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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税法概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个人所得税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企业所得税税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增值税暂行行条例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费税暂行行条例 2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国境内有住所所,或者无住住所而在境内内居住满一年年的个人,从从中国境内和和境外取得的的所得,依照照本法规定缴缴纳个人所得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住所又不居住住或者无住所所而在境内居居住不满一年年的个人,从从中国境内取取得的所得,依依照本法规定定缴纳个人所所得税。第二条下列各各项个人所得得,应纳个人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金所得;二、个体工工商户的生产产、经营所得得;三、对企事事业单位的承承包经营、承
2、承租经营所得得;四、劳务报报酬所得;五、稿酬所所得;六、特许权权使用费所得得;七、利息、股股息、红利所所得;八、财产租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转让所得;十、偶然所所得;十一、经国国务院财政部部门确定征税税的其他所得得。第三条个人所所得税的税率率:一、工资、薪金金所得,适用用超额累进税税率,税率为为百分之五至至百分之四十十五(税率表表附后)。二、个体工商户户的生产、经经营所得和对对企事业单位位的承包经营营、承租经营营所得,适用用百分之五至至百分之三十十五的超额累累进税率(税税率表附后)。三、稿酬所得,适适用比例税率率,税率为百百分之二十,并并按应纳税额额减征百分之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所得,适用比比
3、例税率,税税率为百分之之二十。对劳劳务报酬所得得一次收入畸畸高的,可以以实行加成征征收,具体办办法由国务院院规定。五、特许权使用用费所得,利利息、股息、红红利所得,财财产租赁所得得,财产转让让所得,偶然然所得和其他他所得,适用用比例税率,税税率为百分之之二十。第四条下列各各项个人所得得,免纳个人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政府、国务院院部委和中国国人民解放军军军以上单位位,以及外国国组织、国际际组织颁发的的科学、教育育、技术、文文化、卫生、体体育、环境保保护等方面的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家发行的金融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统一规定发给给的补贴、津津贴;四、福利费、抚抚恤金、救济济金;五、保险赔款
4、;六、军人的转业业费、复员费费;七、按照国家统统一规定发给给干部、职工工的安家费、退退职费、退休休工资、离休休工资、离休休生活补助费费;八、依照我国有有关法律规定定应予免税的的各国驻华使使馆、领事馆馆的外交代表表、领事官员员和其他人员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参加的国际公公约、签订的的协议中规定定免税的所得得;十、经国务院财财政部门批准准免税的所得得。第五条有下列列情形之一的的,经批准可可以减征个人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老人员和烈属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然灾害造成重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务院财政部门门批准减税的的。第六条应纳税税所得额的计计算:一、工资、薪金金所得,以每每月收入额减减除费
5、用一千千六百元后的的余额,为应应纳税所得额额。二、个体工商户户的生产、经经营所得,以以每一纳税年年度的收入总总额,减除成成本、费用以以及损失后的的余额,为应应纳税所得额额。三、对企事业单单位的承包经经营、承租经经营所得,以以每一纳税年年度的收入总总额,减除必必要费用后的的余额,为应应纳税所得额额。四、劳务报酬所所得、稿酬所所得、特许权权使用费所得得、财产租赁赁所得,每次次收入不超过过四千元的,减减除费用八百百元;四千元元以上的,减减除百分之二二十的费用,其其余额为应纳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所得,以转让让财产的收入入额减除财产产原值和合理理费用后的余余额,为应纳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息、
