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案例精选笔记之借款合同纠纷类24100.doc
《人民法院报案例精选笔记之借款合同纠纷类24100.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民法院报案例精选笔记之借款合同纠纷类24100.doc(9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案例精选笔记之借款合同纠纷类一:一一笔汇款一方称借款他方称还款判决:谁能说清来源就归谁二出具借条疑点丛生债主不能自圆其官根据生活常理否认借款三借条金额模糊难辨综合分析定纷止争四借据未注还款债主随时可催还五拿着欠条上法庭证据缺乏不支持六出借账户受到牵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七民事法律行为虚假表示真意保存的判断江苏高院判决扬州东方诉炼建借款合同纠纷案八特殊身份关系当事人间借贷之认定上海二中院判决宋富诉荻宝借贷合同纠纷案九借条没写借款人名字仍认可证据效力十借出款后未要求打收条“证据链判决如数归还 一一笔汇款一方称借款他方称还款判决:谁能说清来源就归谁 家住临海城关的李兵现年53岁20多年前从转业后分配在一
2、行政当过10多年中层干部收入颇丰拥有几处房产。2005年下半年李兵从干部岗位退下来和妻子离婚后因儿子在外地上大学本是老网虫的李兵把更多的时间花在了上网聊天上。同年7月底的一天深化名“兵哥哥的李兵在聊天室里结识了一名网名叫“美的网友两人越聊越投机。现实生活中36岁的“美同样家住临海城关真名丁丽丈夫多年前投入别的人怀抱离婚后的丁丽除了和几个好友搓麻外整天就是在网上泡着聊天取乐。2005年底两人开始。2005年12月初丁丽得悉李兵卖了一套二手房后说自已刚买房还贷压力比较大。为此李兵把卖房所得的34万余元汇入丁丽个人账户。后来李兵发现丁丽并没有和他结婚的打算不但对借款事宜只字不提整天买这买那还以姐姐急
3、用名义再次借走2万元。2007年初二人在吵闹中分手李兵不断讨债 后陆续打收条要回5万元。事后不李兵如何催讨丁丽就是不理。李兵于2007年底把丁丽告上法庭。起诉时李兵发现自己连一张借条都没有。在律师提醒下好赖找到了原先的汇款单。为此李兵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丁丽还款。庭审中昔日的“网络恋人成了仇人法庭上互相对骂差点动手。丁丽辨称李兵曾向其借款33万元自己以现金方式借给了李兵因此李兵向其账户汇款系归还债务。丁丽还说借给李兵的资金约五六万元是自己的存款十几万借自兄弟姐妹其余那么是向前夫所借。为了借钱给李兵她还支付了利息。一审讯决丁丽返还李兵29万余元借款后丁丽提起上诉坚称李兵所汇之款是归还其借款本息并非
4、不当得利。主审法官认为李兵汇入丁丽个人账户34万余元的丁、李二人没有异议予以确认。丁丽称该款系李兵归还其借款本金和利息而其出借如此大额款项前应有款项来源如取款凭证等根据但丁丽并未提供相关证据故对丁丽的辩白不予采信。李兵汇款给丁丽的虽然尚缺乏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在李兵主张按不当得利要求丁丽返还的情况下认为根据?民法通那么?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获得不当利益造成别人损失的应当将获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的规定丁丽应返还李兵340万余元款项。至于李兵打收条向丁丽收取5万元款项事宜因借条内容无法证实其中2万元系丁丽姐姐所借之款因此认定应从涉案34万余元款项中全部予以扣除。最终在丁丽声称涉案
5、款项系借款但资金来源、借款时间地点、借款利息的计算等情况均缺乏相应根据、难以让人信服的情况下认定李兵的不当得利恳求更加符合实际。 2021年7月28日浙江台州中级人民终审宣判一起“网络情缘 二出具借条疑点丛生 债主不能自圆其官根据生活常理否认借款 审理查明2005年初被告韩某与原告冼某的妻子梁某因上街购物认识。同年6月21日被告韩某向原告出具了借条内容为“被告因生意资金周转不灵急需现金现向原告借现金25.4万元还款限为同年7月30日而落款时间是同年6月30日。现原告屡次向被告追讨未果后遂向起诉要求判 被告立即还款。庭审中被告辩称其从未向原告借过钱。该借条是因其欠原告妻子梁某彩码钱在包括原告冼某
6、在内的10多名子威胁下才被迫写下借条的内容也是按梁某事先写好的照抄下的。此后原告冼某还通过泼油漆、打恫吓 屡次向其强行索要款项。另查明2007年9月4日被告韩某到山南海分称原告夫妻逼迫其书写上述欠条。还查明在何某起诉涉及本案被告韩某及其丈夫和原告冼某及其妻子梁某的另一起借贷案件中梁某曾成认韩某与她是帮别人跟单买彩的而所谓对何某的欠款是属于彩博债务。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被告之间的借款是否属实及其合法性问题。根据本案查明的以及梁某在另案中的陈述结合日常生活经历上述借条明显存在以下几个疑点:1.梁某与韩某为购物偶然认识且从认识到借款的时间仅为3个月左右双方也没有生意往来就在这样情况下梁某的丈夫竟然一
