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合同【最新9篇】_1.docx
《实践合同【最新9篇】_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践合同【最新9篇】_1.docx(3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实践合同【最新9篇】篇一:实践合同 篇一甲方:_乙方:_社会实践活动是高校培育高素养人才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高校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高校与有关单位的资源优势,保持长期联系和长效投入,落实新乡学院学生的社会实践环节,共同培育高素养的新一代高校生,甲、乙双方本着服务社会、相互支持、诚信协作的原则,经仔细协商,就甲乙双方共建高校生社会实践基地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协议如下:一、双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同意乙方挂牌新乡学院高校生社会实践基地;2、负责支配实践学生的食宿和实践场所,保证师生的平安;3、甲方为乙方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供应必要的条件、帮助和指导,尽可能按乙方的须要赐予
2、支持协作。(二)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发挥人才资源的优势,尽可能为甲方供应有关文化、教化、科技等服务;2、乙方每年暑假向甲方派遣12支优秀学生组成的社会实践服务团队,或10名左右优秀学生开展政策宣扬、支教帮困、技术服务和调查探讨等活动;3、在保证完成学校规定的实践任务的前提下,实践学生可帮助甲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其他工作;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开展其他方面的协作和沟通,相互供应便利和条件;三、双方签定协议后,由乙方统一制作社会实践基地铜牌;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五、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到期可以经双方协商另签或续签协议;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
3、盖章后生效;甲方:_乙方:_负责人签字:_负责人签字:_单位盖章:_单位盖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篇二:实践合同 篇二传统民法理论以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而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样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样外,须以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生效的合同。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样,合同即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即受合同的约束。而实践合同在交付标的物前,合同成立而未生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
4、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赐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各国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我国学者也有不同的主见。前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的立法一般规定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而德国、日本等一些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则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现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也将赠与合同作为诺成合同,该法在第572条中规定:假如承诺是以适当形式含有在将来无偿移转财产或者权利于特定人或者解除某人的财产性义务(承诺赠与),视为赠与合同并对承诺人有约束力。在我国合同法颁布前,学者中虽然有两种不同主见,但在实务中始终认为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赠与人将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在合同法起草
5、过程中,对赠与合同是否以交付赠与物为成立要件也仍有争议。一种看法认为,赠与合同应为实践合同,自标的物交付时成立;否则,当事人间接达成赠与的合意就成立赠与合同,假如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就要受强制执行,则对赠与人不公允,并且也会因此而使赠与人不愿作出赠与的表示,削减赠与。另一种看法则认为,若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则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后可不受任何约束,不仅不符合诚恳信用原则,而且会使受赠人因信任赠与而作接受赠与的打算,付出的费用得不到救济,这对受赠人明显不公允。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实践性或诺成性是实行了两分的方法加以规定,即一般的赠与合同原则上规定为实践性合同,而将具有
6、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规定为诺成性合同。其理由在于,在一般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不得要求交付,既然不得要求交付,赠与在没有履行前就没有实质上的约束力,等于合同没有成立。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不合适的。因为,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既然是“撤销赠与”就说明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假如将一般赠与合同理解为实践性合同,那么,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就不能成立,也就不存在撤销问题了。因此,赠与合同应为诺成合同,同时也允许赠与人在肯定条件下可撤销赠与。篇三:实践合同 篇三摘要:在对工程进行管理的时候,特别简单导致业
7、主与承包商之间发生纠纷,这不仅严峻影响工程建设的工期,同时还会使得工程建设的质量大打折扣。为了将工程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往往会将合同管理应用其中。合同管理对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都有具体的确立,并且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能够促进工程管理工作更好地进行。基于此,该文主要对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实践中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旨在不断提高我国工程管理水平。关键词: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对策建议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工程建设的工期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整个工程建设中,做好了工程管理工作能够为工程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而在工程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的应用能够确保工程施工方和业主之间在“同等互惠”的前提下明确
8、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也为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纠纷供应了相应的解决方法。因此,在整个工程管理的实践过程中,合同管理的应用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1工程管理实践中合同管理的应用1.1工程变更在对工程进行建设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工程变更的状况。对于工程的变更一般是由当事人或者第三方提出的,在提出之后须要经过多方协商,协商达成一样才有效。众所周知,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假如出现工程变更的状况,一方面会延长工程的建设工期,另一方面还会因为工程的变更产生额外的费用。由于工程的建设工作往往是不行预见的,因此在对工程进行管理的时候,将合同管理应用其中,假如发生工程变更的状况,若是业主提出须要进行变更的,监理工程师