6、红利所得得,偶然所得得和其他所得得,以每次收收入额为应纳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对教育事业和和其他公益事事业捐赠的部部分,按照国国务院有关规规定从应纳税税所得中扣除除。对在中国境内无无住所而在中中国境内取得得工资、薪金金所得的纳税税义务人和在在中国境内有有住所而在中中国境外取得得工资、薪金金所得的纳税税义务人,可可以根据其平平均收入水平平、生活水平平以及汇率变变化情况确定定附加减除费费用,附加减减除费用适用用的范围和标标准由国务院院规定。第七条纳税义义务人从中国国境外取得的的所得,准予予其在应纳税税额中扣除已已在境外缴纳纳的个人所得得税税额。但但扣除额不得得超过该纳税税义务人境外外所得依照本
7、本法规定计算算的应纳税额额。第八条个人所所得税,以所所得人为纳税税义务人,以以支付所得的的单位或者个个人为扣缴义义务人。个人人所得超过国国务院规定数数额的,在两两处以上取得得工资、薪金金所得或者没没有扣缴义务务人的,以及及具有国务院院规定的其他他情形的,纳纳税义务人应应当按照国家家规定办理纳纳税申报。扣扣缴义务人应应当按照国家家规定办理全全员全额扣缴缴申报。第九条扣缴义义务人每月所所扣的税款,自自行申报纳税税人每月应纳纳的税款,都都应当在次月月七日内缴入入国库,并向向税务机关报报送纳税申报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得应纳的税款款,按月计征征,由扣缴义义务人或者纳纳税义务人在在次月七日内内缴入国库,并
8、并向税务机关关报送纳税申申报表。特定定行业的工资资、薪金所得得应纳的税款款,可以实行行按年计算、分分月预缴的方方式计征,具具体办法由国国务院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生产、经营所所得应纳的税税款,按年计计算,分月预预缴,由纳税税义务人在次次月七日内预预缴,年度终终了后三个月月内汇算清缴缴,多退少补补。对企事业单位的的承包经营、承承租经营所得得应纳的税款款,按年计算算,由纳税义义务人在年度度终了后三十十日内缴入国国库,并向税税务机关报送送纳税申报表表。纳税义务务人在一年内内分次取得承承包经营、承承租经营所得得的,应当在在取得每次所所得后的七日日内预缴,年年度终了后三三个月内汇算算清缴,多退退少补。从中
9、国境外取得得所得的纳税税义务人,应应当在年度终终了后三十日日内,将应纳纳的税款缴入入国库,并向向税务机关报报送纳税申报报表。第十条各项所所得的计算,以以人民币为单单位。所得为为外国货币的的,按照国家家外汇管理机机关规定的外外汇牌价折合合成人民币缴缴纳税款。第十一条对扣扣缴义务人按按照所扣缴的的税款,付给给百分之二的的手续费。第十二条对储储蓄存款利息息所得征收个个人所得税的的开征时间和和征收办法由由国务院规定定。第十三条个人人所得税的征征收管理,依依照中华人人民共和国税税收征收管理理法的规定定执行。第十四条国务务院根据本法法制定实施条条例。第十五条本法法自公布之日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企业所
10、得税税法第一章章 总则第一条 在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企业业和其他取得得收入的组织织(以下统称称企业)为企企业所得税的的纳税人,依依照本法的规规定缴纳企业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合伙企业不适适用本法。第二条 企业分分为居民企业业和非居民企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企业,是指依依法在中国境境内成立,或或者依照外国国(地区)法法律成立但实实际管理机构构在中国境内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民企业,是指指依照外国(地地区)法律成成立且实际管管理机构不在在中国境内,但但在中国境内内设立机构、场场所的,或者者在中国境内内未设立机构构、场所,但但有来源于中中国境内所得得的企业。第三条 居民企企业应当就其其来源于
11、中国国境内、境外外的所得缴纳纳企业所得税税。非居民企业在中中国境内设立立机构、场所所的,应当就就其所设机构构、场所取得得的来源于中中国境内的所所得,以及发发生在中国境境外但与其所所设机构、场场所有实际联联系的所得,缴缴纳企业所得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中国境内未设设立机构、场场所的,或者者虽设立机构构、场所但取取得的所得与与其所设机构构、场所没有有实际联系的的,应当就其其来源于中国国境内的所得得缴纳企业所所得税。第四条 企业所所得税的税率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得本法第三条条第三款规定定的所得,适适用税率为220%.第二章 应纳税税所得额第五条 企业每每一纳税年度度的收入总额额,减除不征征税收入