7、次性将数额这么大的款项借给韩某;2.在原告的陈述中借款的当日没有立下借据相反是在事隔一个月后通过上门、致电被告韩某出来补立借据;3.双方是否合作经营彩之事原告妻子梁某屡次陈述前后不一而且在审理的何某为原告的另案中确认过曾经与被告共同参与经营彩博的。4.被告韩某曾经就该事向报案。针对上述疑点原告均无法自圆其说也未能提供比方双方有生意往来的其他证据来予以佐证相反结合本案现有证据参照日常经历法那么被告不存在借贷关系的抗辩具有较大可信性。审理认为尽讼争借条在形式上意思表示明确被告韩某也未否认该签名的性但本案不能仅凭唯一且存在多处不符合生活常理的借条而认定借款的原告应继续举证。而原告未能提供相应的其他证
8、据予以佐证借贷成立视为其举证责任尚未完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借条金额模糊难辨综合分析定纷止争 被告夫妇之子系原告的工作人员2006年3月不幸罹患重病同年11月去世。间为了救治儿子被告夫妇曾向原告借款10万元。当时被告李某出具了借条内容系借到原告“人民币壹拾元整。事后原告催要借款未果为此起诉到。案件审理中原告除了提供了借条原件之外还向提交了被告李某出具借条之前向原告申请借款的申请书申请书中李某申请金额为10万元。被告李某那么先是辩称10万元借款是原告为其子治病的支出不属于被告的个人借款后又矢口否认上述坚称借条内容是“人民币壹拾伍元整是自己到儿子宿舍拿东西时为搭出租车所借。针对借条中的“
9、到底是“伍还是“万的疑问委托鉴定机构予以核实但鉴定结认为:借条不具备检验条件。审理后综合分析李某陈述、医院证词及相关调查情况认定李某的陈述前后矛盾违犯根本常理因此不予采信。同时借条虽为李某出具但葛某作为李某的妻子对夫妻关系存续间所生债务应当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据此自治区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一审讯决被告李某被判归复原告某10万元借款李某之妻 四借据未注还款债主随时可催还 李新与赵节原是好朋友。2021年8月赵节以经营困难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共向李新借了21万余元并出具了借条但没有注明赵节还款的时间。后赵节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李新只好把赵节告到。被告认为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限原告没有主张还款的权
10、利。 五拿着欠条上法庭证据缺乏不支持 2007年3月原告王某与被告殷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今年3月6日经门了离婚登记约定小孩由被告抚养。4月14日被告出具一份欠条注明欠原告10万元。5月13日原、被告因小孩抚养问题产生矛盾。6月4日原告以被告借款10万元不还为由向提起诉讼。该案审理中原告始终未到庭参加诉讼其代理律师称因被告打算买塔吊搞建筑需20万元原告从娘家人手中借了10万元给被告。对此被告提出抗辩认为原告没有借10万元给被告因有复婚意向原告要求被告买房子被告没有钱但为表达诚意就在家打了一张欠条给原告。庭审中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欠条形成的和资金来源。审理认为王某起诉主张的是殷某向其借款的但向提
11、交的是一份“欠条现殷某否认借款的王某应承担继续举证的责任但王某未能举出其他证据印证“欠条即为“借条相关链接欠条借条不能混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把欠条写成借条、把借条写成欠条。实际上虽然借条与欠条都是债权凭据但是两者应当严格区分而不能混用。首先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那么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假设对方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其次欠条属于债权凭证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假设没有约定详细还款日要在欠条开具日起两年内主张权利否那
12、么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借条那么属于合同的范畴假设没有约定还款限诉讼时效为20年。 六出借账户受到牵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1年11月19日郭某因用钱向王某借款60万元约定2021年1月19日前还清并写了欠条。其中40万元郭某让原告通过银行存入王莉的账户。借款到后王某屡次向郭某催要借款但郭某一直未还。王某将郭某与王莉诉到恳求判二被告连带清偿其借款本金60万元自2021年1月20日起按银行同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经审理认为被告郭某借原告王某款未还是纠纷发生的原因。原告王某要求被告郭某归还借款60万元的诉请清楚证据充分予以支持;原告王某要求被告郭某自2021年1月20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13、支付利息的诉请因双方借款时未约定利息支持自该借款逾之日即2021年1月20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原告王某要求被告王莉归还借款60万元及利息的诉请因被告王莉不是原告的借款人且无有效证据证明被告王莉与被告郭某系夫妻关系其要求被告王莉归还借款60万元及利息的诉请于法无据但被告王莉出借银行账户违犯了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理?第六十五条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的规定。同时根据人民?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出借银行账户是违犯金融理法规的行为人民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所得并可以按照规定处以罚款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七
