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XXXX版)25893.docx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XXXX版)2589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XXXX版)25893.docx(3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3年5月1日起施行)(2000年12月24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10月2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第一条 为了了规范物物业管理理活动,维维护物业业管理各各方的合合法权益益,营造造良好的的居住和和工作环环境,促促进和谐谐社区建建设,根根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物权法法、国国务院物物业管理理条例等等法律、行行政法规规,结合合本省实实际,制制定本条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例适用于于
2、本省行行政区域域内物业业的使用用、维护护、服务务及其监监督管理理活动。本条例所称称物业管管理,是是指业主主通过选选聘物业业服务企企业或者者业主自自行对物物业管理理区域内内的建筑筑物、构构筑物及及配套的的设施设设备和相相关场地地进行维维修、养养护、管管理,维维护环境境卫生和和相关秩秩序的活活动。第三条 县级以以上地方方人民政政府应当当将物业业服务纳纳入现代代服务业业发展规规划、社社区建设设和社区区管理体体系,制制定、落落实扶持持政策,减减轻物业业服务企企业负担担;建立立和完善善专业化化、社会会化、市市场化的的物业管管理机制制,鼓励励采用新新技术、新新方法,提提高物业业管理和和服务水水平。 街道办
3、事处处(乡镇镇人民政政府)具具体负责责本辖区区内物业业管理工工作的指指导、协协助和监监督,协协调物业业管理与与社区管管理、社社区服务务的关系系,协调调建设单单位与前前期物业业服务企企业、业业主与物物业服务务企业的的关系。社社区居(村村)民委委员会应应当予以以协助和和配合。第四条 县级以以上地方方人民政政府住房房和城乡乡建设或或者房产产行政主主管部门门(以下下简称物物业管理理行政主主管部门门)负责责本行政政区域内内物业管管理活动动的监督督管理工工作。县级以上地地方人民民政府其其他有关关部门,按按照各自自职责,负负责物业业管理活活动的有有关监督督管理工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以上地方方人民政政府物业业
4、管理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应应当加强强对街道道办事处处(乡镇镇人民政政府) 物业管管理工作作人员和和业主委委员会成成员的培培训,提提高物业业管理水水平,所所需经费费列入同同级人民民政府财财政预算算。对在物业服服务中取取得显著著成绩或或者获得得省级以以上物业业管理荣荣誉称号号的物业业服务企企业,县县级以上上地方人人民政府府物业管管理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应当当给予表表彰、奖奖励。第六条 物业服服务行业业协会应应当加强强行业自自律管理理,规范范从业行行为,促促进诚信信经营,加加强物业业服务企企业从业业人员培培训,提提高物业业服务水水平,维维护物业业服务企企业的合合法权益益。第二章 物业管管理区域域 第第七条
5、物业业管理区区域的划划分以有有利于实实施物业业管理为为原则,综综合考虑虑规划条条件、建建筑物规规模、共共用设施施设备、业业主人数数、自然然界限、社社区布局局、社区区建设等等因素确确定。规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在审查查住宅建建设工程程设计方方案时,应应当听取取物业所所在地的的县(市市、区)物物业管理理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对物业业管理区区域划分分的意见见。建设单位应应当根据据物业建建设用地地规划许许可证确确定的红红线图范范围,结结合物业业的共用用设施设设备、社社区建设设等因素素划定物物业管理理区域。物物业的配配套设施施设备共共用的,应应当划定定为一个个物业管管理区域域;配套套设施设设备能够够分割、独独立使