12、、免免税收入、各各项扣除以及及允许弥补的的以前年度亏亏损后的余额额,为应纳税税所得额。第六条 企业以以货币形式和和非货币形式式从各种来源源取得的收入入,为收入总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物收入;(二)提供劳务务收入;(三)转让财产产收入;(四)股息、红红利等权益性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入;(六)租金收入入;(七)特许权使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赠收入;(九)其他收入入。第七条 收入总总额中的下列列收入为不征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款;(二)依法收取取并纳入财政政管理的行政政事业性收费费、政府性基基金;(三)国务院规规定的其他不不征税收入。第八条 企业实实际发生的与与取得收入有有关的、合理
13、理的支出,包包括成本、费费用、税金、损损失和其他支支出,准予在在计算应纳税税所得额时扣扣除。第九条 企业发发生的公益性性捐赠支出,在在年度利润总总额12%以以内的部分,准准予在计算应应纳税所得额额时扣除。第十条 在计算算应纳税所得得额时,下列列支出不得扣扣除:(一)向投资者者支付的股息息、红利等权权益性投资收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纳金;(四)罚金、罚罚款和被没收收财物的损失失;(五)本法第九九条规定以外外的捐赠支出出;(六)赞助支出出;(七)未经核定定的准备金支支出;(八)与取得收收入无关的其其他支出。第十一条 在计计算应纳税所所得额时,企企业按照规定定计算的固定定资
14、产折旧,准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不得计算折旧旧扣除:(一)房屋、建建筑物以外未未投入使用的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租赁方式租入入的固定资产产;(三)以融资租租赁方式租出出的固定资产产;(四)已足额提提取折旧仍继继续使用的固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活动无关的固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价作为固定资资产入账的土土地;(七)其他不得得计算折旧扣扣除的固定资资产。第十二条 在在计算应纳税税所得额时,企企业按照规定定计算的无形形资产摊销费费用,准予扣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不得计算摊销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发的支出已在在计算应纳税税所得额时扣扣除的无形资资产;(二)自创商誉誉;(三)与经营活活动无关的
15、无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得计算摊销费费用扣除的无无形资产。第十三条 在计计算应纳税所所得额时,企企业发生的下下列支出作为为长期待摊费费用,按照规规定摊销的,准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提取折旧的固固定资产的改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定资产的改建建支出;(三)固定资产产的大修理支支出;(四)其他应当当作为长期待待摊费用的支支出。第十四条 企业业对外投资期期间,投资资资产的成本在在计算应纳税税所得额时不不得扣除。第十五条 企业业使用或者销销售存货,按按照规定计算算的存货成本本,准予在计计算应纳税所所得额时扣除除。第十六条 企业业转让资产,该该项资产的净净值,准予在在计算应纳税税所得额时扣扣除。第十
16、七条 企业业在汇总计算算缴纳企业所所得税时,其其境外营业机机构的亏损不不得抵减境内内营业机构的的盈利。第十八条 企业业纳税年度发发生的亏损,准准予向以后年年度结转,用用以后年度的的所得弥补,但但结转年限最最长不得超过过五年。第十九条 非居居民企业取得得本法第三条条第三款规定定的所得,按按照下列方法法计算其应纳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红利等权益性性投资收益和和利息、租金金、特许权使使用费所得,以以收入全额为为应纳税所得得额;(二)转让财产产所得,以收收入全额减除除财产净值后后的余额为应应纳税所得额额;(三)其他所得得,参照前两两项规定的方方法计算应纳纳税所得额。第二十条 本章章规定的收入入、扣