14、民事法律行为虚假表示真意保存的判断江苏高院判决扬州东方诉炼建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1 年10月17日扬州东方集团简称扬州东方向南京国投汇付5000万元南京国投出具?收据?一份载明交款为东方集团即扬州东方收到5000万元收款事由为入股资金。2002年6月14日炼化建立集团简称炼建向扬州东方出具?委托付款书?一份载明委托扬州东方代其划汇5000万元至南京国投账户作为炼建南京国投的入股资金。2002年6月25日、 8月20日双方之间分别签订有?借款合同?以及?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延还款合同?以及?延还款合同补充协议?两份补充协议中均明确指出:?借款合同?和?延还款合同?“仅为保证炼建名义出资南京国
15、投的资格得到人民银行的认可而签“仅用于南京国投向人民银行提出重新登记申请时作为炼建名义出资的相关证明使用。此外自2001年以来扬州东方在南京国投还存在以金新信托名义进展委托理财的款项5000万元。已生效的湖北武汉中级人民2006武初字第37刑事判决确认金新信托于2001年6月6日至2004年8月31日间按德隆集团控制上海友联下达的融资方案借信托理财之名以委托国债、为主要形式采取承诺保本并给予6至 13不等的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广泛向社会不特定的自然人和机构吸纳公众巨额存款。2002年6月南京国投和南京国信合并改组成立大江国投。同年7月上海友联以江苏灵丰纺织集团等六家含炼建名义收购了大江国投。扬州东
16、方认为2001年10月17日炼建向其借款5000万元用于大江国投但回绝归还借款遂向起诉。江苏扬州中级人民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延还款合同?炼建向扬州东方出具的?承诺?等双方之间存在5000万元的借款关系扬州东方在南京国投以金新信托名义进展委托理财的款项5000万元与本案双方之间借款行为无关。判决:炼建返还扬州东方5000万元。炼建不服向江苏高级人民提起上诉认为本案案涉行为为德隆系为躲避法律而为的惯用手法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延还款合同?只是借款关系的外表形式两份补充协议才是双方之间的意思表示因此?借款合同?、?延还款合同?“对双方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债权债务关系对双方均无约
17、束力。双方之间并不存在5000万元的借款关系恳求驳回扬州东方诉讼恳求。经江苏高级人民审讯会讨二审认定:2001年10月17日扬州东方向南京国投汇付的5000万元系扬州东方在南京国投以金新信托名义进展的委托理财款。该5000万元汇付南京国投后因南京国投实际为上海友联德隆集团控股上海友联实际出资成立了大江国投炼建仅是大江国投的名义股东并没有出资5000万元。在存在2001年10月17日5000万元委托理财款的情况下扬州东方没有证据证明其向南京国投另行汇付了第二笔5000万元故扬州东方与炼建之间所谓?借款合同?、?还款合同?的签订并非双方意思表示两份补充协议才是双方之间的意思表示双方之间并不存在50
18、00万元的借款关系。2021年6月25日江苏高级人民作出判决:撤销原判驳回扬州东方诉讼恳求。理中种种合法与不合法的目的及利益需求当事人之间签订“阴合同的行为屡见不鲜。按照法律行为理法律行为生效要件之一是、完好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直接影响意思表示行为内在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效力的评判。对于“阴合同的效力问题非本案说明讨的焦点。本案分析推理的关键是判断分析“阴合同形式下当事人之间所存在的的法律关系。首先分析双方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以确定外表行为和隐藏行为。扬州东方与炼建虽然签订了?借款合同?、?延还款合同?但在随后签订的两份补充协议中明确签订?借款合同?、?延还款合同?“仅为保证炼建名义出资南京
