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byfn.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byfn.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byfn.docx(6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国际经济法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导论论(一)、国际经经济法的主体体自然人、法人、国国家、国际经经济组织(二)、国际经经济法的渊源源1) 国际经济条约2) 国际商务惯例国经、国国私的渊源3) 联合国大会的规规范性决议4) 国内立法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法律制度(一)、国际货货物买卖法律律制度概述1) 国内立法规范2) 国际条约3) 国际商务惯例(二)、国际商商务惯例国际贸易术术语(20000通则)1、国际贸易术术语的概念和和性质:国际惯例中中的一种,具具有任意性,当当事人选择适适用国际贸易术语是是在国际贸易易中逐渐形成成的,表明在在不同的交货货条件下,买买卖双方在交交易中的费用用、责任及风风险划
2、分的以以英文缩写字字母表示的专专门用语。贸贸易术语是国国际惯例的一一种,由当事事人选择适用用,国际上使使用最为广泛泛的是国际商商会于19336年编纂的的国际贸易易术语解释通通则,目前前实行的是22000年国国际贸易术语语解释通则(以以下简称20000年通则则)。概括而言,国际际贸易术语主主要规范以下下五个方面的的法律问题: 1) 交货地点。在国国际贸易中使使用最广泛的的是FCA、FFOB、CIIF、CFRR四个价格术术语。 2) 买卖双方在运输输和保险上的的分工。3) 货物的价格构成成。4) 进出口清关手续续的办理。 5) 风险的转移。 名称交货地点风险转移运输保险运输方式海关清关手续各组特点
3、EXW 卖方工工厂交货卖方工厂交货时买方注1各种方式进出口全由买方方办理内陆交货FCA 货交承承运人交承运人交货时买方注1各种方式卖方出口/买方方进口装运合同主要运费未付FAS 装港船船边交货装运港船边交货时买方注1海运内河同上FOB 装港船船上交货装运港船上装运港船舷买方注1海运内河同上CFR 成本运费装运港船上装运港船舷卖方注1海运内河同上装运合同主要运运费已付CIF 成本运费保险险费装运港船上装运港船舷卖方卖方海运内河同上CPT 运费付付至交承运人交货时卖方注1各种方式同上CIP 运费、保保险费付至交承运人交货时卖方卖方各种方式同上DAF 边境交交货边境指定地点交货时卖方注2陆上运输同上
4、到货合同DES 目的港港船上交货目的港船上交货时卖方注2海运内河同上DEQ 目的港港码头交货目的港船上交货时卖方注2海运内河同上DDU 目的地地未完税交货货指定目的地交货时卖方注2各种运输同上DDP 目的地地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交货时卖方注2各种运输进出口全由卖方方办理对上表“保险”一一栏的解释:注1:由于买方方承担运输中中的主要风险险,因此一般般由买方投保保,但无强制制义务注2:由于卖方方承担运输中中的主要风险险,因此一般般由卖方投保保,但无强制制义务(三)、19980联合国国国际货物销销售合同公约约1、公约的适用用国际货货物买卖合同同主体的适用范围围1) 当事人营业地在在不同缔约国国,当事人