17、除的具具体范围、标标准和资产的的税务处理的的具体办法,由由国务院财政政、税务主管管部门规定。第二十一条 在在计算应纳税税所得额时,企企业财务、会会计处理办法法与税收法律律、行政法规规的规定不一一致的,应当当依照税收法法律、行政法法规的规定计计算。第三章 应纳税税额第二十二条 企企业的应纳税税所得额乘以以适用税率,减减除依照本法法关于税收优优惠的规定减减免和抵免的的税额后的余余额,为应纳纳税额。第二十三条 企企业取得的下下列所得已在在境外缴纳的的所得税税额额,可以从其其当期应纳税税额中抵免,抵抵免限额为该该项所得依照照本法规定计计算的应纳税税额;超过抵抵免限额的部部分,可以在在以后五个年年度内,
18、用每每年度抵免限限额抵免当年年应抵税额后后的余额进行行抵补:(一)居民企业业来源于中国国境外的应税税所得;(二)非居民企企业在中国境境内设立机构构、场所,取取得发生在中中国境外但与与该机构、场场所有实际联联系的应税所所得。第二十四条 居居民企业从其其直接或者间间接控制的外外国企业分得得的来源于中中国境外的股股息、红利等等权益性投资资收益,外国国企业在境外外实际缴纳的的所得税税额额中属于该项项所得负担的的部分,可以以作为该居民民企业的可抵抵免境外所得得税税额,在在本法第二十十三条规定的的抵免限额内内抵免。第四章 税收优优惠第二十五条 国国家对重点扶扶持和鼓励发发展的产业和和项目,给予予企业所得税
19、税优惠。第二十六条 企企业的下列收收入为免税收收入:(一)国债利息息收入;(二)符合条件件的居民企业业之间的股息息、红利等权权益性投资收收益;(三)在中国境境内设立机构构、场所的非非居民企业从从居民企业取取得与该机构构、场所有实实际联系的股股息、红利等等权益性投资资收益;(四)符合条件件的非营利组组织的收入。第二十七条 企企业的下列所所得,可以免免征、减征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林、牧、渔业业项目的所得得;(二)从事国家家重点扶持的的公共基础设设施项目投资资经营的所得得;(三)从事符合合条件的环境境保护、节能能节水项目的的所得;(四)符合条件件的技术转让让所得;(五)本法第三三条第三款规
20、规定的所得。第二十八条 符符合条件的小小型微利企业业,减按200%的税率征征收企业所得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扶持的高新技技术企业,减减按15的的税率征收企企业所得税。第二十九条 民民族自治地方方的自治机关关对本民族自自治地方的企企业应缴纳的的企业所得税税中属于地方方分享的部分分,可以决定定减征或者免免征。自治州州、自治县决决定减征或者者免征的,须须报省、自治治区、直辖市市人民政府批批准。第三十条 企业业的下列支出出,可以在计计算应纳税所所得额时加计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技术、新产品品、新工艺发发生的研究开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疾人员及国家家鼓励安置的的其他就业人人员所支付的的工资。第三十一条
21、创创业投资企业业从事国家需需要重点扶持持和鼓励的创创业投资,可可以按投资额额的一定比例例抵扣应纳税税所得额。第三十二条 企企业的固定资资产由于技术术进步等原因因,确需加速速折旧的,可可以缩短折旧旧年限或者采采取加速折旧旧的方法。第三十三条 企企业综合利用用资源,生产产符合国家产产业政策规定定的产品所取取得的收入,可可以在计算应应纳税所得额额时减计收入入。第三十四条 企企业购置用于于环境保护、节节能节水、安安全生产等专专用设备的投投资额,可以以按一定比例例实行税额抵抵免。第三十五条 本本法规定的税税收优惠的具具体办法,由由国务院规定定。第三十六条 根根据国民经济济和社会发展展的需要,或或者由于突
22、发发事件等原因因对企业经营营活动产生重重大影响的,国国务院可以制制定企业所得得税专项优惠惠政策,报全全国人民代表表大会常务委委员会备案。第五章 源泉扣扣缴第三十七条 对对非居民企业业取得本法第第三条第三款款规定的所得得应缴纳的所所得税,实行行源泉扣缴,以以支付人为扣扣缴义务人。税税款由扣缴义义务人在每次次支付或者到到期应支付时时,从支付或或者到期应支支付的款项中中扣缴。第三十八条 对对非居民企业业在中国境内内取得工程作作业和劳务所所得应缴纳的的所得税,税税务机关可以以指定工程价价款或者劳务务费的支付人人为扣缴义务务人。第三十九条 依依照本法第三三十七条、第第三十八条规规定应当扣缴缴的所得税,扣
23、扣缴义务人未未依法扣缴或或者无法履行行扣缴义务的的,由纳税人人在所得发生生地缴纳。纳纳税人未依法法缴纳的,税税务机关可以以从该纳税人人在中国境内内其他收入项项目的支付人人应付的款项项中,追缴该该纳税人的应应纳税款。第四十条 扣缴缴义务人每次次代扣的税款款,应当自代代扣之日起七七日内缴入国国库,并向所所在地的税务务机关报送扣扣缴企业所得得税报告表。第六章 特别纳纳税调整第四十一条 企企业与其关联联方之间的业业务往来,不不符合独立交交易原则而减减少企业或者者其关联方应应纳税收入或或者所得额的的,税务机关关有权按照合合理方法调整整。企业与其关联方方共同开发、受受让无形资产产,或者共同同提供、接受受劳
