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卷及答案解析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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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卷及答案解析1.刘山峰、王翠花系老夫少妻,刘山峰婚前个人名下拥有别 墅一栋。关于婚后该别墅的归属,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真题A.该别墅不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B.婚后该别墅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C.婚姻持续满八年后该别墅即依法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D.文U、王可约定婚姻持续八年后该别墅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答案】:D【解析】: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 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 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 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
2、行为地法律。D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不 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8.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 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到达二本线。 假设未到达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 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关于乙的承诺,以下哪 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8 .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答案】:D【解析】:A项,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 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
3、责任、 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此题中 甲、乙达成的协议不符合无效格式条款的要求。BC两项,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那么 的行为。民通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 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 平、等价有偿原那么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甲、乙之间协 议无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可变更。D项,合同的生效要件有3个: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 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 不损害公共利益。此题中甲乙之间的协议符合合同的生效要 件,且并未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即合同有效。9 .关于诉讼时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
4、012年真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 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 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 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 讼时效中断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当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答案】:c【解析】:A项,民法总那么第188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向人民法 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诉讼
5、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 照其规定。此题中,甲乙约定了还款期限,所以债权的诉讼 时效期间应从债务到期之日起算。B项,担保法解释第36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中,主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 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据此,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主债务诉讼 时效并不中断。C项,诉讼时效规定第11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 的局部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 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抵押权为从权 利,从权利的主张不会导致主权利时效的中
6、断。D项,诉讼时效规定第21条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 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 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当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 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 外。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无法主张时 效抗辩,那么其仍可向乙追偿。10 .甲证券公司接受乙客户的委托买卖股票,甲证券公司以下 哪些行为符合法律规定?()A.客户乙要求买入某种股票1万股户单时,每股28元人民 币,但客户乙的开户账户上只有10万元人民币。为了保证 客户乙能及时买到股票,甲公司依照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 暂时借给客户乙18万元人民币B.客户乙要求甲公司为
7、其在该公司开立的账户保密,甲公司 认为乙要求过分,其有权公开账户号码C.某交易日,客户乙所持有的A股价格猛烈上涨,虽然乙只 有1000股,甲公司遂依据乙的全权委托将乙该种股票1000 股抛售D.甲证券公司在接受乙的委托之后,根据委托协议向乙收取 一定的费用【答案】:A|D【解析】:A项,证券法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 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批准。故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 券服务是存在合法操作可能性的。B项,第44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故甲公司公开乙的账 户号码违反上述规
8、定。C项,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 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 量或者买卖价格。故甲公司依据乙的全权委托抛售股票的行 为违反法律规定。D项,证券公司与客户是委托关系,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 假如在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并且 收取代理费是正当合法的。11 .中国甲公司与欧洲乙公司签订货物进口合同,付款方式为 即期信用证,开证行为中国某银行。欧洲乙公司向信用证的 指定行提交了单据,于是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 项。中国甲公司以欧洲乙公司提交的单据中存在伪造为由, 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中国某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 项。依最高
9、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 规定,下述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哪几项?()A.中国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支付B,即使有证据证明单据确系欧洲乙公司伪造的也不应终止 支付C.尽管指定行善意付款,中国法院仍可以欺诈为由禁止开证 行对外支付D.中国法院不应中止或终止开证行对外付款【答案】:B|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 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 中止支付或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除外: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 善意地进行了付款;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 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保兑
10、行善意地履行了付 款义务;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因此,在此题中,中 国法院不应中止或终止开证行对外付款。12 .茂发、大阳、日盛公司三家发起人决定以向社会公开募集 的方式设立以塑料制品生产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大兴股份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关于各发起人的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茂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经验资机构验资,作价2000 万元,那么其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 B.大阳公司认购出资500万元,但因种种原因该出资未到位, 大阳公司不具有股东资格C.假设茂发公司出资2000万元,大阳公司出资500万元,那么 日盛公司必须出资1000万元方能符合法律的规定D.大
11、兴公司成立后,发现茂发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实际价 额较之前作价低100万元,茂发公司应补足差额,其他两家 发起人承当连带责任【答案】:A|C|D【解析】:AB两项,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认购股份即获得股东资格,如果没有出资或者出资不实 须承当补缴责任。此题中,茂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属于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因此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 大阳公司虽没有出资,但其已认购股份,因此具有股东资格。 C项,公司法
12、第84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 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3位发起 人须认购3500万元的资本。此题中,茂发公司和大阳公司 已经共认购2500万元的资本,故日盛公司必须出资1000万y u oD项,公司法第93条第2款规定,股份成立后, 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 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 额;其他发起人承当连带责任。对于该次募集股份行为的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该次发行股份应当聘请保荐人B.假设发起人认购40%的股份,那么此次股票的发行应当采用承 销团
