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ffgt.docx
《南通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ffgt.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通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ffgt.docx(7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一章 总则1.1 为加加强南通通市区城城市规划划管理,规规范、有有序地推推进城市市建设,提提高人居居环境质质量,促促进城市市可持续续发展,保保证城市市规划的的实施,根根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城市规规划法(以下简简称城城市规划划法)、江江苏省实实施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城市规规划法办法(以以下简称称省实实施办法法)、江江苏省城城市规划划管理技技术规定定(以以下简称称省技技术规定定)以以及国家家、省、市市与城市市规划相相关的强强制性标标准、规规范,结结合南通通市实际际情况,制制定本规规定。1.2 本规规定是城城市规划划法、省省实施办办法、省省技术规规定相相配套的的实施性性规定,在在南通市市区行政政
2、区范围围内,编编制城市市规划、进进行城市市规划管管理须执执行本规规定。在在城市规规划区范范围内的的其它地地区按本本规定有有关条款款执行。 1.33 南南通市区区行政区区内工业业与民用用建筑工工程、市市政基础础设施工工程、道道路桥梁梁工程、综综合防灾灾工程、园园林绿化化工程、城城市景观观与环境境设计、城城市亮化化与美化化工程、室室外广告告发布等等各项建建设工程程,须执执行本规规定。城市总体体规划确确定的规规划区范范围内的的铁路、港港口、公公路、河河道、各各类管线线等适用用于本规规定。第二章 城市土土地使用用管理 2.11 城城市用地地分类 2.11.1 城市市用地,根根据其使使用的主主要性质质进
3、行分分类,按按照城城市用地地分类与与规划建建设用地地标准执执行。 2.11.2 与城城市用地地相连的的各级风风景区、各各类旅游游度假区区,其向向公众开开放,并并有一定定游憩设设施的用用地,包包括用地地范围内内的水域域,计入入公共绿绿地,其其余概不不作为城城市建设设用地。 2.22 建建设用地地的适建建性规定定 2.22.1 各类类建设用用地的划划分和使使用性质质应遵循循土地使使用相容容性的原原则,符符合经批批准的详详细规划划的规定定。 2.22.2 尚无无经批准准的详细细规划的的地区的的建设用用地,应应由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根根据分区区规划或或总体规规划的规规定进行行建设适适建性划划分。
4、 2.22.3 城市市建设用用地的适适建规定定见表二二1。 2.22.4 表二二1中中未列入入的建设设项目,由由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根据据建设项项目对周周围环境境的影响响和基础础设施等等条件,确确定其适适建性。 2.22.5 需改改变经批批准的规规划用地地性质或或超出表表二11规定的的适建范范围的,应应对规划划进行调调整,并并按规定定程度和和审批权权限批准准后方可可执行。 2.22.6 城市市新建居居住小区区应按国国家和省省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规规定,同同步配套套教育、医医疗卫生生、文化化体育、商商业服务务、金融融邮电、社社区服务务、市政政公用和和行政管管理及其其他八类类设施,为为居民提
5、提供必要要的公共共活动空空间。 2.33 建建设基地地控制指指标 2.33.1 建设设基地最最小面积积应不低低于表二二2的的规定。 2.33.2 建设设基地不不足上述述规定的的最小面面积,但但有下列列情况之之一,且且不妨碍碍城市规规划实施施的,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可以核核准建设设: 2.33.2.1 邻接土土地已经经完成建建设或为为道路、河河道或有有其他类类似情况况,确实实无法调调整、合合并的; 2.33.2.2 因城市市规划街街区划分分、市政政公用设设施等的的限制,确确实无法法调整、合合并的。 2.33.3 城市市规划区区内的成成片开发发地区,必必须编制制详细规规划,经经批准后后实施
6、。 2.33.4 城市市各类建建设基地地的建筑筑密度、容容积率应应不超过过表二3的规规定。 2.33.5 采用用较高的的容积率率值时应应采用较较低的建建筑密度度值,具具体应用用数值在在表二3规定定幅度内内由城市市规划管管理部门门综合考考虑有关关规定及及实际情情况后确确定。 2.33.6 原有有建设基基地的容容积率已已超过规规定值的的或绿地地率未达达到规定定值的,不不得在该该基地范范围进行行扩建、加加层。 2.33.7 在符符合消防防、抗震震、卫生生、交通通等有关关规定和和本规定定的前提提下,在在自身功功能需要要以外为为社会公公众提供供开放空空间的,可可按表二二4的的规定增增加建筑筑面积,由由规
7、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具具体核定定,但增增加的建建筑面积积总计不不得超过过该建设设基地的的规定建建筑面积积的百分分之十五五(规定定建筑面面积建建设基地地面积该基地地允许建建筑容积积率)。 表二2 建设设基地面面积下限限指标建设项目目类型居住建筑筑非居住建建筑低层多层高层低层多层高层建设基地地面积(平平方米)50010000200001000030000表二33 建设基基地建筑筑密度、容容积率上上限指标标建设基地地类型建筑密度度(%)容 积 率核心区地区地区核心区地区地区住宅用地地低 层层3835320.91.110.81.000.70.99多 层层3030281.51.771.41.661.31.
