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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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铁施工安全隐患地铁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排查与治理吕培印吕培印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十一月二一六年十一月主主 要要 内内 容容 一、背景一、背景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三、隐患排查与治理三、隐患排查与治理四、排查案例四、排查案例五、系统演示五、系统演示2 2一、背景一、背景3 3一、背景一、背景1 1、20012001 年以来年以来全国地全国地铁铁施工施工伤伤亡事故亡事故统计统计/分析分析伤伤亡亡人人数数4 4一、背景一、背景20102011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事故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事故 根据住建部统计数据,根据住建部统计数据,20102010年年7
2、7月月20112011年年9 9月,全国城市轨月,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共发生道交通共发生2323起事故,死亡起事故,死亡1818人,其中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率占人,其中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率占比比50%50%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事故呈现以物体打击、施工机具事故呈现以物体打击、施工机具伤害、高处坠落以及触电等为主伤害、高处坠落以及触电等为主要致因的特征。要致因的特征。5 5一、背景一、背景 2011年北京建管公司在建轨道交通工程有7条线路,共91个标段。轨道交通工程共发生事故、险情19起,其中亡人事故8起(亡8人)。与2010年(14起,亡6人)相比,事故、险情起数增长35.71%,
3、死亡人数增长33.33%。2 2、20102010年年/2011年北京年北京地地铁铁施工事故施工事故统计统计/分析分析6 62011年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为:物体打击事故(4起)、高处坠落事故(2起)、隧道/路面坍塌事故(3起)、管线破裂事故(4起)、火灾事故(3起)、隧道涌水事故(1起)、机械伤害(1起)、设备倾覆事故(1起)。一、背景一、背景7 7一、背景一、背景统计结果表明,地铁工程结构安全事故发生率低,整体控制情况较好;而临边防护、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临时用电、设备倾覆等施工作业事故发生率高。10年来全行业开展地铁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对于工程结构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起到了很好的
4、作用。鉴于施工作业事故频发的情况,特提出用PDCA闭环管理方法,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3 3、开展安全、开展安全隐隐患排患排查查与治理的必要性与治理的必要性/总总目目标标必要性:必要性:8 8一、背景一、背景 (1)健全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与治理体系,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提高自查自报隐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安全生产制度以及各项工作的落实。(2)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防工作,不留死角,防止反复,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3)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达到系统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提高安全质量管理的整体水平。3 3、开展安全、开展安全隐隐患排患排查查与治理的必要性与治理的必要性/总总
5、目目标标总总目目标标:9 9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1010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一)(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局令(安监局令200720071616号)号)(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国发201020102323号号)(三)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三)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转的意见(国发201120114040号)号)(四)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四)国务
6、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201220121 1号号(五)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五)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的通知(安委办安委办2016320163号号)(六)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六)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预防机制的意见 (安委办安委办201611201611号号)(七)(七)住建部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报批报批稿稿 20162016年
7、年1111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防止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隐
8、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1212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三条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因素。事故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隐患进行细化分级。【说明】本条是关于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义以及事故隐患分级的【说明】本条是关于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义以及事故隐患分级的规定。规定。“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小隐患亦可能引发大事故。为了方便操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隐患进一步分级管理,具体可参考北京、西安的隐患分级标准。1313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四条第四
9、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有权向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举报。第五条第五条 鼓励和支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说说明明】本条是关于国家鼓励采用先本条是关于国家鼓励采用先进进技技术术提高提高隐隐患管理水平的患管理水平的规规定。定。重视和鼓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科技兴安、科技保安。如在轨道交通建设中逐步推广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物联网技术等科技手段和智能设备等,一定能提高事故的预防能力和控制水平。1414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六条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
10、保险、保险经纪、咨询等机构参与工程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二章第二章事故事故隐隐患排患排查查治理治理责责任任第七条第七条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说说明】本条是关于各参建明】本条是关于各参建单单位位隐隐患排患排查查治理治理责责任人的任人的规规定。定。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有关的参建等单位。在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的前提下,逐级落实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1515二、相关政策二、相关
11、政策第八条第八条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考核标准;(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及统计方法;(四)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及等级划分;(五)事故隐患排查响应时限及报告程序;(六)事故隐患治理措施、时限及验收程序;(七)应当纳入的其他内容。1616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九条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参建各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对参建单位进行合同履约管理。第十条第十条施工单位应落实
12、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部门,配齐事故隐患排查人员。全面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和自报。专专兼兼职质职质量安全管理人量安全管理人员员必须接受岗前隐患排查专项培训,经施工企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施工施工总总承包承包单单位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管理。1717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说说明明】本条是关于施工本条是关于施工单单位位隐隐患排患排查查治理工作的治理工作的规规定。定。施工单位作为五方主体之一,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负有主体责任:第一是制度上保障,施工
13、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建立起项目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主管部门,配置齐全事故隐患排查人员;第二是隐患工作内在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体系要求开展隐患工作,以自查、自改、自报为主;第三是施工单位负有教育培训的义务,对专兼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岗前隐患排查专项培训,并进行考核;第四是对分包单位隐患工作的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明确分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并对其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1818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检查施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不能保障施工安全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
