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全县民政系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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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全县民政系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0 2021 年全县民政系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鹿心社书记在全区2021 年决战脱贫攻坚大会上的工作部署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民办函202121 号)、中共 _ 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 年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_ 纪发2021_ 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2021 年,全县民政系
2、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和省 2021 年专项治理助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总目标,结合省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和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之要求,持续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治理措施,拓展治理内容,巩固提高治理成果,如期完成兜底保障任务,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重点任务(一)围绕脱贫攻坚,整治农村低保兜底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坚持应保尽保的工作要求,
3、全面贯彻落实_ 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_ 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_2021 年)(_ 民发20_ 号)等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未脱贫人口和建档立卡的边缘人口、监测人口以及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的逐一排查,切实把符合条件的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以及返贫致贫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坚持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结合的原则,把未脱贫户中的重度残疾人、老年人和重病患者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进行兜底保障;认真建立兜底保障对象台账,落实政策实施对账销号制度;切实落实低保救助“渐退期”政策,帮助贫困对象“扶上马送一程”,巩固脱贫成果,进一步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为
4、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二)围绕救急救难,整治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坚持应救尽救的工作要求,深入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实施意见(_ 民发20_ 号)精神,加强临时救助与扶贫政策的衔接,加强对已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加强日常走访,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坚持应养尽养的工作要求,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 1.3 倍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30的标准分别落实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和照料
5、护理费;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强化特困供养机构兜底功能,提高敬老院收住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服务能力。(三)围绕疫情防控,整治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坚持应兜尽兜的工作要求,落实_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_ 防冠指2021_ 号)等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相关政策,通过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结合社区疫情监测开展排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
6、肺炎患者、受因疫情防控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将因疫致贫、因疫返贫、因疫致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兜底救助范围,并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倾斜兜底保障。(四)围绕资金监管,整治使用不规范、管理有漏洞问题。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密切关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在开展面上工作指导中,重点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从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切实提高资金统筹使用效益。( 五)围绕问题线索,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
7、改督办不力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求助和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完善统一的社会救助求助热线,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求助方便。规范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值守、事项办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大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落实力度,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既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一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又要端正态度,主动作为,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通过以查处促整改,从而提高群众满意度,用群众所得所感检验专项治理成效。三、工作措施(一)强化责任担当。各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如期高质量打赢脱
8、贫攻坚战的要求上来,认真履职,主动担当,采取领导包片负责、实地入户排查、督促工作落实等方式,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工作的措施落实,拿出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抓好专项治理落实,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业务指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强化监督检查。县民政局实行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督战分片包干,对全县未脱贫人口的兜底保障情况每季度督查一次,采用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抽查等方式,倒排任务、倒排时间、倒排工期,层层明确任务,传导责任,巩固成果。同时还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取或重点选择群众信访电话数量较多、反映问题突出、负面舆情突出的镇、村,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
9、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组织力量直接深入村(社区)和居民家中,实地查看信息公开公示情况,面对面地向救助对象和群众问需问策问效。(三)强化挂牌督战。各镇要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明确符合条件的未脱贫人口、建档立卡的边缘人口、监测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到一人一册或一户一册,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并跟踪督促任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紧盯目标抓落实,实行挂牌督战,做好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时限化管理。(四)强化服务效能。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特别是疫情防控期
10、间,各镇要通过深化社会救助无纸化审批改革、城乡低保审批权下放乡镇、城乡低保网上自助申请改革等多种渠道提高救助服务效率,一是畅通救助申请绿色通道,推行不见面申请,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外出申请困难;二是简化救助审批程序,实行不见面网上审批,过后再补办线下环节,当月审批当月发放救助金;三是及时救助新冠肺炎患者以及受疫情防控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困难群众,急难型临时救助资金要在 2 个工作日发放到位。(五)强化作 风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低保“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治理,抓好中央、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省扶贫成效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严肃整治低保经办服务中存在的形式、官僚,严肃查处专项治理工作中搞形
11、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严肃查处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党员干部、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对非主观故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的,可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四、工作要求(一)建立“专治”专班制度。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民政系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完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12、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二)建立“专治”督导制度。县民政局实行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督战局领导到镇督促各项救助政策和工作责任,推动各镇聚焦剩余贫困人口,聚焦脱贫攻坚,整合帮扶资、强化攻坚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三)建立“专治”月报制度。各镇要按照中央和自治纪委监委统计系统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一月一报告”制度,每月精准及时报送专项治理情况(见附件),按月收集上报各镇查处情况。(四)建立“专治”协同制度。各镇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扶贫部门、残联部门的沟通,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横向、纵向一体抓,内外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体系。全县民政系统要加强上下统筹协调,强化信息互通、资共享和协调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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