8、55中高层2825232.02.221.82.001.61.88高 层层2020183.33.03.223.03.22公共设施施用地办公建筑多层4542402.82.52.2高层3835325.04.54.0商业建筑多层5550453.33.02.8高层5045405.04.54.5商住综合楼多层5045403.02.82.5高层4540354.54.04.0注:1、核心区:濠北路,濠东路、城山路,濠西路、跃龙路,青年路所界定的用地范围,其中涉及到濠河风景区及历史保护区等重要地段的建筑密度、容积率指标,按批准的相关规划执行。 22、地区:钟秀路路、外环环西路、工工农路、虹虹桥南路路内侧、核核心
9、区外外围地区区所界定定的范围围。唐闸闸镇区、天天生镇区区、陈桥桥、幸福福、秦灶灶镇区、观观音山镇镇区,按按地区的的标准执执行。 33、地区:地区外外围地区区,包括括新城区区、崇川川开发区区、狼山山风景区区、市开开发区、港港闸开发发区、站站前区,以以及各乡乡镇的工工贸园区区,按地区标标准执行行。其中中狼山风风景区(含狼山山镇区)建筑密密度、容容积率指指标,按按批准的的相关规规划执行行。 44、表中中未列入入的科研研、大中中专院校校、中小小学校、体体育场馆馆以及医医疗卫生生、文化化艺术、幼幼托等设设施的容容积率控控制指标标,应按按国家有有关规定定执行,但但不得超超过上表表中相应应居住建建筑的指指标
10、。 55、混合合用地按按不同性性质用地地比例折折算。 表二二4 开放空空间增加加建筑面面积指标标允许建筑筑容积率率每提供11平方米米有效面面积的开开放空间间,允许许增加的的建筑面面积(平平方米)小于42.0大于等于于43.0 注:开开放空间间的条件件和计算算方法见见附录五五。 2.33.8 建筑筑物之间间因公共共交通需需要,架架设穿越越城市道道路的人人行通道道且符合合下列规规定的,其其建筑面面积可不不计入建建筑容积积率控制制指标范范围: 2.33.8.1 通道内内不设置置商业设设施,通通道全天天候对公公众无偿偿开放; 2.33.8.2 通道下下的净空空高度不不小于55.0米米,但穿穿越宽度度小
11、于116米且且不通行行公交车车辆的城城市支路路的通道道下的净净空高度度可不小小于4.5米。第三章 建筑管管理 3.11 建建筑间距距 3.11.1 建筑筑物的间间距除必必须符合合消防、抗抗震、安安全、环环保、工工程管线线和文物物建筑保保护等方方面的要要求外,应应同时执执行本规规定。 3.11.2 根据据居住建建筑日照照标准和和我市实实际情况况,居住住建筑日日照间距距系数低低限值按按表三1执行行。 3.11.2.1 居住建建筑日照照间距按按下列公公式计算算:LiH式中:LL建筑筑间距 i日日照间距距系数 H南南侧建筑筑的计算算高度(见见附录二二)3.1.2.22 市市区居住住建筑日日照间距距原则
12、上上不考虑虑不同方方位的折折减系数数,但因因城市景景观或其其它特殊殊要求的的需要,经经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审核核,并报报南通市市规划委委员会批批准,可可参照表表三22规定执执行。 表三1 居居住建筑筑日照间间距系数数表间距系数数适用地段段1.255核心区1.300地区1.300地区 注:11、建设设基地1公顷顷,且无无集中公公共绿地地的(面面积4400平平方米),居住住建筑间间距按表表三1增增加0.05的的系数。建建设基地地1公公顷的须须设置公公共绿地地。 2、当新建居住建筑位于已建住宅的南侧时,相邻建筑间距系数按表三1增加0.05控制(属一一次规划划分期实实施的,按按原批准准的详细细规