6、用用的,可可以划定定为不同同的物业业管理区区域。第八条 新建物物业出售售前,建建设单位位应当将将划定的的物业管管理区域域向物业业所在地地的县(市市、区)物物业管理理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备案,并并将经备备案的物物业管理理区域在在商品房房买卖合合同中明明示。 已已划定物物业管理理区域并并实施物物业管理理但尚未未向物业业管理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备备案的,由由物业服服务企业业向物业业所在地地的县(市市、区)物物业管理理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备案。已投入使用用但尚未未划分物物业管理理区域的的,由县县(市、区区)物业业管理行行政主管管部门会会同街道道办事处处(乡镇镇人民政政府)征征求相关关业主意意见后确确定物业业管理区
7、区域。第九条 县(市市、区)物物业管理理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应当建建立物业业管理区区域档案案。 物物业管理理区域档档案应当当载明物物业管理理区域的的地理位位置、四四至界限限、建筑筑物总面面积、专专有部分分数量、业业主共有有部分主主要情况况、建设设单位以以及其他他需要载载明的事事项。第三章 业主、业业主大会会与业主主委员会会 第第十条 房屋屋的所有有权人为为业主。业主应当依依照法律律、法规规和管理理规约行行使权利利,自觉觉履行法法定和约约定的义义务。第十一条 一个个物业管管理区域域成立一一个业主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由物业管管理区域域内全体体业主组组成。物物业管理理区域内内业主人人数较少少且经全全体业主
8、主一致同同意,决决定不成成立业主主大会的的,由业业主共同同履行业业主大会会、业主主委员会会的职责责。第十二条 业主主户数超超过三百百户的,可可以成立立业主代代表大会会,履行行业主大大会的职职责。第十三条 符合合下列条条件之一一的,应应当召开开首次业业主大会会或者业业主代表表大会(以以下统称称业主大大会)会会议: (一一) 物业管管理区域域内房屋屋出售并并交付使使用的建建筑面积积达到百百分之五五十以上上的;(二) 物物业管理理区域内内业主已已入住户户数的比比例达到到百分之之五十以以上的。第十四条物业管管理区域域内已交交付的专专有部分分面积超超过建筑筑物总面面积百分分之五十十时,建建设单位位应当按
9、按照物业业所在地地的街道道办事处处(乡镇镇人民政政府)的的要求,报报送下列列筹备首首次业主主大会会会议所需需的文件件资料:(一一)物业业管理区区域证明明;(二)房房屋及建建筑物面面积清册册;(三)业业主名册册;(四)建建筑规划划总平面面图;(五五)交付付使用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的的证明;(六六)物业业服务用用房配置置证明;(七七)其他他有关的的文件资资料。第十五条 符合合成立业业主大会会条件的的,街道道办事处处(乡镇镇人民政政府)应应当在收收到建设设单位或或者十人人以上的的业主公公开联名名提出筹筹备业主主大会书书面申请请后六十十日内,组组织成立立首次业业主大会会筹备组组。筹备召开首首次业主主大会会
10、会议所需需费用由由建设单单位承担担。第十六条 首次次业主大大会筹备备组由业业主、建建设单位位、街道道办事处处(乡镇镇人民政政府)、社社区居(村村)民委委员会等等派员组组成。筹筹备组中中的业主主成员由由街道办办事处(乡乡镇人民民政府)组组织业主主推荐产产生。 筹筹备组人人数应当当为五至至十一人人的单数数,其中中业主成成员应当当不少于于筹备组组人数的的百分之之六十。筹筹备组组组长由街街道办事事处(乡乡镇人民民政府)指指定人员员担任。筹备组应当当自成立立之日起起七日内内,将成成员名单单在物业业管理区区域内显显著位置置进行公公示。业业主对筹筹备组成成员有异异议的,由由街道办办事处(乡乡镇人民民政府)协
11、协调解决决。 第第十七条条 首首次业主主大会筹筹备组履履行下列列职责: (一一)确定定首次业业主大会会会议召召开的时时间、地地点和内内容; (二二)拟订订管理规规约、业业主大会会议事规规则、业业主委员员会工作作规则草草案; (三三)确认认业主身身份,确确定业主主在首次次业主大大会会议议上的投投票权数数; (四四)提出出首届业业主委员员会委员员候选人人条件、名名单和选选举办法法; (五五)依法法确定首首次业主主大会会会议表决决规则; (六六)召开开首次业业主大会会会议的的其他准准备工作作。 对对前款规规定的内内容,筹筹备组应应当在首首次业主主大会会会议召开开十五日日前,在在物业管管理区域域内显著