5、如如拥有一个以以上的营业地地,则采取与与合同及合同同的履行关系系最密切的营营业地为其营营业地。2) 扩大适用(间接接适用)非缔约国国当事人的合合同,但合同同的准据法是是缔约国如果非缔约国当当事人未作法法律或公约的的选择,公约约还可在下面面情况下适用用。公约第ll条(1)款款(B)项规规定,对于当当事人双方或或一方营业所所所在地国不不是缔约国,如如果国际私法法规则导致适适用某一缔约约国的法律时时,公约可以以适用于他们们之间订立的的货物买卖合合同。在这种种情况下适用用公约,须具具备3个条件件:A、货物物买卖合同具具有国际性,即即双方当事人人的营业地分分处在不同国国家;B、双双方当事人或或一方当事人
6、人的营业地所所在的国家不不是公约缔约约国;C、受受理纠纷的法法院或仲裁机机构根据国际际私法规则认认为该合同适适用某一缔约约国的法律。公公约这一规规定的目的旨旨在扩大公约约的适用范围围,但允许缔缔约国提出保保留。客体的适用范围围技术、服务、劳劳务贸易不适适用;公约不适用用于合同中的的主要部分是是为提供劳务务和服务而成成立的货物销销售合同。公公约第3条还还排除了对提提供货物与提提供服务相结结合的合同的的适用。依公公约的规定,下下列两种合同同排除适用:1) 通过劳务合作方方式进行的购购买,如补偿偿贸易。2) 通过货物买卖方方式进行的劳劳务合作,如如技贸结合。但如上述合同中中提供的劳务务或服务没有有构
7、成供货方方绝大部分义义务的,则仍仍被公约视为为买卖合同而而适用。另外外,如合同是是由买卖和劳劳务两部分组组成,则公约约只适用于买买卖部分。在在许多货物销销售合同中都都包含有卖方方同时提供相相应服务的内内容,如卖方方销售设备常常常伴随有安安装调试的义义务。在这种种情况下,公公约的标准准是看该合同同中的绝大部部分义务是销销售货物还是是提供劳务或或服务。如果果销售货物是是主要的,则则应适用公公约。反之之,则不适用用。 提提供货物:适适用(大型成成套设备销售售的交钥匙合合同)混合合同:卖方方绝大部分义义务是 提提供服务、劳劳务:不适用用(来料加工工)如果货物和和劳务可以分分开,则公约约可以只适用用于货
8、物部分分客体适用范围的的6种例外(不不适用)1) 购供私人、家人人或家庭使用用的货物(个个人消费)。除除非卖方在订订立合同前任任何时候或订订立合同时不不知道而且没没有理由知道道这些货物是是作任何这种种使用的;2) 经由拍卖销售的的物品;3) 根据法律执行令令状或其他令令状销售的货货物;4) 公债、股票、投投资证券、流流通票据或货货币等有价证证券;5) 船舶、气垫船或或飞机;6) 电力;公约不涉及的三三个问题1) 合同的效力,或或其任何条款款的效力,或或任何惯例的的效力。2) 合同对所售货物物所有权可能能产生的影响响(所有权转转移规则)3) 卖方对于货物对对任何人所造造成的死亡或或伤害的责任任(
9、产品质量量侵权)注意:第不包括财产产侵权公约的任意性1) 缔约国当事人可可以通过选择择一个国家的的法律来排除除公约的适用用。但是这种种选择必须明明示。其要点点是:a) 当事人可以通过过选择一个国国家的法律作作准据法而排排除80年公公约的适用。b) 当事人必须通过过明示方式选选择法律,主主要指选择一一个国家的国国内法。c) 对国际贸易术语语的选择不构构成对80年年公约的排除除。d) 如果没作法律选选择,则公约约就当然适用用于他们之间间订立的买卖卖合同。2) 非缔约国当事人人可以选择适适用公约,可可约定部分适适用公约,可可以改变公约约内容,但有有限制,当事事人营业地所所在国在加入入公约时已经经提出
10、保留的的内容,当事事人必须遵守守,不得排除除或改变。我国的两个保留留1) 扩大适用的保留留:必须双方方营业地所在在国都是公约约的缔约国2) 合同形式的保留留:合同必须须书面,排除除口头和其他他形式2、要约承诺规规则(按国内内合同法掌握握)要约概念要约是一方当事事人以订立合合同为目的向向对方所作的的意思表示。在在国际货物买买卖中,要约约既可以由买买方发出,也也可以由卖方方发出。提出出要约的一方方称为要约人人,要约人的的相对人称为为受要约人或或受约人。要要约在我国贸贸易实践中又又称“发价”或或“发盘”。构成要件一项有效的要约约须具备以下下条件:1) 要约应向一个或或一个以上特特定的人提出出。2)