24、务发生的的成本,在计计算应纳税所所得额时应当当按照独立交交易原则进行行分摊。第四十二条 企企业可以向税税务机关提出出与其关联方方之间业务往往来的定价原原则和计算方方法,税务机机关与企业协协商、确认后后,达成预约约定价安排。第四十三条 企企业向税务机机关报送年度度企业所得税税纳税申报表表时,应当就就其与关联方方之间的业务务往来,附送送年度关联业业务往来报告告表。税务机关在进行行关联业务调调查时,企业业及其关联方方,以及与关关联业务调查查有关的其他他企业,应当当按照规定提提供相关资料料。第四十四条 企企业不提供与与其关联方之之间业务往来来资料,或者者提供虚假、不不完整资料,未未能真实反映映其关联业
25、务务往来情况的的,税务机关关有权依法核核定其应纳税税所得额。第四十五条 由由居民企业,或或者由居民企企业和中国居居民控制的设设立在实际税税负明显低于于本法第四条条第一款规定定税率水平的的国家(地区区)的企业,并并非由于合理理的经营需要要而对利润不不作分配或者者减少分配的的,上述利润润中应归属于于该居民企业业的部分,应应当计入该居居民企业的当当期收入。第四十六条 企企业从其关联联方接受的债债权性投资与与权益性投资资的比例超过过规定标准而而发生的利息息支出,不得得在计算应纳纳税所得额时时扣除。第四十七条 企企业实施其他他不具有合理理商业目的的的安排而减少少其应纳税收收入或者所得得额的,税务务机关有
26、权按按照合理方法法调整。第四十八条 税税务机关依照照本章规定作作出纳税调整整,需要补征征税款的,应应当补征税款款,并按照国国务院规定加加收利息。第七章 征收管管理第四十九条 企企业所得税的的征收管理除除本法规定外外,依照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税收征收收管理法的的规定执行。第五十条 除税税收法律、行行政法规另有有规定外,居居民企业以企企业登记注册册地为纳税地地点;但登记记注册地在境境外的,以实实际管理机构构所在地为纳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中国境内设立立不具有法人人资格的营业业机构的,应应当汇总计算算并缴纳企业业所得税。第五十一条 非非居民企业取取得本法第三三条第二款规规定的所得,以以机构、场所所所在
27、地为纳纳税地点。非非居民企业在在中国境内设设立两个或者者两个以上机机构、场所的的,经税务机机关审核批准准,可以选择择由其主要机机构、场所汇汇总缴纳企业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取得得本法第三条条第三款规定定的所得,以以扣缴义务人人所在地为纳纳税地点。第五十二条 除除国务院另有有规定外,企企业之间不得得合并缴纳企企业所得税。第五十三条 企企业所得税按按纳税年度计计算。纳税年年度自公历11月1日起至至12月31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税年度中间开开业,或者终终止经营活动动,使该纳税税年度的实际际经营期不足足十二个月的的,应当以其其实际经营期期为一个纳税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时,应当以清清算期间作为为一个纳
28、税年年度。第五十四条 企企业所得税分分月或者分季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份或者季度终终了之日起十十五日内,向向税务机关报报送预缴企业业所得税纳税税申报表,预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度终了之日起起五个月内,向向税务机关报报送年度企业业所得税纳税税申报表,并并汇算清缴,结结清应缴应退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业所得税纳税税申报表时,应应当按照规定定附送财务会会计报告和其其他有关资料料。第五十五条 企企业在年度中中间终止经营营活动的,应应当自实际经经营终止之日日起六十日内内,向税务机机关办理当期期企业所得税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理注销登记前前,就其清算算所得向税务务机关申报并并依法缴纳企企业所得税。第
29、五十六条 依依照本法缴纳纳的企业所得得税,以人民民币计算。所所得以人民币币以外的货币币计算的,应应当折合成人人民币计算并并缴纳税款。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 本本法公布前已已经批准设立立的企业,依依照当时的税税收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定定,享受低税税率优惠的,按按照国务院规规定,可以在在本法施行后后五年内,逐逐步过渡到本本法规定的税税率;享受定定期减免税优优惠的,按照照国务院规定定,可以在本本法施行后继继续享受到期期满为止,但但因未获利而而尚未享受优优惠的,优惠惠期限从本法法施行年度起起计算。法律设置的发展展对外经济合合作和技术交交流的特定地地区内,以及及国务院已规规定执行上述述地区特殊政政策的地区