13、划核核定的间间距系数数执行)。表三22 不不同方位位间距折折减系数数方位0155153303044545折减系数数1.0LL0.955L0.9LL1.0LL 注:1、表表中方位位为正南南向(00)偏偏东、偏偏西的方方位角。 2、LL为当地地住宅正正南向布布置时的的日照间间距。 3.11.3 多层层(含中中高层)居居住建筑筑间距: 3.11.3.1 多层居居住建筑筑间距,条条式建筑筑按表三三1系系数计算算确定;点式建建筑根据据具体情情况参照照3.11.3.3和附附录一第第3条计计算确定定。 3.11.3.2 多层居居住建筑筑非平行行布置时时(夹角角600),其其最窄处处建筑间间距按平平行布置置的
14、居住住建筑日日照间距距控制。 3.11.3.3 在南北北向居住住建筑南南侧、东东西向居居住建筑筑东西侧侧垂直(夹夹角660)布布置的多多层居住住建筑,其其建筑间间距按表表三11标准乘乘以0.7系数数控制,先期实施的新建住宅须同时满足0.35iH退界要求;当垂直居住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时,按平行布置居住建筑控制。3.1.3.44 在在满足日日照间距距条件下下,平行行布置的的条式多多层居住住建筑南南北之间间的间距距最小不不得小于于12.5米,山山墙间距距不得小小于6.5米,山山墙有一一侧居室室窗户的的,不得得小于88.5米米,山墙墙一侧出出挑阳台台的,山山墙最小小间距不不得小于于10.5米。当山
15、墙之之间设置置道路的的:居住住区道路路,山墙墙之间的的最小距距离不得得小于224米;小区级级道路(宽69米),最小小山墙间间距不得得小于112米;组团级级道路(宽宽5米),最最小山墙墙间距不不得小于于10.5米;当道路路宽小于于5米时时,山墙墙最小间间距不得得小于88.5米米。 平行于于城市道道路的沿沿路建筑筑(含居居住、非非居住)的的山墙间间距应符符合城市市规划,并并满足消消防、施施工和安安全要求求。 3.1.33.5 多层层居住建建筑地面面层为非非居住用用房时,视视同居住住建筑控控制间距距。在旧旧城核心心区建筑筑密集地地段进行行改建确确有困难难的,经经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核定定,其与
16、与南侧建建筑的间间距,可可扣除地地面层非非居住用用房的高高度计算算。地面层设设置层高高小于22.2米米的自行行车库等等附属用用房时,可可扣除其其高度计计算与南南侧建筑筑的间距距。 3.1.44 低低层居住住建筑与与其相邻邻低、多多层居住住建筑的的南北向向间距,按按多层居居住建筑筑间距有有关规定定控制,但但最小间间距不得得小于88米。山山墙之间间有公共共道路的的,山墙墙间距不不得小于于6米;无公共共道路的的,应视视具体情情况,满满足消防防、施工工、通行行要求。3.1.5 高层居居住建筑筑间距: 3.1.55.1 高层层居住建建筑之间间的建筑筑间距,条条式建筑筑按表三三1系系数计算算确定;点式建建
17、筑,南南北向的的,不得得小于南南侧建筑筑高度的的1倍,且且不得小小于南侧侧建筑面面宽的11.2倍倍,其最最小间距距为300米;东东西向的的,不得得小于较较高建筑筑高度的的0.44倍,其其最小间间距为118米。 3.11.5.2 高层居居住建筑筑与多、低低层居住住建筑之之间的建建筑间距距,南北北向的,北北侧为多多、低层层居住建建筑时,建建筑间距距按3.1.55.1条条规定控控制;南南侧为多多、低层层居住建建筑,条条式的建建筑间距距按表三三1规规定控制制,但最最小间距距不小于于13米米,点式式的建筑筑间距按按3.11.3.3条规规定控制制。 3.11.5.3 高层居居住建筑筑与高、多多、低层层居住