11、要约的内容必须须十分确定。依依公约第第14条的规规定,要约中中应至少包含含三个基本交交易条件:AA、货物的名名称;B、货货物的数量或或确定数量的的方法;C、价价格或确定价价格的方法。3) 表明要约人在得得到接受时承承受约束的意意旨。4) 要约必须传达到到受要约人。生效要约送达受要约约人时生效。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是指要约人在在要约生效之之前阻止要约约生效的行为为。因为要约约在到达受要要约人之前尚尚未产生法律律效力,因此此要约人可以以撤回要约。只只要撤回要约约的通知先于于要约到达受受要约人即可可撤回要约。即即要约人撤回回要约的条件件是,撤回要要约的通知必必须于要约到到达受要约人人之前或同时时送达受
12、要约约人。撤销要约人在要约送送达受要约人人后取消要约约的行为称为为要约的撤销销。要约分为为可撤销的要要约和不可撤撤销的要约。对对于不可撤销销的要约,只只有撤回的问问题。依公约约第16条的的规定,在未未成立合同之之前,也就是是受要约人没没有承诺之前前,要约可以以撤销,但是是撤销的通知知必须在受要要约人发出接接受通知之前前送达受要约约人。但在下列两种情情况下,要约约不得撤销:A、要约写写明接受要约约的期限或以以其他方式表表示要约是不不可撤销的。BB、受要约人人有理由信赖赖该项要约是是不可撤销的的,而且受要要约人已本着着对该要约的的信赖行事。失效在要约失效后,无无论是要约人人或受要约人人均不再受要要
13、约的拘束,要要约失效的原原因主要有以以下几种情况况:1) 要约因有效期已已过而失效,即即要约因受要要约人没有在在要约规定的的期间内做出出有效的承诺诺而失去效力力。2) 要约因要约人的的撤销而失效效。3) 要约因受要约人人的拒绝而失失效。拒绝要要约有两种方方式,一种是是明确拒绝,即即受要约人表表示不接受要要约的任何条条件。另一种种是反要约。这这是指受要约约人表示接受受要约,但在在接受通知中中对要约的内内容做了扩张张、限制或变变更,以致实实质性地改变变了要约的条条件。这种实实质性改变要要约内容的接接受在法律上上称为反要约约。如果原要要约人不接受受受要约人提提出的反要约约,那么,受受要约人提出出的反
14、要约实实际上就是对对要约的拒绝绝。承诺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人按照要约所所规定的方式式,对要约的的内容表示同同意的一种意意思表示。要要约一经承诺诺,合同即告告成立。承诺诺又被称为“接接受”。构成要件1) 须由受要约人做做出,依公约约第18条的的规定,承诺诺的作出可以以声明或行为为表示,但缄缄默或不作为为本身不等于于承诺。2) 承诺须在要约规规定的有效期期间或合理的的期间内做出出。理论上迟迟到的承诺或或逾期的承诺诺,不是有效效的承诺,而而是新的要约约,一般须经经原要约人承承诺后才能成成立合同。3) 承诺须与要约的的内容一致。如如果受要约人人所表示的对对要约的内容容有变更即是是反要约,或或称为还价,反
15、反要约是对要要约的拒绝,不不能发生承诺诺的效力,它它必须经原要要约人承诺后后才能成立合合同。公约规定的“实实质性变更”和和“非实质性性变更”公约将受要约人人对要约内容容的改变分为为“实质性变变更”和“非非实质性变更更”两种。如如果对要约内内容的改变属属于非实质性性变更,原则则上可视为承承诺,也就是是说,只要要要约人在合理理时间内没有有以口头或书书面通知提出出异议,那么么对要约内容容做了非实质质性改变的接接受即构成承承诺。然而,如如果承诺对要要约内容做了了实质性改变变,则这种接接受就不能构构成承诺,而而是一项反要要约。公约约规定,关关于货物价格格、付款、货货物质量和数数量、交货地地点和时间、一一
