,机机动车所所有人在在没有过过错,不不承担民民事赔偿偿责任的的情况下下,受害害人能否否执行肇肇事车辆辆呢?虽虽然在实实践中,发发生交通通事故后后,在公公安机关关为调查查证据的的需要会会暂时扣扣押车辆辆
35、,扣押押期间公公安部门门会通知知受害人人有申请请财产保保全的权权利,但但诉讼结结束后,在在车辆所所有人不不承担民民事责任任,肇事事者又无无经济赔赔偿能力力时,受受害人能能否拍卖卖肇事车车辆呢?目前尚尚没有法法律依据据。我认认为,驾驾驶人违违章驾驶驶车辆造造成交通通事故是是一种侵侵权行为为,肇事事车辆作作为交通通事故的的侵权工工具,与与驾驶人人有直接接的利害害关系。在在驾驶人人无经济济赔偿能能力的情情况下,受受害人可可执行肇肇事车辆辆。至于于驾驶人人与车辆辆所有人人之间关关于车辆辆是基于于什么样样的民事事关系,属属另一种种民事案案件,与与本案没没有直接接的利害害关系。受受害人执执行肇事事车辆后后
36、,车辆辆所有人人因此而而受到的的经济损损失,可可向驾驶驶人追偿偿。可根根据合同同相对性性和侵权权行为事事实成立立所决定定。但这这是不是是又属一一种“车主负负责垫付付”的法律律关系呢呢?十、解读读20006年77月1日日实施的的机动动车交通通事故责责任强制制保险条条例首要要保障赔赔偿受害害人此此次颁布布的机机动车交交通事故故责任强强制保险险条例有有四大特特点。突出出“以人为为本”。将保保障受害害人得到到及时有有效的赔赔偿作为为首要目目标。体现“奖优罚罚劣”。通过过经济手手段提高高驾驶员员守法合合规意识识,促进进道路交交通安全全。条条例规规定安全全驾驶者者可以享享有优惠惠的费率率,经常常肇事者者将
37、负担担高额保保费。坚持社社会效益益原则。保保险公司司经营机机动车交交通事故故责任强强制保险险不以盈盈利为目目的,且且机动车车交通事事故责任任强制保保险业务务必须与与其他业业务分开开管理、实实行单独独核算。实行商业化运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费率由保险公司制定,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原则进行审批,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关于保险公司1接“先行垫付”通知须立付抢救费条例规定,“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可以给被保险人,也可以给受害人,但是,只要接到交管部门“先行垫付”通知,核对后,保险公司必须及时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保险公司将面临
38、“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最严厉处罚。2赔偿金10日内必须到位条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程序为:肇事被保险人、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立即告知具体赔偿程序被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所需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书面说明理由保险公司确定属于保险责任,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到位。如超过了10日期限,保险公司的罚款额度最高将达30万元。3涉七种行为可能吊销执照条例规定,只要涉及下列七种行为,轻则处5万元30万元罚款;重则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
39、接受新业务,或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一)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二)未执行规定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三)未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四)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五)违反规定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六)拒不履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七)未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关于行人1保险金不够救助基金垫底为防止出现保险金尚不足缴纳抢救费、肇事逃逸等意外情况,条例规定,国家将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即救助基金),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管理机构一接到交管部门通知,经核对应及
40、时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主要针对三种意外: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在以上三种情况下,受害人人身伤亡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均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之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按照规定,救助基金来源主要有四条渠道:按一定比例提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费;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救助基金孳息。2获赔根据四级责任限额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共分“四级”:死亡伤残赔偿限
41、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3保险纠纷可提起仲裁诉讼条例将由本年7月1日起执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应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双方如果对赔偿事项引发争议,共有两种解决渠道: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驾驶员1零过错享受最低“保费”条例规定,驾驶员违法行为记录、肇事比率将与保费直接挂钩,以一年为期限,一年内无违法记录,次年保险费率将降低。只要驾驶员始终保持违法行为“零”记录,保
42、险费率将逐年降低,直至降至最低标准。反之,驾驶员保险费率将逐年提高。如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保险费率幅度不以肇事次数为基准。2不贴保险标志交管可扣车条例规定,今后,驾驶员须将保险标志贴在车上,否则,交管部门将直接扣车,并处警告或20元200元罚款。伪造、变造保险标志,或张冠李戴套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处罚标准将在此基础上,罚款标准将提至2000元。此外,驾驶员如未投保,交管部门除直接扣车外,还将处以最低保费2倍罚款。3未如实告知有五日豁免期条例规定,假如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前,保险公司需书面通知投保人,并等候五天。如五日内,投保人如实告知了重要事项,保险
43、合同将继续生效。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4投保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条例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条例规定,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
44、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5醉驾及无照驾驶面临追偿条例规定,无照驾驶或醉驾,一旦肇事,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此外,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6临近报废车可上短期保险条例制定了短期保险险种,三种车辆: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临时上路行驶、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二、条例尚需研究完善的地方(一)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协调问题无论如何解释,“第76条”规定的强制保险并非
45、严格意义上的强制责任保险,而是基本上体现了门槛式无过失保险的特征,即在强制保险限额之内,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从而免除了加害人的侵权责任。这就意味着受害人能、而且只能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同时,按照“第7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几乎没有可以对抗受害人请求的事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是否构成保险公司的抗辩事由是有争论的,我本人持否定态度)。然而,且不论条例完全按照责任保险的思路规定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责任,而且除了条例第二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规定还可以通过“第76条”第二款的解释勉强获得正当性外,有些规定很难与“第76条”的其
46、他规定协调。主要的问题有:第一,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该条第二款规定:“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等情形,保险公司仅仅向受害人垫付抢救费用,而其他的费用和财产损失只能由受害人向加害人主张。先不论这种规定是否合理,仅从受害人请求权的行使角度来看,就很难实行。因为对于强制责任
47、保险限额范围内的受害人的其他损害,受害人向加害人主张是有制度性障碍的,因为“第76条”明确规定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加害人是免责的。因此,当受害人就这一部分损害请求赔偿时,加害人可否以“第76条”主张免责?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二,条例在考虑到中国可能出现的低投保率、高肇事逃逸率等导致的救助基金负担过重等现实情况后作出了救助基金十分有限的补偿负担,即仅仅垫付抢救费用、丧葬费用。从现实的角度讲,这种规定不是没有道理的,但问题是,强制保险限额之内受害人的其他损害的赔偿不仅面临上述障碍,而且让受害人承担机动车未承保、肇事后逃逸等的风险似乎是没有根据的。结果将会造成受害人的差别待遇。第三,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的追偿根据是什么?条例规定了许多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向加害人追偿的情形,但这种追偿权同样面临上述问题。第四,对于未纳入强制保险保障范围的本车人员,其对于强制保险限额之内的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为何?对于这些人来说,其不能通过强制保险或救助基金获得保障。且不论将这部分人排除强制保险保障范围是否正当,仅从侵权救济而言,其请求权的行使渠道并非畅通。一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规定强制保险限额之内的侵权责任,另一方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经废除。通过合同法规定请求又不能得到精神损害的赔偿,通过民法通则请求似乎有点牵强,如何解决显然又是一个问题。(二)强制投保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