18、建建筑的山山墙间距距,按消消防和施施工安全全的规定定控制。山山墙均有有居室门门或窗户户的,其其间距不不得小于于13米米。 3.11.6 非居居住建筑筑与居住住建筑的的间距: 3.11.6.1 非居住住建筑位位于居住住建筑南南侧或东东西侧的的,其建建筑间距距按居住住建筑间间距规定定控制。在在符合日日照、环环保、施施工、安安全、消消防和交交通等要要求的前前提下,低低层非居居住建筑筑与相邻邻居住建建筑山墙墙垂直布布置时,如如山墙无无门、窗窗、阳台台,其间间距可酌酌情缩小小。因城城市街道道景观需需要,经经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核核定,平平行于城城市道路路的沿路路非居住住建筑可可与相邻邻居住建建筑山墙墙毗
19、邻建建造。 高层非非居住建建筑与相相邻居住住建筑山山墙垂直直布置时时,其建建筑间距距应不低低于表三三3规规定的最最小控制制间距。 3.11.6.2 非居住住建筑位位于居住住建筑北北侧的,其其建筑间间距应符符合环保保、安全全、消防防等有关关专业规规范规定定,其最最小间距距(非居居住建筑筑)低层层为6米米,多层层为100米,高高层(含含中高层层)为113米。 3.11.7 非居居住建筑筑的间距距: 3.11.7.1 高层(含含中高层层)非居居住建筑筑之间及及其与其其它非居居住建筑筑的间距距应不低低于表三三3的的规定: 表三三3 高高层非居居住建筑筑之间及及高层非非居住建建筑 与与其他非非居住建建筑
20、最小小控制间间距(米米)高层非居居住建筑筑裙房其它非居居住建筑筑(一、二二级耐火火等级)高层非居居住建筑筑1399裙 房966 3.11.7.2 多层非非居住建建筑平行行布置时时,最小小间距不不得小于于10米米。 3.11.7.3 低层非非居住建建筑与多多、低层层非居住住建筑平平行布置置时的间间距按消消防间距距的规定定控制,但但最小间间距不得得小于66米。 3.11.7.4 工业建建筑、仓仓储(库库)建筑筑等按相相关的消消防、安安全间距距控制。 3.11.7.5 医院的的病房楼楼、休(疗疗)养建建筑、老老年公寓寓、幼儿儿园和托托儿所的的教室、活活动室及及卧室的的间距按按表三1标准准增加00.3
21、系系数计算算;大、中中、小学学,教学学楼的间间距按表表三11标准增增加0.15系系数计算算,学生生宿舍按按居住建建筑间距距控制。 3.22 建建筑物退退让 3.22.1 沿建建设用地地边界和和沿城市市道路、河河道、铁铁路两侧侧以及电电力线路路保护范范围的建建筑物,其其退让距距离必须须符合日日照间距距、文物物保护、风风景园林林、市政政管线、消消防、抗抗震、防防汛和交交通安全全等方面面的要求求外,应应同时符符合本规规定。 33.2.2 建筑物物后退建建设用地地边界距距离: 33.2.2.11 沿沿建设用用地边界界(规划划用地红红线)的的建筑物物,其离离界距离离按表三三4规规定控制制。界外外是居住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南通市 实施 江苏省 城市规划 管理 技术 规定 细则 ffgt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