13、来承销C.如果股份未能如期募足,公司经过证监会批准后可以延期 募集D.如果股份募集成功,公司共有100位股东,那么有50位 以上的股东出席,该次创立大会就可以成功召开【答案】:A|B【解析】:A项,证券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为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 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 行为。第11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 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 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B项,证券法第32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 面总值超过人
14、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 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此题中,发起 人认购40%的股份,说明其需要向社会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 为6000万,超过法律规定的5000万,因此应由承销团承销。 C项,公司法第89条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 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 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 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 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 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D项,公司法第90条规定,
15、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 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 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因此,必须是代表股份50%以上的发起人出席,而不是股东 人数过半数。公司成立后,发现有以下情形,有关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 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 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 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题中,该别墅属于刘山峰婚前个人财产,除双方当事人约 定外,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2.在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安东尼与夏洛克订立 契约,约定由夏洛克借款给安东
16、尼,如不能按时还款,那么夏 洛克将在安东尼的胸口割取一磅肉。期限届至,安东尼无力 还款,夏洛克遂要求严格履行契约。安东尼的未婚妻鲍西娅 针锋相对地向夏洛克提出:可以割肉,但仅限一磅,不许相 差分毫,也不许流一滴血,惟其如此方符合契约。关于该故 事,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夏洛克主张有约必践,表达了强烈的权利意识和契约精神 B.夏洛克有约必践(即使契约是不合理的)的主张本质上可 以看作是“恶法亦法”的观点C,鲍西娅对契约的解释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D.安东尼与夏洛克的约定遵循了人权原那么而违背了平等原 那么【答案】:A|BA.茂发公司为了公司的筹办而花费的宴请费用,应当由大兴 公司承当B.大阳
17、公司未到位的500万元出资,应当由大阳公司补足, 茂发和日盛公司承当连带补缴责任C.日盛公司因为判断失误,向平谷公司购买了大兴公司设立 不需要的办公设施,现平谷公司要求偿债,该债务应当由日 盛公司承当D.由于大阳公司的出资并未到位,所以大阳公司不能分取红 利【答案】:A|B【解析】:A项,属于设立费用,应当由公司承当。B项,公司法第93条第1款规定,股份成立后, 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 发起人承当连带责任。C项,公司法第94条第3项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 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 担赔偿责任。此题中,公司成功设立,且该债务属于设立费
18、用,故该债务应当由公司来承当。公司在承当责任后可以向 有过失的发起人追偿。D项,公司法解释(三)第16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 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 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 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 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大阳公司在公司成立 时已经成为公司股东,有权享有资产收益。出资未到位的, 公司可以对其利润分配权进行限制,但其不能完全剥夺大阳 公司分取红利的权利。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及出具证明后,发 起人主持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进行的以下活动正 确的是()oA.选举董
19、事会、监事会成员B.由于良好的商业机会转瞬即逝,创立大会代表公司同延庆 公司签订了 1份合同,该合同将使公司获利1000万元C.创立大会选举德高望重的茂发公司的总经理张大山为董 事长D.如果大兴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某药物,由于国家规定2018 年12月1日起禁止使用该药物,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答案】:A|D【解析】:AD两项,公司法第90条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 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 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 核;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 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
20、公司的决议。B项,公司法第46条第3项规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C项,公司法第37条第1款第2项规定,股东会行使下 列职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 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公司成立后,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 议事项B.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临时提案权C.出席会议的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应在会议召开5日前至闭会 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D.股东大会如增选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答案】:A|C【解析】:A项,公司法第102条第1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应当
21、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 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 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B项,公司法第2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董事会。C项,公司法第4款规定,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 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 交存于公司。D项,公司法第105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 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 票制。可见,公司法并不强制实行累积投票制,而是由 公司自己
22、选择是否适用。13.甲公司就其全部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交纳 保险费10万元,约定保险金额500万元。当年夏天,因洪 水灾害致甲公司财产损失700万元。有关该事件的哪一表述 是正确的?()A.甲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合同自甲公司交纳全部保险费时成B.保险公司应向甲公司赔付保险金500万元C.保险公司应向甲公司赔付保险金700万元D.因洪水为不可抗力,保险公司不承当赔付责任【解析】:A项,保险法第13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 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因此,甲公司与保险公
23、司 的保险合同并非自甲公司交付全部保险费时成立。BC两项,依照第18条第4款规定,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 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此题中,保险金额 是500万元,故保险公司应向甲公司赔付500万元,而非700 万元。D项,保险的基本价值就在于分散风险,而不管该风险的起 因是什么。14.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开冷食店。现借款期限已到,甲的 冷食店因其经营不善而倒闭,甲将店内的冰箱、彩电等赠与 朋友丙。现甲无力归还欠款,乙以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 起撤销之诉,请求法院撤销甲的赠与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 是()。A.法院应当追加丙为共同被告B.法院应当追加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法院应当追加
24、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法院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也可以不追加【答案】:C【解析】: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 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 民法院应当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有独立请求 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以下区别:参加诉 讼的根据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原、被告争议的 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那么对原、 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独立请求权,而与原、被告之间案件 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诉讼地位不同:有独立 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参加诉讼中相当于原告,无独立请求权的 第三人的地位根据案件的情况有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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