30、内内新设立的国国家需要重点点扶持的高新新技术企业,可可以享受过渡渡性税收优惠惠,具体办法法由国务院规规定。国家已确定的其其他鼓励类企企业,可以按按照国务院规规定享受减免免税优惠。第五十八条 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政府同外外国政府订立立的有关税收收的协定与本本法有不同规规定的,依照照协定的规定定办理。第五十九条 国国务院根据本本法制定实施施条例。第六十条 本法法自20088年1月1日日起施行。19991年4月99日第七届全全国人民代表表大会第四次次会议通过的的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外商商投资企业和和外国企业所所得税法和和1993年年12月133日国务院发发布的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企业所得税税暂行条例同同时废
31、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增值税暂行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销售货货物或者提供供加工、修理理修配劳务以以及进口货物物的单位和个个人,为增值值税的纳税义义务人(以下下简称纳税人人),应当依依照本条例缴缴纳增值税。第二条 增值税税税率: (一)纳纳税人销售或或者进口货物物,除本条第第(二)项、第第(三)项规规定外,税率率为。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粮食、食用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暖气、冷气、热热水、煤气、石石油液化气、天天然气、沼气气、居民用煤煤炭制品;图书、报报纸、杂志;饲料、化化肥、农药、农农机、农膜;国务院院规定的其他他货物。(三)纳税人出出口货物,税税率为零;但但
32、是,国务院院另有规定的的除外。(四)纳税税人提供加工工、修理修配配劳务(以下下简称应税劳劳务),税率率为。税税率的调整,由由国务院决定定。 第三条 纳税税人兼营不同同税率的货物物或者应税劳劳务,应当分分别核算不同同税率货物或或者应税劳务务的销售额。未未分别核算销销售额的,从从高适用税率率。第四条 除本本条例第十三三条规定外,纳纳税人销售货货物或者提供供应税劳务(以以下简称销售售货物或者应应税劳务),应应纳税额为当当期销项税额额抵扣当期进进项税额后的的余额。 应纳税税额计算公式式:应纳税额额当期销项项税额当期期进项税额 因当当期销项税额额小于当期进进项税额不足足抵扣时,其其不足部分可可以结转下期
33、期继续抵扣。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除本条第三款规定
34、情形外,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的扣除率计算。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
35、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财政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比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视
36、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五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 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第十六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业生产者销售售的自产农业业产品; (二)避避孕药品和用用具; (三)古古旧图书; (四四)直接用于于科学研究、科科学试验和教教学的进口仪仪器、设备; (五五)外国政府府、国际组织织无偿援助的的进口物资和和设备; (六)来来料加工、来来件装配和补补偿贸易所需需进口的设备备; (七)由残残疾人组织直直接进口供残残疾人专
37、用的的物品; (八)销销售的自己使使用过的物品品。 除前款款规定外,增增值税的免税税、减税项目目由国务院规规定。任何地地区、部门均均不得规定免免税、减税项项目。 第十七条条 纳税人兼兼营免税、减减税项目的,应应当单独核算算免税、减税税项目的销售售额;未单独独核算销售额额的,不得免免税、减税。 第十八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邮寄进境自用用物品
38、的增值值税,连同关关税一并计征征。 具体办法由由国务院关税税税则委员会会会同有关部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一条 纳税人人销售货物或或者应税劳务务,应当向购购买方开具增增值税专用发发票,并在增增值税专用发发票上分别注注明销售额和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免税货物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
