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0—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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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2020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局部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 合同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 文件及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标准、规范及 有关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双方协商同意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 议或文件或会议纪要;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投标文件 及附录、其他合同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 监理人:名 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 设计人:名 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 工程和设备作为施工
2、现场组成局部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 永久占地包括:/o1.1.3.10 临时占地包括:/o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建设领域的相关法律、法 规和重庆市建设工程相关现行标准、规范等。1.4 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工程领域现行标准、规范。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O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 文件及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投标文
3、件及附 录、技术标准和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O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电子版、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技术及经济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公司三方共同确认 为完整的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 人审核完成竣工结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1.6.5 现场图纸准备
4、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O1.7 联络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乙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 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 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璧山金融街CBD1号楼6楼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O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O1.10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现场出入的管理及相关费用,发包人、跟踪审核单位及其他协助单位有权出入。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O
5、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 交通设施的约定:以承包人进场的现状为准,施工的场内道路和设 施如有损坏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当费用。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 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当。1.11知识产权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 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 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本建设工程工程使用。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
6、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发包人或 发包人授权的第三方使用。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 密的使用费的承当方式: 由承包人承当。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调整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身份证号:;联系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6层。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 控制,与各方进行联络、协调、召集会议;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工程资料收集管理;执行权力范围内的签证权等 。2.4
7、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由发包人确定。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范围内 的土地;发包人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口、施工用水、电等费用均 由承包人负责。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o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O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Lo.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经建设档案专项审查合格 的全套工程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纸质6套,电子文档(光 盘)2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当:由承包人
8、负责办理相关手 续,费用由承包人承当。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共同确认为完整 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延误, 处违约金5000元/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 .凡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并 及时组织施工,工程费用按合同约定结算方法办理。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 平安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
9、办证;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施工噪音超过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人提出措施;以上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由承包人自行负责。3 .2工程经理3.1.1 工程经理:姓 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工程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严格按现行国家施工规范 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平安;与发包人代 表进行沟通、协调。关于工程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周不少于4天或 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低于32小时,每少到一天(施工现场工作满8 小时计一天)或累计
10、工作时间少于32小时的,支付违约金5000元/ 天。工程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发包人,并取得发 包人的书面同意。工程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支 付违约金5000元/次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工程质量不合格/ 经济损失等)的,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 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按国家相关规定承当。工程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次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经理的违约责任:(1)工程经理出现 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方法(试行)第十条规定情形的,确需 更换工程经理
11、的,承包人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经发包人同意, 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予以更换。因工程经理死亡或患符合基本医保诊断标准的特殊、重大疾 病情况,无法正常履职导致变更的,承包人应立即委派具有与招标 文件同等资格、同专业的人员出任工程经理。因工程经理离职、岗位变更等承包人原因、前款所述以外的 其余疾病导致变更的,每擅自更换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 元/次。(2)如因擅自变更工程经理导致工期延误或工程事故或工程质 量不合格的,应一并承当相应违约责任。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 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次 。3.3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
12、工程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 的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3日内。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 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次,并承当一切后果。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以发包人书面批准同意为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技术 负责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次,并承当一切后果。更换 主要管理人员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次。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应向 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人次。无论工作日或节假日
13、,施工单位必须安排足够的在岗管理人员 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因管理人员缺乏影响施工进行,处 施工单位2000元/次的违约金。1.5 分包1.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的全部内容。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O352分包确实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o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o1.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1.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自承包人进场之日至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人之日止。1.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接收中
14、 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并在签定施工合同前向发包人递交一份履 约保证金转账凭据,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4 .监理人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 担的约定: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职 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O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 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2) /;(3) /o.工程
15、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到达国家、行业和重庆市有关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并 一次性验收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不设定。5.3 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跟踪审核人员进行工程隐 蔽部位的检查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1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组小时。6 .平安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 平安文明施工6.1.1 工程平安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 照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
16、3 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方法(重庆市政府令第289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渝建发【2008】177号)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2008) 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承包人的施工平安责任并向发包人报送施 工平安措施方案。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当负责统一管理施工 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费用包含在 合同价(中标价)中,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并由 承包人承当施工现场平安保卫工作。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按国务院令第393号建
17、设 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和通用条款第五条执行,并按渝建发 2010U85号文件执行。2、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按渝建发201425号第九条规定及 渝建发2016) 35号文制定平安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方案及安 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报发包人审查同意。3、承包人必须保证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平安文明施工,到达平安 文明施工合格工地的要求,且平安文明施工专项费按合格标准支付。4、发包人按单位工程平安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结果,如 评定为不合格,承包人不得计取平安文明施工费,其已支付的平安 文明施工费在结算价中扣除。5、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平安,发生平安事故,责任由承包人全部 承当。6.1.6 关于平安文明施工
18、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发包人 下达开工令后30天内,将50%的平安文明施工费拨付给承包人,支 付依据为开工令(原件)及审批通过的平安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方 案和平安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其余费用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发包人按单位工程平安 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结果,如评定为不合格,承包人不得计 取平安文明施工费,其已支付的平安文明施工费在结算价中扣除。承包人应负责自身施工平安及对分包人的平安措施进行监督和 管理,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平安责任事故,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当。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凄包 人应根据施工内容及各个工
19、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总体工程和各分局部 项工程施工方案。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在设计交 底后3天内完成相关局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等编报及论证 工作并提交给发包人审批,于设计交底后3天内(此时间包括承包人 与发包人沟通修改方案的时间)将沟通通过的资料提交给发包人审 批,否那么由承包人承当违约金5000元,同时承包人承当因此而造成 的各项损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 意见的期限:注O7.2 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3天。7.3 开工7
20、.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发包人通知进场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O7.3.2 开工通知承包人按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起开始计算工期。发包人有权 视工程实际情况对计划开工时间进行调整,且不因计划开工时间变 化而调整合同总价及单价。发包人不因计划开工时间变化支付承包 人其他费用及利润。7.4 测量放线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 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满足施工要求。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
21、原因 引起的暂停施工(须发包人确认的书面文字资料为准)造成工期延误 的,工期顺延,不得要求费用索赔。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五天以内(含五天)处违约金10000元/天,五天以上处违约金 20000 元/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Lo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按要求对施工场 地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充分收集相关资料,不利物质条件由承包 人自行考虑,其费用已纳入合同价中。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由于出现龙卷风、暴雨、 冰雹等异常恶劣气候(按重
22、庆市气象部门公布的50年一遇的最大降 水(雪)量等资料确认)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 人延长同等工期,但发包人不负责赔偿承包人由此产生的延期或停 工损失费。7.9 提前竣工的奖励提前竣工的奖励:不采用。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当:承包人承当。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 规格、数量要求: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 采购、运输和保管。(1)承包人拟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均应提供有关材料设备的产地 证明、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提前报监理人、
23、发包人审核, 且必须提供样品,样品经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封样后,承包人方可 采购;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均应由发包人和监 理人对材料设备进行验收,要求提供了样品的,与封存的样品核对 查实后,由发包人和监理人签字确认,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签字确认 后的材料设备方可使用;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签字确认的材料设备 承包人不得使用,假设承包人擅自使用,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要求承 包人无条件撤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当,假设此种行为给 发包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其损失应由承包人承当,同时发包人可以 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承包人撤场。假设承包人以发包人核定的材料设 备价格过低为由拒绝或拖延采购,可能导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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