12、著位置公公告,并并书面通通知全体体业主。业业主对业业主身份份和投票票权数等等提出异异议的,筹筹备组应应当予以以复核并并告知异异议人复复核结果果。筹备组应当当自成立立之日起起九十日日内组织织召开首首次业主主大会会会议。第十八条 业主主大会会会议分为为定期会会议和临临时会议议。 业业主大会会定期会会议应当当按照业业主大会会议事规规则的规规定召开开。经专专有部分分占建筑筑物总面面积百分分之二十十以上且且占总人人数百分分之二十十以上的的业主提提议,业业主委员员会应当当组织召召开业主主大会临临时会议议。第十九条 召开开业主大大会会议议,应当当于会议议召开十十五日前前通知全全体业主主。召开开住宅小小区的业
13、业主大会会会议,应应当同时时告知社社区居(村村)民委委员会。业业主委员员会应当当做好业业主大会会会议记记录,并并妥善保保存。第二十条 业主主可以委委托他人人参加业业主大会会会议。业业主委托托家庭成成员以外外的人参参加业主主大会会会议的,应应当出具具书面委委托书,载载明委托托事项、委委托权限限及期限限。第二十一条条 业业主委员员会由业业主大会会会议选选举产生生。业主主委员会会委员应应当由热热心公益益事业、责责任心强强、具有有一定组组织能力力的业主主担任。业业主有损损坏房屋屋承重结结构、违违法搭建建、破坏坏房屋外外貌、擅擅自改变变物业使使用性质质、无故故欠交物物业服务务费或者者专项维维修资金金、违
14、法法出租房房屋等违违反法律律、法规规和管理理规约的的情形且且未改正正的,不不得担任任业主委委员会委委员;担担任业主主委员会会委员后后出现上上述情形形的,应应当按照照业主大大会确定定的规则则予以罢罢免。业主委员会会由五至至十一人人的单数数委员组组成,每每届任期期三至五五年,委委员可以以连选连连任,具具体人数数、任期期由业主主大会议议事规则则确定。业业主委员员会主任任、副主主任在业业主委员员会委员员中推选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会是否实实行差额额选举以以及实行行差额选选举的差差额比例例由业主主大会议议事规则则确定。业主委员会会实行差差额选举举的,未未当选业业主委员员会委员员且得票票数达到到法定票票数的
15、候候选人,可可以按照照得票顺顺序当选选业主委委员会候候补委员员,并在在业主委委员会委委员出缺缺时依次次递补。候候补委员员人数由由业主大大会议事事规则确确定,但但最多不不得超过过业主委委员会委委员总数数的百分分之五十十。候补补委员可可以列席席业主委委员会会会议,不不具有表表决权。 第第二十二二条 业主委委员会应应当自选选举产生生之日起起三十日日内,持持下列材材料向物物业所在在地的县县(市、区区)物业业管理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和和街道办办事处(乡乡镇人民民政府)备备案: (一一)业主主委员会会备案申申请书; (二二)业主主委员会会委员名名单; (三三)业主主大会议议事规则则和管理理规约; (四四)业主
16、主大会会会议记录录; (五五)其他他应当提提供的材材料。第二十三条条 依依法成立立的业主主委员会会,以其其选举产产生之日日为成立立日期。业主大会议议事规则则和管理理规约自自业主大大会审议议通过之之日起生生效。第二十四条条 业业主大会会、业主主委员会会应当依依法履行行职责,不不得作出出与物业业管理无无关的决决定,不不得从事事与物业业管理无无关的活活动。业主大会、业业主委员员会作出出的决定定违反法法律、法法规的,县县(市、区区)物业业管理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应应当责令令其限期期改正或或者撤销销其决定定,并通通告全体体业主。业主委员会会不能正正常开展展工作的的,物业业所在地地的街道道办事处处(乡镇镇人民
17、政政府)应应当组织织召开业业主大会会临时会会议对业业主委员员会进行行调整。 第第二十五五条 业主大大会和业业主委员员会日常常工作经经费由全全体业主主承担,可可以从物物业共有有部分、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经经营收益益中列支支,也可可以由全全体业主主分摊。经费的筹集集、管理理和使用用以及业业主委员员会委员员的工作作补贴由由业主大大会议事事规则具具体规定定。业主主委员会会应当每每半年在在物业管管理区域域内显著著位置公公告经费费收支情情况,接接受业主主的监督督。第二十六条条 业业主大会会、业主主委员会会应当积积极配合合有关主主管部门门,与社社区居(村村)民委委员会相相互协作作,共同同做好物物业管理理区域内内