19、国投的资格得到人民银行的认可“仅用于南京国投向人民银行提出重新登记申请时作为炼建名义出资的相关证明使用同时还明确“因?借款合同?、?延还款合同?而对扬州东方与炼建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债权债务关系对双方均无约束力。由此可见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延还款合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借贷均为外表虚假行为而“为保证炼建名义出资南京国投那么是双方之间所隐藏的目的。其次需对于隐藏行为的合理性和性进展考量。为炼建需名义出资南京国投?隐藏行为的目的如何?通过分析案涉各方含德隆系系列之间所隐藏的的关系获知德隆系系列为融资目的需要完全控制大江国投故由德隆系系列实际出资炼建等名义出资目的是为了躲避法律金融股份发起人必须五
20、人以上以及制止融资的规定。本案中经进一步查证炼建名下由上海友联实际出资大江国投的 5000万元来自于自2001年10月17日始扬州东方在南京国投以金新信托名义进展的5000万元委托理财款从而确定了扬州东方5000万元委托理财款存在且与本案讼争的5000万元有着直接的联络。本案案:(2021)扬民二初字第0063(2021)苏民二终字第0098案例编写人:江苏高级人民 沈燕 八特殊身份关系当事人间借贷之认定上海二中院判决宋富诉荻宝借贷合同纠纷案 2007年7月25日、9月17日案外人长业建立集团简称长业以支票转账方式分三次转入被告上海荻宝贸易简称荻宝账户款项合计331.25万元上述支票的用途记载
21、为货款或往来款。原告宋富诉称其与案外人陈晓峰被告法定代表人之为婚外陈晓峰称其父经营的急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为帮助陈晓峰将其在长业宝山依云湾花园工程部的债权331.25万元借给被告。同年12月25日被告开具300万元的转账支票用于还款给原告但因被告账上并没有钱故未承兑。2021年5月30日陈晓峰为帮被告归还借款将其在别处的债权转让给原告原告在该处实现债权145万元被告尚欠186.25万元未归还。据此原告恳求判被告归还上述借款。庭审中宋富述称与陈晓峰有不正当关系所以未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上海嘉定区人民经审理认为原告诉请的根底是原告与被告间存在借贷的合意而原告对此无法提供书面协议或借据等直接
22、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亦没有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陈晓峰出具委托书通过委托收款及被告开具出300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均系用于归还诉争的借贷债务。原告举证的短信“这件事这样处理你觉得不妥当剩余的和利息我写借条给你吧仅能证明其与陈晓峰个人之间有短信往来但与本案缺乏关联性。原告举证的银行转账支票、支票存根仅能证明长业曾以银行支票转账方式转入被告账户款项331.25万元、被告收讫该款项的且该支票的用途载明为货款。综上原告的诉请不能成立难以支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上海第二中级人民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清楚判决并无不当。2021年7月14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是一起相关当事人有婚外情间产生的借贷
23、纠纷。根据原、被告的诉辩主张可以确认原、被告间存在金钱给付关系这一根底但该款项给付的性质属“借贷还是“转账属待证。1.正确运用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那么确定客观证明责任。本案中原告以借贷法律关系提起诉讼而借贷合同具有理性特征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交付钱款的还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根据法律要件分类说主张权利存在的当事人应就权利产生或获得的要件举证。?人民民事诉讼证据的假设干规定?第五条即表达了这一规那么该条第一款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承担举证责任。因此本案的客观证明责任应由原告承担。原告述称因与陈晓峰有不正当关系当时两人关系甚故未签订书面借款协议及借据
24、。为证明双方存在上的借贷关系原告向提供银行转账支票、支票存根、委托书、短信等间接证据。经质证被告对此均不认可辩称虽有三笔款项合计331.25万元转入被告账户但支票记载的背书人不是原告而是案外人长业支票用途记载为货款;原告从被告处领取的300万元转账支票及陈晓峰出具的委托书仅能证明曾委托原告收款并不能证明被告有归还借款的;陈晓峰给原揭露的短信内容是指陈晓峰替原告归还债的款项。2合理运用证据规那么中经历法那么、逻辑推理及高度盖然性证明必要时行使职权调查取证查明案件。由于本案的相关当事人间存在特殊身份关系法官仅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难以认定诉争。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依职权向案外人长业相关人员进展调查及调取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人民法院 案例 精选 笔记 借款 合同纠纷 24100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