39、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坠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
40、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
41、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增值税,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第二十九条 本本条例自年月月日起施行行。年月日国务院发发布的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增值税条例例(草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产品税条条例(草案)同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费税暂行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境内生产产、委托加工工和进口本条条例规定的消消费品(以下下简称应税消消费品)的单单位和个人,为为消费税的纳纳税义务人(以以下简称纳
42、税税人),应当当依照本条例例缴纳消费税税。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税目、税率(税税额),依照照本条例所附附的消费税税税目税率(税税额)表执执行。 消费税税税目、税率(税税额)的调整整,由国务院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营不同税率的的应税消费品品,应当分别别核算不同税税率应税消费费品的销售额额、销售数量量。未分别核核算销售额、销销售数量,或或者将不同税税率的应税消消费品组成成成套消费品销销售的,从高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
43、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办法计算的应应纳税额销销售额税率率实行从量定定额办法计算算的应纳税额额销售数量量单位税额额 纳税人人销售的应税税消费品,以以外汇计算销销售额的,应应当按外汇市市场价格折合合成人民币计计算应纳税额额。 第六条 本条例第五五条规定的销销售额,为纳纳税人销售应应税消费品向向购买方收取取的全部价款款和价外费用用。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产自用的应税税消费品,依依照本条例第第四条第一款款
44、规定应当纳纳税的,按照照纳税人生产产的同类消费费品的销售价价格计算纳税税;没有同类类消费品销售售价格的,按按照组成计税税价格计算纳纳税。组成计计税价格计算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利润)(消费税税税率) 第八条 委托加工的的应税消费品品,按照受托托方的同类消消费品的销售售价格计算纳纳税;没有同同类消费品销销售价格的,按按照组成计税税价格计算纳纳税。组成计计税价格计算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本加工费)(消费费税税率)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税消费品,实实行从价定率率办法计算应应纳税额的,按按照组成计税税价格计算纳纳税。组成计计税价格计算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税价格关税税)(消费税税率
45、率) 第十条 纳税人应税税消费品的计计税价格明显显偏低又无正正当理由的,由由主管税务机机关核定其计计税价格。 第十一条条 对纳税人人出口应税消消费品,免征征消费税;国国务院另有规规定的除外。出出口应税消费费品的免税办办法,由国家家税务总局规规定。 第十二条条 消费税由由税务机关征征收,进口的的应税消费品品的消费税由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十四条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第十五条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 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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