18、与物业业管理有有关的社社会管理理工作。在物业管理理区域内内,业主主大会、业业主委员员会应当当积极配配合社区区居(村村)民委委员会依依法履行行自治管管理职责责,支持持社区居居(村)民民委员会会开展工工作,并并接受其其指导和和监督。社社区居(村村)民委委员会应应当支持持业主大大会、业业主委员员会开展展工作。住宅小区的的业主大大会、业业主委员员会作出出的决定定,应当当书面告告知社区区居(村村)民委委员会。第二十七条条 不不具备成成立业主主大会条条件,或或者具备备成立条条件但未未成立业业主大会会的住宅宅小区,经经物业所所在地的的县(市市、区)物物业管理理行政主主管部门门或者街街道办事事处(乡乡镇人民民
19、政府)指指导后仍仍不能成成立的,可可以由街街道办事事处(乡乡镇人民民政府)、社社区居(村村)民委委员会、社社区服务务机构、建建设单位位、业主主代表等等组成所所在物业业管理区区域内的的物业管管理委员员会,代代行业主主大会和和业主委委员会职职责。物业管理委委员会的的人员组组成,应应当在所所在物业业管理区区域内显显著位置置公示。第二十八条条 同同一物业业管理区区域内有有两幢以以上房屋屋的,可可以以幢幢、单元元为单位位成立业业主小组组。业主主小组由由该幢、单单元的全全体业主主组成。 业业主小组组应当履履行下列列职责: (一一)推选选业主代代表出席席业主大大会会议议; (二二)决定定本幢、单单元范围围内
20、住宅宅共用部部分、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的的维修、养养护、更更新和改改造;(三)决定定本小组组范围内内的其他他事项。业主小组议议事由该该业主小小组产生生的业主主代表主主持。业业主小组组履行职职责时不不得违反反业主大大会或者者业主大大会授权权的业主主委员会会作出的的决定。业业主小组组履行职职责的程程序,参参照本物物业管理理区域业业主大会会议事规规则执行行。第二十九条条 街街道办事事处(乡乡镇人民民政府)应应当建立立物业管管理矛盾盾投诉调调解、协协调物业业应急维维修服务务等社区区服务机机构,完完善社区区公共服服务体系系,为业业主提供供基本服服务。第三十条 街道道办事处处(乡镇镇人民政政府)应应当建立立由
21、社区区居(村村)民委委员会、公公安派出出所、业业主委员员会、物物业服务务企业等等参加的的联席会会议制度度,协调调处理物物业管理理重大事事宜。第四章 前期物物业管理理第三十一条条 新新建住宅宅物业实实行前期期物业管管理。在业主、业业主大会会选聘物物业服务务企业之之前,前前期物业业管理由由建设单单位负责责。建设设单位应应当与选选聘的物物业服务务企业签签订书面面的前期期物业服服务合同同。前期物业服服务合同同可以约约定期限限;期限限未满,业主委委员会与与物业服服务企业业签订的的物业服服务合同同生效的的,前期期物业服服务合同同终止。第三十二条条 住住宅物业业的建设设单位,应应当通过过招投标标的方式式选聘
22、具具有相应应资质的的物业服服务企业业。投标人少于于三个或或者住宅宅规模建建筑面积积小于三三万平方方米的,经经物业所所在地的的县(市市、区)物物业管理理行政主主管部门门批准,可可以采用用协议方方式选聘聘具有相相应资质质的物业业服务企企业。建设单位应应当提供供前期物物业管理理开办费费,用于于购买物物业办公公设备等等固定资资产。所所购资产产归全体体业主所所有,由由物业服服务企业业使用。第三十三条条 建建设单位位与物业业买受人人签订的的买卖合合同应当当包含前前期物业业服务合合同约定定的内容容,或者者同时签签订前期期物业服服务委托托协议,对对前期物物业服务务的内容容予以约约定。 第第三十四四条 前期物物
23、业服务务费用由由物业买买受人按按照房屋屋买卖合合同约定定的标准准承担,房房屋买卖卖合同未未约定的的,由建建设单位位承担。已竣工但尚尚未售出出或者尚尚未交付付物业买买受人的的物业,物物业服务务费用由由建设单单位全额额承担。第三十五条条 新新建住宅宅物业管管理区域域内,建建设单位位应当按按照不低低于地上上地下总总建筑面面积千分分之四的的比例配配置物业业服务用用房,低低于一百百平方米米的按照照一百平平方米配配置,并并无偿移移交。其其中,用用于业主主委员会会议事活活动用房房的,应应当按照照配置物物业服务务用房的的比例合合理确定定,一般般按照建建筑面积积二十至至四十平平方米配配置。集中建设的的保障性性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苏省 物业管理 条例 XXXX 25893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