14、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说明】本条是关于监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说明】本条是关于监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监理单位具有“督”和“查”的两个职责:一方面,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参与验收工作;另一方面,监理单位有义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监理单位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1919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建
15、设单位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配合施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说说明】本条是关于勘察、明】本条是关于勘察、设计单设计单位位隐隐患排患排查查治理工作的治理工作的规规定。定。勘察、设计单位的隐患排查是设计后服务的一种形式,是设计巡视的一项工作内容,目的是查看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设计者意图进行施工,查找工程施工中的问题和设计中的不足,帮助解决可能设计不到位出现(各类)的隐患问题。勘察、设计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的作用主要以配合为主,处于辅助地位。2020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根据对工程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巡视情况,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展事
16、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说明】本条是关于第三方监测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说明】本条是关于第三方监测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不同于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是根据本职工作和工程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巡视情况,具有侧重性、片面性;第三方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的作用主要以配合主体责任方为主,处于辅助地位。2121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各参建各参建单单位位应应建立事故建立事故隐隐患排患排查查治理台治理台账账。【说说明明】本条是关于各参建本条是关于各参建单单位建立位建立隐隐患排患排查查治理台治理台账账的的规规定。定。各参建单位对
17、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既是落实各参建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的重要依据,又是建立隐患数据库的客观需求。通过对数据库的统计分析,可以为掌握安全质量管理轨迹,分析、预测、研判和掌控生产态势提供了科学依据。2222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三章第三章 事故事故隐隐患排患排查查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事故(件)资料、工程项目特点,进行危险性分析,辨识危险源,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明确事故隐患等级。【说说明明】本条是关于要求事故本条是关于要求事故隐隐患排患排查责查责任任单单位位应编应编制事故清制事故清单单并并
18、明确事故明确事故隐隐患等患等级级的的规规定。定。由于城市轨道交通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涉及专业多、类型多、致因复杂,各单位应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设计文件、事故(件)资料、工程项目特点等,通过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估手段,来编制事故隐患清单,明确事故隐患等级。确定事故隐患等级时,应考虑隐患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及社会影响程度,同时结合自身管理特点与技术特点两个方面来设置其等级。2323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各参建单位应明确事故隐患排查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季度事故隐患排查。
19、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施工、监理单位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人员应按其规定的频次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未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排查人员应对事故隐患产生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2424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人员应将排查信息及时上传至信息平台,并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当发现危害程度较大的一般事故隐患及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20、一)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2525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四章第四章 事故事故隐隐患治理与患治理与验验收收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告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告知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在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部位设置告知牌,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及报告电话等内容。(二)在易燃易爆、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三)在班前交底时,应向员工说明作业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和尚在治理中的事故隐患,以及避险措施。【
21、说明】本条是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告知制度的规定,要【说明】本条是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告知制度的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应告知牌形式,向相关人员告知现场目前存在的事故隐患。求施工单位应告知牌形式,向相关人员告知现场目前存在的事故隐患。2626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对于危害程度较小的一般事故隐患,由事故隐患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组织治理,治理完成后按照验收程序组织验收。对于危害程度较大的一般事故隐患及重大事故隐患,由事故隐患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整改完成后向监理单位提交整改报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备案。必
22、要时由建设单位组织核查。【说说明明】本本规规定了事故定了事故隐隐患治理后的患治理后的验验收程序。收程序。2727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反复出现的事故隐患,从资源配备、责任覆盖、管理制度、安全投入、责任追究等方面查找事故隐患反复出现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人身安全的,应停止施工,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安排专人进行监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第五章第五章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及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
23、度,指导、监督各参建单位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2828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停工整改、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对于被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完成事故隐患整改、复核与验收后,形成事故隐患整改报告,经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事故隐患整改单位提交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收到事故隐患整改报告后,对提供的材料进行
24、查验,必要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查验合格后下达复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逾期不整改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2929二、相关政策二、相关政策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后,应组织核实,情况属实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施工单位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解除督办申请后,应进行现场核查。查验合格的,依照规定解除督办。3030三、隐患排查与治理(北京为例)三、隐患排查与治理(北京为例)3131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与治理规定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与治理规定安全质量隐患等
25、级划分安全质量隐患等级划分安全质量隐患排查要点安全质量隐患排查要点轨道交通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轨道交通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质量隐患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指导书安全质量隐患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指导书(一)建立安全质量隐患管理体系(一)建立安全质量隐患管理体系32321 1、编制安全质量隐患排查要点、编制安全质量隐患排查要点依据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9-201159-20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安全检查指南(试行)、(试行)、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化手册、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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