9、能够依据实际的合同来规定工程的变更状况;假如是承包商恳求变更,监理工程师首先须要对变更方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还必需报给业主,只有业主同意之后才能再依据合同的状况来进行工程的变更。对于工程变更之后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可以依据合同来进行安排,这样能够有效地削减因工程变更而发生的纠纷问题,最终确保整个工程建设能够更好地进行。1.2工程延期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各种缘由导致施工工期的延长,将合同管理应用到工程管理中,工程延期是又一重要的应用。根据合同的规定,对于工程的延期,不包括由于承包人自身缘由造成的工期延误,而是与承包人无关并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工期的延长。对于工程延期的主要影响因
10、素有:恶劣的施工环境、附加的工程施工以及由业主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与承包人无关的因素。监理工程师在受理工程延期的时候,必需确保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第一,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与承包人无关;其次,工程延期发生后,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延期申请;第三,对于工程延期的资料,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给了监理工程师;第四,承包人在延期时间终止前完成了工程施工。1.3费用索赔费用索赔是指与承包人无关而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承包人可以依据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向业主提出索赔。监理工程师在对费用索赔进行处理的时候,须要依据合同规定对索赔的缘由以及金额进行核实,并且须要确保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赔要求符合合同的规定。
11、假如符合相关的规定,监理工程师须要对承包人所供应的原始账目进行核对,以防承包人在索赔费用上面出现相应的差错。1.4工程违约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违约的状况常常出现,导致违约的因素是特别多的,不仅有承包人的缘由导致的违约,也有因为业主资金支付不足所造成的违约。对于违约状况的发生,监理工程师须要充分弄清晰缘由,并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进行协调,从而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当进行。1.5工程分包工程分包也是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实践中的应用之一,根据相应的规定,在获得整个工程之后,承包商可以依据工程的范围和性质将其分包给下面的分包商进行施工。同时,作为业主,也可以依据工程的施工范围和施工性质将工程分包给指定的分包商。
12、对于工程的分包,一般由分包商与工程的承包商之间进行合同的签订,监理工程师须要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为了确保对承包商和分包商进行有效管理,须要对工程的分包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以防出现层层分包的状况。一般来说,对于工程的分包,须要限制在总工程的30%以内,这样能够保证监理工程师对分包人、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有效限制。2工程管理实践中合同管理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2.1存在的问题2.1.1缺乏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国外针对工程合同管理,主要是由专职工程师进行操作,专职工程师必需对合同管理内容深化了解,因此国外工程合同管理的操作具有更高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而我国在合同
13、管理过程中,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部分单位为了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由成本部人员或工程预算人员兼职工程管理工作,造成合同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性、缺少专职专管。2.1.2缺乏正确的合同管理相识从我国现状来说,多数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发展意味着什么,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传统的安排经济体制下的思想根深蒂固,从而缺乏全面的理解和相识。事实上,工程合同协调了业主与承包方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是重要的法律依据,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都干脆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2.2对策建议2.2.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养一是聘用高素养的管理人员,这个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正规的聘请,选取高素养的合同管理人员;二是对管理人员
14、进行培训,通过在职学习来提高专业学问和自身素养,并且对有将来发展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外出深造,对最新合同前沿技术进行学习。2.2.2增加合同管理的相识管理人员要增加合同管理相识,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能够在实际工作中,仔细实施合同管理工作。针对一些不规范的状况,要刚好上交管理部门,确保管理人员能够第一时间了解项目进展,实行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其次管理人员要完善合同的交底制度,对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针对关键事项进行说明说明。3结语总而言之,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双方之间的利益冲突造成肯定的施工麻烦。假如工程建设中对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归属进行明确说明,不仅能够保证双方在利益方面达成共
15、识,同时,还能促进施工组织和管理顺当进行。由此可见,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文通过分析合同管理应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供应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我国项目建设能够对合同管理形成足够的重视,以保证我国的工程管理能够做得更好、更长远,从而提高我国工程管理水平。参考文献1井威。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及建议探讨J。山西建筑,20xx,39(32):250-251.2张希健,李念平,张虎。施工合同管理中应留意的几个问题C/山东水利学会第八届优秀学术论文汇编。20xx.3王向明。对现代企业档案工作运行机制的理论分析J。档案学通讯,20xx(4):16-19.篇
16、四:实践合同 篇四【案情简介】1999年,经某市工商局同意,200户个体户到该局投资兴建的轻工业批发市场设摊经营,工商局为他们颁发了临时营业执照和摊位证,并分别收取了三年管理费和摊位费。工商局收取的摊位费主要用于市场建设及偿还兴建该批发市场时的贷款。20xx年1月,工商局依据有关部门疏通轻工业批发市场消防通道的要求,将该200户个体户的摊位移至该批发市场后面的露天地,同年9月又移至不属于工商局全部的“星星市场”。这两次摊位移动均未征求200户个体户的看法,为此,双方发生纠纷。200户个体户诉至法院恳求工商局返还摊位费,赔偿营业损失。工商局则认为其与200户个体户之间是行政管理关系,收取的摊位费