16、方当事人对对另一方当事事人的赔偿责责任及解决争争端等的添加加或不同条件件,均视为在在实质上变更更要约的条件件。逾期的承诺逾期承诺又称迟迟延的承诺,是是指承诺通知知到达要约人人的时间已超超过了要约规规定的有效期期或在要约未未规定有效期期的情况下而而超过合理期期时间。关于于逾期承诺的的效力,公约约第21条并并没有一概地地否定,而是是分两种情况况,做了灵活活的处理。1) 因受要约人自己己的迟延而造造成的逾期承承诺。该逾期期承诺原则上上无效,但如如果要约人毫毫不迟延地用用口头或书面面通知受要约约人其接受该该项承诺,则则该逾期的承承诺仍为有效效的承诺。合合同成立。2) 因为传递中的延延误而使一项项承诺逾
17、期。该该项逾期承诺诺产生法律上上的效力,是是一项有效的的承诺,除非非要约人毫不不迟延地用口口头或书面通通知受要约人人,他认为其其要约已经失失效。生效的时间承诺一旦生效,合合同即告成立立,对于承诺诺生效的时间间,英美法系系国家和大陆陆法系国家分分别采用不同同的原则:1) 发信主义(投邮邮生效主义):英国法认为为,在以书信信、电报做出出承诺时,承承诺的通知一一经投邮立即即生效,合同同即告成立。2) 收信主义(到达达生效主义):大陆法系认认为,承诺的的通知必须于于到达相对人人时才生效,合合同才成立。3) 公约的观点:公公约采纳了收收信主义。依依公约第188条第(2)款款的规定,对对要约所作的的承诺,
18、应于于表示同意的的通知送达要要约人时生效效。撤回依公约第22条条的规定,承承诺可以撤回回,只要撤回回的通知应在在承诺生效之之前或与其同同时送达要约约人。3、双方义务(1)卖方的担担保义务 符合产品的的通常使用目目的 符合特定使使用目的(买买方事先明示示、默示)A、质量上合格格:有约定依依约定,无约定 符合样品或或样式 (品质质担保) 包装:通用用方式-足以保保全货物的方方式 例外:买方订约时时明知有缺陷陷 所有有权上无瑕疵疵:货物属卖卖方、未设定定担保物权 买方营营业地国家B、权利上无瑕瑕疵: 在在约定的目的的地国不侵权权 (权利担保保) 知识产权上上无瑕疵 约定定的转售第三三国 (依目目的地
19、国法不不侵权) 在在未约定的转转售第三国 例外 买方方提供技术图图样、图案、款款式或其他规规格 买方订约时时已知或不可可能不知第三三人权利(2)买方的接接收货物的义义务买方的接接收货物的义义务1) 正常情况:买方方应按时间按按地点提取货货物(如FOOB,买方应应及时派船到到装港)2) 卖方有违约:先先接收再索赔赔(注意保全全、防损扩大大)(接收不不等于接受)4、风险转移(依依国内合同法法掌握)1) 卖方安排运输,货货交承运人时时2) 在途货物,自合合同成立时(不不是提单交付付时)3) 买方安排运输时时,货交买方方支配时4) 特定化(划拨)是是风险发生转转移的前提条条件。5) 从交货时间起,风风
20、险从卖方移移于买方。这这一原则的适适用前提是卖卖方无违约行行为。假若卖卖方发生违约约行为,则风风险不由卖方方转给买方,货货物灭失和损损坏的风险还还是由卖方承承担。注意:国际货物物买卖合同的的风险转移1) 一般货物买卖合合同的风险转转移没有约定的交货时风险险转移2) 运输途中销售的的货物的风险险转移原则上自买卖合合同成立时起起转移给买方方如果情况表明有有此需要,风风险自货物交交给签发运输输单据的承运运人时起转移移给买方3) 违约对风险转移移的影响5、违约补救 宣告合同同无效(解除除合同):对对方根本违约约;或者宽限期期内仍不履行行合同 买方要求求交付替代物物:卖方交货货不符合同,且且构成根本违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自考 国际 经济法 概论 重点 byfn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