17、属于行政收费,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法律问题】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正确相识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区分行政管理关系和民事合同关系。【法理和法律分析】依据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首先,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在主体方面要求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样。其次,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所谓设立,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形成某种法律关系;所谓变更,是指当事人协商一样以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改变;所谓终止,是指当事人协
18、商一样以歼灭原法律关系。再次,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同等。这是理解本案的关键,也是合同关系与以吩咐听从为特征的行政关系的根本区分。详细到本案而言,应当明确的是,工商局对于批发市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又是该市场的投资开办主体。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局对该批发市场进行的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行为不受合同法的调整;作为该批发市场的投资开办主体,工商局则成为民事主体,它与其他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同等的,其收取摊位费的行为是民事行为,而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为,因而应受到民事法律的调整。故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对此进行了审理。篇五:实践合同 篇五摘要:当代企业间业务往来与经济活动中经济合同是必不行
19、少的环节,它不仅是企业间诚信合作经营的必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企业经济活动实现目的和各种权益的保证。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国内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意识不断加强,不过仍旧存在着肯定问题,给我国企业经济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有时甚至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加强现代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有效进行风险限制是当下企业发展重要任务之一。关键词:合同管理;实践;探究;制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经营与贸易模式层出不穷,合同变成企业与个人,企业和企业之间经济合作的主要枢纽,它也成为企业管理内部是否胜利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只有企业能够对经济合同进行科学的管理,才可以有效限制与规避经济活动过程中的风险,是提
20、高企业管理水平与经济利益的重要保障,所以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不行忽视的问题。本文针对目前经济活动中合同管理的状况进行剖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从而帮助企业提高其管理水平。一、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必要性自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随着国内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已成为企业进行依法管理、经营的重要保障,其不仅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也防止企业陷入各类纠纷,它有效的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所以经济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扮演着不行或缺的角色。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现状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国内企业发展不断进步,同时经济
21、合同管理也不断加强,但是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中依旧存在着肯定问题,它不仅阻碍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甚至可能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依据往年有代表性的经济合同管理案例和本人实际工作阅历,国内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对经济合同当事人状况了解不详实。主要指对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资格、履行合同的实力、履行合同的信誉了解不彻底,即对经济合同当事人的资信状况没有进行充分了解。或者在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签订经济合同的主体无法人资格或不具备法人资格,或者不具备法人资格,但以独立法人的资格签订合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2、对经济合同文本内容审查不严格。一是对经济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审核不严格;二是
22、对经济合同签订目的有错误相识,未引起足够重视。为实现收益,抢工期,认为先开工,再签订合同,出现不签或事后补签合同的状况;三是对经济合同严密性、可行性及合法性审核不严格。3、用章管理不规范,许多企业用章审批手续不规范,常以内部行政章替代合同专用章。例如,有些单位个别工作人员没有经过集体探讨探讨,对私自用印赐予便利,给企业造成严峻的经济损失。4、企业内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待进一步健全。工作流程不明确导致管理措施无法执行到位。如多个高层领导管理,内部审批权限不明确,导致工作职责模糊不清,在实际管理和执行过程中出现推卸责任。5、经济合同签订与执行都处在相对封闭状态,各管理部门相对独立,其执行状
23、况无后续跟踪记录。企业有的经济合同从签订到履行结束,企业其它管理部门并不了解。各管理部门连接的不好,管理也非常凌乱,审计过程中缺少经济合同签订、履行的一些文档资料,最终只能到相关部门那里找寻合同和相关附件,很简单出现错误或漏缺,还缺乏总体限制。三、如何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为了保障企业经济往来,保障其经济利益不受侵扰,使企业长足发展,就必需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首先要健全企业内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服务机构,同时强化风险意识。企业应当根据其自身的条件来设置法律机构或部门,支配特地的法律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法律顾问,同时与专业科室保持合作关系,在各项经济活动与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充分与其沟通询问,从而避
24、开出现失误,造成经济损失。其次,加强经济合同基础学问的学习,定期进行培训。企业法律部门专业人员应刚好关注法律法规新动态,充分了解与驾驭最新的法律规定,同时企业还应当定期支配法律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法律学问的学习培训,刚好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分析,为其供应有效和切实的法律看法。第三,加强与规范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强化与实施监管制度。经济合同档案管理过程中,应当做好基本的资料登记、搜集管理工作,切实对每个环节的档案资料进行刚好的整理与归档,同时对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商洽信函资料及附件与合同文本一起进行统一保管,必要时进行扫描或者复印,如此一来在合同发生经济纠纷的时候,企业就能够供应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同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9篇 实践 合同 最新 _1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